虞舜时期,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所以民风朴素,人心敦正。一日,有人半夜醒来饥肠辘辘,于是到邻居家“偷”了一块鹿肉,却被人发现,因为无规纪参循,于是舜请来善于调节事端的皋陶处理此事,“皋陶造狱”、“划地为牢”因此就被世代流传下来,皋陶也成了是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的“司法鼻祖”,历史上第一位大法官,造狱的先驱皋陶,则被尊为狱神。
这则故事给我一个提示—— 没有无缘无故的制度,制度应源于事件。
当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必须要有一种办法产生,这种办法应该是大家都认可的,这样才有说服力和执行力,才能贴近集体和大多数人的利益。
那么制度条例怎么来拟定?
制度是保障教育秩序正常运行的警戒线,是约束极少数无能力自我约束人的工具,既然约束的是人,那么必然要有人味儿。所以应坚持教育和自我教育原则,强化监督和自我监督的作用,制度的拟定不能纯粹的“拿来主义”, 必须用眼前的人处理眼前事,“偷肉事件”的发生引发人们对偷盗而不是婚姻的思考和制裁。也就说,制度必须具备与事件的“关联性”,要“与我有关”。所以,所有的制度都应该是让老师们自己针对身边发现的具体问题来制定。
例如考勤方案的草拟,从宏观上讲就是解决如何保障教师按时到岗到位问题,处理学校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你有意见就要提出来商讨解决,没有意见就要坚决拥护与遵守,不能当时不说背后乱说,更不能诋毁破坏。许老师问,女儿要结婚请两天假能不能不扣钱了,班子研究了,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据实情实行特殊事情申请照顾措施,我们很尊重老师的意见。当然,多数老师没有提出什么,也许这部分老师是本分人,不越雷池一步,所以不需要纪律约束;可有一部分老师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念头,他随意放弃自我和参政的权利,对工作的冷漠,但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对自己存在和价值的漠视。但制度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一年,不可摇摆。
学校还在拟定教师考核方案,涉及了德、能、勤、绩和特殊贡献的五方面的考核,这个方案的师德评价由工会组织部分德高望重的中老教师拟定标准,采取例举法述职后评议,教学工作考核涉及常规工作、四方评教和教学成绩三部分。由教导处带领教研组长拟定标准,考勤方案由全体老师来参与拟定,其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与拟定的人员。这些具体的规章制度都将在十一月份完成,每个老师都要参与草案的修订,研究不透或者不愿研究,会造成“无的放矢”,并在评优树先阶段心生怨言。所以说,关注自己的工作,关注自己的生态环境,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是最积极的生活状态。
当然,好的管理方式不是人治,也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文关怀,而是无所约束的无为而治,在具体的管理事件中四者是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的,并不是绝对的割裂开来,但我还是希望能让人文的浓度更高一些,这需要我们不断自觉、自省、自律、自爱,并努力拥有至真至纯至美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品质,你,我都要为此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