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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醪集读后感锦集
日期:2020-11-22 00:01:50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春醪集读后感锦集

  《春醪集》是一本由梁遇春著作,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9.00元,页数:2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春醪集》精选点评:

  ●有人说他的散文是二十世纪最好的(之一?)

  ●才子总是无法替代

  ●天妒英才。。。

  ●连睡懒觉也能叫“迟起的艺术”也是服了。不喜欢这类民国青年神经质的絮絮叨叨,以后不读了。

  ●文中有些观点我有找到共鸣,比如“真真对于人类理智力的薄弱有同情的人是自己也加入跟着人们胡闹,大家一起乱来,对人们自然会有无限同情。”还有“我听说悲哀是最可爱的东西,只有对于生活有极强烈的胃口的人才会坠涕泣血,滴滴的眼泪都是人生的甘露。若使生活不是可留恋的,值得我们一顾的,我们也用不着这么哀悼生活的失败了。所以在悲哀时候,我们暗暗地是赞美生活。”他用一种达观地态度既诉述了要切切地把握年少一鼓作气折腾的能力,也要将受过伤害的悲哀化成一种得着。这样大喜大悲的人生才是真有趣味的。断断续续花了大概两个礼拜的琐碎时间才读完。不长,但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不像有些散文就是一股神气散缓地劲儿卖弄才情,他的观点不奉承权威,中中肯肯,平白却不失生动。

  ●那个睡懒觉的男纸啊

  ●爱爱爱。。。

  ●泪与笑

  ●早逝的天才

  ●完全不喜欢这种风格。

  《春醪集》读后感(一):就趁急景流年尚未走远,且饮这杯春醪。

  废名说梁遇春的散文是六朝小品,说的十分恰当。

  清露晨流,新桐初引。这是我的感觉

  像乔尔乔内笔下的《春》,希腊神话里吹着笛的潘神。看得出写作者读书的多而驳杂,散文也写的草长莺飞,杂花生树。

  作者似乎崇尚闲散自然的态度,这几乎是中国文人气质最后的显现,甚至在他那个年代,这种一派天真也显得像个奇迹。如今生活在这个讲究效率的快时代的人们已经理解不了对睡懒觉的推崇了,大家都在和拖延症战斗。

  梁遇春去世的太早,于是我也疑他是羽毛未曾沾血,故而飞的轻逸。中年人的暮气是有霉味的我不要看,但集子里全是年轻人的浪漫却显得欠缺深刻。虽然他也自称“无聊的世故跟我结不解之缘,久已不发出痛彻心脾的大笑矣”,我总觉得有点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意思。

  不过转念一想,中年人的深刻也未必怎样好,只不过对冷淡下来的眼看到的世界报以冷嘲罢了。大多数人都是无力与现实抗争的,我们在生活中终究会渐渐熟悉它凶险荒芜的底色,读书原本就是向辛劳乏味的浮生偷得半日闲。

  就趁急景流年尚未走远,且饮这杯春醪。

  《春醪集》读后感(二):一语成谶

  对于早逝的人我们很难吝惜赞美,美人之殇,才子之夭,尤为引人哀恸。梁遇春在他最美的时候突然谢幕,留下无数惋惜和赞美。

  这本书可以看作梁遇春散文的全编,梁遇春生前身后编著的两本散文集《春醪集》、《泪与笑》,以及一些轶文都收录在内,可以揽其全貌。

  废名说梁遇春的散文是“新文学当中的六朝文”,“玲珑多态,繁华足媚,其芜杂亦相当,其深厚也正是六朝文章所特有”。做为朋友,废名的溢美之词合情合理,只是梁遇春的作品和烟水六朝文仍有不小的差距。

  二十七岁就离开人世,梁遇春在作品中表现出超越年龄的成熟,可比肩侪辈,不但比石评梅、庐隐这类伤春悲秋的女性作家高出一筹,就算相较文风华丽辞藻炫目的徐志摩,也多了深沉浑厚的气派。与他年龄相仿的梁实秋,当时远未达到梁遇春的水平。但要追慕先贤,或是和他极其欣赏的兰姆相比,梁遇春还是少了些敦实开阔的视野,多了些浮泛无谓的喟叹,多了些浅近的赘语,少了些精辟的论点。梁遇春的多数观点并不能算他自己的观点,只能说是他人观点的转述,他从英国随笔中汲取的养分看似比六朝的影响更为显明。叶公超评价梁遇春的作品说:“他从书本里所感觉到的经验似乎比他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更来得深刻,因此便占了优胜。这种经验的活动曾产生过伟大的作家,虽然驭聪(梁遇春的笔名)未必就因此而伟大”,其实,梁遇春书斋内的经验也尚未老到,又难免沾染青春的多情和夸张,在幽默中时时渗漏出一眼为人看穿的油滑,这实在算不得油滑,只能算为了算为了模拟成熟,反而暴露出稚气。

  可惜,上天太残酷,不愿给他机会,我们终于无缘读到这位天才的更为天才之作。梁遇春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写下一篇《人死观》,难道真有谶语之说,预示了他早夭的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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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醪集》读后感(三):遇春

  在这令人生厌的无限春光里,弃了单向空间群体阅读的《春之祭》,随手翻开了《春醪集》,读不过几篇就知道作者是个高人,读过万卷书走过万里路,也在纷纷扰扰的劳生里囚困过。《醉中梦话(二)》,他写英国批评家Bailey主张四十岁开始读圣经,因为一把年纪经了事儿才能觉得字句珍贵,这是被教育体制强迫着阅读圣经的孩童们无法体会的,他评述到“圣经我是没有从头到底读过的,而且自己的年纪和四十岁也相隔得太远,所以无法证实这句话”,读者就惊奇了,这么说梁遇春先生著此文时还未到不惑之年?还相隔甚远?!怎的写出的文章如此玲珑剔透,似沧桑饱读之士暮年回首一般。

  盯着他名字后面括号里间隔短得骇人的两个年份看了许久,算数不好,干脆不做减法掰着手指头一年一年数下来,好像这样就不会漏掉他活过的一分一秒。文末落款是民国十八年,公历一九二九年,他二十三岁,距离四十岁的确还有太遥远的距离,可是距离他的死亡也不过四年而已了,梁遇春不偏不倚在我现在的年纪死去,所以在他绝大多数的时日里年纪比我要小,且唤他一声小春吧,不是大姐我要倚老卖老,怎么敢?算上阴寿,小春可是老祖宗太爷爷辈的人物。只是我实在太喜爱他的散文随笔,又太惋惜他停驻世间的岁月短暂,这一腔无处宣泄的亲近之意只能化作一句叫不出口的呼唤,烂在心里吧。他死的这样年经突兀,可是看他的文章,你会觉得他已被磨砺了漫长的一生,对红尘生死全都看透看淡,却依然火一样热烈的爱着生,无限眷恋着经年往事,绝非韩侍桁批评的那个书读杂了的少年故作老成卖弄智识,他只是在读书和行走中浓缩了年华岁月,一年顶十年的活着,上帝也怕这样的人物活成个人精,所以才对他如此吝啬吧。

  自己嘴上说喜欢四季分明的地方,其实是个怕冷怕热娇情得不行的人,唯一挑不出刺儿的是秋,打那么个幌子只是因着四季分明的地方才有秋。小春有个笔名叫秋心,还常常对着这个名字唠唠叨叨,写尽笔墨。父母给小春起名“遇春”大概是希望这孩子始终活在温柔的春光里吧,谁想他伤春的厉害,《又是一年春草绿》开篇就直楞楞地写着“一年四季,我最怕的却是春天”、“一看到阶前草绿,窗外花红,我就感到宇宙的不调和,好像在弥留病人的塌前听到少女清脆的笑声,不,简直好像参加婚礼时候听到凄楚的丧钟”,读的人就分不清他在写文还是写命了,心性通透如他,是否隐隐预见了自己就命绝在四季人生的明媚青春里,怀一颗迟暮的秋心,留下三十七篇小文,伤透了有缘一读的人一生的春天。

  《春醪集》读后感(四):醉中梦话(续)

  关于生活

  粱遇春应是真正懂得过生活的人。此所谓“过生活”,不是行尸走肉者的捱日捱夜,亦不是愤世嫉俗者对的鄙夷不屑,而是以一种“精细微妙灵敏躲感”的心灵去认真咀嚼,用力过活。

  罗曼罗兰说真正的英雄主义是认清生命并热爱生命的人,不过粱遇春当是没有热爱生命。他的生命中有无聊,有悲抑,否则亦不会坦诚自己承受着“最难过的苦痛”;但他亦没有如鲁迅先生般深重地悲哀,慨叹“绝望之于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如同兰姆一般,梁亦是将身心俱投入生命中,体察万物。梁曾解析兰姆之同情心怀“是能够对于人们所有举动都明白其所以然;因为同是人类……因为我们自己也有做各种错事的可能,所以更有原谅他人的必要。”此真诚恳切、率真自然之话语,若非其本身便如兰姆一般对生活、对同类有着大体会大理解与大悲悯,又何能剖析得如此明晰入理,感人至深。

  正是由于这种异常敏感的心灵,生命中的一切对于粱遇春而言都弥足珍贵。尽管《寄给一个失恋人的信(一)》是其以自我之笔写予自己的书信,其中或有所谓“时代背景之深重悲哀与慰聊”,然而若仅作为一篇对失恋者的劝慰之作,亦足以感染读者。粱遇春对于生命整体的热忱拥抱——不仅是欢歌笑语的片段,更是生活中的挫痛悲伤——在其对“过去”的深恋重视中得以真切彰显。如其所引霍桑之语“我对我往事的记忆,一个也不能丢了。就是错误同烦恼,我也爱把它们记着。一切的回忆同样地都是都是我精神的食料。现在把它们都忘丢,就是同我没有活在世间过一样”,这种可以直面所有经历过的一切——或美或丑或真或假或虚伪或真诚都可以一并接受毫不犹豫——需要何等巨大的勇气和对生命的深刻体察。在这里似乎真的可以看出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宣扬“永恒轮回”学说时的伟岸魄力:这就是人生吗?好吧!那再来一遍!

  关于生命

  读粱遇春很容易让我想到莫扎特。同样才气灵动的创作家,同样英年逝于痼疾。莫扎特一生坎坷异常,其晚年冬季于破败家中同妻儿跑步取暖的景况令人不禁慨然叹息。然而其乐曲却典雅秀丽,如珍珠样玲珑剔透,又似阳光般热情温暖,洋溢着青春的生命力。同样,在粱遇春的散文中,读者亦看不到其对生活的抱怨哀叹,而是“高举盛到杯缘的春醪畅饮”,至多只是率性而为的愤怒嘲讽或是至真至纯的忧伤洒泪。

  而面对如是竺生的殒命,我亦不欲如孔子样悲慨“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因为人生本是不足贵的,人生之可贵在于人对其的珍视。粱遇春和莫扎特都是在人生最才气横溢之际流星般消逝,难道非要逮及江郎才尽使后人徒然叹息之际退出人生才不失为圆满吗?《春醪集》中两次提到恋人在热恋之际双双自尽的例子,这不是对生命的蔑视,相反,更是对真正有活力有热情的“生命”大珍视。上学期历史系有位同级的男生从寝室楼上飞身而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听熟识其人的同学讲男生平日乐观非常,不似自我戕害寻死之人。我本忌惮于事后对死者的任何评价,唯恐后人之评断若失偏颇或令亡灵不得安宁,尤其不屑于在其殒命后大谈特谈其“不负责任”之流(本来生命于人类乃最为珍贵者,有勇气结束生命的人必是看穿世事,以固执于红尘的世人之偏见来评断看透之人本就是逻辑上的滑稽。)而对于这位男生我却不禁心生敬意,不仅因其年纪轻轻就领悟生命并有果敢的勇气,而是若其已感人生乏味再无可珍视者,此种形式的自殒相比较漫步目的地堕落沉沦或许更是对生命的尊重。

  附言

  这本小书是我于顾村赏樱花之日,坐在林中的石凳边用一个午后读完的。彼时日光透过春日细密而不繁重的叶子投射在书页上,梁遇春若是在天有知,或许亦会摇首遗憾曰“中国人缺乏热情”了。思虑及此,不禁莞尔一笑。

  《春醪集》读后感(五):贪酒

  “在这急景流年的人生里,我愿意高举盛到杯缘的春醪畅饮。”如果不是先生提到,我并没有注意到梁遇春的生卒年月居然间隔如此之短。在书的序文中这位青年论:人在醒梦时分总顾着命运,逃不了衰老和死亡,那便修了逍遥道,偷饮些酒,陶醉到大把的春光里去;又于末了,见尽豪情道:“我面前还有大半杯未喝进去的春醪。”由此般恣意、潇洒再瞥到落款处记的时间,发现他能够畅饮春醪的急景流年竟是所剩无几了,不由惋惜喟叹良久,也因此好惜这手中单薄书。

  引我去读《春醪集》的,是梁遇春这样说道:“更使我赞美的是他们的态度,观察点总是大同小异——简直是全同无异。有时我精神疲倦,不注意些,就分不出是谁在那儿说话。我从前老想大学生是有思想的人,各个性格不同,意见难免分歧,现在一看这种融融泄泄的空气,才明白我是杞人忧天。”

  我觉得,如果你喜欢文学的话,可以读一读这本书,大概是一个饱览中外文学的学者捡些俏皮话儿来说,梗大都是文学梗,有趣的很,却不全然懂。他的观点犀利又新鲜,一百年过去看起来还是觉得很时尚;他的修辞清新又流畅,在白话横行的自媒体时代读起这些文字可以说是沁人心脾了。

  分享几段:

  “不畏张弓拔刀,但畏白堕春醪。” 序

  我想真要得智识,求点学问,不只那东鳞西爪吉光片羽的讲演不济世,就是上堂听课也无大意思。教授尽可把要讲的印出来,也免得我们天天冒风雪上堂。真真要读书只好在床上,炉旁,烟雾中,酒瓶边,这才能领略出味道来。《讲演》

  我总觉“既有今日,何必当初”这句话对“过去”未免太藐视了。我是个恋着“过去”的骸骨同化石的人,我深切感到“过去”在人生的意义,尽管你讲什么“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同“Let bygones be bygones(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从前”是不会死的。

  照你信的口气,好像你是天下最不幸的人,秋心你只知道情人的失恋是可悲哀,你还不晓得夫妇中间失恋的痛苦。你现在失恋的情况总还带三分 Romantic(浪漫)的色彩,她虽然是不爱你了,但是能够这样忽然间旧情人一变变作陌路之人,倒是件痛快的事一其痛快不下于给一个运刀如飞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杀下头一样。最苦的是那一种结婚后二人爱情渐渐不知不觉间淡下去。心中总是感到从前的梦的有点不能实现,而一方面对“爱情”也有些麻木不仁起来。这种肺病的失恋是等于受凌迟刑。挨这种苦的人,精神天天委痹下去,生活力也一层一层沉到零的地位。这种精神的死亡才是天地间唯一的惨剧。也就因为这种惨剧旁人看不出来,有时连自己都不大明白,所以比别的要惨苦得多。《寄给一个失恋人的信(一)》

  一个人在北京是没有病的资格的。

  天下最常讲爱情者无过于文学家,但是古往今来为爱情而牺牲生命的文学家,几乎找不出来。《醉中梦话》

  “一个人对于游戏的态度愈是郑重,游戏就越会有趣。”

  因为人是人,所以我总觉人比事情要紧《还我头来及其他》

  小河是不得不流自然而然地流着,它自身却什么意义都没有,虽然它也曾带瓣落花到汪洋无边的海里,也曾带爱人的眼泪到他的爱人的眼前。

  梦是随人爱怎么做就怎么做的,不过我想梦最终脱不了是一个梦吧,黄粱不会老煮不熟的。

  …下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判断

  我们来想死后灵魂不灭,老是这么活下去,没有了期的烦恼;再让我们来细味死后什么都完了,就归到没有了的可哀。《人死观》

  因为我们自己也有做各种错事的可能,所以更有原谅他人的必要。

  我现在几乎不愿意我一生所逢的任一不幸事会没有发生过,我不欲改换这些事情也同我不欲更改一本结构精密小说的布局一样,我想当我心被亚历斯的美丽的发同更美丽的眼迷醉时候,我将我最黄金的七年光阴憔悴地空费过去这回事比干脆没有碰过这么热情的恋爱是好得多。《查理斯·兰姆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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