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是一本由宇华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8,页数:28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读后感(一):《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当你旅行时……
每一个年轻人都有一个环游世界的梦想,一个背包,一瓶矿泉水,一个微型摄影机,过着说走就走的生活。 最近在读《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我觉得这本书更应该叫《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后,作者宇华是一位很棒的摄影师,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不仅仅是因为书的封面关于他的介绍,而是书里的插画,确实很好看。 这本《在我成为独行侠》里,更多的是关于作者宇华的各地生活日记,独行侠看起来是一个很孤僻的词,同时也是一个很酷的词,有人喜欢热闹,就有人喜欢孤独,这个世界上没有两片叶子是相同的,没有另外一个人会完全理解自己的感受,所以能够独立活出自我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1、一个人吃饭、生活、旅行。 在这本《在我成为独行侠》的第一章,宇华就讲述了他一个人的异地生活,比如他一个人走在街头所观察到的生活,感觉他的观察很像他摄影机里的慢镜头,很慢但是很有美感,但又很冷淡。 宿舍断电的话,我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宿舍要去约会的小姊妹拿出电热板要烫头发,就在她打开电热板的一秒,哎,生活总是措不及防,于是在哪一个晚上我们全宿舍集体早睡,第二天找舍管通了电。 作者虽然是一个很厉害的摄影师,但看起来不怎么会打理自己的生活,不怎么注意自己的电费水费消耗情况,一个比较懒散的生活主义者。 2、蓝! 蓝的英文是blue,blue也有忧郁的意思,蓝也分为很多种比如深蓝和淡蓝,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没由来的各种孤独和忧郁,就像海里淡淡的蓝。 很多人都像在船上哪位年轻人一样,有着自己的梦想,比如一个歌手一个画家,却拗不过父母认为的不现实,而听从父母的建议,选择了一份安稳的工作,却也时时挂怀自己的梦想。 3、青春怎么过,都是一种浪费! 身为一个老阿姨的我,上学的时候也没有加入早恋的大军当中,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青春都要有一场自以为很美好的恋情。我没谈,一是因为很多小伙子长得不达标,而是家里给的生活费很充足,没必要为了一块面包,找一个饭票。 所以在上完初高中以后,我除了上课以外,就是到处晃悠。和宇华不同,我只能在自己所在的城市晃悠,而他可以在世界各地晃悠,不管怎么说,任何的青春都是值得缅怀的。
《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读后感(二):《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读后感
年前比较忙碌,只能利用时间断断续续的看书。好在这本书并不是小说,时断时续的阅读也挺符合作者一段一段的旅程。这一段段的故事,我有感动,也有沉沦,非常感谢作者给我展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这有别我“两点一线”模式的别样生活状态似乎打开了一扇窗户,类似于小朋友们打开通往“纳尼亚”大门时的那种感觉。
“世界很大,我想去看看。”可能大家都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世界那么大,那么精彩。各种文化,各种生活方式,年轻人,不就是应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吗?作者是曾在苏格兰留学生活过5个年头。关于苏格兰,我之前只在《王后》、《勇敢的心》中有一点点的了解。读了作者的书,才知道原来苏格兰只有冬天才有夜晚。作者写那段在夜晚打工回来的路上,路比较黑暗,盯着迎面的大雪,只能把手机屏幕一次次按亮着前进。手被冻的发麻,一个人的夜路,也许微光也能叫人安心不少。我想起余秋雨先生曾说过的,夜雨是行旅的大敌。异国他乡,那样的夜晚,大概才是游子最艰难的时刻吧?
那些遇到的人,那些遇到的事。我始终相信爱写作的人心中有一片广袤的海洋。或许别人不会理解,但那种波澜壮阔确是可以支撑自己遨游世界而不感寂寞。生命中有些人,相逢相遇或长或短,无论那些人以后还会不会想起这段经历,但他们确实经过你的生命。阿杰,他算是作者一个特别的朋友吧?狼狈的进入作者的生活,却又匆忙的离开。总觉得他的离开,有点遗憾。可这世界谁也不是围绕谁运转的。“天下无不散之宴席”,那些经过的人,经过的事,他们一起构建了我们的人生。
说走就走的旅行。作者为我展示了一种我难以达到的生活状态。有一阵子,网络上流行一句话,“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的心里也是羡慕不已,感觉就像武侠小说里的侠客们,执剑天涯,那该是多么爽快。可现实制约的东西太多了,没钱没假期,又怎么能“成行”?看完书,又看到封面上写着一段作者的心语,“放心吧,我们会再见的,平白无故,又怎么会后会无期呢。”这段话让我莫名生出些感慨,“再见或者不再见”,那大概都是上天的安排吧?有幸在旅途遇见,已是一件幸运的事。遇见的时候,请好好珍惜。分开,互道珍重,谁知道何日再见?
《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读后感(三):望再见是期盼下次再见
放心吧!我们会再见的。平白无故又怎么会后悔无期呢?作者以出去旅游记下的一些事情,一些绝美的照片让我惊叹不已。 平白无故又怎么会后悔无期呢?一个教了我们两年的老师,第二年最后一次要放假的时候,他说可能今天在教你们这再也见不到了。我并在想,怎么可能呢,学校也就那么大,走来走去至少也会已经吧。当时没有多想,老师加一下微信什么的,以前的我特别喜欢拿同学录,然后把所有人的我想说的话都记在同学录里,这本同学录保存了6年左右,可偏偏这次去错过了,他是我最喜欢的老师,他做人做事都特别的温柔,也就是说有时候去问问题,就好像是两个朋友在聊天。有一次学校,要比赛跑步800米,我和同学训练之后,我同学要塞给我一个包子,我说不要,要还给他他就跑,我就去追他,后来学校追不上我就停下来。突然有人在我耳边说:“叫他不要跑,待会儿扭伤了可不太好呀。”我转头一看,原来是我们可爱的老师,我就跟他说了原因。她笑着说,你们要跑也可以要注意安全呀!我说好的。这么晚怎么还不回家?她说。我说差不多了,上楼收拾书包就回去。他便跟我说他先走了,然后就跟我道别。 我和他之间还有很多小细节,他特别的细心,也特别耐心,他对我们每一个人都特别的好。什么事都可以好商量,但是他经常会恨铁不成钢,他怕我们错过学习的年纪,以后会特别的后悔。所以经常告诫我们要好好学。 他对我们也特别好,可是当我们升了一个年级之后,我却再也找不到他了。平白无故又怎么会后会无期呢?就是这样,我在学校再也没有见过他了,觉得他蛮好的,有可能我比较念旧吧,毕竟他也教了我整整两年,而且他授课的方式为人处世都我特别喜欢,所以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所有记忆涌上心头。特别像向作者一样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当某一天回想起来的时候,这本书也会一同在回忆之中。其实那个老师他去其他地方教书。 感谢这本书让我回想起很多做事,突然联想到了有些东西真的必须去珍惜,一旦错过了再也回不来了。希望所有的事情都会如作者所言,放心吧,我们会再见面的,平白无故又怎么会后会无期呢?希望再见是期待下次的见面,而不是再也不见。
《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读后感(四):有一种英雄主义叫做孤独
我和宇华的缘分有点微妙。很久很久之前,我在《爱格》上看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一列车,一湖,一人》,很久很久的以后,如果有人问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哪一篇,我会想到这篇。 我是一个不记作者名字的人,所以在我买独行侠之前,我是不太清楚那篇文章的作者的。大概是缘分在推着我让我了解原委,让我知道了宇华这个名字。 整本书看下来,就像看完了一部公路电影。文字细腻,又温暖纯良,很有画面感。书中有很大的篇幅都是关于欧洲城市的,宇华让我看到了一个我不了解的世界。 《一列车,一湖,一人》这篇文章,我最喜欢的是后两段。喜欢的点有很多,比如对于酷爱蓝色的我来说,“淡蓝色的霞光”的确足以让我向往。还有对金毛说的那句话“嘿,真巧,我们都落单了。”这句话和《不眠之人与其不眠之处》中宇华对看见他惊慌跑走的流浪狗感慨道“大抵这个城市都没有我们的家吧。”有异曲同工之妙。我看见了无奈。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放心吧,我们会再见的,平白无故,又怎么会后会无期呢。”其实我是倾向于说后会无期的人。
《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这本书会带来惊喜。可能每个人看到的不同。而我看到了面对生活的无奈却又依然热爱生活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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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的截图技术不好在微信上遗憾不能参加签售会的“那些你很冒险的梦”
也是托别人给我带书的张钰
哈哈统统都是我,毕竟我的出镜率那么高,我不信你不认识我。
《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读后感(五):择日再见 | Auld lang syne
《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后记
习惯性地在深夜打车回家的时候提前两个路口下车,慢慢晃回家。一方面是小区里头确实不太方便停车,再说回家的那一小段路特别漂亮,两旁是一排三层过半的小房子,夜里稀稀疏疏的亮着几个窗户的昏黄。
这本集子的大多都是自说自话,和一些零零散散的小片段,也翻来覆去地述说这一些无处倾述的心绪。最老的一篇几乎是近十年前写下的,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几乎原封不动地将其放了进来。老实说,若能硬着头皮看一个陌生人絮絮叨叨一两百页,别的不说,我还真的得实诚地给你鞠一躬,真的。
我拍过很多背影,一个人的,两个人的,一群人的。其实原因很简单,不想直视我所熟悉的被拍者的目光,或者单纯地不想被陌生人发现。再后来,这个原因变得不单纯了,拍照让我第一次尝试到了被关注的滋味,所以我拍了更多的背影。
我拍海,拍鸟,拍城市,拍城市里的人。行色匆匆,或者停驻不前的路人。我想给每张照片背后都赋予一段可以娓娓道来的故事,很可惜,很多照片只是一瞬间条件反射按下快门键的产物而已,仅仅是一瞬间。但是回头看,却能迅速地回忆起拍摄当下的温度,环境音,和摁下快门时的心态。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以为社交媒体上日益增长的关注者和点击量会让我觉得高兴,可是并没有。直到如今,这两年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浮躁状态,创作毫无起色。更羞于跟人提起。那个只能写几个字唬别人的家伙,如今连字也写不出来了。后来,便执着于一遍遍独自出行,试图改变点什么。
就我而言,是丧失了表达欲却要硬表达。
写这篇后记的时候,我刚过完我二十八岁的生日,编辑说,恰巧能在这一天完稿,多多少少也有点意义非凡。老实说,这半年以来大部分时间都会陷入一种异常急躁的情绪当中。曾经吹过蜡烛许下的愿望未能实现,站在二字末尾的年纪上,并没有自己想象中该过得那么理直气壮。公寓就在离伦敦老金融城的一栋高层建筑里头,习惯晚睡的我总会站在房间的窗前盯着跟前一栋栋大楼的星星点点,不免空空落落。
爱因斯坦说,他喜欢旅行,但不喜欢到达目的地。爱老师说没说过这句话,很令人怀疑,说不定是被后世人写作文的时候生搬硬造上去的。但在他生活的的那个年代里面,出行到不了目的地或许是家常便饭的事,正如了他老人家的意。
我在我爱的城市里放了个屁。
喜欢的城市一去再去,为的就是找寻熟悉并享受的感觉。而出行的最大原因之一,就是接受陌生感的冲击,这本身就是件很矛盾的事。所谓在我爱的城市放了个屁只是个比喻,无非就是在陌生的城市找寻一点点熟悉感,比如熟悉的连锁便利店,每个城市都会有的穿城而过的河,笔直的山间道路,或者是是惹人厌的觅食的海鸥。
它们都是我所放“屁”,一点点熟悉的气息,不至于在陌生的城市太陌生。
咱们择日再见。
2019年7月15日
写于伦敦
《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读后感(六):做书值得——这是对整个宇宙的骄傲
《在我成为独行侠之前》概念片
和这个人当网友有多长时间了呢?
他不交稿的时候我时常说:要是我有这时间生个孩子,孩子都能上小学了。当然,我并不想有个孩子,拥有一个婴儿多可怕啊,像我这种不心灵手不巧两张赠品明信片都不能一起裁的人一定会弄坏的(声明:我是印厂仓库打包好手,做出版也有几年了,我也是有长处的)。
所以我一直嗷嗷等着他交稿,毕竟跟作者打交道容易多了(反正就是相互折磨,弄死彼此,我是传说中拥有四十米长刀高配的人,我怕过谁啊)。尽管我们的交流总是隔着七八个时差我也认,这其实意味着:我一天得在线十几个小时(有谁可以帮我告诉我们老板一下嘛,谢谢。我真的很用心工作了)。用他在书中比较文艺的说法就是:我的晚安,你的早安(当然,这话根本就不是对我说的,我不配)。有时候我下班,他跟我分享伦敦的日出或者在地铁看的什么书的时候我真的很想打人,更别说给我发专栏什么的了(我想杀人)。
但是!事情的转机发生在八月,他拖稿三年,交稿了(对,终于交稿了,天晓得我在这几年暴走了多少次)!我当然就翻脸不认人了呀!拜托,编辑也是要睡觉的呀,编辑也要有周末呀!编辑也要喝酒蹦迪呀!编辑也是有脾气的呀!哎呀,你是谁,谁又是你呀(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
等我上班了,我就拼命找他(文章修一修啦,内容、图片你自己整合一下啦,重新想一百八十个书名啦,内芯你自己排啦,封面文案给点意见啦,封面你自己做一下啦,宣传方案整合一下啦,来不及了机票改签一下啦)运气好的时候碰上他没睡或者有时间,还能拉着聊上一会儿,最重要的是能够达成统一战线折磨设计(设计生气还可以把作者推出去正面掰头、直面刀锋),啊,这也太开心了吧(由此看来编辑受尽了折磨之后很容易变态啊,希望作者们都要对编辑好一点:要按时交稿修稿哈,要配合宣传呐)。
我这个人吧,不太喜欢迟到的人,也不习惯等别人,也不晓得谁给了耐性,用几年磨合了这本书(为此我们办公室的仙女们一度怀疑我喜欢他,怎么可能!不交稿的每一天都想暗杀他八百次,交稿了就希望他安安静静,找的时候再出来,书上市了就希望他像猴子一样上跳下窜卖书,书快卖完我就去加印,很直白的金钱关系好不好,还是公司的钱)。
对了,悄悄港啊,我们的内容是一些细碎又留长的瞬间,我们的图超好看的,我们的设计超美的,希望你们也喜欢呐。
笔芯~
最后想跟我的网友说:认识你真的太好啦,一起努力卖书呀。但是也不要有压力哈,毕竟我早说过了,卖书百分之九十靠命,我们做好自己的部分,接下来的,交给市场。
写在中间:以前这位网友以前答应给我带一盒雨水,我就勉强写几百字小作文赞美赞美他,算是迟来(迟一年是一个月)的回信。如上。 排版的时候存了私心,把这位网友写给我的信放了进去,如下:给S君:
展信佳。
伦敦已经奇迹般地三十七天没有下雨了,每天一早拉开窗帘,当刺眼猛烈的阳光一股脑地冲进卧室的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否身处伦敦。前些天与你瞎聊天才与我道过,你觉得你的人生一个月总需要个那么三两天阴翳的天,你的朋友说,你该去伦敦。
已经三十七天了,一月有余,这会儿的不列颠准保让你失望了。当然,我并没有掰着手指一天天数着晴朗的日子,倒不至于那么无聊透顶(心虚)。
关于雨的记忆,有好几个零零散散的画面,虽说连不成荡气回肠的片段,却也特别深刻。
前几天社交平台上读到一个挺逗的小段子,跟你分享一下。一北京人,跟来自台湾的朋友聊天,道:“我一直都对台风过境有着莫名的幻想,你会对沙尘暴感兴趣吗?”那友人斩钉截铁地说:“不。”
我还没去过你所在的城市湖南,想象不到你那边的夏天是什么样的。我所长大的城市是个广东的沿海小镇,夏天总会有名为“台风”的猛兽准点降临,它可以瞬间将沿岸蕉田鞭笞得体无完肤。记得初中毕业前夕拍毕业照那天刚好是个台风天,前脚最猛的大雨刚走,但仍旧淅淅沥沥。同窗们不知道是因为即将赶考,抑或是不舍别离,一个个都耷拉着,提不起劲儿。稍作等候,雨势未见减弱,并非什么滂沱与倾盆,更像是个坏掉了的浴霸,有一搭没一搭的。
学校安排的摄影师有点按捺不住了,提议一口气把毕业照给拍了。于是我们就这么伫立在毛毛细雨里,“三、二、一”之后留下了一张水汽氤氲且模糊不清的照片,上面定格了一张张看不出是喜是忧的脸。那是我初中最后的回忆了。
对了,还有一次在北非,那次我搭乘当地的私家车从马拉喀什一路驶向撒哈拉。因为路途太远,其间决定停驻一夜。我在那个至今仍想不起名字的小镇,见到沙漠中的雨。那日傍晚,我心血来潮租了辆四驱沙地摩托车想尝试一下。当然,有个向导带着我开进了沙漠。一眼望不到头的沙漠里,就我和向导小哥一前一后地骑着两辆摩托车。
偶尔回头看到远处芝麻大小的暮归的骆驼群被牵着连成一排,在延绵不断、上下起伏的沙丘上飞驰,那离心力还真叫人感觉痛快。我还没反应过来,天瞬间就变了卦,黑成一团,大片的沙瞬间朝着风的方向疾速移动。向导小哥大声呵斥我停下来,因为我们很可能会在沙流中翻车被埋起来。我们俩就那么站在沙漠中,雨顺着乌黑的云层坠落下来。
向导小哥说了句“终于下了”,或许这场雨是他期盼已久的。估计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这两天又不幸感冒了,估计是热的。
记得去年差不多这会儿,我写了一篇关于感冒的东西,叫《七天》,你说你一口气看了好几遍。伦敦的雨的名声,丝毫不比这座老城小。若有机会,还真想给你捎去一小盒满满的雨水。
就此搁笔吧。
第一次给你写信,望海涵。
愿健康,无事,我们都是。
宇华
2018.7.18 于伦敦
分享我网友自己拍的照片,写的文,自己做的封面、排的内芯、还做了十版海报
双封之正面双封之反面我个人最喜欢的一张海报内页内页内页内页内页内页内页内页内页写在最后:
认识的第四或者第五年,催稿三年,我终于和我的网友见面啦!
在上海衡山合集的分享会 (图来自可爱的大白)在长沙场的拥抱 这件红色毛衣好好看啊 (图片来自我们可爱的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