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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全集读后感1000字
日期:2020-05-06 23:5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莎士比亚全集读后感1000字

  《莎士比亚全集》是一本由威廉·莎士比亚 (William Shakespeare)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880.00,页数:612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莎士比亚全集》精选点评

  ●在伟大面前,我只能保持沉默

  ●出版第五年才买。

  ●只读了其中一本。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莱特奥赛罗

  ●莎士比亚似乎永远应该打五星,但这个诗体译本真的读不出多少诗的味道

  ●里头的牛逼经典语录还是挺多的,就是戏剧形式着有点别扭

  ●一直不喜欢朱生豪的译本,这里面质量参差不齐也许应该有个译诗大牛把休斯编选的《莎士比亚诗选》(大部分为戏剧选段)给译了。

  ●华语世界首部诗体莎士比亚全集

  ●英文本:William Shakespeare, John Dover Wilson (editor): The Tragedy of Coriolanus, The Cambridge Dover Wilson Shakespeare, Volume 04 中文本:邵平译《科利奥兰纳斯》,辜正坤编《莎士比亚全集·英汉双语本》外语教学研究出版社,2015年。 中文本:朱生豪译《英雄叛国记》,《莎士比亚全集》卷五,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 中文本:汪义群译《科利奥兰纳》,方平编《莎士比亚全集》卷六,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 中文本:梁实秋译《考利欧雷诺斯》,《莎士比亚全集(中英对照)》卷二六,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远东图书公司,2002年。

  ●还不错

  ●你,值得拥有

  《莎士比亚全集》读后感(一):好的艺术,是没有“过时”一说的

  上海译文出版社这个版本很细,唯一觉得不好的是关于莎士比亚生平部分,段前都是以时间开头,但顺序确是错乱的。如果正确的顺序是以事件或是其他,就应该是以事件或其他开头,这样也能避免读者误会

  《莎士比亚全集》读后感(二):莎翁笔下的一些女性角色

  更偏爱莎翁的浪漫喜剧。 关于各类文学赏析,各路名家在近四百年的时光中已经作出过十分精彩阐述,在此我谨对莎翁表示敬意,并就我的一点看法发表意见。 女性角色在莎翁的作品中我认为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像驯悍记中的凯瑟琳、维罗纳二绅士中的茱莉亚,这鞋魅力十足的女性角色不仅因美貌吸引读者的目光,更是因为他们独特人格魅力。在这些作品种,女性角色起到了非常重要作用。以维罗纳二绅士这篇作品为例,作品中出现的两个女性角色——西尔维亚茱莉亚。西尔维亚是公爵女儿,但是她并不是养尊处优娇小姐,她懂得分辨隐藏在甜言蜜语后的丑恶嘴脸始终意中人忠心不二矢志不渝同时她还尊重别人的感情,她的骄傲善良不容许她成为他人关系中的插足者。而另一位女性角色就更令人印象深刻。茱莉亚在得知未婚夫被迫前往米兰后打定主意要跟随,却在到达后发现自己面前极尽甜蜜的未婚夫正对公爵的女儿卑躬屈膝。这是多么大的打击!但是她假扮男仆跟随未婚夫,借机帮助西尔维亚出逃以及揭穿未婚夫的丑恶面目,这是多么大的胆识! 阅读文学作品如果不是出于研究目的,往往支配心理的是直观的阅读感受。毫不讳言,莎翁浪漫喜剧中的男性角色远不及女性角色那样让我喜欢。他们身上或多或少有着自认为是绅士的极度自傲,或将女性视为附属物,即使用当时的眼光来看 也是充满着十足的讽刺的。

  《莎士比亚全集》读后感(三):小花园 作者:张新颖

  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朋友告诉我,诗体《莎士比亚全集》很快就要印行,这是第一套全诗体汉译莎翁全集。这让我想到主译者方平先生,已经不在五年多了。当时看到他去世的消息,猛然想起十多年前老人曾邀我去他的小花园坐坐,而我竟然没有前去拜访,懊悔不已。人在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会错失什么,这也是年轻的一个意思吧。

  方平先生年轻的时候是个诗人,1947年出了一本诗集《随风而去》,那年他二十六岁。也是在这个时候,他开始翻译莎士比亚的故事诗《维纳丝与阿童尼》,从此放下了诗歌创作,转而从事翻译。那一本薄薄的《维纳丝与阿童尼》,他前前后后花了六年时间,五易其稿,才算译定。这一方面说明译诗之难,也说明在那个年纪,方平先生就是一个多么认真耐心的人。

  方平先生晚年,倾全力以诗体主译《莎士比亚全集》,不可不谓一个壮举——虽然他一生平淡谦抑,不会把“壮举”这样的词用到自己身上。要他自己来说,也许只会说是实现一个心愿。1944年,曹禺为成都的一个剧团以诗体翻译了《柔蜜欧与幽丽叶》,这是第一个莎剧诗体译本。方平先生谈到曹禺的诗的语言,总是赞叹;此后,又有孙大雨、卞之琳、吴兴华和方平的诗体莎剧译本。到七十多岁,方平先生可以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心愿上了。

  1996年一月或二月,我那时还在《文汇报》工作,写了一篇专稿,介绍方平先生的诗体翻译。稿子在《文汇报》发出来后,《作文摘报》转载,我把转载的报纸寄给了方平先生。方平先生写了封回信:

  新颖先生:

  新春好!

  承特地寄赠《作家文摘报》,已于上月中旬收到,甚谢!

  做一个文学翻译工作者已习惯于在默默无闻的工作中寻找自己的乐趣,求得心之所安,我常说这是坐冷板凳的事业。蒙美意以较高的规格专栏介绍,使文学翻译工作者感受到亦有机会受到社会上的关注,那是十分感谢的。

  鼠年春节,我几乎没有什么走动,埋头以诗体翻译《理查二世》,莎翁的这一著名历史剧,可说是我翻译的十八个莎剧中难度最大的一个,甚至超过了《哈姆莱特》。

  舍间有一小花园,春暖花开后,得暇盼光临一叙。祝

  编安!

  方平

  1996.3.2

  方平先生住在太原路那一块儿;没去小花园听老先生说说话,听他谈谈“心之所安”的“乐趣”,是多么不经心、不懂事的错误。2000年,《新莎士比亚全集》出版,主译和修订的方平先生既欣慰又有些许遗憾。八年后方平先生去世。

  方平先生一生钟情莎士比亚,但别的译作也很多,《十日谈》、白朗宁夫人的《抒情十四行诗集》等都是名译。我听导师贾植芳先生说起过,方平先生是邵洵美的女婿,做媒的是我的师母任敏先生。有一次开会贾先生碰到方平先生,说我夫人给你做媒,我很喜欢你译的《十日谈》,请你送一本。方平先生当然很快就送了来。

  有一本弗罗斯特的诗集《一条未走的路》,在方平先生的翻译里面不算常常被提起的,我大学同班同学给我一册,我很喜,至今时不时要翻翻读读,读译诗,也读他每首诗后面都写的阐释。他做了一辈子翻译,却屡屡谈起自己翻译时“心虚胆怯”;他深知翻译的先天性遗憾,却从不因此而懈怠译者的责任。老翻译家有时诚惶诚恐得像个小学生。每次拿起这本《一条未走的路》,总想起我没去过的小花园。

  作者:张新颖

  来源:文汇报

  日期:2014-01-28

  《莎士比亚全集》读后感(四):【译文比较】《威尼斯商人》朱生豪与方平译文风格的典型对比

  oken by Shylock, Act 3, Scene 1 第三幕、第一场,夏洛克发言

原文

  To bait fish withal: if it will feed nothing else, it will feed my revenge. He hath disgraced me, and hindered me half a million; laughed at my losses, mocked at my gains, scorned my nation, thwarted my bargains, cooled my friends, heated mine enemies; and what's his reason? I am a Jew. Hath not a Jew eyes? hath not a Jew hands, organs, dimensions, senses, affections, passions? fed with the same food, hurt with the same weapons, subject to the same diseases, healed by the same means, warmed and cooled by the same winter and summer, as a Christian is? If you prick us, do we not bleed? if you tickle us, do we not laugh? if you poison us, do we not die? and if you wrong us, shall we not revenge? If we are like you in the rest, we will resemble you in that. If a Jew wrong a Christian, what is his humility? Revenge. If a Christian wrong a Jew, what should his sufferance be by Christian example? Why, revenge. The villany you teach me, I will execute, and it shall go hard but I will better the instruction.

朱生豪译版

  拿来钓鱼也好;即使他的肉不中吃,至少也可以出出我这一口气。他曾经羞辱过我,夺去我几十万块钱的生意,讥笑着我的亏蚀,挖苦着我的盈余,侮蔑我的民族,破坏我的买卖,离间我的朋友,煽动我的仇敌;他的理由是什么?只因为我是一个犹太人。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吗?难道犹太人没有五官四肢、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血气吗?他不是吃着同样的食物,同样的武器可以伤害他,同样的医药可以疗治他,冬天同样会冷,夏天同样会热,就像一个基督徒一样吗?你们要是用刀剑刺我们,我们不是也会出血的吗?你们要是搔我们的痒,我们不是也会笑起来的吗?你们要是用毒药谋害我们,我们不是也会死的吗?那么要是你们欺侮了我们,我们难道不会复仇吗?要是在别的地方我们都跟你们一样,那么在这一点上也是彼此相同的。要是一个犹太人欺侮了一个基督徒,那基督徒怎样表现他的谦逊?报仇。要是一个基督徒欺侮了一个犹太人,那么照着基督徒的榜样,那犹太人应该怎样表现他的宽容?报仇。你们已经把残虐的手段教给我,我一定会照着你们的教训实行,而且还要加倍奉敬哩。

方平译版

  拿来当鱼饵,给鱼吃;鱼不吃,至少可以让我那要雪耻报仇的心有点儿东西消化消化!他侮辱我,破坏我,叫我损失了五六十万两银子;看见我赔了钱,就笑我;我赚了钱,就挖苦我;侮辱我的民族,跟我的生意买卖捣蛋;在我的朋友跟前泼冷水,到我的冤家那儿去煽风点火——这一切,都是为的什么呀?我是一个犹太人。 犹太人就没有眼睛了吗?犹太人就缺了手,短少了五官四肢,没知觉、没骨肉之情、没血气了吗?犹太人不是同样吃饭的吗?挨了刀枪,同样要受伤;同样要害病,害了病,同样要医药来调理;一年四季,同样地熬冷熬热——跟基督徒有什么不同?你们用针刺我们,我们不也要流血的吗?给我们挠痒痒,我们不是也会咯咯地笑吗?你们用毒药谋害我们,我们不也就是死?那么,要是你们欺侮了我们,我们难道就不报仇了吗?在别的地方我们跟你们一个样儿,那么在这一点上,也是不分彼此! 要是一个犹太人侮辱了一个基督徒,他是怎么表现他的“宽大”呢?报仇。要是一个基督徒侮辱了犹太人,那么按照基督徒的榜样,那犹太人应该怎样表现他的“忍耐”呢?嘿,报仇!你们使出恶毒的手段,我领教,我跟着你们的榜样儿学,不高出你们一头,我决不罢休!

总结

  五音步抑扬格本身是一种似诗歌又似散文的中间体,是为戏剧和歌剧而生的体裁,无需韵脚和字数限制,但又有一定格律。 按理说这种体裁是相对容易而且有必要翻译出来的。

  方平的译本做到了,粗略阅读一下,便对其的对应严格和诗韵创作而感到惊喜。

  然而,朱生豪的修辞无疑更加典雅,在音韵和语气上的优势别具一格。

  这是我所能找到的最鲜明突出对比二人风格的段落了,应该能为想要挑选译本的读者们提供参考,此处不作高下评价。

  《莎士比亚全集》读后感(五):【转载】李劼:莎士比亚的悲剧风格

  人们假如能够从喜剧《威尼斯商人》中读出悲剧意味,那么也就领略了莎士比亚的悲剧风格。因为莎士比亚的悲剧,通常是用喜剧笔调写的。把《威尼斯商人》倒过来写,即把夏洛克写成一个非常慷慨的、贵族气十足的高尚人物,把他周围的人物一个个写成忘恩负义的、或者虚伪、或者市井气十足的卑鄙小人,那么就成了《雅典的泰门》。莎士比亚的过人之处在于十分娴熟地摆弄人性的天秤,朝这一边倾斜是喜剧,朝那一边倾斜是悲剧。翻过来是夏洛克,翻过去是泰门;这一面是野兽,那一面是天使。对人性的如此洞察,在《莫比·迪克》的作者显然是十分茫然的。《莫比·迪克》的作者一写阿伯船长,就掉进了阿伯船长的情绪旋涡里难以自拔。莎士比亚无论写什么人物,都冷静得仿佛在漫不经心地玩弄一张张纸牌。

  不过,那位雅典的贵族泰门老爷,却是莎氏的心爱人物。也是由于莎氏在剧中那么的宠爱,导致了泰门像个任性的孩子。事实上,泰门本来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如同唐·吉诃德那样的孩子。唐·吉诃德只是执着而已,并不怎么任性;因此,唐·吉诃德自始至终,混沌不开。唐·吉诃德临终前的所谓醒悟,不过是向世人的一种道别方式罢了。但泰门却仗着作者的一片宠爱,极其任性地在剧中率性而为,致使他前后变成黑白两个形象。泰门最后的结局是,混沌开而混沌死。泰门假如始终像唐·吉诃德一样混沌不开,最后是不会以死了结的。泰门的悲剧在于,他的混沌被打开了。一个傻瓜假如能够傻得彻底,那么就成了大智若愚。泰门的悲剧在于没有能够傻得彻底,结果只好像最后一头恐龙那样地挥别人世。

  但泰门的精彩,恰好也在于他的混沌被凿开。他在剧中那一段段激愤的独白,句句都是警世恒言。泰门的激愤由于发自心底,结果就如同火山喷发一般,气势磅礴,景像壮观。相比之下,阿伯船长的独白,句句都是名符其实的念白,念得再出色也不过是一句句台词罢了,更不用说其中有些台词还装腔作势到了让人莫名其明的地步。比起泰门翻天覆地般的人生经历,阿伯船长那点小小的伤痕算得了什么,再说也是想要捕杀人家才得的报应,说声活该都算是客气的。读着阿伯船长的独白,有时真盼望有个艾帕曼特斯出场,跟他开几句玩笑。

  艾帕曼特斯显然是莎氏本人在剧中的化身,也是莎氏过于宠爱泰门的一个标记,宠爱到了忍不住化身上场安抚不已。当然,莎氏宠爱泰门,事出有因。泰门是莎氏所有悲剧中的一个核心形象,这个形象的核心意味在于,像个无辜的大孩子。在莎氏另外四出声名卓著的悲剧中,几乎每一个主人公都是个孩子,只是莎氏把他们扔在不同的命运里面而已。哈姆雷特是个面临着在父仇和爱情两者之间作选择的孩子,李尔王是个受了亲生骨肉伤害的孩子,奥赛罗是个滋生了嫉妒心的孩子,麦克白斯是个想冒险、想学坏、想做个野心家、或者说想有番作为的孩子。这四个人物在骨子里都是泰门的同类,即便是像麦克白斯那样想学坏的人物,也同样是一种孩子气十足的学坏。比起中国小说《三国演义》里的阴谋诡计,麦克白斯那点坏心肠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孩子气在中国古代圣贤的眼里,就是混沌。中国古人有句老话,叫做害人之心不可有,赤子之心不可无。泰门式的混沌,乃是莎士比亚悲剧的底蕴所在。莎士比亚的悲剧,简单说来就是,混沌是怎样被凿开的,这跟后来那种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意思刚好截然相反。

  假如可以把莎氏悲剧中的各个主人公围成一圆圈的话,那么泰门是圆心,其他四个人物的位置可以按照他们各自凿开混沌的方向上找出来。从泰门混沌未开的祥和上,可以找到哈姆雷特和李尔王;从泰门混沌被凿开后的乖戾上,则可以找到奥赛罗和麦克白斯。西方人喜欢说,人是两种极端的组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对于人类的这种品性,莎士比亚以《雅典的泰门》从总体上解释了一遍,然后再以《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麦克白斯》又分别解释了一遍。莎士比亚的悲剧,算是把人类的天性给写透了。

  在四个悲剧主人公当中,哈姆雷特显然是最聪明的一个孩子。当他听到父王的冤魂透露的凶案之后,马上就知道自己面临着什么样的命运了。生存,还是毁灭,必须作出选择。曾经有人说,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找不出莎氏本人的影子。其实,看完《哈姆雷特》就可以知道,莎士比亚不声不响地隐藏在哈姆雷特的身影里,就像他在《雅典的泰门》里化身为艾帕曼特斯一样。凡事心知肚明,处世不动声色。这可能就是莎士比亚本人的性格特征。

  就古希腊的三个悲剧家而言,莎氏接近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德斯。莎氏具有索氏的睿智,又具有欧氏的慈悲。在整个人类的文化艺术史上,同时具有这两种品性的天才,实在是相当鲜见。能够举得出的另外一个例子,也只有中国的曹雪芹。假如英国民族和中国民族都能够仔细领略他们自己的旷世天才的话,那么彼此之间的沟通也就有了共同的前提。

  莎氏舞台上的李尔王形象,是个比唐·吉诃德和雅典的那个泰门都更为孩子气的老小孩。老子说,婴儿弃地,虎狼不食。但孩子就不同了。孩子会受到别人的伤害。而且,在别人的伤害当中又数来自亲人的伤害最为痛切。一般说来,来自敌人的伤害,通常能够使一个孩子迅速地成长起来。但要是碰上了来自亲人的伤害,那么就会成为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在有的文化传统里,往往是老年人伤害青年人;而在有的文化传统里,则是小辈伤害长辈。在莎士比亚的《李尔王》里,长辈李尔王是个老小孩,而他的女儿们却是狠毒妇人心的写照。对女人的这种洞见,可能是莎士比亚与曹雪芹的区别所在。假如莎士比亚听见曹雪芹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可能会轻轻地加上一句,小心水里有毒。

  但这并不意味着莎士比亚没有曹雪芹式的怜香惜玉心肠,否则就不会将《奥赛罗》里的苔丝德蒙娜塑造得如此无辜,如此楚楚可怜。苔丝德蒙娜最为悲惨的地方在于,她与其说是死于奥赛罗的嫉妒,不如说是死于奥赛罗的孩子气。奥赛罗身边的那个伊阿古形象,可能是莎士比亚对整个人类的一个重要警示。伊阿古形象让人想起的是《圣经》里的那条蛇。莎士比亚通过伊阿古形象告诉人类,这条蛇并没有死,它一直活在人们身边。奥赛罗是被这条蛇咬死的,苔丝德蒙娜也是被这条蛇咬死的。

  亚当和夏娃走出伊甸园之后,这条蛇一直没有离开过他们。亚当和夏娃走出伊甸园之后,男人和女人的组合就变成了危险的关系,按照法国人的说法,虽然苔丝德蒙娜在俄国作家托尔斯泰的笔下变成了安娜·卡列尼娜。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都是混沌的,因为他们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婚姻。但走出伊甸园之后的亚当和夏娃就有了婚姻的约束。走出伊甸园之后的亚当和夏娃起先把婚姻视作他们自己建造的伊甸园,他们后来发现自己建造的伊甸园毕竟不如上帝那个天然的。婚姻的伊甸园色彩随着文明的进步而逐渐褪色,最后沉浸在牢房的阴影里。翻过来是婚姻,翻过去是牢房;夫妻双方,互为囚徒,互为看守。那样的真相,亚当和夏娃就算知道了也不会说出来。说出真相的,只有蛇。伊阿古是以撒谎的方式说出了真相。如今的奥赛罗们都一个个长大了,他们不会再像奥赛罗一样孩子气十足地处理苔丝德蒙娜的偷情。可是伊阿古当年的谎言,却越来越弄假成真。

  今天的苔丝德蒙娜不再把奥赛罗放在眼里,她们以女权运动的方式向奥赛罗指出,彼此是如何的不平等。事实上,假如亚当全都成了奥赛罗,也的确跟成了苔丝德蒙娜的夏娃不太班配。伊阿古是在这样一个事实的基础上制作了谎言,因此伊阿古的谎言是相当牢靠的,就像蛇告诉夏娃的真相一样可信。伊阿古的谎言同时也证明了,其实亚当和夏娃一样轻信。

  走出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为了使彼此之间的关系依然保持一如既住,有必要寻找出共同的维系之处,比如说,共同的冒险生涯。于是,就有了麦克白斯夫妇。麦克白斯夫妇的特性不在于如何老谋深算,而在于敢于冒险。真正的阴谋家,至死都会让人崇拜不已。只有那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傻瓜,才会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莎士比亚明白这样的秘密,所以描绘麦克白斯夫妇的笔调相当轻松,仿佛在讲说一对赌徒的故事。政治阴谋因此而染有了喜剧的色彩。当麦克白斯夫妇煞有介事地筹划他们的阴谋时,莎士比亚却在一旁窃笑不已。麦克白斯夫妇那点伎俩,实在太过捉襟见肘。不要说中国的《三国演义》,即便是《雅典的泰门》里的随便哪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都要强过他们不知多少倍。麦克白斯夫妇甚至连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都比不上。但人性的弱点在于,几乎都是天生的赌徒。没有冒险的人们,通常只是没有找到机会而已。麦克白斯的悲剧是冒险的悲剧,不是阴谋家的悲剧。阴谋家从来不会陷进悲剧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是阴谋家,得看最后得不得手而定。凡是成功的,几乎没有一个不是阴谋家。这就好比在赌场里,赢钱的都是幸运儿,输钱的都是冒险家。在社会上,人们喜欢把成功者奉为英雄,敬若神明,然后把失败者叫做阴谋家,诅咒他们输得活该。

  莎士比亚与曹雪芹一样的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又与曹雪芹一样的玲珑剔透,该怜悯的怜悯,该讽刺的讽刺,该讥笑的讥笑,该装作看不见的就装作没看见。

  因此,当哈罗德·伯鲁姆教授不太有把握地说阿伯船长是个麦尔白斯式的人物时,其实是说对的。彼此都有相同的冒险性格。麦尔维尔的失误在于,他把这样一个冒险人物,写成了泰门式的贵族。或者说,他不太恰当地让一个猎人冒充了哈姆雷特,冒充了李尔王。把阿伯船长写成一个水手气十足的冒险家,应该是恰如其分的。但阿伯船长离哈姆雷特那样聪明绝顶的王子,实在是距离太远了。阿伯船长连李尔王的懵懂都还不曾抵达,怎么就突然念起了哈姆雷特式的台词。

  据说,麦尔维尔是在遇见了霍桑之后,萌发了写作悲剧的念头。又据说,那次会面之后,麦尔维尔特意读了许多悲剧作品,包括古希腊的和莎士比亚的。不知道麦尔维尔在写作《莫比·迪克》之前,有没有去过大峡谷。估计没有。因为他要是去过大峡谷的话,就一定会领略什么叫做莎士比亚。大峡谷的历历在目,大峡谷的苍茫雄浑;大峡谷的伟岸,大峡谷的慈悲,都是莎士比亚悲剧风格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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