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历程》是一本由乔伊·哈克姆著作,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406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2006-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由的历程》精选点评:
●微信和QQ的签名始终是不自由,毋宁死。无论是解放奴隶的南北战争,女性投票权的获取还是马丁路德金的演讲,都让我看得血脉贲张。只是本书虽有明确的主题,却似乎缺乏一条主线,各个小标题下的内容只是同一个主题下的小故事,互相之间并无太大关联。
●大致梳理了美国自建国后至21世纪的历史脉络,主要着眼于美国人民对于自由平等精神的追求与实践,这一点值得称赞,不过对于南北战争后的历史叙述过于片面,除了追求自由的光辉没有着墨于利益冲突的因素,稍显美化,反而使得后半段美国叙述的不太真实,美国的制度不是一个完美的一劳永逸没有任何缺陷的制度,他的最大优势在于不断纠错完善自身以符合对于民主精神的追求,就这点来说,美国不需要任何美化或抹黑,也不屑。
●阅一过 图书馆借
●偶遇的好书,了解了美国人对自己历史的认识,对自由的信念
●美国是一次试验
●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轻松地写出美国的历史,大二学习美国史都是这本书的相伴,很好看。
●2008-10-27;历史人物太多,读起来反而无所适从,不做评价了。或许更应该关注中国的历史吧,史官的记载就是真的吗?事实有很多,真相只有一个。
● 在这个高度岽尚个人自由的国度,甚至法律都不禁止焚烧国旗,但是美国民众美国意识之强烈,令世人吃惊。一个建国仅仅两百多年,几乎完全是由移民构成的国家,何以有如此巨大的凝聚力?那么多逃离自己母国来到这片新大陆的难民,何以如此坚定地爱着这个国家?这个年轻的国家到底能满足他们什么呢?在这个把个人权益放在首位的国家,爱美国必然是有条件的,那是什么样的条件?在美国这个商业的契约社会,国家与个人之间到底有着什么样的交易与契约?这个国家的建国之本、立国之基是什么?这个国家的国民与政府有什么样的性格?他们的社会有什么样的特
●听美国人讲美国的故事,更详细,更能理解他们骨子理究竟想什么
●美国是一次试验。要人有底线。
《自由的历程》读后感(一):人人生而自由,人人生而为自由
问问哪些历尽千辛万苦出国去的人们,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理由。仰慕各种先进环境也罢,寻求安全庇护也罢,深究下来原因,先进是因为自由的环境让人创造力更强,庇护是因为这里自由得可以容下几乎所有声音。说到底,还是为了自由。
那么为什么米国就自由?为什么米国能够一直坚持人生而平等这个信条一直坚持下去,可以超越种族超越信仰一切阻碍?
这本书里所述的米国历史上一个个大事件大案例,根源在与这一制度:三权分立。如果再加上各种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奋斗的人们,这就是米国之所以有魅力的一大原因。
法律可以有漏洞有缺陷不公平,政策可以有欺诈有舞弊不透明,人们可以修正,可以通过合法的办法把自己对和平的愿望诉诸法律。这就是自由的来源,和保证。以及,为什么这么多人,如此渴望米国的环境。
虽然它不可能完美依旧很多漏洞,但是这也是人类目前可以做到的最好的几个地方之一了。就姑且认为书上的那个“米国是上帝的试点”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吧……
《自由的历程》读后感(二):或者我们最应该向别人学习的是建立我们的信念
由美国人讲述美国的故事,或者更详细,或者更主观,但我们真的能够从这本书里了解到,究竟是什么可以让这个国家在短短二百多年的历史中快速地成为世界大国
朱学勤在本书中所提出的问题更能引领我们去阅读这本书:试验之一,人类能否在大国众民实行民主制度?;试验之二,人类能否在不同种族间平等相处?;试验之三,人类在宗教热情与政教分离之间能否找到平衡?
这三大问题可以说是本书的主线,在我认为,也是美国二百多年生命的主动脉,而本书不仅向我们展现他们的祖辈如何解决这三大难题,也告诉了我们究竟他们凭借的是什么去解决这三个即使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国家也无法好好解决的问题
我一直想知道究竟是什么令美国成长的如此迅速,同时也如此成熟,究竟是什么让美国如此强大,从此书中或者能找到答案:其实就是一种信仰“我们当时正在尝试前所未有的事情,它产生于一个观念,而不是来自古人或已经确立的程序;美国得以建立,凭借的是自以为是的一点运气。我们继续存在并不是什么必然的事情。我们拥有一切不过是一种观念的力量罢了”
或者唯物主义会对此话加以评价,但是我们确实看到了每个美国人心中的信念,it was,it is,and it will be in everyone's heart,我们亦看到现今中国人失去了信仰为社会带来的种种恶果
或者我们最应该向别人学习的是建立我们的信念
《自由的历程》读后感(三):方法
如果不是看到滚石公司那句“品冠将会迈入他音乐生涯中最活跃的第二个10年”的评价,我还没反应过来原来品冠都已经出道10年了。初中的时候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无印良品那两个大男生的情景似乎还历历在目,现在一转眼,光良跟品冠都已经到了可以当爸爸的年龄了。以前组合里的他们一起在专辑里歌唱友谊,现在单飞的他们轮流戴起那顶“情歌王子”的桂冠。既然去年光良可以用一个《童话》把全天下的女生都感动得死去活来,那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年品冠的新专辑《爱到无可救药》绝对也是可以好听到无可救药的,况且这次还有着阿信这张王牌做音乐总监,怎么着也不会难听到哪里去。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爱到无可救药》里几乎每首歌的旋律都琅琅上口,每首歌的歌词都隽永动人,基本上全属于那种一听就能喜欢的歌曲。但是在将专辑掠耳一遍之后你就会发现因为大部分歌曲风格太过雷同,反而找不到印象令人特别深刻的曲目,另一方面阿信的参与又让这张专辑出现了很“五月天”的熟悉感。如果你一直以来就是五月天或者梁静茹的忠实歌迷,那你很容易就会在《爱到无可救药》里听到那些似曾相识的旋律。《无可救药》的执着,《哄我入睡》的甜蜜,《座右铭》的自信,《朋友变情人再变朋友》的温柔,全是阿信和怪兽向来的风格,《枫叶红面馆》可以算是比较出挑一点的,用一个面馆老爹的爱情故事做歌曲的主线,节奏感相比起其他曲目强了很多,可惜品冠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演绎这类轻摇滚的歌曲,给人的感觉有那么点力不从心。《Darling》是品冠首次挑战R&B曲风的作品,有陶喆御用编曲人Andrew和R&B小天后汪佩蓉的加入,品质当然是可以保证的,但是尴尬的地方就在于这两人自身的特色太过明显,尤其是Andrew朱敬然,作为陶喆R&B班底的一员,他的风格早已在David的唱片里面为大家所熟悉,而品冠又恰恰不是那种声线非常有特色的歌手,要融合Andrew的曲风走出自己的R&B路线显然还有点难度。《Darling》的确是轻柔浪漫又动听的,遗憾的是我们只听到了陶喆的影子,而不是...... 全文
《自由的历程》读后感(四):从历史里学习历史
书是一种表达。
书和书不一样,做书的人和做书的人不一样。
我有幸认识这套《美国丛书》的策划者,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也是一个悲观的人。
这个世界实在让人悲观,理想主义者却希望这个世界能够变好,因此,他会采取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态度,努力做一些可能让这个世界变好的事情。假如这个世界不朝他希望的方向变,至少他努力过。
《自由的历程:美利坚图史》是一本图文并茂的书,翔实而有趣味,从历史本身出发去读历史。这不是说书里面没有价值判断,不过判断统统是从“人之常情”出发,连我九十岁不识字的老外婆都能明白。
从小我学会不屑地说,美国这个国家历史太短,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历史。然而我错了,改变人类命运的历史,和长短无关。如果不尊重历史只因为它不够长,就像不爱一个人只因他不够长。。。扯远了。
朱学勤,这套《美国丛书》的主编,在序言里面说“美国是一次试验”:
“……试验之一,人类能否在大国众民实行民主制度?试验之二,人类能否在不同种族间平等相处?试验之三,人类在宗教热情与政教分离之间能否找到平衡?——类似还有,如第一宪法修正案中规定‘人民拥有枪支权;又如移民法案。”(此处从略,我把全文贴在了本书的论坛)
朱学勤的这篇序言几个星期之前在《南方周末》读到,精彩,令我立刻有剪报的冲动,虽说剪报是初中生才干的事儿。
朱学勤被誉为当代中国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他写的、编的书深入浅出,实实在在,不为难不懂术语的读者,亦不堕学术水准。
朱先生1952年生于上海,初中毕业后赴河南兰考县插队落户,恢复高考之后取得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现为上海大学博导。著有《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比尔》、《风声雨声读书声》、《书斋里的革命》等。
他的博客是http://www.scuphilosophy.org/bbs/boke.asp?zxq.showtopic.1520.1800.html#1800,学者的东西写得这么好看、这么好懂不容易,推荐大伙儿去看看=)
《自由的历程》读后感(五):因为萨达姆被绞死,我重读这本书,兼谈萨达姆昂贵的出场费
昨天的感想特别惨,因为萨达姆被绞死了。
昨晚,我重读《自由的历程:美利坚图史》,因为这本书让我温暖。
一度,当读完这本《自由的历程:美利坚图史》,我认为美国人开国的信念被坚持、坚持、再坚持。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国家向着人道和正义,已经大步走了三百年。
华盛顿,林肯,罗斯福……你能想象在他们授意下绞死一个快70岁的老人吗?
如果我们意识到自己在倒退,我们可以不再倒退吗?
如果我们知道自由的历程如此艰难,我们该怎样继续下去呢?
我生平第一次写貌似“政论”的文章,如下:
2006-12-31
[原]萨达姆:昂贵的出场费
昨天是萨达姆被判绞刑的日子,我在电视里看到这个镜头,虽然没有看到最残忍的那一部分。老人满脸尊严,穿着笔挺的黑色羊绒大衣——估计这是杰苏尔为他做的最后一件衣服了,被一大堆人带出场。作为现代人是多么幸运,要看绞死犯人,不用像鲁迅的《药》里写的那样,半夜三更爬起来去赶场子了。电视里就可以看到。
把他绞死这事儿,至少从三点暴露美国人的愚蠢。
一是,如果美国人应该从历史里面学点什么的话,那就是美国曾经是个懂得宽恕的国家。
正是宽恕,使得南北战争之后,南北双方的战士都被作为英雄对待,没有谁去报复谁,萧条的国家没有分裂,没有陷入动乱、游击之类乱七八糟的事儿。正是因为宽恕,二战之后,马歇尔计划让世界复苏。当时美国甚至愿意向苏联提供援助。长久的贫困和动乱,对最富裕的美国也没有好处,就像一个富人孤零零住在贫民区里面。美国人当时是多有人道精神,多有长远眼光啊!不过后来美国就自大起来。 朝鲜战争且不说,越战更糟,越战中死的美国人是二战中的五分之一,五万大兵死得莫名其妙,越南的丛林里投下的炸弹数量超过了整个二战。
我们可以确信,绞死一个老人不是懂得宽恕的美国人行事方式,不过我们也可以确定,如果美国人不点头,伊拉克人不敢这么做。
二是,一个人活着和死去,被默默枪杀和当众绞死,戏剧效果完全不同。假如萨达姆被囚禁,默默死去,我们会遗忘他。然而他被当众绞死,他会一直一直活在世界人民的记忆里,就像苏格拉底、耶稣和《红岩》里的先烈一样。
在这里,我们讨论的不是他是否有这个道德水准去与他们比肩,但是残忍的处死方式,会让很多善良的人做出有利于他的判断。我们都没有办法忘掉,他是在70岁生日前两个月被匆匆绞死的。
如果一个专断、愚蠢、没有听力器官的国家做出这样的事情,我可以理解。但是据我所知,美国政府在咨询业花大量的钱,对公众心理做了大量研究,领导人的每个表情每个动作每件衣服每句话都精心设计。这么精致的政府,为何没估算出这么大事儿的负面影响呢?
三是,我以前确实对萨达姆生平不够了解,但是从昨天开始了解。昨晚听了中央电视台的简介,油然觉得:他真的是一个为祖国而奋斗的英雄人物啊!另外,他向来被美国人塑造成不理智、不懂法的文盲形象,昨天我才知道:他年轻时在开罗大学法律系拿到学位,是个阿拉伯世界的知识分子。
另外,萨达姆确实是个仪表堂堂的男子,从年轻到老都是。昨天他的出场,有如肖恩·康纳利般闪亮,他向人生,庄严地做最后的谢幕。
此时,中央台严肃地说:这是伊拉克人民自己的选择,中国政府一向不干涉别国内政,支持伊拉克人民自己的选择。
既然他们选择如此,我们也没法。只是,萨达姆这一回的出场费太高了——他得到全世界的同情和赞赏,他得到教科书的位置,他还得到我们的怀疑。我们怀疑这世界是颠倒的,所谓正义的一方非正义,所谓人道的一方没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