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是一本由路易斯·亨利·摩尔根著作,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434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2007.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古代社会》精选点评:
●对从伙婚制到专偶制之间的过渡的对偶婚制很感兴趣。想来现今在北欧流行的不婚同居共同抚养后代的婚姻模式好像退回到对偶婚制一样。不知会不会向先人学习,形成拆伙后男人带女儿,女人带儿子的习惯,毕竟很合理,能避免在找伴侣时子女被侵犯的风险。 比较好奇的部落到国家之间的演变过程,以及氏族到民族的变化过程也非常有意思。实际上以氏族为基础城市的不断扩大后增加了诸多需求,甚至出现了司法权。这让原本酋长的权利分化出去了,而市政官吏的设置也加速了氏族组织的崩溃。在两者过度期间,按需生成了政治社会的观念,由此国家也就成立了。每章篇幅大,切要好看。#从无到有# #国家起源#
●粗线条的构架,标签式的分析
●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啃完古代社会,以及部分马恩选集,拼命凑了五千字人类学论文的日子。大约可以算得上本科的高光时刻了吧。
●版本好像选错了…商务的会更好吧 最好看的是家族制度一章,不过理论太过进化论了。
●好吧。老师安排的参考书。。
●粗浅一读,其专业精神和知识不可否认。
●L
●与《一出好戏》对照着读有意思 看得出黄渤做了不少功课
●这真是一本马教的好书。。
●需要用想象力去读的书,尽管考证不实,但呕心沥血的推断值得一观。
《古代社会》读后感(一):《古代社会》中有这段话吗?
在有关新疆历史研究的不少著作中常有这样一段话被提及: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说“塔里木河流域是世界文化的摇篮,找到这把钥匙,世界文化的大门便打开了”。但这段话从来没有标出出处。本人查遍摩尔根《古代社会》(上、下)没找到这句话。如有知出处者将万分感谢。知者如能新浪微博@读书懒人,将不胜感激。
《古代社会》读后感(二):2017年2月9-10日
2017年2月9日
——144页——
目录看得我神魂颠倒,正文看得我痛苦不堪。摩尔根和杨继绳的语言风格很相似,一个是记者,一个是律师…他们大概都习惯写报告吧。
有人说他的一些观点过时了,不过他的知识框架和逻辑很棒,非常地清晰。其实能问出好问题很重要,能把问题分类整体更是一种天赋。就算这本书全书都过期了,就冲这框架都值得大家去写它的第二版啊…
据说是马克思的爱书,和马哲的一半根源。那我是接着还要看马哲吗…超级不愿意…
第一编 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
第一章 人类文化的几个发展阶段
第二章 生存的技术
第三章 人类发展进度的比例
第二编 政治观念的发展
第一章 以性为基础的社会组织
第二章 易洛魁人的氏族
2017年2月10日
果然看原文还是比较费事,我还是看知网论文吧…有144篇,差点就充值买了,还是用图书馆账号在电脑下吧…
《古代社会》读后感(三):读摩尔根《古代社会》
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是民族学研究绕不开的一座丰碑,对后世影响极大。究其研究方法,主要是田野调查、问卷调查和文献分析法三种。
首先,摩尔根毕业后一度从事律师职业,曾为维护塞奈卡部落的土地权利助其与白人公司打官司,而赢得了印第安人的信任,并被该部落的鹰氏族认作义子。这就为他之后对印第安人社会组织、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化生活和婚姻家庭的研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通过对易洛魁部落联盟的田野调查,摩尔根收集了大量翔实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摩尔根在实地调查中认为,“我们研究处于上述人类文化诸阶段中的各部落和民族的状况,实质上也就是研究我们自己的远古祖先的历史和现状”,即当代世界现存的野蛮民族和部落,都是人类远古祖先的缩影。
1860年,摩尔根在堪萨斯州的特拉华部保留地调查,发现美洲印第安人是人类远古社会的活化石。于是有“我要从现存于美洲土著中的氏族着手研究,在这些土著中可以见到氏族的原始形态”、“我们现在要了解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主要家族制度的前身形态就必须到美洲土著相应的制度中去寻找。”
此外,摩尔根还对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土著民族十分关注,以其调查材料作为《古代社会》的例证。如 “我们现在必须到亚洲那些已分裂的部落中去寻找他们的古代制度残迹”、 “我们自然应当向这些与世隔绝的部落中去探索中国人的古代制度” 和“迄今所见到的最原始的亲属是在波利尼西亚人中表现的,其中夏威夷的亲属制将作为典范代表”。
其次,摩尔根还设计并寄出了许多调查问卷,在印第安事务管理人员、传教士,以及远在太平洋岛屿、印度、远东、非洲的一些人的回复中获取了许多资料。该方法为摩尔根为研究亲属制度而首创,因其问卷题目的设计暗示过于明显,而一度被指为《古代社会》的硬伤。
最后,摩尔根在完成《古代社会》的过程中,阅读了不计其数的不同地域的文学和历史著作,以了解该地风俗习惯和婚姻家庭等信息。
采用《荷马史诗》的记述资料补充高级野蛮社会阶段的材料。从“我们以荷马的诗篇作为引导,继续回顾野蛮阶段的晚期”、“荷马笔下的雅利安族社会仍处于野蛮阶段,这是我们所见到的最早的详细描写,它显示了雅利安族当时所取得的进步及其种种内容……这些诗篇还对我们深入追溯野蛮阶段具有启发作用”和“属于高级野蛮社会的例子有荷马时代的希腊部落、罗马建城以前不久的意大利部落以及凯撒时代的日耳曼部落”等处可以得到证实。
利用各种著作中有关雅利安族和闪族的记载资料叙述人类文明社会阶段的历史。从“从野蛮阶段中期以后,雅利安族看来是代表了人类前进的主流,及至文明阶段以后,这个主流地位便逐渐为雅利安族独占了”和“当时闪族较雅利安族更进步,他们在人类当中居于最先进地位”等处可以得到证实。
大量引用古代作家的作品作为人类古代社会发展阶段的佐证材料。“西塞罗、瓦罗和斐斯土斯对罗马民族和氏族成员所下的定义却足以充分证明他们的世系是由男性下传的,而他们的氏族制度则与希腊人的氏族制度极为近似” 和“为了从历史上来认识我们现在的亲属制,那就有必要依靠由罗马民法学家所完成的罗马亲属的方法”,就是利用古罗马作家西塞罗等人的作品来证明古代社会父系氏族制度的存在。
此外,摩尔根在 《古代社会》中还提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是经历蒙昧社会、野蛮社会和文明社会的三个发展阶段的理论假说理论假说。并将截止目前的人类社会分为三个时期:
(1) 蒙昧社会,从约300万年前起到约1万年前止。
(2) 野蛮社会,从约1万年前起到约4千年前止,这一时期的开始以制陶术的出现为标志,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野蛮社会。这种划分为 《古代社会》 后面叙述和填补材料构建了框架。
(3) 文明社会,从约4千年前起到现在,这一时期的开始以文字的出现为标志。这时人类开始废除原来的氏族社会原则而代之以政治社会原则。其中蒙昧社会又分为低级蒙昧社会、中级蒙昧社会、高级蒙昧社会。
虽然时至今日,有些结论早已被推翻,还曾有人质疑血缘家庭和普那路亚家庭是摩尔根臆想的结果,但事实上,夏威夷土著社会早在18世纪前就已接近阶级社会。但以上种种,均是《古代社会》对于民族学研究不可撼动的重大贡献。
《古代社会》读后感(四):古代社会的等级制度
2014/10/12
《古代社会》这本书详细阐述了在人类起源的地方,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研究,让我们充分了解到从原始社会开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制度是如何一步步变化和发展。作者事无巨细地说明了其中的社会状况,包括姓氏、群居情况、社会等级、婚姻制度、政治观念等的发展变化,让我们可以从多角度去分析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与人类的智力和生存环境的关系,比如作者竭力研究的易洛魁人的社会,从氏族、胞族、部落和联盟的转变,就与易洛魁人生活的现实环境紧密相关。作者耐心地从这个民族的原始形态开始着手研究——这是一种非常好的研究思路:从事物的最初形态和产生原因开始,之后顺着线性时间的顺序关注易洛魁人社会的发展变化,是如何一步步走向文明社会。其中包括著名的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发展变化。在这个走向中,人类靠着生存的直觉在为自己选择合适的进步的社会制度,所以这个过程无疑是一个进步的有意义的过程,是我们现在文明社会的起源和发展的重要观照。
我希望梳理出自己对于古代社会的理解。其中我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就是这些不同时期社会形态中的阶级制度情况。阶级制度的出现意味着有差距,才划分了等级。差距是值得关注的,因为有了差距才有进步的动力,也可能是退步的原因。比如母系社会中,人们的关系基本是靠性作为基础来维持。一个氏族中如果生育的子女多,那么这个群体就有比较多的劳动力,就有获得更多猎物的机会,所以都会无限制地繁衍他们的后代。而落后的群体就会渐渐因为人丁稀疏的原因被并入生育力旺盛的群体中,最后就慢慢融合成了更大的且比较固定的部落,或者走向灭亡。这就是差距导致发展的一个例子。所以可以分别从氏族社会和文明社会中的等级制度来分析古代社会中的社会发展问题。
氏族社会中,血亲关系是内部关系的唯一标准。而氏族内部也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不准在氏族内通婚。而书中提到的“氏族的出现有三个主要的概念:亲属的团结;完全以女性为本位的世系;以及氏族内部禁止通婚。”让我们清楚了解到氏族已经有了明确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共识了。那么,这个时候的氏族社会是所有成员一律平等的吗?还是存在什么差别对待?甚至是已经产生明确的等级制度了吗?作者在重点研究的易洛魁人氏族中发现他们的氏族法:(一)选举氏族首领和酋帅的权利;(二)罢免氏族首领和酋帅的权利;(三)在本氏族内互不通婚的权利;(四)相互继承已故成员的遗产的义务;(五)互相支援、保护和代偿损害的权利;(六)为本氏族成员命名的权利;(七)收养外人为本氏族成员的权利;(八)公共的宗教仪式(存疑);(九)一处公共墓地;(十)一个氏族会议。这些法文看似都是公平且没有分等级制度,合理地安排氏族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也是最重大的事务。在氏族生活中,我们唯一可以看到的最大等级就是首领与一般平民的关系了,但是首领本身就是一个特殊身份,群体生活中必然会有首领的存在,其特殊性在选举出来之时就随之诞生了。并且这种差别不是绝对的财产差别,只是意识形态上权力的差别。同时,社会成员在财产上也没有太多的差距,因为还没有出现高级的社会分工和私人财产的具体观念和形态。现在大部分学者认为阶级制度还没有存在于氏族社会。在氏族社会,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欲望都是比较简单的。人类之所以没有太多的私有财产,因为社会分工依然相对简单,而共同生存与克服困难才是他们的终极目标。首领一般都是选择公认比较有领导才能的人来担任,而不是最有势力、财产最多的人,也没有世袭制度。从以上氏族法我们可以发现,大家最关心的是氏族社会中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还没有关乎太多详细的关于财产和权力分配的问题。唯一所说的“相互继承已故成员的遗产的义务”,财产只是包括已故成员的个人物品,那些贵重品甚至就拿来殉葬了。而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后期,随着财产概念的建立和数量的增加,人类社会也需要制定更加具体的遗产继承法,甚至还需演变到尊重死者个人意愿,可以提前立下遗嘱。我们可以猜测,对于已故成员的财产,是公开继承的,没有指定一定传给已故者的子女或者其他人。在一个氏族中,一位有能力的酋长就可以决定所有的事情,何必有其他的人来掺合这些并不复杂的问题呢?
这一点我们可以对比之后的文明社会。等到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时候,人类要一起解决的问题就不止是今天谁去狩猎谁去搭帐篷的问题了。要解决的是狩猎后怎么分配,谁有权利住在这个帐篷这样的问题。古希腊社会就是在人类分工和私有财产逐渐出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逐渐发展成熟的文明社会。从氏族社会到文明社会期间,当然还有很多的社会组织形式的转变。比如从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而氏族制度在后来的文明社会也没有完全被泯灭,只是其主流位置被新的社会制度所替代。古希腊也保留了氏族关系,但是社会的主要运行规则全部体现在的政治制度上。而政治秩序也是建立在经济需求上,当有了更加复杂的商贸交易,更加复杂的社会关系,人类自然需要更多人和机构来组织管理社会和分配财产,比如古希腊成立的多人组成的元老院。元老院成员一起讨论城市的道路建设要多宽多长,讨论在市中心开多少肉店,讨论要不要建一个新澡堂。而这样也会产生更多的社会分工和财产,更加巩固私人财产的权利观念。这些都是古代氏族社会时期不会去讨论的问题,因为物质基础还达不到这个以上程度,上层建筑也就相对简单。
古希腊时期,财产是很重要的一个的因素,甚至影响到阶级制度的指定。因为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需要各项明确的立法来保证社会的合理运行。其中,财产就是重点保护的对象。一开始的等级制度,就是按照财产的多少来设定的。在古希腊也有尝试用阶级制度完全代替氏族制度的改革,比如瑟修斯将社会成员划分为“士族”“农民”和“工匠”阶级。这个划分是以明显的社会分工为标准的。其目的是为了在氏族关系之外聚集最高等级和财富的人,试图打破原来氏族关系的限制。但是最后失败了。可见有远古历史的血亲关系的氏族制度可以被削弱但是不可能被完全消灭,因为血亲是永远无法磨灭的关系。后来梭伦执政时期,他提出按财产的多少作为等级制度划分的基础,这才解决了仅仅由氏族制度决定社会成员属性的问题。因为此时,财产观念早就高度发展且深深影响人类的社会了。
后来发展到古罗马,民主制度也相对成熟了。比如有了国人—平民—靠客—贵族这样的阶级限制。国人与平民的区别即是前者属于氏族体系,而平民(在以前的氏族中因为各种原因被分离出来的人)没有隶属于任何氏族,因此平民不掌握任何政治特权。而靠客更是依靠国人的附属品。这个时候在古罗马社会的等级制度也受到了古时代氏族体系的影响,而不完全只是按财产来划分。但是这个不是产生等级制度的原因,主要的原因还是经济因素的刺激。到最后塞尔维乌斯统治时期,罗马人已经能够在等级制度上摆脱开氏族社会的影响了,而转入了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时代。可以说,进入到文明社会之后,古代氏族体系也没有完整地彻底地保存下来。它更多的是处在一种为社会制度服务的位置,全看当其时的统治者如何把握氏族制度在文明社会中的关系。氏族制度除了其基本的精神和联系的纽带还明确存在之外,很多的关系其实一直处在动态的改变中,比如各种关于财产的处理问题。并且当面对一些血亲关系与社会政治冲突的时候,氏族关系也很难处于主导地位。
而民主问题则相对公平存在于氏族社会当中,或者说相对容易处理。因为权力还没有被掌握在那些特殊阶级手里——包括社会成员看得见的权利和看不见的权利,权利意识也还没有产生在每个氏族成员的心中。氏族社会的民主基本上是围绕本氏族的利益展开的,而不是以个人为出发点。比如我们非常关注的财产问题,氏族法中“相互继承已故成员的遗产的义务”的规定,只是希望财产不要落入到别的氏族那里。而很多证据表明,古希腊古罗马所建立和宣扬的民主,是一种少数人的民主,非全体社会成员的民主。让那些占有社会绝大多数财产的贵族来决定,很难避免他们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考虑民主问题,否则就不会有等级制度的出现了。反而在没有成熟的民主意识的氏族社会,民主在“没有民主意识”那里更显得公平。
总而言之,不同的社会形态都是建立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之上的且随之动态发展。因为复杂的社会分工和财产情况,进而影响到社会成员的权力与权利的差距。氏族社会也好,文明社会也好,都是古代人类智慧的结晶。罗马非一日建成,古代社会的制度也如此。
而这本书没有涉及到古代社会的宗教祭祀的问题。宗教祭祀的信仰其实也是氏族社会不可避免的问题,也是其深远影响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个问题在库朗热的《古代城邦》一书中阐述地非常具体,可以作为阅读延伸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