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手机版
《切今之事》读后感1000字
日期:2020-10-28 00:42:50 来源:文章吧 阅读:

《切今之事》读后感1000字

  《切今之事》是一本由[英] C. S. 路易斯著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六点分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20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切今之事》精选点评:

  ●读起来有点累,值得反复读多遍,体会里面的意思。译者很用心,感受到了真诚安利的心。

  ●路易斯对时事的评论很多是独到的,这种独到是开放且审慎且思想基点之稳定的独到。我倒没有译者那般多少有点醍醐灌顶的感觉,多半是信仰的缘故。译者的译注下了很多功夫,学习很多,愿译者和读书会的伙伴们终能打开柜门,遇见那个真实的纳尼亚世界。

  ●看着很累,但很精彩!

  ●是非常好的一本带有基督教价值观的书,逻辑清晰,但是稍微有点难懂

  ●论平等和民主两章非常精彩,确实像卡夫卡所说的那把“劈开我们心中冰封的大海的斧子”一样,劈开了我的“固陋”。路易斯对平等和民主的看法很辩证,属世的平等外衣下,应包含着属灵的高下有序,因此民主政治和民主主义应划清界限,政治和社会中的平等,不应侵犯伦理、教育中的等级。纯粹的平等大概近于墨子之“兼爱”、“非攻”,而辩证的平等则近于孔子虽“有教无类”,但“唯上知与下愚不移”,“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的观点。

  ●通俗易懂,金句迭出

  ●翻译太差

  ●读路易斯,总是伴随惊喜。这本书会给你很多精神和思想上的火花,有必要读。

  ●翻译不错 内容有些零散但不乏灼见 比如对平等和民主的看法 颇有启发

  ●很有意思。 邹老师问我:最近在读什么书? 路易斯 喔 C.S. 路易斯 一套全新的体系

  《切今之事》读后感(一):评《切今之事》

  虽然译者说这本书拧着我们惯常的观点,其卓越性来源于对思维的冲撞和所造成的不适感,但我却觉得这本书读起来机器愉悦。我不觉得刘易斯的观点“怪咖”,然而充满创见和洞见。如果他是lover of the past,那至少深谙政治思想史和文学史,所言必有根。我认为愉悦和痛苦的阅读体验并不能决定一本书的价值,如果对痛苦形成嗜好,追求痛苦本身也极具乐趣。总之,好书,然而对译者感受颇为存疑就是了。希望共赏的其他读者和我自己,都能以弹性的思维拥抱更多的观点。

  《切今之事》读后感(二):《切今之事》的一些感想

  这本书看得比较快,有一些不太感兴趣的就跳过了,比如讨论牛津剑桥之类的,全书大概看懂了60%吧。

  一、三种人

  感觉刘易斯的三种人和克尔凯郭尔的人生三阶段差不多,第一层是欲望,第二层是伦理,第三层是永恒。没有宗教体验的人大概在一二种人中徘徊,有宗教体验的人大概是三种人中徘徊,能保持在第三种的,大概就是圣人了。而想要探寻第三种,人一定要在衣橱里摸黑寻找,在门后发现那个纳尼亚世界。

  二、对于古典文学

  刘易斯是个很古的人,他对现代文化的焦虑非常值得我们重视。他认为取消古典学只能让学生沦为流行语的牺牲品。深以为然,上微博看看就会发现流行语对文化的侵蚀到了怎样的地步。

  三、论民主教育

  刘易斯认为民主的敌人恰恰是民主衍生出来的民主主义。我不知道能不能理解成现在的政治正确。很多人由民主推广到生活,认为一切都应该平等,这带来灾难,比如强迫所有的孩子认为他们素质相等,上着平等的课程,既折磨天资聪颖的孩子,也折磨智商平平的孩子,他们没有意识到,每个人该待在适合他的位置。

  四、报纸欺骗知识分子,不欺骗群众

  译者似乎觉得这个想法很惊人,我倒不觉得。在这个充满fake news的时代,媒体报道的永远是他们想让你知道的内容,不论是国内媒体还是西方媒体。

  五、快乐哲学

  这一章我很喜欢。我们已经拥有足够多的快乐主义(其实就是享乐主义吧),多得不能再多——那种阴郁的哲学说,快乐是唯一的善。然而可以称作“快乐哲学”的东西,即关于快乐的科学或哲学,却几乎无人探讨。

  快乐哲学要求我们打倒心中的jailer,不知道哪怕是第二种人,能做到吗?

  六、自命清高

  刘易斯继续骂报纸,很有意思,他骂报纸的那些话,完全可以套用在我们现在的网络上来。那些你不得不follow的流行语、新闻、热点,你明明知道对你是有害的,却不得不一直了解。克里昂们的谎言是:“一个人必须跟上这时代,必须知道人们在说些什么。”然而,正是你的不得不关注,让他们得到了生存的条件,因此刘易斯说:“看不见你所谓的了解恶之必要,正好成全了恶?”

  我对被流行文化侵蚀的社交网络深恶痛绝,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去点开它们,也是因为觉得这是我活在这世上不得不参与的恶,现在一下子意识到,既然知道了他们的恶之谎言,也就再也没有理由去支持这种恶。沉思了一个下午,真的不想再点开那些吵闹的网站了。

  七、关于现代人及其思想范畴

  这一章我设置了最多的书签……真是没什么好点评的,赞同就是了。现代人的骄傲和自恋,必然造成他们的灭亡。作为一个不那么女权的女性,我很赞同他关于masculine mind以及严肃的男性友谊的那一些看法。

  最后,不知译者有没有推开衣橱背后的隔板,如果有推开的话,应该不会对刘易斯的观点表现得那么冲击,毕竟,像对于核弹爆炸,推开的人应该会有同样的看法。

  《切今之事》读后感(三):关于《切今之事》

  这本书是个短文集,篇幅其实不长,不过译者挺认真,不但给一些背景资料和名词作了注解,也引用了不少其他书籍里的段落来对照,一些不太好翻的句子也注出了原文。

  路易斯这些文章主要是针对当时社会中的一些现象和背后隐藏的危机(主要还是针对一些与现代性相关的问题),但是因为他见解的深刻有力,使得这些文字在今天仍然很启发人。

  关于骑士精神:

  “骑士品质乃是一种理想。藉口理想之难以实现而否弃理想,乃因不知理想之为理想。”

  骑士精神在于温而厉,舍弃这个理想的话人类将会陷入丛林法则(今日之中国!),人要么成为残暴的狼,要么成为软弱的羊,以至于欺软怕硬。虽然看似骑士精神不可能实现,因为它把处于两端的品性结合在一体,但它乃是可实践的,也是必须的。

  这是“需力致之事,而非坐等之事。””唯一的逃脱之路,使生命值得一过的东西。“

  关于平等:

  ”平等是药,而不是粮。“平等是一种消极的善,它不同于智慧幸福之类,它之为善是因为我们社会的不平等,正如药之为善是因为我们生病了。过分热烈地追求它是不合理的。现代人对平等的热烈追求会适得其反,作者举了纳粹的例子,民主只是不坏的选择,民主主义,否定卓越,带来的后果是给了极权可乘之机。

  ”亚里士多德说一些人更加适合做奴隶,我和他并不矛盾。只是我拒斥奴隶制,因为我看到,没有人适合做主子。“

  回归基督教的整全观念,才能带出一个真正健康而民主的人类社会。作者虽然没有说到这个,但这也应当是题中之义了吧。

  关于教育:

  这个话题与关于民主平等的话题关联比较紧密。过度追求平等,否定卓越,使得我们的教育生产蠢材,它对于维系民主制,其实是危险的。反而是适当的带有精英教育色彩的理念和方式,真正早就人才,保全民主制,也有效防止后代的堕落。

  三种人:

  第一种是彻底享乐的人。第二种是道德主义者。第三种是灵里贫穷之人。第二种人活得太累,而至终不能完成救赎。真正的智慧是承认自己灵里贫穷,做一个乞丐。

  关于小学生活:

  很有意思的讨论。而对于期末和终末的对照,很有想象力也很启发。

  不记得在哪里引用了古代哲学家划分的三种人,很有意思:世人就像在竞技场上的一群人,分三种,一种是游走其中做买卖的,一种是在场中争斗求荣誉的,第三种是在场边做旁观者的。第三种人是真正有智慧的。要做这种人,最终逃离”生之巨轮“。

  记梦:

  非常时期我们为了安全让渡自由,但这绝不可以成为常态。

  关于自命清高:

  当我们弃绝自命清高时,不是升到它以上,而是降到它以下。

  批评现代性:

  现代人不再相信超自然、罪和审判,放弃了古道立场。原因是:教育革命切断了我们与古代的联系;女性解放使得形而上学低能,切断了我们与永恒的联系;发展论取消了善恶标准;普罗主义使得无产阶级成为上帝;不关心真理,只关系实际;非理性思潮废弃理性。

  现代人与古代的断裂之深,使得作者甚至觉得,给那些古代异教徒传福音比给现代人传福音容易多了,因为古代异教徒至少相信超自然等,而且古代人也是尊重传统的。因此作者提出一个怪想,就是要恢复基督教信仰,是不是要先恢复异教信仰。

  ”现代异教(神智学和灵智学)是一个全面败坏的征兆“

  人生四境:

  无魅、附魅、祛魅、复魅。

  核弹时代:

  在核弹被发明之前,人类就生活在各样痛苦死亡的阴影中,因此大可不必为了多出一个核弹的威胁而过分忧虑。

  文明的毁灭不值得忧虑,因为归根结底一切都要归于幽寂。

  如果自然宇宙就是一切,后果是:人自杀,或者享乐主义,或者努力过有序的道德生活。但都是虚妄的。尤其是如果宇宙本身是无序的,有序的道德生活就是自欺。

  宇宙不是母亲,是姊妹。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是异乡客,有更高的不同的来源。

  路易斯批评现代性。很多在我们今天看似政治正确的观念,例如平等主义、”你和别人一样棒“的教育理念,等等,这些在路易斯那里受到了批评,这些东西有其邪恶愚蠢的一面,它让我们舍弃了高贵、也否定了卓越,看似人与人平等了,事实上却给了极权等不平等以可乘之机。当人们不再崇拜国王的时候,他们去崇拜明星。现代人否定传统,活在一种断裂当中。

  恢复骑士精神、恢复纯正信仰,弃绝看似合理其实肤浅的对于平等的追求,这些将使我们真正获得高贵的品性和民主自由的社会,也将使我们在现实之外,看到更大的现实。

  《切今之事》读后感(四):文学中的性|书内一文

  【译者按】在查泰莱夫人案中,企鹅图书胜诉,很多人为之欢呼。其实,这本非什么所谓的解放或进步,因为无论胜诉败诉,都不是什么大事;更不值得自豪,因为这一案件本身之审理,疑窦丛生。

  【§1—2.从宽处理不一定是好事。】 听说,导致我们抛弃老刑法典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一事实,即随着陪审团越来越人性(humane)他们索性拒不定罪。虽然证据确凿,被告席上的那个饥寒交迫的女孩,确实偷了一条手帕。但是他们不想让她因此被绞死,故而他们转而裁决无罪。 人不再因小过犯而被绞死,这显然是个好的变化。但是,公然错判并非带来这一变化的最佳途径。让审判结果依赖于特定陪审团的个人道德哲学,而不依赖于法庭上得到证实的东西,这不是件好事。首先,那个程序,尽管在此案中导向宽大为怀(lead to mercy),在彼案中却产生相反后果。

  【§3—5.审判变成演戏为恶更甚。】 在我看来,道理(the moral)很明白。当一个国家的主流道德,过分地不同于其法律中所预设的道德,那么,法律必须或迟或早做出修正,以适应道德。他们越早动手修正,越好。因为,在他们做出修正之前,我们难免在欺骗,做伪证及混淆是非。 不管法律所蕴含的道德,是高于还是低于主流道德,这一条都同样适用。假如我们道德提升,法律必须上升至我们的水准;假如我们道德沦落,法律必须随之降低标准。法律降低标准,相对于所有审判程序都变成演戏来说,可能为恶更少。 假如我们不再谴责谋杀,我们无疑会成为白痴或恶棍。要是真如此,我们就最好承认这一事实,并相应调适法律,而不是去将一个确实犯了谋杀罪的人无罪开释。

  【§6—9.关于淫秽文学,法律与主流道德不一致。】 然而我相信,这正是我们处理“淫秽”或“伤风败俗”文学的实际处境。就老法律——因为已经开始折衷——所承载的道德而言,手淫、性倒错、未婚同居及通奸,都是恶。因此(并非逻辑意义上的因此),出版那些看来会鼓励此等行为方式的书籍,会遭谴责。 现代知识人——他们充当“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es)——的道德,与此不同。假如说得详尽且坦率,我相信他们会这样说:“尽管我们不能保证这些事情就是恶,但我们却能保证,它们不是法律所应关心的那类恶。” 我的看法是——仅仅是为了做个了断——它们是恶,但是除通奸(adultery)外,法律不应关注它们。通奸是法律之事,只是因为它违反了霍布斯原理:“信守契约”。违反契约这一事实,牵涉到性行为,是(逻辑意义上的)一个偶然(an accident)。我在这里并不是要为我的看法申辩。我所要的是,新道德和法律里的道德二者单挑。不要惊慌,我的作家同行。你那一方基本胜局已定。

  【§10—2.两个流行论调。】 在此期间,形势最不令人满意。在很多讨论后面,甚至在法律之最新修订后面,依然盘旋着两个命题。在我看来,这两个命题比新道德更难于接受: 1.假如一本书是真正的“文学”,就不可能伤风败俗。然而,这既无证据支持,也无证据反对。没有人可以预测什么会挑逗青春少年,正如无人可以预测什么会吓到儿童。关于二者,我倒是听到最不大可能的结果。这是针对查禁某些书籍的一种老套反驳。但是,对于容忍这些书籍的吁求,它也同样构成反驳。 2.假如一本书是伟大的“艺术作品”,那么它是否伤风败俗无关紧要,因为艺术比行为更关紧要。换言之,艺术比生活更关紧要。评注生活、反映生活,比生活本身更紧要。这听起来很像胡话。

  【§13—9.查泰莱夫人案不值得自豪。】 不管怎样,我们不再需要查泰莱夫人案。既然(出奇野蛮的)胜利欢呼已经止息,最好提醒一下,这并不是一桩值得自豪之事。我并不是说,因为其裁决。我想,如何裁决,无论对于我们的文学还是对于我们的道德,都无足轻重。是案件审理(the conduct of the case),让我沉不住气。 真正分歧究竟何在?法官告诉陪审团:“我们坐在这里不是审判趣味(taste)”(拉尔夫先生记录,页27)。后来辩护律师又告诉陪审团,他们“并不关心个人良好趣味问题”(页35)。然而事实上,几乎所有证人都在不厌其烦地考察这本书的文学优点。假如你不把文学优点看作趣味问题,请问你如何界定趣味?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证人号称“专家”。隐含的意思是,文学里的“专家”(experts)一词,用法和工程专家或医药专家一样。 我并不是说,在文学领域,一些人的意见和另一些人的一样好。毫无疑问,应当带着极大尊重去听从成熟批评家的评判。关键是,它们是评判(judgements),而不是事实陈述(statements about matters of fact)。它们是完全可逆的(reversible)。任何熟悉文学史的人都知道,几乎所有众口一声的批评意见,都有可能最终昙花一现。想想,司各特和班扬曾被置于何地。我更希望得到一些保证,在陪审团的脑瓜子里,能清晰区分文学“专家”与通常所谓的专家证人。 伍威治的主教,作为关于善恶本性的专家出庭作证。就我所知,他的智慧及圣洁(sanctity),都可能使他具备充当此一先知角色之资质。但是,法庭上表现出来的资质,是他读过伦理学。 我和其他很多人都读过伦理学。我并不认为,这一学科能使我们比其他人更有资质去说,何为神圣何为不神圣。把一个证人以专家身份推举出来,去告知陪审团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其实就是给陪审制度釜底抽薪。这一制度的预设就是,这十二位善良诚实的人已经知道对错。

  【§20.放弃道德审查可能为害更少。】 目前,放弃所有道德审查,可能为害更小一些。我们已经要么高于它,要么低于它。假如我们放弃了,可能会出现大量淫秽之作。我们不需要读它。风尚可能不会永远持续。粗话(four-letter words)可能会和椅套一样,很快过时。

评价:中立好评差评
【已有2位读者发表了评论】

┃ 《切今之事》读后感1000字的相关文章

┃ 每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