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看天下》是一本由彼得•盖泽斯著作,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31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009-1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只能说刚开始看的时候还好,后来就烦了。这本书完全就是讲猫主如何爱猫,他的猫有多淡定,他有多像小孩~
●诺顿系列之二。A Cat Abroad.一只到处旅行,享受生活的猫。
●不如第一本有意思,主要讲的是猫出名以后的故事,和主人之间的细节少了。
●三部都买了,觉得有点小失望。当然,诺顿很好!但是作者的描述,或者是翻译的原因?看起来总觉得不够亲和……
●从前有只猫,它怕鸟,它总是为它老爸留半只老鼠,它因为它老爸某次旅行不带上它一起于是离家出走了。
●忍俊不禁!
《猫眼看天下》读后感(一):我这么爱猫都觉得这不能算是本好书...
花了两个半天看完了这本在猫空买的书。不得不承认后四分之一是强迫自己看完的。感觉这就是一个人和他特别的猫还有他不会结婚的女朋友在普罗旺斯居住了一年的流水账。全书的重点不是猫而像是对惬意生活的炫耀,结尾还有一些沉重的话题。我不知道原版是不是看起来会好很多,但是这个翻译真的蹩脚透顶了…
《猫眼看天下》读后感(二):可惜了那只猫
说实在的,这本书很不对我的路子;相比前段时间看过的<<万物有灵且美>>,感觉迥异;都是写动物的,都是想幽默的表达作者的意思,可最终达到的效果却大不相同。我甚至疑惑,是不是我根本就没有理解或者领会文中的意思?要不然,卓越上深得好评的一本书,我怎么就没有同感呢?不过,几经努力之后,终于还是放弃了。在我看来,读这类的书本来就是为了放松心情,不用这么拧着了。我觉得不好看,那就不要看好了,不需要去证明什么。个人感觉,仅此而已。
《猫眼看天下》读后感(三):两可
盛名之下去买的这本书,我得说,很一般。
第一个缺陷就是,明明主人猫诺顿是只灰色的苏格兰折耳猫——这一点全文不知出现过多少次,为什么三部曲每部封面上都是只不折耳的黑猫?明明这一部是诺顿在法国,为什么封面上出现的是旧金山的金门大桥?第三部《再见了,诺顿》讲的是他在美国、法国的事,为什么封面上出现的是伦敦大本钟?
第二个缺陷,翻译、编辑的不细心,若干常见词都给犯错或者硬翻。比如,VISA CARD通用译法就是VISA卡,而不会被硬生生翻成”维萨卡“,就如同MP3不会被译作“第三代媒体播放器 “一样。
难不成译者翻译的时候正好赶上上一波净化汉语撇除外来语运动了?
类似的地名翻译错误也有。甚至同一页上,作者的女友一会叫珍妮丝一会叫丹妮。或许珍妮丝的昵称是丹妮?不知道,英文不好。
其次,书真不如叫《我眼看天下》,诺顿的存在就是安静的出现在作者见面会上,在各处饭店、旅游景点自由出入,享受自己的知名度带来的陌生人的抚摸。
我得说,或许是乡间生活的惬意,作者基本都在享受生活,而很少专注的关注诺顿的神情、动作、心态、举止。而这些,都是一个爱猫的主人应该在意的,尤其是在一本以猫为主人公的书里,更应浓墨重彩的铺陈。
幸好只买了一本。没花更多的冤枉钱。
《猫眼看天下》读后感(四):感悟南法山村
作者彼得·盖泽斯在普罗旺斯居住的小村庄,在这本书中被翻译为古特,仔细看了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的地图,觉得这个村子的法文可能是Goult。
之前看过英国作家彼得·梅尔的《山居岁月》(A Year in Provence),深深喜爱上南法的乡村风光。
这两本书中都有写到很多村庄,因为读盖泽斯的书,想找Goult这个村子的位置,从谷歌地图仔细看了附近的一些村庄,有博尼约Bonnieux,这个村子就是梅尔当时居住的村子,又叫“奔牛村”,因为梅尔的书声名大噪,成为普罗旺斯的热门景点。
再就是阿普特Apt,在盖泽斯的这本《猫眼看天下》中,每个礼拜六的阿普特市集让我印象深刻,多么希望有生之年能亲口品尝到,那个身材矮小的、在集市上卖糕点的维纳斯客村男人制作的朝鲜蓟塔,还有葱头塔。那个上个年纪、三分之二牙齿不见的干瘪老太婆售卖的各种口味的心型羊奶酪(迷迭香、大蒜、葱头),在盖泽斯的书中多次提到……
还有有着壮丽红色峭壁的鲁西永Roussilon,跟一般普罗旺斯的山村不同,这些山村几乎都是淡白色石头为主。鲁西永是热烈奔放的,是红色土壤建造而成的红色村庄,峭壁的红土小峡谷。
这两本书中,都写到了一个普罗旺斯的城市Avignon亚维农 ,每年7月Avignon的戏剧节,会吸引无数的游客。戏剧节历时3个星期。8月,整个Avignon会进入休整期,Downtower所有的餐厅、商店都会停业3个星期。有首著名的法国民谣就叫《在亚维农桥上》
希望以后能到南法感悟山村生活的乐趣,最好能赶上7月薰衣草的花期
《猫眼看天下》读后感(五):把回忆留在纸上
彼得盖泽斯永远不会后悔他写了诺顿与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倒不全是因为这书让他名利双收,而是他永远不会忘记诺顿,即便他想要忘记的时候,也会有好心的书迷提醒他,他曾经拥有过一只多么了不起的猫。
优雅、潇洒、冷静、睿智、不爱吃鱼却爱吃冰激凌,不怕旅行劳顿,只怕小鸟的苏格兰折耳猫,是本书必不可少的主角,尽管这是主人公与女友的旅行记录,但没有了诺顿,也就没有了它最吸引人的地方。
这本书也是非常幽默的,常常让我看得乐不可支,当彼得用猫眼看世界的时候,他的视角就与常人不同了。他决不会因为酒店服务人员只记得诺顿的名字,只给诺顿送礼物,而无视他这个大人而感到懊恼,这只有做妈妈的才能体会。然而,彼得并没有把诺顿当成孩子,而是真正的伙伴和朋友。
相反,诺顿一路走来都是在心安理得的接受着人类给予它的一切,它很少出差错,除了那一次被主人扔下去旅行,此外,他可以媲美最优雅的王子。这也是人类最需要和它学习的地方,即便是最好的礼仪学校,最严格的贵族家庭教育,也不能保证人类不出差错。猫的确是自我驯化的动物,它的一切都是刻在基因里的,完全不需要别人去干预。
然而,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诺顿让我怀念我曾经拥有过的那只猫,我们家人没有给它取名字,但我相信爸爸妈妈弟弟还有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它。它是与我们生活过时间最长的猫,也是最聪明最通人性的猫,爸爸总把家里最好的位置让给它,尽管它晚年的结局非常悲惨,也是爸妈做出的最不正确的选择,被送去给人当药引子。然而,也许到今天来看,它就是要用这样的方式离开,来让我知道我有多在乎它。
我听到这个消息,当时就放声大哭,家人本想瞒着我,却被邻居的二嫂不小心透露,我哭了一个下午,现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眼泪仍然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但我还是试着去接受。我无法想象在它生命最后一刻,它是否恨过我们。但我真的可以肯定的说,它的一生非常不平凡。
它从小被第一家主人的小孩虐待,后来跑到我家,开始只是吃饭,晚上还会回到邻居家。后来则完全住在了我家。从没有一只猫被我父母如此的尊重与照顾过。不喜欢小动物却有洁癖的妈妈,让它随便的躺在地毯上,沙发上,床上,它可以钻进被窝,随它愿意,它每天半夜要出门,自己在门口不停喵喵叫,或者不停拨弄灯绳,直到把爸妈吵醒,去给它开门,而它想要进门的时候,就会跳到卧室外的窗台上,不停的敲玻璃,而爸妈也会半夜起床帮它开门。
它生过好多胎孩子,现在我家养的那只小黑猫也是它的孩子。它喜欢吃加了很多红糖的月饼,它的孩子也是。它喜欢我吗?我不确定,在它最后的那几年,它很爱一个人在沙发上,或者其它卧室的床上睡,而不喜欢腻着我们。
它有一个固定的男友,经常在我家院子等它,而男友不来的时候,它就站在屋内的窗台上看着窗外,一站就几个小时。它真的是一直幸福的猫。
曾经大病一场,连药都灌不进去,最后弟弟没办法要将它送走,却不忍心扔到荒地里,而是放在了高处。没想到几天之后它回来了,健康的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是,这一次,它再也不会回来啦。
所有人都劝我,也许这是它最好的归宿,最后用生命帮助了身患绝症的人,虽然那个人后来也没有被救活。可是,我曾经多么希望它是寿终正寝,安详的躺在家里它最喜欢的沙发上静静死去,身边是我们一家人还有它的孩子。
但,生活中发生的一切总是不能尽如人意,我们能做到的,只是记下来,或者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