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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酒
日期:2019-06-03 08:47:41 作者:杜志平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摆酒

  摆 酒

  ■杜志平

  小时候,一年之中没吃过几次摆酒。大凡是逢邻居亲戚结婚、造房子老人去世等重大红白喜事时,我们小孩子才能吃上摆酒。一般的喜事,都是祖辈父母大人去,还轮不到我们上桌。

  依然清晰记得,我阿婆若有吃摆酒回来,总会衣兜小心翼翼地摸出一个手巾包,然后开开心心打开,把里面的花哈、肉、鳗鱼鲞等分给早已围在她身边的我们。那时,吃上阿婆带回来的一片肉,那滋味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感到喷香。

  上世纪70年代温州一带农村根本没有什么大酒店。当时一个村庄,仅有一两家“旗儿店”(温州方言,指家庭式小酒馆),店里的柜台上摆着猪头肉、猪尾巴、鳗鱼鲞、油炸子鲚等一些熟食,另备一些粉干、年糕蔬菜等就当作炒菜了。店家把卤肉所剩下的肉汤用来炖豆腐干,一毛钱四块。若在路上碰到某家小孩一手端着一毛钱的豆腐干,一手 端着一毛钱的豆芽路人便会问,你家来客人啦。说实在的,那豆腐干油汤很足,味道着实不错。当初人们很少坐在“旗儿店”里吃,大都是买一些熟食回到自己家里吃,其中缘由,各有所虑。赊账是普遍的事,店家都会一一记好,逢农历八月十五前几日“归账”(温州方言,指结账)一次,农历年底再归账一次。大多数人就算在八月十五前没钱还账,也会在年底尽量结清。但是,总会有少许人连年底也还不上,甚至欠了许多年也依旧没钱还,于是,便成了“烂账”。

  我最早一次坐在“旗儿店”吃酒,大约是在我8、9岁的时候。记得应该是农历年末之时,父亲所在生产队年终经济结算。因为父亲时任生产队长,于是,结算就安排我家进行。那天晚上,参加的人员大概有四、五个,拿现在的话来讲,应该是队长、会计、出纳等“班子成员”。结算完毕之后,他们便说也年底了,去“旗儿店”里吃一下,公家支出。不知道是父亲早有暗示,还是我有“先见之明”,那天晚上我一直陪在父亲他们身边,于是,我也顺理成章跟随他们一起去“旗儿店”里吃摆酒。其他酒菜我现在一点也不记得了,唯独当中的一个“温州鱼丸汤”,至今记忆犹新,那是我第一次吃上美味的“温州鱼丸汤”。

  当初的农村逢喜事摆酒,都是在自家进行。一般人家房屋前都有“稻坦”(方言,屋前平地),然后再借用邻居的房子,摆酒的场地解决了。正式摆酒的前一天,东家都要四处借酒桌凳子。酒桌就是八仙桌,凳子就是双人长条坐凳。由于所借的酒桌和凳子会有很多,为避免混淆,就用粉笔在桌凳背面做上“某某家”的记号宴席完毕之后,及时将桌凳送还人家,同时附上糖果饼干之类的零食,以示答谢。当然,宴席之间的记忆犹存,如花哈要先按个数每人平均分一分,香烟每人分两支,一些阿婆阿公会拿出手巾放在旁边,夹一些肉片、鳗鱼鲞之类的放在里面……

  时过境迁,现在温州的农村也是城市大小酒店到处都是,做喜事摆酒四处借酒桌和凳子的年代一去不复返。也只有偶尔在梦中,会出现“稻坦”前面热热闹闹、欢欢喜喜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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