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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读后感大全
日期:2021-01-03 04:44:37 来源:文章吧 阅读: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读后感大全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是一本由(德)伊曼努尔・康德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6.00,页数:15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精选点评:

  ●我始终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欲望,不求改变世界秩序.

  ●苗先生写的最好的一本书。

  ●读到42%(20%是译作导读,不过感谢导读),自杀这个例子实在是如鲠在喉,没耐心往下读了。把善良意志换成美/真/…,当作先验概念进行同样的论证,有什么区别吗,无。不过现在也多少能理解康德以一己之力拔高的“理性”在那个时代的力量了。

  ●非常非常难读,当然 也许跟翻译有一定关系,可能德文原版的会没那么绕?基本上是完全照着其他人的笔记才晓得个大概,本书剥离了人的经验,算是以一种纯理论的角度去解释道德的性质(一种纯理性的,基于自由意志的,不受客观原因左右的行为),以及怎么样才算道德,然后提出了一套很具体的判定标准:1,只做你愿意其他人也对你做的事(意思约等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不要纯粹把别人当成是行使自己目的的手段,利用他人时,也要考虑并照顾到其他人的目的;3,通过前两点的考虑,每个人能够主动的形成一种普世的,符合全人类意志和自由的道德观。

  ●借用一句话,凡是读懂了的地方我都很喜欢,凡是读不懂的地方我都很向往~康德整个就一强迫症加话唠啊,对概念的纯净性极其敏感严苛,然后同一个意思反反复复说来说去,是想帮助读者“寓顿悟于渐悟之中”么?( ̄▽ ̄)

  ●中英文对照,疗效好。

  ●10

  ●即使多年以后大部分内容都已忘尽,但并不妨碍我对康德的道德哲学保持敬意。其道德哲学赋予了人至高的尊严。“人是目的而不是工具”,我至今仍被其对人类之爱所震动。

  ●这本厚着脸皮标为已读,尽管读不懂,反正老师讲解过。

  ●康德的伦理学,这本书相对于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会很简单。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读后感(一):关于本书的翻译

  虽说苗先生是前辈,且已是仙人,后辈似乎不应多做口舌之谈。后来研习海德格尔,稍涉本书,于是找到英译本,后来才发现中译其实毛病多多,多有字句是意译,而非完全忠于原文。故此,如读不懂此译本,应有可原。

  另,这是大多数中译的毛病。中译往往比英译或原文要拮拗得多。如以学术研究为目的,似不应以中译文为基础和开始。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读后感(二):只是摘抄而已

  着实是一本小册子,仅作了概念性的论证,精炼,条理清楚,我甚至觉得任何总结都成了扩展……

  在线看 http://estarstudio.com/bbs/article.php?aid=39

  书一共190页,译者序40,正文90,论证分析60。正文比序好懂=。=

  摘抄备份:

  1.一个理性越是处心积虑地想得到生活上的舒适和幸福,那么这个人就越是得不到真正的满足。

  2.尊重是使利己之心无地自容的价值察觉。

  3.他想要博学和深思吗?这可能只是使眼光更加锐利起来,以致那些直到如今还没看见但却无法避免的恶邪,引起更大的恐惧,并且把更多的要求加到本已使他备受折磨的欲望之上。

  4.目的王国中的一切,或者有价值(Presis),或者有尊严(Würde)。一个有价值的东西能被其他东西所代替,这是等价;与此相反,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代替,才是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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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爱人,不要给其价值,而要予之尊重。我们已经被价值淹没了太久,真的真诚不见天日

  5.只有完全清除来自经验的杂质,去掉出于浮夸或利己之心的虚饰,德性的真实面目才显示出来。每一个人,只要他的理性还没有完全被抽象所糟蹋,就会看到德性比那一切引起爱好的东西都更要光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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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不同于冬烘学究们宣扬美德的陈词滥调

  6.自由即是理性在任何时候都不为感性世界的原因所决定。

  补充一个对绝对命令第一个公式(可普遍化检验原则)的解释:

  康德认为,只有那些被普遍化之后不产生任何矛盾的原则才是正确的道德原则,它们与行动后果的最优化无关。因此,我们判断一个原则是否可以被普遍化,不是靠计算这个原则被普遍遵循的后果,而是靠理性来判断这个原则的普遍化是否导致矛盾。——程炼《伦理学导论》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读后感(三):对康德自由意志概念的一点疑惑

  这本薄薄的小册子读了好几天,时间与精力主要都花费在了第三章:从道德形而上学过渡到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在这一章中,自由就像一个无处安身的空降兵,对自由的安置引起了一系列的尴尬和不协调。

  其一,影响了对意志的定义。康德一开始将意志定义实践理性,并从两个角度进行描述,一是选择能力:只选择那种理性在不受爱好影响的条件下认为实践上是必然善的东西的能力,二是规定行动的能力:理性东西特有的,按照一定规律表象自身规定行动的能力。但在第三章纯粹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在对自由进行消极阐明时将自由定义为意志的因果性,却在积极阐明时说“自由尽管不是得之于自然的、意志所固有的性质”,这便将意志看作了其自身制定的原则,且可分为三类:主观全然符合客观的定言命令,部分相符的意志的原则,以及出自全然主观的准则。这进而导致自由与意志及意志自律关系的模糊,在第三章我们会明显地感觉到自由与意志自律陷入了一个循环论证,康德本人也承认了这一点,然而循环论证是没有说服力的。

  其实这种恶性循环的根源在于下面这点:康德认为自由等同于意志自律,且完全与感性世界脱离,他认为这样才能保证道德的纯粹与神圣,纯粹与神圣都来源于意志的自律性,但即使道德如此这般,我们为什么又要遵守呢?这种悬空的纯粹实践理性要如何使我们按照它的指令行动呢?这就是定言命令如何可能的问题。康德是这样解决的:定言命令作为一个先天综合命题,其主词“我”并非直接包含谓词“应该……”,这就需要一个第三者将二者连接起来,康德将这一重任交给了“自由”这一观念,然而我却看不出完全是理性理念的“自由”如何能够将理性与感性连接。况且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并没有给自由安排席位,在他的实践理论中,作为道德拱顶石的自由就像一个空降兵,来的毫无预兆,我们甚至无法对其进行解释,经验上也无法证明其存在,这样的道德基底简直太不牢靠。

  除去这些理论的不协调,感受最深的是康德在这本著作中赋予人性和理性的力量,就引用田力苗先生在此译本结尾处的评论:“康德哲学是启蒙主义的哲学,它的目的就在于加强理性的力量,提高人格的尊严,在康德的批判之下,理性不再是世界的仆从,追随着世界万物,相反,它是世界的中心,世界的主人。什么是真,什么是美,什么是善都须由它裁决而定去取。这就是所谓“哥白尼式的革命”的实质。这一原则,正是Grundcgung里从逻辑上论证了,以公式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康德的体系,犹如辰宿列张的星空,既幽远而又深沉。它鼓舞勇敢精神去无止境地开拓、探索,也抚慰着那些在人生途程中长期跋涉,饱经风霜倦旅的心灵。”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读后感(四):纯粹的善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读后感

  第一次听到康德这个名字,是何年何月,我是毫无印象。但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康德理应追溯至《悖论简史》,在那里,我第一次接触康德的四个二律背反,我觉得那是这么的宏伟,我深深的感受到其带给我心灵的冲击与震撼。正是那种纯粹的逻辑,那精密的演绎,吸引着我,从小在数学解题时,我就是喜欢演绎,而讨厌归纳的。我是一位追求理性,而排斥经验的人。

  后来,有了互联网,有了哈佛大学公开课,通过《公正》这公开课,我又一次接触到了康德,而这次是为伦理学方面。感谢桑戴尔教授,感谢哈佛,感谢互联网,感谢祖国。

  康德把道德与自由联系起来,什么是道德?善良意志。而什么是自由?只有当我们行动的时候,排除了一切的偏好(inclination),冥冥中只有一个东西在呼唤我去做某事,那我们就是真正自由的,而那东西就是善良意志,之所以如何能够达到此种状况,是因为理性,人类能够运用理性去追求自由。

  换句话说,就是我不是为了什么而做某事,而是我做某事本身就是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存在普遍适用的规律。我行善,不是出自偏好,而是很出自责任。我追求真理,不是为了名利,而是真理它自身就是一个纯粹的目的。

  由于很多时候,我们的责任与偏好会恰好相逢,这里我们要分辨一个人的行动他是出于责任,还是符合责任。而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准则才是有道德的意义的。

  这也就是其中的一个命题,责任是出于对规律的尊重而做出的行为必然性。

  举个例子来说,自杀是不对的,因为你想自杀,是只有在你生活绝望的时候,你才会想结束生命,而你活的高兴的时候却绝不会这样,你的行为准则没有一致性,因为这是出于偏好。因此,保存生命是一项责任,无论任何时候,生活苦不堪言,惨不忍睹,你都应该履行此责任,因为这是最崇高,最神圣的任务。

  然而罗素在《西方哲学史》里边,对康德做的一个评论,我是不太赞同的,他举例说一个精神病人则完全有可能把自杀当作一个普遍规律,即希望所有人在任何时刻都自杀。

  我的回答是,康德在一直在强调行为要排除一切的偏好,而精神病人希望所有人都自杀,那是出自他发病而扭曲了的偏好,也许他会忽而就不想所有人自杀了,抑或他病好了的话,他绝无理由仍旧把自杀当作是一个普遍规律。

  我非常赞同康德所说,“善良意志之所以是善,并不是因为它所促成的东西和它所实现的东西,也不因为它易于达到预期的目的;而仅仅是因为意愿而善,也就是说,它是善本身。”

  自身即是目的。

  也就是说,无论任何时候,人只能被当作目的,而不能被当作是手段。

  至于后半部分,主要论述的是,定言令律是如何可能的,也就是说自由与善是如何可能的,我就目前还未参透,无法多做感悟。只能感叹自己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境界,仍需努力。

  写这篇笔记是一个开端,我尝试去为每一本我读的书写一些笔记,这样才能体现出自己到底对该书到底有多了解,也是做一个输出,以防输入过多而导致信息爆炸。

  2011.12.12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读后感(五):意志作为欲望的内在约束

  意志作为欲望的内在约束,而非将欲望外化的条件,形成一种内在自由。因此,他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提出的三条道德法则,第三条应该是第一条,即内在的自由意志为道德规定法则;第一条应该是第二条,即无条件遵照这些法则;第二条应该是第三条,法则是以人为目的,而不能把人当成工具。

  俞吾金指出,那种自由意志是道德法则的前提,而道德法则是自由意志的引导;自由因果性作为纯粹理性中无法贯彻的否定性概念,在实践理性中由于道德法则而获得了客观实在性。然而,这在两大方面存在困境——

  (一)纯粹形式的普遍化无法作为所有行为的道德评判标准

  正如黑格尔所言,康德暗中将历史的预设放进了道德判断中,后来以程序正义闻名的罗尔斯亦如此。所以,他们的判断都不是从完全抽象的人格出发,而是从现实的个人和国家视角出发。

  1. 个人视角

  康德认为,如果欠债不还变得普遍化,社会经济将恶化,所以欠债不还是不道德的。可这对于不同价值观的人来说,这可能恰恰是他们所追求的结果,康德认为自杀不道德等论证问题与之相同,下述案例将此极端化。

  艾希曼并非纳萃要员,被以色列指控为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的重要执行人。二战后他潜逃到拉美,十多年后被以色列绑走审判。对此,阿伦特以《纽约客》特派记者前往报道并写成评论。法庭上,艾希曼反复为自己辩护,说自己只是奉命行事,并说这是遵守了康德的道德法则。阿伦特认为这种辩护歪曲了康德的道德,因为艾希曼只是遵照元首的意志,而不是自己的意志,是一种平庸之恶。

  还有更多例证。黑尔认为,如果一个纳萃发现自己也是也犹太人,并按规定处理自己,康德主义只能悲叹而无法批判。电影《茶舞》中吴镇宇饰演的杀手更是温文尔雅,认为自己遵照了康德的道德哲学,从按命令杀别人到杀自己。其实,艾希曼也表现出遵照自己的意志,他至死没有认罪,甚至还说:“我会笑哈哈地跳进我的坟墓,因为一想到我已经处理掉五百万犹太人,我就感到到极大的满足。”史密斯指出,这更是歪曲康德的道德,因为这都没有将人作为目的,而是作为政治手段。

  就康德理论来说,以上阐释并非完全符合或不符合康德的道德哲学。根本上,康德无法用自己理性的普遍性证明,甚至连胡塞尔那样将他人作为自我世界必要的存在也达不到,因为康德的认识论和笛卡尔一样源于反思。。既然他人没有和我一样的本体论地位,康德也就无法界定什么是“人”。他纯粹形式的道德法则,也无法界定什么才是符合道德的“目的”。现实结果是,他难以与人相处,和他共同生活最久的只有他的那位仆人,而仆人当然是主人的工具。贝克讽刺道:“我们担负着本体的人的自由,但我们却绞死了现象的人。”不论从纳萃还是从康德角度看,纳萃都遵守了它的意志,纳萃不像康德所谓的野蛮人那样只是任性而为,而是极度工具理性的算计,所以纳萃也可以说灭绝犹太人是把人当成目的。

  第三缔国覆灭后,德国人却仍然保留这种品质;只是从政治转移到了经济,将当时世界谴责的这种品质变成了联邦德国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取得了经济成果。到了六十年代,许多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还觉得缔国时代的生活更美好。对于哈贝马斯那样年龄和思想的人来说,“联邦德国是一个没有民紸人士的民紸社会。”这种品质塑造的理论也重新成为联邦德国的主流并影响世界:哲学上,包括康德在内的德国古典哲学复兴;法学上,基于实在法的教义学覆盖更广泛,内容更精密。二者最佳的结合体,也是这种品质的极致——卢曼的系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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