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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造共和读后感锦集
日期:2020-10-21 02:37:26 来源:文章吧 阅读:

缔造共和读后感锦集

  《缔造共和》是一本由(美) 约瑟夫·J.埃利斯著作,中信出版集团·新思文化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页数:29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缔造共和》精选点评:

  ●华盛顿和乾隆是同一时代的人。美国的先哲深有远见,把权力关进笼子也是个不朽的命题。

  ●没想到北美13邦是不希望出现统一政府的

  ●继续这一套…

  ●政治学中有一个比喻说,国家就像一条船,要在开出船坞之前把它打造完美;切不能等到船下水之后,再修补漏水的地方。《缔造共和》就是几位美国建国者奋力造好“美利坚之船”的一段往事,《联邦党人文集》背景全纪实。#不能再辜负彪哥的翻译了#

  ●「麦迪逊时刻」一节最棒。

  ●麦迪逊、杰伊,汉密尔顿,还有华盛顿。这个反革命四人帮,巧妙置换了革命目标,窃取了革命果实。把革命群众都同意的“独立”替换成大部分人都没法反对的“建国”。历史上最大的冤假错案啊。

  ●2019年第35本

  ●美国还真不是一天造就的

  ●哪怕在同一个时代,看看别人在讨论什么,我们在讨论什么,就知道差异了。

  ●天选之国的曲折诞生

  《缔造共和》读后感(一):我们所误解的“美国革命”

  

《缔造共和》读书笔记整理

作者:(美)约瑟夫·J·埃利斯

  领域:历史—美国史

&读后感/书评

  大部分人,包括我们国内的教科书在内,对美国独立战争都有种误解,一般来讲会容易把独立宣言的发表看做是美国国家建立的标志,实际上并不准确。实际上,理解“美国革命”这一术语的可能的最好方式,是认识到它其实描述了一个双层的政治过程。一方面,美国革命为美国殖民地赢得了独立,然而这种独立只是使得原先的殖民地变成了一系列的迷你共和国,并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更谈不上一个完整的国家;另一方面,它又促成了各邦修改共和主义框架,为创立一个全国性的共和政体奠定了基石。简而言之,美国革命的第一阶段是关于反抗政治权利的,而第二阶段则是关于控制政治权利的。所谓“独立宣言”与其说是一份建国宣言,不是说是各邦联合发表的一次外交宣言,因为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从来未成为美国革命的目标。

  &豆知识

  ① 美国的奴隶制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南北矛盾,在建国以前就已经产生。

  ② 大陆军的核心力量其实是契约奴隶、新移民被解放的奴隶和失业工匠这些“散兵游勇”组成的民兵部队。

  ③ 莫农加希拉屠杀

  ④ 1775年7月9日法国和印第安军队在莫农加希拉河附近进攻英国和弗吉尼亚军队的一次战斗,此次战斗,英军被赶过莫农加希拉河,死伤877人,86名军官阵亡63人,法军仅损失16人。

  ⑤ 《迪金森草案》

  ⑥ 西进运动一开始就充满了政治意味,通过将新纳入的土地兜售,打破了各邦之前的政治平衡,对推动美国联邦制的实现起了重大作用。

  ⑦ 《土地法令》

  美国土地法,是指美国政府在建国初期颁布的4项土地法令。

  (1)1784年土地法令规定,将西部土地划分为若干区,移民移入后可获得自治权,逐步取得州的地位。

  (2)1785年有关土地测量和出售的法令,规定任何人购买土地均须以一段(640英亩)为最小单位,从而在很大程度之限制了一般人民的购买力。

  (3)1787年西北土法令,比较详细地规定了俄亥俄河流域以北土地的处理办法,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旨在鼓励东部居民向西部移民,开发西部地区。

  (4)1804年土地法,改变了P85年土地的出售办法,允许购买土地以160英亩为最小单位,但仍非小生产者力所能及。

  ————2019.12.28 土曜日

  《缔造共和》读后感(二):没有与生俱来的共和

  约瑟夫J埃利斯 是美国建国史研究的专家,他撰写并出版过一系列的美国建国系列的书籍,从革命的爆发(《革命之夏》)到革命的捍卫(《缔造共和》)一直到诸位美国建国元勋的传记,涉及面不可谓不广。而关于美国建国方面的研究,国内外都有卓越的成果,包括大卫.麦卡洛的《1776:美国的诞生》以及国内李剑鸣教授《美国的奠基时代1585-1775》等著作,本书也与麦卡洛先生的作品类似,通过描写独立战争爆发前后,美国建国领袖们围绕建立什么样的国家而努力的事件,为读者们展示了建国一代的毅力与坚持。 在叙事角度上,关于美国建国的过程,有许多学者解释为神意,或者认为建国精英们受到了经济利益的驱动,这是进步主义史学家所持有的观点,包括前文所说的麦卡洛先生,文中便有此类色彩,但埃利斯开篇便点明,自己并不认同这一派学者的解释,他认为建国精英群体中的大多数著名的领导者,更多的是受到政治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的驱动。这一思路也一直围绕在随后的几章中。 背景: 为了反抗英国政策,北美各邦人民联合起来,合力推翻了英国统治,在此之前,包括政治精英和大批北美民众,都信仰自由和民主,不过是孟德斯鸠"共和制政府只有在较小的地理范围内才能发挥作用"的观念,这也是他们反抗英国的重要缘由。不过在随后的战争中,华盛顿等人认识到松散的邦联根本不会彻底解决北美所面临的威胁,包括财政,军事以及外交方面,北美邦联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但是碍于战争的因素以及民众的观念,企图改变北美政体的尝试,被暂时搁置。 冲突: 联邦党人有革命的激情,也有建国的理性。《独立宣言》是对英国宣战的一种表现,但在《巴黎和约》签订后,它显然不再符合社会需要,这时所更为有效的,是对于独立后各邦发展有指导意义的文件的出现。而联邦党人对此认识清楚,华盛顿等人早在独立战争胜利前,就对这一问题有所思考。于是,在莫里斯,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等人的努力下,费城会议得以召开,这次会议上,各邦针对自己的要求,与国家主义者展开了激烈辩论,包括奴隶制度和土地问题等争论得到了讨论,但是南北之间巨大的经济差异,各邦之间矛盾根本无法彻底解决,冲突一触即发。 解决: 既然已经拜托了英国统治,在很多人看来,建国任务已经完成,根本没有必要进行政体更换,不过最后,由于华盛顿等人的影响,以及政治上的考虑,最终各邦同意结合成为联邦。世界上最早的民主共和国得以诞生。 作者在开篇便对进步主义学派的观点提出了商榷,但是在我看来,作者仍旧没有摆脱"神意"限制,对于为何各邦选择接纳宪法,以及诸位开国元勋的超长能力,作者笔墨不多,这或许是受制于现存该类史料不多的原因,也或许这本身就是无法解释的现象,但是共和的建成,实际上同时受到了政治和经济因素乃至文化因素的影响,倘若建国精英们不具有文化上的良好涵养,以及受制于南北经济差异的存在,宪法也不可能是本初的模样,而共和也不会是当今的共和,在我看来,没有哪种因素更为重要,这些因素都缺一不可。 不过,作者一开始便对于当时的人们给予了足够的了解,认为应该站在当时的视角去思考当时人,而不能盲目以今人的眼光去评判历史发展,这样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而且作为一名历史普及作家,埃利斯以他细腻的笔触和深刻的剖析,为我们讲述了大众能够阅读和了解的共和捍卫史。该书仍是值得我们去阅读和思索的。

  《缔造共和》读后感(三):美国——一个联邦制国家的炼成

  “在八十七年前,我们的国父们在这块土地上创建了一个新的国家。”这是林肯在1863年的《葛底斯堡演说》中说的第一句话。然而,这并不是事实。

  从1863年向前倒推87年,正是著名的《独立宣言》诞生的时候,人们常常一厢情愿地认定,美利坚合众国便是在此时成立的。但真相是,独立战争期间,要求脱离英国的13个邦所签署的《邦联条例》,从未将它们结合成一个真正的国家,而各邦在战争结束后便分道扬镳了。

  如果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下去,自然不会有今天的美利坚合众国。那么在战争结束后的短短几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令各邦被纳入联邦体制,造就了今日之美国呢?《缔造共和》这本书回答了这个问题。

  该书的作者是约瑟夫·J.埃利斯,他是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及畅销书作家,尤专美国殖民地史和建国史,其作品《奠基者:独立战争那一代》曾荣获美国普利策历史奖。该书中,他以乔治·华盛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等人的观点、行动为线索,讲述了在缔造共和的过程中,国父们经历了,又跨越了的一个个艰难时刻。

  作者将美国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称为“第一个层次的美国革命”,而将修改各个邦国的共和主义架构称为“第二个层次的美国革命”。在第二个层次的美国革命中,建国者们的目标是,在反复的辩论和妥协后决定关于“控制政治权力的方式”。

  各邦与国家主义者们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派只想要“一个以邦为基础的邦联”,而另一派“则想要一个拥有高于邦的列举权力的联邦政府”。就前者而言,各邦签署《邦联条例》的意图并不是组成任何形式的政府,毕竟,13个邦各有主权,而《条例》“与其说是一部宪法,不如说是一份主权国家间的外交条约”。除了各个邦对统一的联邦政府心怀抵触外,大多数普通的美国人也对建立一个更强大的政府感到无法理解,在他们的心目中,一个在地理位置上远离自己的政府是无法监督的,因此不可信任。然而,华盛顿等国家主义者坚信建立联邦政府的正确性,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护独立战争的胜利果实,继续邦联制度将使美国“在未来失去和平”。

  建国者们相信,存在能够将各邦统一到一起的某样事物。莫里斯认为,用利益驱动各邦是最有效的方法,而债务可以让它们团结起来,他“试图在一个各邦拥有主权的政治基础上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经济架构”。而华盛顿和杰伊相信,向西部扩张能够促成联邦的建立,因为这“需要邦联成员摒弃自己地方主义的狭隘观点,将自己团结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之下”。

  然而历史证明,想要将各邦统一在联邦政府之下要比想象得更加困难。事实上,作者点出,联邦架构之所以最终能够为各邦所接受(尽管它们中的绝大多数并不情愿),极大程度上是因为宪法“模糊了主权问题的政治框架”。麦迪逊认识到了这一点,并为此在制宪会议前做了大量准备。模糊的主权问题使得联邦架构“既将美利坚共和国推向一个统一的国家,又为对本地和邦的忠诚保留了空间”。进一步地,这种模糊性虽然使得宪法本身无法就主权争论做出裁决,但是,宪法“将争论本身变成解决问题的手段”,使得这一问题“在未来永远可以协商”。

  最后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作者指出,人们常常用现代人的观点去审视以下两点,而这是带有成见的。一是民主。民主被当今社会奉为圭臬,但在当时,这一名词是贬义的,因为它代表的是暴民统治,是受煽动者操控的意见。建国者们(如汉密尔顿)对民主一词抱有敌意并不令人意外。二是奴隶制。奴隶制的存续问题被建国者们有意识地忽略了。他们默许了奴隶制的继续存在,以减少建国的阻力,但他们不应当被过分苛责——纵有远见,他们也难以触及种族融合,这个20世纪中叶的概念。

  《缔造共和》读后感(四):缔造共和是美国革命最终成功的标志与保证

  本书的作者约瑟夫•埃利斯(Joseph Ellis)是美国研究美国独立和建国历史的著名历史学家和畅销书作家,他撰写的8部相关著作是深入了解美国建国史的必读参考书,每本书都有亮点,都有其独到的内容和观点,每读一本都会有新的收获,虽然美国的独立战争和制宪建国已经是一个熟知的历史事件。其中《杰斐逊传》和《奠基者》分别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和美国普利策历史奖。埃利斯的书也颠覆了我们以往对美国革命有关独立与建国过程,以及对美国建国一代伟人既有的印象,同时也加深了我们对美国独立与建国史的认知。

  按照作者的观点,美国革命是分为两个阶段的实现的:独立战争与制宪建国。“美国革命不仅仅意味着独立,还意味着建国”。其中,作为第一次美国革命的独立战争是从1975年在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打响第一枪开始,1776年宣布独立,经过8年艰苦的独立战争,直至1783年签署《巴黎条约》结束;作为第二次美国革命的制宪建国,缔造共和是从战后开始,经过6年的争取与努力,1787年召开费城制宪会议,1788年各州通过宪法,直至1789年召开第一届国会,华盛顿就任总统,设立联邦法院,成立三权分立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政府才告结束。因此,美国革命是一个涵盖两个阶段的持续演进过程。

  我们都知道,每年的7月4日是美国的独立日(Independence Day),用于纪念美国的独立与建国。实际上,1776年7月4日只是公开宣布北美13 个殖民地将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而并非美国的建国纪念日。那时,作为一个真正独立的主权国家的美国并不存在,当时的英国根本不可能同意,于是双方展开了一场持续8年的独立战争。

  战争结束后,美国并没有建起一个真正的主权国家,虽然战争期间成立的邦联议会仍然存在,但邦联只是北美十三13个殖民地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争取独立,共同抵抗英国军队——结成的一个松散联盟。一旦赢得独立战争的胜利,获得了清教徒珍惜的自由,13个殖民地又逐渐恢复了各自为政的日常生活,在他们的心目中,自己所属的殖民地才是他们的国家。北美大陆未来的命运,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殖民地之间矛盾重重,如果没有战争,他们根本走不到一起,如果想把13个殖民地联合起来,创建一个大的国家,重新置入一个大多数美国人不希望出现的美国版的帝国之下,这在当时简直是一个不可想象的事情。

  在《缔造共和》一书中,作者介绍了美国建国的四伟人——乔治·华盛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在制宪建国,缔造共和,建立一个真正意义的、整合北美所有殖民地的国家方面做出的巨大贡献。作者透过有力地事实,描述了他们在北美大陆未来前途命运未卜的历史关键节点,具有长远的眼光和坚韧的毅力,能够见人所未见,朝着建国的目标,采取切实的行动,取得常人未及的丰功伟绩,最终全力促成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的全过程。同时,作者也介绍了美国宪法执笔、润色和定稿人的古弗尼尔·莫里斯等人发挥的作用。

  在“美国”的前途未卜,独立战争的成果能否保持下来,美国革命能否真正成功,北美大陆是否会演变成一个北美版的欧洲,小国林立,互相争吵、争斗不休。这些问题引起了华盛顿、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等人的忧虑和思考,于是,他们开始行动,发起了第二次美国革命。

  作为美国独立战争的英雄,华盛顿拥有巨大的声望。华盛顿以8年抗战的亲身经历,深知当前的邦联软弱无力,除非成立一个拥有一定权威的共和国,否则无法保证美国革命的成功,也无法保证北美大陆的未来。华盛顿最早“提出了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作为驾驭美国几近无限潜力的基本前提的主张”,并“在推动建立一个有能力控制美国革命所释放出的能量的联邦政府中扮演了重要的实际性而非象征性的脚色”。在麦迪逊和汉密尔顿的劝说及责任心的驱动下,华盛顿出席了费城制宪会议,以其自身的威望确保了制宪会议的成功。同样,华盛顿也在汉密尔顿的劝说及责任心的驱动下,答应担任选举产生的第一任美国总统,并将“美国总统变成一个集选举产生的君主所具有的象征性权威和控制国内外政策的首相所具有的实际性角色于一身的职位”,并为美国总统最多只能连任两届做出示范(后作为定例写入宪法修正案中)。“由于他在为独立和美国建国赢得胜利中扮演的中心角色,他堪称建国之父中的第一人”。

  汉密尔顿是华盛顿战时的副官、核心幕僚与得力助手,之前曾任职于邦联议会时期的财政系统。正是这些经历,使汉密尔顿深刻地认识到,“当前的制度只是一个乌托邦”,必须组建一个真正的国家,否则美利坚没有未来。因此,汉密尔顿联络他人,竭力促成费城制宪会议的召开,在纽约宪法批准会议期间,他在会议上发动攻势,在报纸上发表大量的文章(与麦迪逊和杰伊发表的文章一起,结集为《联邦党人文集》),争取具有重要地位的纽约能够批准宪法。最后,“在确保新的联邦政府由那些致力于使大共和制政府的实验获得成功的聪明人士来管理,汉密尔顿是这项工作的领导者。”他坚持敦请自己原来的上司出任第一任总统,他认为:“对于(这个政府的)首次行动而言,您的参与将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在建立坚实基础的一开始就失去最有影响力的人物,那么引入这一体系也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在华盛顿的第一届内阁中,华盛顿本打算让邦联议会时期的财政总监、金融专家罗伯特·莫里斯出任财政部长,后又请同样具有金融才干的汉密尔顿出任合众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最终赢得美国“财政之父”的称号。

  如同本杰明·富兰克林一样,约翰·杰伊本是美国独立事业的后来者,但他在战后外交事务上取得的重大成就无人能比。他是缔结《巴黎条约》,赢得英国承认美国独立,承认密西西比河以东北美大陆三分之一的土地属于新生美国领土的最大功臣(杰斐逊以妻子刚去世为由拒绝参加美国谈判代表团,富兰克林生病卧床)。在履行《巴黎条约》的过程中,面对各邦不顾大局,自行其是,不愿偿还战争期间欠下的外债,也拒不执行已达成的条款,邦联信誉跌入谷底,邦联议会又无力干预的现实,杰伊深感当前政府的架构从根本上就是错的,应当建立一个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以及具有一定权威的联邦政府。杰伊没能参加制宪会议,但在纽约的宪法批准会议期间,他与汉密尔顿一道,在会议上呼吁,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推动纽约批准宪法。在华盛顿的第一届内阁中,华盛顿本打算让约翰·杰伊任国务卿,但杰伊更愿意做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最后才请托马斯·杰斐逊出任国务卿。杰伊后来又辞职出任纽约州的州长。

  作为一个国家主义和共和主义者(后又追随杰斐逊,走向另一个极端),麦迪逊是促成费城制宪会议的最大推动者。为了制定一部在当时看来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新宪法,取代《邦联条例》,“将主权明确地从邦的层面转移到国家层面”,建立一个共和国,麦迪逊在会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也做了大量的会议走向分析和动员说服工作。在会议期间,利用《弗吉尼亚方案》主导了会议的走向。同时在会议期间做了完整地笔记,使得后人能够得窥会议讨论的全过程。在老自治领的宪法批准会议期间,在会议上据理力争,在报纸上发表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文章,争取具有重要地位的弗吉尼亚最终批准宪法。在第一届美国国会召开会议期间,麦迪逊又主导了《权利法案》的归纳、整理与通过的工作。由于其在制宪方面的贡献,麦迪逊享有“宪法之父”的尊称(作者认为也可以把“宪法之父”的称号赋予执笔人莫里斯,把“权利法案之父”的称号赋予麦迪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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