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女工之死》是一本由[英] 阿加莎·克里斯蒂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2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清洁女工之死》精选点评:
●每个人都有秘密 好奇心太重不是什么好事情 也许事情不是你以为的样子 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哦我又被名字绕晕了,他们是不是非得一会叫姓一会叫名啊!
●名字绕的我晕,这太太那太太,然而读到最后发现为厘清名字做的整理是无用功,是的我又猜错凶手。。。
●1961#阿婆也太爱做媒了,把波洛这种人也写成媒婆也太刹风景了。其实还算有趣吧,就是这一堆太太和先生和仆女好绕口。
●从能几乎把男主推到铁轨就知道凶手力气不小…
●这本的阅读体验太快乐了!!!
●不要没事保留照片啊
●所以厄普沃德太太那晚本来想邀请的访客是谁呢?
●没证据,没推理(?),有点神棍,故事也不吸引人。尾声的波洛老爹暴露了自己的月老强迫症,破案是兼职,为看着登对的男女牵红线才是正事(?)。
●这本书看完了,外国人名字不好记,但是所有的悬念一步步推往前,叫人不忍释手,最有感触的一句话是——"非常好的人",那一直就是一个杀人动机啊.
《清洁女工之死》读后感(一):个人记录(泄底)
死者:清洁女工、老太婆
动机:钱,秘密。
手法:小镰刀、绞杀。
误导:凶手性别误导
关键词:老照片,收养,一张照片引出的陈年旧事,为了隐藏身世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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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女工之死》读后感(二):背后的秘密
死者,1清洁女佣(爱好窥视) 2剧作家母亲(坚定的血统论) 凶手,剧作家 关键线索,1墨水——写信 2简报——照片(为何保存照片?) 3欲盖弥彰的口红香水, 两个小枝节1波洛被推下车轨——医生 (曾杀妻骗保) 2于第二死者晚上进入死者家的金发女郎(受害者的后代) 在女佣被害的村庄,看似宁静,每个人都似乎是个“好人”,但人人都有自己秘密,而你愿意为自己秘密背负多少? 摘录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谋杀者而不是被害人,这是与大多数的案件不同的地方。 人一开口说话,不管多么不经意,总是不可避免地暴露自己心里的想法。聪明的罪犯从不愿开口说话,但那些罪犯又很少是聪明的。他们通常会夸夸其谈,说个没完没了——这样,绝大多数罪犯迟早总会束手就擒。 “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即每个人都可能知道的秘密。因此,目前当不知晓这一个秘密的人从来不会听人讲述它——因为如果每个人都认为你知道一件事,就不会有人再告诉你
《清洁女工之死》读后感(三):有的时候执法者自己的直觉和良知很难得
有的时候执法者自己的直觉和良知很难得 清洁女工之死,大菠萝受人之托进行调查,却一再遭遇意外差点死掉。 一个普普通通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太太,到底是谁将其残忍杀害,看起来已经抓到的嫌疑人犯罪事情清楚证据确凿,很多人也就此认定这就是一个完美的被侦破的案件。 可是负责这个案件的探长却总是觉得哪里不对劲,而这种不对劲的直觉促使他找到大侦探波罗,让他去通过自己的方式对案件再进行一次侦察。 这个案件的嫌疑人已经在押,大菠萝与其的对话倒是把这个奇怪的嫌疑人的奇怪之处显露无疑,这样的人会杀死这个老太太么。 菠萝理解探长的不确定和不踏实的来源了,而随着案件的调查,三番几次的看起来有人在阻碍他的调查,甚至不惜制造事故想将其杀死。 当然最后案件真相大白,还一些人清白,也对人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总的来说,不要忽视不要低估身边的保洁人员或者其他服务人员,他们可能就掌握着你永远想不到的事情的真相,而这些人也很容易成为错误时间错误地点错误事件的知晓者而成为牺牲品,而有些替罪羊的思维逻辑真的让人大开眼界,个人评分7.7分,推荐指数三星半。
《清洁女工之死》读后感(四):《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和《杀人回忆》
推理缜密,每个疑点都有说明,不愧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喜欢波洛绅士般的行为风格,说来也怪,其实很多作品里面关于英美绅士风格都会有诟病,比如说他们想的和做的总不一样,虽然穿着得体,但免不了内心的某些阴暗。这让我想起英国作家毛姆曾写过的一个短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在上世纪中叶的美国,人们正充分享受着现代社会取得的文明成果,那些过去只存在于英国上流社会中的种种行为,当时正普遍在美国大地开花。人们穿搭得体,去出席酒会。宴会上物资丰富,可以吃到想吃的点心,和心怡的或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思想,那是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同时,正因为人们受益于当时的生活,所以把“为国家工作”也看得很重要,因为只有人人热爱工作,才能共享这文明成果。爱德华.巴纳德正处于那样的环境中,而且,他具备一切条件。有良好的出生,有一个即将迎娶的家境同样不错的未婚妻,当然还取得了一份可以换取岳父信任将未婚妻交由自己的工作。可是,当他受命到太平洋塔希提岛上去开展业务并且认识了当时大家都避而不谈的阿诺德.杰克逊时,一切都改变了。那人们总是避而不谈的阿诺德.杰克逊究竟有什么问题呢?原来他是一个诈骗犯,一个有污点的人,在当时是应该从文明社会里被赶出来的人。当爱德华.巴纳德到了塔希提岛以后,他不但结识阿诺德.杰克逊,甚至受他影响完全改变了自己,小到日常的生活习惯,大到个人的价值观。我们的主人公亨特因工作原因也到塔希提岛去的时候,他是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去的,绅士穿搭,语言得体。当他在塔希提岛上看到曾和自己一同读书的爱德华时却是这样的印象:“爱德华穿着一身寒酸的白帆布衣服,一点儿也不干净,头上戴的是当地制作的草帽。他比以前消瘦了,皮肤晒得黝黑,但肯定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洒脱了。可是他的表情里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劲头叫人觉得心里不安。他走起路来带着一股自己没见过的兴致勃勃的劲儿,他的举止有些漫不经心。仿佛对什么事---说不上到底是对什么----非常高兴。贝特曼对他的这种表现无法指责,心里却感到惶惑不解。”。亨特在阿诺德.杰克逊家中和爱德华.巴纳德吃饭时,简直窘极了。他无法接受不穿衣服仅仅在胯下系一条“帕瑞欧”,更无法接受杰克逊的女儿伊娃专门为其编织的要戴在头上的花环。想想看,穿着得体的蓝色哔叽西装,头上戴上一顶五颜六色的花环该是多么喜剧。毛姆通过在杰克逊家的晚宴对绅士亨特很好地戏弄了一番。那些你以为的“文明”其实就是个外壳,什么最重要,精神、真、善、美。爱德华对亨特说:“你想像不出我多么热切地想投入生活,生活对我来说多么充实,多么有意义...我将在我的花园里种植各式各样的花草树木,我还要捕鱼。有的是工作让我不得休闲,我不会感到厌烦无聊。我会有我的书籍、伊娃,也有孩子---我希望更重要的是,我会有千变万化的海洋、天空、清新的黎明、灿烂的落日和壮丽辉煌的夜晚。我会在不久以前还是一片荒野的土地上开垦出一个花园。我将会创造出一些东西来。岁月不知不觉地流逝,当我年纪老了,回首一生,我希望我过的是朴实、宁静、幸福的生活。尽管没有什么大作为,我将也是在‘美’中过此一生。”
很长时间,我对“绅士”总是心存芥蒂,他们看上去总是那么得体,穿着上,语言上,我会觉得他们活的很累。但渐渐地,我不这么想了,我觉得,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他周围的环境确实是他立足的根本,在没有“现代”意义的村落,和原住民一同生活起居,我们能像在城市中那样一定要穿熨烫笔挺的西装么?同样,在“文明”社会,我们也总不会衣衫褴褛,当然,前提是有一份能够让自己温饱的工作。所以,30岁以后的我,突然间就对自己的穿搭很在意起来。原来我从没有刻意去想过,现在我总会在镜子里看看,起码要让自己顺眼。而在影视剧中,我也会在意起剧中人物的穿着,正因为如此,我非常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波洛这个人物,也很喜欢大卫.苏切饰演的波洛,他诠释了真正的绅士。虽然每天都要为那特殊的胡须造型费一番精力,出门手杖、帽子不离身,还要帯双手套,眼镜也是必备的,还得是那种随帯随取并不会掉的那种,这些我都不会觉得做作和麻烦了,我很欣赏。
说回《清洁女工之死》,故事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惯常的风格,从蛛丝马迹中寻找到案件的疑点和线索。在这部作品中,蛛丝马迹是死者麦金蒂太太的遗物。人们通常的注意力都会在一些显而易见的事情上,比如遗物,我们都会注意死者到底留下了什么样的遗物,是否有和案件线索有关的。作品中麦金蒂太太留下的现金在房间外被发现,剩下的不是很重要的衣物由其侄女保管。可波洛很快把注意力放在包裹着看似没有什么线索衣物的报纸上,而这张报纸中被裁减下的内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但其实我认为作品更出众的一点在于线索本身所反映的问题,坦白说,又让我想到了韩国导演奉俊昊的影片《杀人回忆》。那些曾经的有过不光彩过去的人其实就在你我身边。他可能和我们搭乘过同一辆公交车,可能和我们在同一家餐馆吃过饭,也可能和我们在同一家商场擦肩而过。不光是过去有不光彩经历的人,其实现在就有很多这样的人生活在你我身边,也许他是个快递员,同时是个瘾君子,也许他是个厨子,同时是一名惯偷...
毛姆短篇《狮皮》中有一句话:“一个纵容自己某种恶习的人终究会被其完全控制,结果成为这种恶习无可救药的奴隶。”写在这儿共勉吧,那些做过的不好的事情,就让它烟消云散吧。那些没做过的,不要让它有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