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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女工之死》观后感100字
日期:2020-10-03 17:3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清洁女工之死》观后感100字

  《清洁女工之死》是一部由阿什利·皮尔斯执导,大卫·苏切特 / 佐伊·沃纳梅克 / 莎拉·斯玛特主演的一部剧情 / 犯罪 / 悬疑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清洁女工之死》精选点评:

  ●这部还行

  ●S11E01,看吧,不认真听人家讲话的下场就是,被人冤枉差点丢了命!所以赶紧尊敬起社交礼仪好吧!!XDDD

  ●真是不敢分神呀

  ●虎头蛇尾

  ●脸盲症看这片太痛苦了

  ●三星半;波罗明显老了,被推下站台一幕颇令人心酸~人人都是嫌疑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典型阿婆文风,黑斯廷斯不在身边好不习惯啊!

  ●拍的好乱啊。剧情明明很诱人,编排的也太奇怪了吧。

  ●看那得意的小样儿!

  ●原先看这一集的标贴,感觉会是索然无味的一集,结果看完却出乎意料的精彩,不能单以名字下定论啊

  ●看得心不在焉。

  《清洁女工之死》观后感(一):太逗了

  只有Agatha Christie能把一谋杀生生写成喜剧呀,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当然,这套演绎班子也很赞,Zoë Wanamaker的Ariadne Oliver简直是神来之笔,跟俺看书时想像的很是神似,恩,好玩儿。

  《清洁女工之死》观后感(二):奥利弗阿姨扔的苹果核现在应该遍地苹果树了吧

  阿婆的自黑可见一斑:总是拿女权的奥利弗阿姨来说事儿,次次这阿姨被打脸,就没预测准过。还妄想女人占据苏格兰场政权;但其实波洛不就是是个男版的阿婆嘛,真逗。

  所以记住阿婆附送的几个人生小tip:

  1/别人唠叨的时候要认真听讲,尤其那人是你的房东时。因为一旦记住了那个人名,可免牢狱之灾。

  2/ 如果你的家如同莫林•萨默海斯阿姨一样混乱,并且你厨艺不精,那就要考虑招个侦探当PG(paying guest)。同理,兴许可免无妄之灾。

  3/ Never !Never 自作聪明!什么假装看着一张照片说另一张啊这种小伎俩没用。您一把年纪了、您打小把那孩子拉扯大的都没用,狼是喂不熟的。

  《清洁女工之死》观后感(三):动机or实操性

  对于很多推理,有时候我们猜不中凶手,是因为不知道动机。而作者会很狡猾地在最后关头把重要的动机显现出来。

  比如作家儿子是想继续吃软饭所以才进行谋杀。而在开头的时候波洛提到儿子会用罪二代身份炒作所以没有动机。

  至于犯罪的实操性,凶手在谋杀之后制造受害者还活着的假象这种桥段实在很多,所以一听到儿子给妈打电话她还活着这段就不由得产生怀疑。

  当然其他没有描写到的人也可能有完成谋杀的实际操作。明确有不在场证明的大概就四个人。

  所以用来判断凶手的关键还是动机。而这个动机经常在最后才被抛出。而读者会因为惊讶于这个完整化了的故事而忽略动机的合理性。这可以是一种成功的写作模式。

  其他疑惑:

  我不明白为什么波洛很聪明一开始却假定罪二代一定是女儿。儿子还是女儿,这点上并没什么迷惑性。很多人会觉得为什么猜测是女儿呢。所以这地方可能是作者有意为之。

  如果要栽赃某一个特定的人,为什么打电话给三个女人?不怕她们都撞上然后互相给不在场证明吗。

  而且竟然能模仿老妇人讲话,三个人都没发现。

  几岁的时候被抛弃了?既然还留着妈妈的照片那么是已经记事的时候了?或者说他不知情地留着照片,直到那篇报导?但他妈妈知道自己犯罪潜逃还把自己照片留给儿子?

  他养母之前见过那张照片,那么她应该知道自己领养的谁的小孩了?她为什么想误导波洛?

  所以说她知道自己领养了罪犯的儿子而并不在意,那么那个杀人动机怎么回事?

  而且就算被她知道后会被扫地出门,那真的值得杀人吗?如果靠杀人凶手儿子这个身份进行炒作说不定能大卖,也就不需要资助了?

  《清洁女工之死》观后感(四):《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和《杀人回忆》

  推理缜密,每个疑点都有说明。不愧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喜欢波洛绅士般的行为风格,说来也怪,其实很多作品里面关于英美绅士风格都会有诟病,比如说他们想的和做的总不一样,虽然穿着得体,但免不了内心的某些阴暗。这让我想起英国作家毛姆曾写过的一个短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在上世纪中叶的美国,人们正充分享受着现代社会取得的文明成果,那些过去只存在于英国上流社会中的种种行为,当时正普遍在美国大地开花。人们穿搭得体,去出席酒会。宴会上物资丰富,可以吃到想吃的点心,和心怡的或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思想,那是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同时,正因为人们受益于当时的生活,所以把“为国家工作”也看得很重要,因为只有人人热爱工作,才能共享这文明成果。爱德华.巴纳德正处于那样的环境中,而且,他具备一切条件。有良好的出生,有一个即将迎娶的家境同样不错的未婚妻,当然还取得了一份可以换取岳父信任将未婚妻交由自己的工作。可是,当他受命到太平洋塔希提岛上去开展业务并且认识了当时大家都避而不谈的阿诺德.杰克逊时,一切都改变了。那人们总是避而不谈的阿诺德.杰克逊究竟有什么问题呢?原来他是一个诈骗犯,一个有污点的人,在当时是应该从文明社会里被赶出来的人。当爱德华.巴纳德到了塔希提岛以后,他不但结识阿诺德.杰克逊,甚至受他影响完全改变了自己,小到日常的生活习惯,大到个人的价值观。我们的主人公亨特因工作原因也到塔希提岛去的时候,他是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去的,绅士穿搭,语言得体。当他在塔希提岛上看到曾和自己一同读书的爱德华时却是这样的印象:“爱德华穿着一身寒酸的白帆布衣服,一点儿也不干净,头上戴的是当地制作的草帽。他比以前消瘦了,皮肤晒得黝黑,但肯定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洒脱了。可是他的表情里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劲头叫人觉得心里不安。他走起路来带着一股自己没见过的兴致勃勃的劲儿,他的举止有些漫不经心。仿佛对什么事---说不上到底是对什么----非常高兴。贝特曼对他的这种表现无法指责,心里却感到惶惑不解。”。亨特在阿诺德.杰克逊家中和爱德华.巴纳德吃饭时,简直窘极了。他无法接受不穿衣服仅仅在胯下系一条“帕瑞欧”,更无法接受杰克逊的女儿伊娃专门为其编织的要戴在头上的花环。想想看,穿着得体的蓝色哔叽西装,头上戴上一顶五颜六色的花环该是多么喜剧。毛姆通过在杰克逊家的晚宴对绅士亨特很好地戏弄了一番。那些你以为的“文明”其实就是个外壳,什么最重要,精神、真、善、美。爱德华对亨特说:“你想像不出我多么热切地想投入生活,生活对我来说多么充实,多么有意义...我将在我的花园里种植各式各样的花草树木,我还要捕鱼。有的是工作让我不得休闲,我不会感到厌烦无聊。我会有我的书籍、伊娃,也有孩子---我希望更重要的是,我会有千变万化的海洋、天空、清新的黎明、灿烂的落日和壮丽辉煌的夜晚。我会在不久以前还是一片荒野的土地上开垦出一个花园。我将会创造出一些东西来。岁月不知不觉地流逝,当我年纪老了,回首一生,我希望我过的是朴实、宁静、幸福的生活。尽管没有什么大作为,我将也是在‘美’中过此一生。”

  很长时间,我对“绅士”总是心存芥蒂,他们看上去总是那么得体,穿着上,语言上,我会觉得他们活的很累。但渐渐地,我不这么想了,我觉得,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他周围的环境确实是他立足的根本,在没有“现代”意义的村落,和原住民一同生活起居,我们能像在城市中那样一定要穿熨烫笔挺的西装么?同样,在“文明”社会,我们也总不会衣衫褴褛,当然,前提是有一份能够让自己温饱的工作。所以,30岁以后的我,突然间就对自己的穿搭很在意起来。原来我从没有刻意去想过,现在我总会在镜子里看看,起码要让自己顺眼。而在影视剧中,我也会在意起剧中人物的穿着,正因为如此,我非常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波洛这个人物,也很喜欢大卫.苏切饰演的波洛,他诠释了真正的绅士。虽然每天都要为那特殊的胡须造型费一番精力,出门手杖、帽子不离身,还要帯双手套,眼镜也是必备的,还得是那种随帯随取并不会掉的那种,这些我都不会觉得做作和麻烦了,我很欣赏。

  说回《清洁女工之死》,故事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惯常的风格,从蛛丝马迹中寻找到案件的疑点和线索。在这部作品中,蛛丝马迹是死者麦金蒂太太的遗物。人们通常的注意力都会在一些显而易见的事情上,比如遗物,我们都会注意死者到底留下了什么样的遗物,是否有和案件线索有关的。作品中麦金蒂太太留下的现金在房间外被发现,剩下的不是很重要的衣物由其侄女保管。可波洛很快把注意力放在包裹着看似没有什么线索衣物的报纸上,而这张报纸中被裁减下的内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但其实我认为作品更出众的一点在于线索本身所反映的问题,坦白说,又让我想到了韩国导演奉俊昊的影片《杀人回忆》。那些曾经的有过不光彩过去的人其实就在你我身边。他可能和我们搭乘过同一辆公交车,可能和我们在同一家餐馆吃过饭,也可能和我们在同一家商场擦肩而过。不光是过去有不光彩经历的人,其实现在就有很多这样的人生活在你我身边,也许他是个快递员,同时是个瘾君子,也许他是个厨子,同时是一名惯偷...

  毛姆短篇《狮皮》中有一句话:“一个纵容自己某种恶习的人终究会被其完全控制,结果成为这种恶习无可救药的奴隶。”写在这儿共勉吧,那些做过的不好的事情,就让它烟消云散吧。那些没做过的,不要让它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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