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狼》是一本由杰克·伦敦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317图书,本书定价:1.10,页数:1984-0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超爱的小说,曾经读过很多遍。那时候压根不知道超人哲学,单单为海狼折服,讨厌那个矫揉造作的女主,也不喜欢男主。现在嘛,想把男主配给海狼,让他每天压,让女主炮灰,哈哈哈。
●没得说
●近期最想看的书
●dsfdg
●狼拉森最后还是倒下了,那只是他的肉体,他的精神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摧毁的。
《海狼》读后感(一):海狼和凡
我爱海狼,包括他的残忍和真实。原本的凡是个“凡妹妹”,软弱,靠父亲的遗产逍遥快活,他才是没有感情(遇见莫特前)的高级动物。他不能自食其力还在指责海狼的手段。我不否认海狼的残忍,但是一切的果都有因——“善良、高贵的人类”无法接受他,而海洋正是他的天地,他的残忍只是他的真实的一面;他也有简单的一面,当他观察别人的时候就如同一个孩童般简单。或许,杰克伦敦对海狼有些过激的贬低,但是,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相中的人物
《海狼》读后感(二):很早读的……
从家储物柜中饭出的书,似乎是这个封面,蓝色的。当时在上学,初中,记得刚把《小说》这个杂志的《人缘泰山》看完,还想读小说,就读了。
记得最深的就是对船长的飞人描写,写的和超人似的,可以捏碎土豆。至少对当时的我来说觉得是超人,可最后落的了一个什么下场……
给我感触最深的啊,就是觉得人怎么也无法和命运抗争,船长这么强壮的人最后也落的个瘫痪。可现在再仔细想想,他那种野兽的思维方式不也是现在竞争的方式吗。有时候觉得,难道人还是没摆脱野兽这个圈子?
与其说再看主人公的离奇经历不如说在看拉森的野性魅力,从故事的角度看这个故事太多的巧合与理想,无论是主人公的幸运当上大副,或是一个文弱书生可以活到结束,再或是遇到自己的心灵伴侣,一切的一切都有点假。但是那个神一样或许说是野兽一样人的光芒已盖过了一切。在浓雾中他的身体或是眼神或是挥舞的拳头都那么的富有魅力,如果我是那个女诗人也许会嫁给这个杀人犯.......
三天看完这篇小说也许有些仓促,但是中午一闭眼,我又听到了拉森的声音:“生命毫无价值,自然无度的抛洒,人在狭小的空间里繁殖,人吃人,最后剩下猪狗一样强壮”“生命像酵素,大的吞噬小的”社会本是人吃人,人们厌恶同类相残却在做同样的事情。
也许你反对尼采的“超人哲学”但你不能否认自然法则。试想,如果海狼在路上,没有头痛,没有大海给他的灵魂的坟墓。他是谁?身边这些人多了,这些人占据着生存的权利,也控制着别人生存的权利。
我在理性和感性的世界徘徊,我知道定义的对错,但我一无所知,我不是诗人,也不是屠户,我希望陈述事实。主宰是种权利。这种权利来自打斗,不来自道德。谋杀是低劣的竞争。
野性的回归,来自的是原始的力量,原始的粗暴的力量,我知道这种夜行还在,也知道正是因为这种野性人类进化,这是驱动力,一种从未消失于你我的驱动力。
《海狼》读后感(四):海狼
跟人玩我出图片,对方猜电影名字的游戏,直接导致我现在才看完这本书。
1957年的版本,还是竖排的,自然看起来要慢一点。杰克伦敦两部自传性质的小说之一,做过海员当过作家,作家的经历写成了马丁伊登,海员的经历就是这本海狼。杰克伦敦的特点就是用刀锋一样的语言描绘自然界的残酷。毫无疑问魔鬼号船长海狼赖生是个魔鬼,他冷酷,残暴,充满野性的力量,他随意打骂船员,甚至杀死船员,然而他这个丹麦人又有另一面,他从茶房,杂役做到水手,猎手,大副,最后到船长。他自学了航海学,数学,文学,他的房间到处都是书籍,虽然没有接受过一天正规教育。
主角是海难的作家被海狼强迫成为船员,从旧金山前往日本海捕杀海豹,22个船员一路上互相争斗,反抗海狼,又一个个死去,剩下的船员最后把海狼放逐,海狼最终死于脑癌,被主角海葬。
这本书船员和主角刻画的都是为了突出海狼,使得海狼的形象特别出彩,他对于生命看的特别透彻,所有人在他看来都没有什么价值,他把所有人玩弄在鼓掌,他故意淹死了敢于反抗他的两个水手,又因为饭菜不够干净,把厨师丢在大海里,被鲨鱼吃掉一只脚。他死的时候虚弱不堪,因为自信可以对付主角而没有先动手,正如书中所说,他更像一个古典英雄,不再适应这个时代了,他倒是让我想起来白鲸里面那个疯狂的独腿船长,追逐了整个太平洋跟白鲸同归于尽。
《海狼》读后感(五):我知道以后要找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了|海狼
海狼7.9[美] 杰克·伦敦 / 2015 / 译林出版社海狼 (2008)7.92008 / 德国 / 剧情 冒险 / Christoph Schrewe / Thomas Kretschmann Florian Stetter昨天早上休息,打开kindle随手点开一本书~海狼,讲的是美国文学界排名第二的文学家亨甫莱 凡 卫登去看朋友时,所乘坐的马丁内兹号新蒸汽帆船和另一艘汽船相撞,恢复意识后发现自己孤身一人漂在海面上,绝望之际被魔鬼号上的人救起,这是一艘要去日本捕杀海豹的纵帆船⛵️。
电影版:海狼拉森亨甫莱魔鬼号本以为得救了,谁知船长是个残暴强壮变态的人物,船员们称他为海狼拉森,经常动不动就对船员一顿暴虐,海狼拉森把亨甫莱强行就在船上,这位在家养尊处优活了35年的富二代被安排去做了杂役,被折磨的浑身是伤。
偶然间,他发现海狼的屋里摆放着许多书籍,书里做了许多笔记,显然这个可怕的男人还不是一个绝对无知的粗汉,并不像他粗鲁的外表看起来那样愚蠢。
发现这点的亨甫莱充分利用自己渊博的学识,得到了海狼的赏识,经常和他一起探讨文学,亨甫莱的处境也一点点好转。
但海狼拉森也只是把亨甫莱当做他的玩物,在不讨论文学时也会偶尔对他施虐,相比较其他船员,他还是幸福多了。
船上有形形色色的人,大多数都是杀过人或者有不良前科不受待见的人,也有些对航海充满憧憬的少年。
厨师海狼和第二任大副殴打约翰森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亨甫莱一点点成长蜕变,一段时间后,他已不再是那个细皮嫩肉弱不禁风的文学家了,而是头脑灵活身上略带肌肉魔鬼号纵帆船上的大副。
亨甫莱已经习惯船上的生活,已经很久没有产生逃离魔鬼号的念头了,即使他现在拥有逃生的能力。
莫德·布鲁斯特直到一次捕杀海狮寻找魔鬼号的舢板时,意外救起了5个人,遇到了莫德·布鲁斯特小姐,这个曾经有过些许交集的女作家,他恋爱了。
恋爱后的亨甫莱产生了带着莫德·布鲁斯特小姐逃离的想法,后来老天成全了他,趁着海狼拉森犯头疼病,难以行动休息时,毅然选择和布鲁斯特小姐乘着舢板逃生,为了爱情他愿意冒险。
他们的目的地是有600海里路程的日本,在小舢板上他们互相照顾,互相加油,本来预计还有5天就能到日本,结果遭遇暴风雨,最终划到了一个陌生岛屿,他俩为其命名为努力岛。
在岛上,他们像鲁滨逊一样从新开始,造屋子弄食物学着生存,这一段时间的冒险经历使亨甫莱对布鲁斯特小姐越发了解,对这个善良勇敢有思想的女人的爱也越来越浓,只不过他们还没有揭开那层窗户纸。
世上总有那么多巧合,几个月后,亨甫莱在海滩上发现了破烂的魔鬼号,船上只剩被头疼病折磨瞎了的海狼拉森,原来船上的猎手们都背叛了海狼,跟死神拉森混去了,因为他给的报酬更高,临走时船员们还不忘在魔鬼号上搞些破坏。
面对瞎了的海狼,亨甫莱并没有杀死他,但也没有掉以轻心,而是时刻保持着距离。
后来,亨甫莱和布鲁斯特小姐打算修好魔鬼号,离开这座岛,不过海狼拉森却一次次的搞破坏。
经过不懈的努力,魔鬼号被修好了,海狼拉森也被病痛折磨的瘫痪在床走向了生命的终点,亨甫莱对他进行了海葬。
最终他们在海上遇到了美国的缉私快艇,然后得救了。小说的结尾作者还不忘撒一波狗粮:
““亲一个,亲爱的,”我低声说,“在他们到来之前再亲一个。”
整本书让我读起来很轻松痛快,见识到海上残酷血腥的一面,最初的兴趣不是很浓烈,直到莫德·布鲁斯特登场,眼前一亮,深深被这个角色所吸引,我突然间明白了,知道了自己想要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了。(电影版没小说好看,对亨甫莱和莫德逃生时的细腻内心对白没有,海狼拉森与原著不符,很仓促的感觉)
⛵️莫德· 布鲁斯特的到来让我得到了彻底的改变。毕竟,我认为,爱一个人要比被人爱要更幸福、更美好,如果它能让生命变得更有价值,那么就真的死而无憾了。当我爱上另一个生命的时候,就忘记了自己的生命,但矛盾的是,在生命最没有价值的时候,我竟然那么想活下去。我的结论就是,人竟然有那么多生活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