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肯斯坦》是一本由玛丽·雪莱著作,22.00元出版的2009-1图书,本书定价:353,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读了百分之六十了,有点读不下去了,作者是有才的,整篇都在叙述和描写,故事性太弱,希望有机会读完……
●弗兰肯斯坦确实是悲剧的制造者,在他的讲述中明明觉得一切都可以避免。怪物的残暴反而让人心生怜悯,就像临终前他自己所说,在他犯下罪孽的时候,他的内心忍受的痛苦又何其不是千百倍于他的制造者。他是丑陋的化身但是他却能和常人一样欣赏美,这造成了他被世俗抛弃后的悲惨和孤独。对于这样一个孤独的灵魂,除了背弃这个世界的伦理来证明他的存在,他又什么办法能与之共存呢。 如怪物所说,他已经努力尝试成为具有美德的“人”,但是仅仅因为可怕的相貌,他根本没有机会展示自己的品德。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潜规则。人们总是赞扬高贵的精神,但实际上却无法接受这样的灵魂建立在丑陋的躯壳上。 从另一面,小说总是提到弗兰肯斯坦错误的起始在于他对自然科学了解的太多。确实,作为高等智慧生物的人类,一切的痛苦不都源于欲望吗,求知,也是其中的一种。
●標補,高中看的,是中英雙語,那時為了提高英文而讀,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故事,但被描述得很細致,甚至可以說是冗長。看英文原版可以看到裏面有大量的副詞和形容詞。
●爱,同情,善良,是有条件的,条件不满足,就会转换成偏见与攻击。 讽刺了人类的丑恶,你看到的恶魔,正是你自己的内心投射。对恶魔的恐惧,即对自身丑恶面的恐惧。
●你若爱怪人,其实我很美。
●原来这本书是“科幻小说之母”。除了科幻的部分,”怪物“的诞生、遭遇以及最后的毁灭,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哲学性的东西。
●中文肯掉了……英文涅…………不谈了
●额 我倒觉得这个连名字也没有的所谓科学怪人 他好可怜 他的所有不幸难道不是弗兰肯斯坦造成的么?赋予了一个人生命 并给予了他精神 让他能够产生对美好的向往以及对幸福的追求 难道就仅仅因为他面目可憎就断定他是个魔鬼 并剥夺这一切?如果是颜控 拜托也要造个漂亮的人造人嘛~
这始终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但是却没有答案,科技也许真的有一天可以有克隆的存在,但是人类的伦理,法律的底线又在哪里?人类在自己所创造的越来越智能的产品和时代中还能行走多远,怎样才能控制比你智商更高的所谓的“人类”。这还是一个谜。
《弗兰肯斯坦》读后感(二):他不是最终的恶魔
放下书却抽不回灵魂的感觉又来了,是为经典。
大篇幅的中北欧风光描写文学性十足,然而比起它们承载的人文重量,只能退居背景。
这里的恶魔和我之前从只字片语中了解到的梗概是截然不同的。
我无法用伦理道德去批判弗兰肯斯坦的冲动犯错,却为他至始至终对恶魔的偏见感到悲哀;我深深地同情弗兰肯斯坦从无限的天赋与爱意中长大却在极度孤独中承受自己带来的绵延不绝的恶果所经历的摧残与悔恨,也深深同情恶魔作为具有情感和理智的个体从经历最蛮荒的环境到意识到无限孤独之后仍然热切追求美好的祈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击碎的绝望与恶意。
有好些次,与弗兰肯斯坦的忏悔相比,我反而是被恶魔的话打动的。然而无论是创造者还是被创造者,太多的悲剧由那两双手铸就,而动手的初衷都是源于过于美好的火焰。为人类,还是为温情,无论是于公还是于私,或者说,无论处于基础的还是高级的人类需求层次上,都是那么纯粹而美好的初衷,没有优劣之差,然而结局却那么殊途同归——那么令人绝望而心碎的归途!
如果说热情促使幸福的花朵变为灰烬,那如果没有热情呢?始终保持理性和冷静?那样会不会导致另一种更加惨绝人寰的图景?所以,伦理,不是人类对待先进科技手段成果的出发点,却能作为它的最后一道安全绳。它无法令高贵而细腻的先行者的灵魂在忏悔时得到彻底的原谅,却能让善良无辜的后来人以真切的敬畏心来应对潜意识里的狂妄。
想到恶魔的归宿,鼻子仍会酸,带着宿命的唏嘘。
《弗兰肯斯坦》读后感(三):《弗兰肯斯坦》
《弗兰肯斯坦》,主人公费兰肯斯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在15岁那年看到了自然的雷电的威力,于是在后来把它用在自己的实验里。他用收集来的死尸的残肢,拼凑成一个两米五左右的人体,用mast连接闪电,创造了一个人体怪物,高大的丑陋的怪物。但是当怪物活了的时候,弗兰肯斯坦他却被吓跑了。怪物活了以后,他是有意识的,他的爸爸——弗兰肯斯坦,创造了他,却不要他,他也需要爱,需要关怀。他跑出去后,曾救过一个落水的女孩子,可是当他救起她后,女孩的父亲却用枪设计他,并伤了他的手臂。他躲在一个山洞里时,看到落魄贫穷的的一家,老人家是盲人,年轻人是那样漂亮善良,弗兰肯斯坦晚上的时候就给他们备食物,偷偷的躲在外面听他们说话,学他们的语言,也渐渐有了自己的思想,跟人类一样的会思考。他想和他们做朋友,可是当他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的态度让怪物失落极了,当他第二天一早再去找他们时,发现他们已经搬走了。于是怪物明白了,世上的人是不会喜欢他的,他们都厌弃他,只有跟他一样的怪物才有可能会喜欢他。
所以他再次出现在弗兰肯斯坦面前,他恨他的创造者,所以在见他前,他已经害死了弗兰肯斯坦的弟弟和一个爱他们一家的女性。怪物向弗兰肯斯坦诉说着他的遭遇,并要求弗兰肯斯坦再造一个女性怪物,他以不伤害他人为条件。弗兰肯斯坦同情了这个怪物并答应给他造个女性怪物。他在他的一个好友的陪同下,去往英国。他在一个小岛上盖了实验室,把小心拼凑好的人体放在实验台上,在一切都准备就绪,只差通电的时候,他思考着如果这个女怪物更加邪恶怎么办?她不爱那个怪物怎么办?他们无休止的纠缠争斗怎么办?她可没有任何不伤害他人的承诺。当他看到窗外怪物的邪恶的眼神,他果断的切断电源,将拼凑好的人体切割破坏掉。怪物气愤极了,他说弗兰肯斯坦毁了他的幸福,他也要他不幸,他会再次出现在他和伊丽莎白的婚礼上。怪物坐着自己的船离开了,弗兰肯斯坦的好友亨利,在等待弗兰肯斯坦的岛上,被怪物杀死掉了。看到他脖子的勒痕,赶过来的弗兰肯斯坦,再次病倒了。
当他病好后,他与伊丽莎白婚礼上,他记得怪物说的话,所以他备着刀和枪,但是怪物要杀害的对象是伊丽莎白,当他在楼道角落寻找怪物的时候,伊丽莎白已被杀死。弗兰肯斯坦的父亲,因为伊丽莎白的死去,也伤心而死。弗兰肯斯坦疯狂的要找怪物报仇。他们一路向北,来到冰天雪地的地方。弗兰肯斯坦在这样寒冷的地方,坐着雪橇追着怪物已经三个多星期,他的身体越来越支撑不住。当他碰到一个船长并把这些故事告诉他。他死去了,怪物看着他的尸体,他也生无可恋了,怪物说弗兰肯斯坦给了他生命,却没有给他温暖,他还是杀死了他。怪物说他要在偏远的地方,用大火把自己烧死,他的痛苦甚于弗兰肯斯坦。
科学给我们人类带来很多便利和奇迹,但是如果存在像弗兰肯斯坦那样个人主义极重的科学家,不考虑后果就创造出对人类有威胁的东西出来的话,那就极其有危害了。未知的世界,需要我们去探知,但是不能有极端主义。弗兰肯斯坦,他对科学是热爱的、是充满好奇的,但是他为了满足他自己,创造出他无法掌的怪物,而他对怪物的出现,竟用逃避的方式,他对怪物又是不负责的。怪物活过来的时候,他是有一颗人心的,他渴望爱,渴望同伴,他也努力的寻求人类的认同,但当他失败的时候,他想要报复的也就是弗兰克坦斯,他杀害的都是弗兰克坦斯的亲戚朋友,他要弗兰克坦斯承受跟他一样的不幸的命运。而弗兰克斯坦,他给他自身和周围的亲戚朋友,那些深爱他的人,甚至是自己,造成的厄运,是无法扭转的。小说最后,弗兰肯斯坦的死亡,引发怪物的内疚忏悔,怪物也将自行了解自己。他本不该存在世上,他的存在,对己对人都是痛苦。
科学的进步到今天,也出现了机器人,它们是怪物的另一种形式,只是它们的成分是各种提炼的材料,它们受控于人,它们还只是机器。如果当它们有一天也有大脑,有了思维,有了本性,那它们会这么甘心的服务于人类吗?它们会不会也想翻身做主人呢?就像科幻电影里的,新科技产物--机器人或是克隆人,反噬人类。我们不得而知,科学家是伟大的,但是我们还是希望他们能少些这方面的冒险精神吧。
《弗兰肯斯坦》读后感(四):《弗兰肯斯坦》
长的丑就有罪吗?
在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中,男主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创造出了一个面目可憎、奇丑无比的怪物。这个怪物让人又爱又恨,它只是因为长的丑就不被人类社会所接受,得不到人类认同后又反噬人类,最终酿成悲剧。
弗兰肯斯坦在母亲死后,渴望征服死亡,拥有起死回生、长生不老的能力。他以不可思议的热情探究生命的起源,最终掌握了创造生命的秘密。他想要造出一个完美的人类,却造出了一个体形高大、面目丑陋的怪物。
弗兰肯斯坦无法接受自己创造的这个丑八怪,就抛弃了它。小怪物四处流浪,躲藏在村边一个小窝棚中,昼伏夜出。恰巧它的邻居是被流放的法国贵族德莱赛一家,小怪物凿壁偷光地偷偷学习人类的语言和道德礼仪、文化知识。
怪物学习了弥尔顿的《失乐园》、普鲁塔克的《名人传》和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它把这些书当作真实的历史书籍来读,并时时联系自身的感受和处境,感同身受。
它渐渐发现自己和书中描写到的那些人物经历太相似了,但又和他们是那样的不同。它开始思索:“我相貌丑陋、身材呆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是谁?我究竟是什么?我从哪里来?我的归宿又在哪里?”
接受了人类教化的怪物渴望融入人类社会,获得人类的认同,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使自己的生存具有意义。但它丑陋的外貌使人类拒它于千里之外。怪物在寻找弗兰肯斯坦的路上,救了一个溺水的女孩,却被女孩的父亲射伤。
这种以怨报德的不公正待遇使它开始痛恨人类。然而它所受到的所有歧视的根源都只是因为长的丑!它不由得向天发问:
“Accursed creator! Why did you form a monster so hideous that even you turned from me in disgust? God, in pity, made man beautiful and alluring, after his own; image; but my form is a filthy type of yours, more horrid even from the very resemblance. Satan had his companions, fellow-devils, to admire and encourage him; but I am solitary and abhorred.”
“该死的创造者,你为什么创造出一个面目狰狞,连你自己看了都厌恶的怪物?仁慈的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美丽迷人的人类,而你根据自己丑陋的一面创造出了我,甚至比你自己还恐怖。撒旦还有同伴敬佩他,鼓励他,但是我却孤苦伶仃、遭人憎恨!”
怪物明白自己是不可能从成人那里得到关怀和认可的,但它还没有死心。当它遇到弗兰肯斯坦年幼的弟弟威廉时,它又开始幻想和威廉交朋友,心想小孩子应该还单纯的不会有偏见,也不会嫌弃自己的外貌丑陋。
可是威廉一看见他就大叫“怪物!丑八怪!吃人的魔鬼!”他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和名词骂它,让怪物更加绝望。怪物卡住他的喉咙不想让他再出声,却掐死了他。
怪物终于领悟到它和人类非同一族类,根本无法和谐相处。于是把希望寄托在弗兰肯斯坦身上,希望他给自己造出一个女怪物同伴,归隐山林。弗兰肯斯坦答应了他,最终却又毁坏了即将完工的女怪物,导致了怪物对他疯狂的报复。
整个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是却引人深思。
小怪物出生时懵懂无知,其实是白纸一张,只是因为外表丑陋就被标记为“邪恶之物”,被主人所遗弃。它学习人类知识,接受人类的世界观,向往美好的人类情感,却被人类所攻击。怪人想要融入人类社会、得到人的身份,但它的种种努力在人类的偏见面前都失败了。
它想做个人。
它想做个好人。
可是人类却因为它长得丑,根本就不给它这个机会。
弗兰肯斯坦因为它长的丑陋就叫它怪物,并以此罪名判处它死刑。于是它不得不接受了强加给它的怪物身份,并按照人类的想象忠实地扮演起一个邪恶的怪物角色,对人类展开疯狂的报复。
人之初,性本善。在这本书里,怪物的邪恶是人类想象出来的,人们把自己对怪物的想象强加在它身上,并迫使它成为一个真正邪恶的怪物。这样的事情是不是看起来很眼熟?
人言可畏,三人成虎。我们的本意原本不是这样,却被一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所诽谤中伤,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不去探究事实真相,却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添油加醋上了热搜,舆论绑架后反噬事主,最终把我们变成了舆论想要看到的样子。
而这整个过程中没有赢家。
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单纯的好人。
如果我是作者Mary,故事也许会这么发展:
当怪物走进盲人老爷爷家的时候,怪物给老爷爷讲起了自己的故事。老爷爷被怪物的身世所打动,于是收留了它。第二天,老爷爷在他所住的村子里向所有村民讲关于怪物的身世之谜和不为人知的故事。老爷爷讲的很感人,全村的人也挺听的很认真。随着时间的推移,怪物渐渐地被村民们所接受。同时,怪物也与村民们相处的非常融洽,尤其是与小孩子和老人。
和老人和孩子们们相处的非常好是因为:有一些老人的儿子们远离家乡,很多农活对于缺少了劳力的老人来说,显得非常的吃力。于是,怪物便承担起帮助老人干农活的责任。由于怪物身强力壮,个子也比人类大一倍还要多,所以,它一个人一次可以干三个人的量。每当太阳下山,怪物和村民们完成了当日的农活的时候,就会有一大群的孩子们围到怪物身边,让怪物给他们讲故事。别看怪物丑。但是他特别会讲故事,天马行空的各种故事怪物都会讲,它还经常会回答孩子们所提出来的各种奇怪的问题,所以它深受孩子们的喜欢。每天干完农活之后,在和孩子们相处的这段时间里,是怪物也是孩子们一天当中最幸福的时刻。
随着怪物年龄的不断增长,村里的很多人开始操心怪物的个人问题。有一个名叫约翰的年轻人,给怪物物色了同村的一个姑娘。这个姑娘虽然人长相一般,但是人非常好,脾气好,踏实,吃苦耐劳。两人经过接触之后,也对彼此产生了好感。经过女方家长的同意之后,他们选择了个良辰吉日,在村里举行了婚礼
《弗兰肯斯坦》读后感(五):负责任的自由,是戴着镣铐起舞
《弗兰肯斯坦》是著名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19岁时写就的,据说是由于当年拜伦与雪莱在日内瓦彻夜畅谈,兴致所至时,拜伦提议在场所有人各写一篇神怪小说以做纪念。
两位诗人没能完成约定,玛丽却写成了《弗兰肯斯坦》,这部小说在1818年出版后在伦敦引起轰动,在当时十分畅销,更是开创了科幻这一门文学流派。
《弗兰肯斯坦》主要描写了主人公弗兰肯斯坦通过拼凑尸块创造了一个怪物的故事。怪物原本心地善良,却因为相貌丑陋被人厌弃,它乐于助人,却没有人愿意接受他的好意。它向往爱情和幸福,但得到的却是欺骗和追捕,因为对人心失望,它杀光了弗兰肯斯坦的亲近之人,最终与他的“父亲”——弗兰肯斯坦一起同归于尽的悲剧故事。
《弗兰肯斯坦》这本书开创了科幻小说先河,许多导演都将这个故事搬上过大荧幕,还经常把怪物的头像与弗兰肯斯基的片名放在一起,所以很多人都以为弗兰肯斯基是怪物的名字。
实际上,弗兰肯斯基是造人者,他从小就对世界上未解答的问题充满了热情,儿时,母亲意外地在他面前死去,因此,他将对科技的好奇和对生命本质的怀疑结合起来,希望借助科学实现起死回生的梦想。
这部小说还有另一个名字,翻译时常常被省略,原名是《弗兰肯斯基:现代的普罗米休斯》
普罗米修斯是希腊神话中的神,类似于我国神话中的女娲,他与智慧女神雅典娜共同创造了人类,普罗米修斯用泥土雕塑出人的形状,雅典娜则为泥人灌注灵魂,并教会了人类很多知识。当时天神宙斯禁止人类用火,普罗米修斯不忍人类生活困苦,便偷取了火送给了人类,因此触怒宙斯。
普罗米修斯受惩图宙斯为了惩罚普罗米修斯,使他日日承受被恶鹰啄食肝脏的痛苦。
在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的形象普遍被认为是伟大的,他出于智慧,创造了人类,出于同情,将生存和光明带到了人间,是十全十美的典型,动机纯正,成就不凡。而反观玛丽·雪莱笔下的弗兰肯斯坦,既软弱又自私,为什么玛丽·雪莱会将弗兰肯斯坦称为“现代普罗米休斯”呢?
小说创作于1816年,时值启蒙运动后期,浪漫主义思想在文艺界兴起,当时的玛丽·雪莱,便是浪漫主义的忠诚拥簇者——他们反对理性,崇尚自然。尤其认为普罗米修斯是对抗自然的典型,他太过相信自己是正确的,滥用了他的神权。神创造了人类,但是人类却并不完美,用仇恨和猜忌互相残杀,继而引起战争,使得生灵涂炭,神界也不得安宁。
“肝脏”是感性的源头,所以上帝惩罚恶鹰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惩罚普罗米修斯过度的同情心。
普罗米修斯草率地创造了人类,并任由人类掌握火种,造成战争,为世界平添人祸。普罗米修斯造人,并不是成就了什么伟大的事业,而是做了一件错误的事。
读者将弗兰肯斯基误以为是怪物的名字,还有一个原因,当时弗兰肯斯坦太过胆小,创造出怪物时并没有给自己的实验成果起一个名字,便被他的样貌吓得冲出了实验室。
懵懂的怪物刚来到这个世界,心智是不懂得仇恨与情爱的懵懂孩子,他在大自然中盲目的奔跑,被倾洒在树影旁的月光所打动,被鸟鸣所安慰,被火堆的温暖所融化,还渐渐开始喜欢上帝创造的一切美好景致。
怪物原来是向善的,是渴望美好的,却不得不走上了邪恶的道路,原因有三个:
1、有分辩好坏的智力却生来孤独:怪物生来就带有成人的心智,他虽然没有关于世界的知识,但他却有着分辩美丑的心,怪物会因为鸟儿的鸣唱而喜悦:
最初发现一种美妙的声音传入我耳里时,我非常高兴。麻雀发出的声音不好听,而乌鸫和画眉的声音却悦耳动人。也会因为火堆的温暖而快活:
火堆给我的温暖叫我快活得不得了。还懂得追逐阳光:
太阳照在白皑皑的地上,明晃晃的,它的温暖吸引了我。在飞速成长的后期,怪物还懂得了同情与爱,自愿帮助贫困的家庭:
我还找到了另外一个办法帮助他俩。我发现那男青年每天要花大量时间为家里的炉子搜集柴火,就经常在晚上拿起他的工具(它的用法我很快就摸索出来了),砍好足够他们几天用的柴火背回来。然而,因为与生俱来的丑陋,怪物被他生平见到的所有人攻击和抛弃,他羡慕人类完美的样子却生而不得,他的丑陋令人避之不及,甚至怪物在水中窥见自己的样子,也会对自己的样貌感到恐惧。
2、以为自己是平等的生命,却知道了自己是尸体制造的:怪物勤奋好学,借着观察一户人家学会了说话,又阅读了《失乐园》、《名人传》和《少年维特之烦恼》等提倡自由的著作,借助书本学习了认字。怪物喜欢思考,渴望求知,甚至比人还好学,他渴望学习世界上所有神奇的知识,但是等待他的,却是弗兰肯斯坦的实验日记,魔鬼的判决书。
借一次偶然的机会,怪物阅读了弗兰肯斯坦的实验日记,在那以前,他以为自己是全新的生命,是上帝制造的亚当,是世界上最初的神迹,但弗兰肯斯坦在日记中事无巨细的描写了怪物是如何从一堆尸体变成一个生命的过程,怪物面对最残酷的真相,明白自己原来是撒旦的化身。
怪物开始痛恨自己生来就与世人不同,还偷取别人的尸体而生,他明白了,原来自己生来就被厌弃是有原因的——他是被上帝抛弃的人,生来便被打下了十八层地狱,注定孤独,注定被厌弃。
自己被厌恶是合理的,是甩不脱的命运。
3、体验过希望,但又被迫放弃:这世界上唯一接受他,认为他拥有美丽心灵的人,是个看不见的老爷爷。在“出生”的第一个冬天,怪物走进了老爷爷的小屋,向老爷爷诉说自己的委屈,希望能通过老爷爷把自己介绍给村民。
我是一片好心,这辈子从来没有伤害过谁,对人反倒有过些好处。但是,他们被一种严重的偏见蒙住了眼睛,分明是个善良而友好的朋友,他们却只看成可怕的妖怪。老爷爷和怪物相谈甚欢,这次顺利的谈话让挂物误以为自己是可以与人和平共处的,怪物燃起了与人亲近共处的希望。
然而,当老爷爷的家人回来,怪物的梦想破灭了,村民看到怪物的样子,二话不说便开始殴打他,怪物连一句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便被打出了村庄。
他开始厌恶自己的出生,开始仇恨弗兰肯斯坦为什么不给自己一副正常人的面容,一个正当的出身,丑陋让世人误会他,唾弃他,怪物却无能为力。最终,他点燃了老人曾经居住的棚屋,开始与自己生命中最初也是唯一的一段美好时光决裂。
自此之后,人类一切的快乐都仿佛嘲讽着怪物的孤独,他开始接受,自己的存在就是痛苦,就是仇恨,就是丑陋。怪物找到弗兰肯斯坦,希望他为自己制造一个女伴,创造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同类,有了同类的陪伴,他就可以与自己的新娘隐居,永远离开人类,逃离被诅咒的命运。
谁都没想到的是,科学家弗兰肯斯坦答应时信誓旦旦,却中途毁约,背信弃义,将制作了一半的新娘撕扯得粉碎,他洋洋自得地以为自己报复了怪物,却点燃了复仇的种子。
那东西见我扯破了要和他一起过幸福生活的东西,就发出了一声魔鬼式的绝望与报复的号叫,然后走掉了。这本是怪物放弃复仇最后的机会,却被他的父亲——弗兰肯斯坦亲手碾碎。
被所有人的偏见刺伤的怪物,被创造者抛弃的怪物,被仇恨和痛苦侵蚀的怪物,开始了他的复仇,整个故事从奇幻走向了悲剧。
玛丽·雪莱在全书中都没有描写到是怎样制造出生命的,因为在玛丽看来,创造出生命的技术不是她想要叙述的重点,重点是弗兰肯斯坦的创造,在玛丽笔下,怪物甚至比人更可爱,比人更通人性,他拥有人天性中所有美好的一面,作为一个怪物,他对知识和人际关系的渴求,小心翼翼且遵守边界,在生命的早期,他一直控制自己不被偏见激怒,不被厌弃的行为冲昏头脑,然而却被世界推上了复仇之路。
反观书中所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那些“理性”的代表们,却展现出了对科学非理性的狂热,对制造生命的技术趋之若鹜。
电影中的弗兰肯斯坦弗兰肯斯坦是历史上第一个以“科学狂人”出现的形象,他崇拜科学和一切新的技术,童年阴影让他念念不忘地想要破解生命之谜,但是在这条路上,他鲁莽地只知道向前冲,却不计后果。
世界一直对我来说一直是个谜,吸引着我去探索、发掘。我有着巨大的好奇心,试图揭开自然界所隐藏着的法则的狂热,以及揭开谜团后的欣喜若狂,这种儿时最早的情感波澜,我至今都能记得。弗兰肯斯坦是天才,他居然独自在实验室中创造了一个生命,然而,他并没有做好迎接一个新生物的准备。
实验成功了,弗兰肯斯坦的怯懦却让他十分害怕他的实验成果,他因为恐惧放弃研究他赋予了生命的怪物,甚至不愿意为他命名,便抛弃了他,还将他称之为“魔鬼”,怪物遭遇来自“生父”的遗弃,导致了一系列悲剧的发生。
面对怪物的复仇,他怕事情败露牵连到自己,自私地隐瞒了怪物的存在,在面对怪物时,也只会一味的躲避、消极应对;在怪物出生时,弗兰肯斯坦逃跑,在怪物预言会杀死自己的妻子时,弗兰肯斯坦竟然抛下妻子独自寻仇,在一切悲剧发生之后,他离开了故乡日内瓦,理由竟是“在我处于逆境时,日内瓦却变得可恨了。”最终,弗兰肯斯坦背叛诺言,把制作了一半的怪物新娘撕碎,是激怒怪物的最后一根稻草。
弗兰肯斯坦在他人口中是伟光正的形象,在玛丽笔下,行为却处处展露出人的黑暗面。这样的人,盲目的追逐科学技术,却不顾伦理道德,成功的制造出生命,却不懂教化与培养,有机会阻止悲剧,却选择了逃避与漠视。
科技是理性的化身,但驱使弗兰肯斯坦追逐科技的却是狂热的感性,他盲目地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创造技术,却害死了自己最亲爱的人。
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不仅是科幻文学的开山之作。更重要的是,她开创性的审视了科技发展与人类的关系,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让当时科技蓬勃发展的欧洲开始思考科技发展背后威胁。
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人们相信人类的理性拥有至高无上的力量,理性能够解答一切问题。人们相信,世上万物的运行,一定遵循规律,如果一个问题提出来,我们无法解答,并非理性不通,而是这个问题提得不对。正确的答案、正确的观点、正确的理念理想,彼此之间必定是兼容的,且肯定以理性为指导。
启蒙主义之所以会有这样一些论断, 跟当时科学的突飞猛进有很大的关系。法国有个早期的启蒙思想家叫丰特内勒,他说过一句话,说「政治、道德、文学类的著作如果由几何学家来写,会更完美」。
在当时,科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人们投身于科学,蒸汽机的发明更是将科技推上神坛,人们不仅仅是相信科学,甚至有些迷信科学,认为科技是世界之源。
玛丽·雪莱然而,玛丽在用《弗兰肯斯坦》这个故事预言了,科技这个中性的工具,如果过度崇拜,没有规则约束,将会产生不可预期的后果。
细数历史,纳粹时期约瑟夫·门格勒“改良人种”试验,日本731部队的人体实验,以及美国的危地马拉梅毒试验。都证明了在没有道德伦理约束下,对于科技的滥用是全人类的悲剧,破坏了人类生而为人的尊严。
时代之父亨利·卢斯曾经说过,“负责任的自由,就是戴着镣铐起舞。“
这也是每个玛丽·雪莱在《弗兰肯斯坦》这部书中想要昭示的,不存在绝对的理性,人是感性脆弱的动物,人需要在伦理道德的规范下,使用科学,发展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