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的灯光》是一本由[美] 刘易斯·布兹比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页数:24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书店的灯光》读后感(一):书店的灯光
或许大部分爱书的女生在青春年华里,都曾梦想过开一家书店,有鲜花,有书籍,有甜点,有咖啡。仅书店两个就自带光环,包含着“智慧”“梦想”“愉悦”或许还有“幸福”。
这是一本充满回忆的散文集,作者从如何爱上阅读,到学生时代在书店勤工俭学,再到投身书籍事业。这也是充满关于书籍书店故事的书,作者从文字的最初载体,竹简,树叶,羊皮等等聊到造纸术,印刷术等等再聊到现在的电子时代。这本书里描绘的最惊心动魄的故事,或许是亚历山大书店与乔伊斯的故事,那个书店的黄金时代,让我惊叹,如此美好。书店曾在文化的传递,自由精神的守卫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心生敬畏,甚至一度热泪盈眶。关于乔伊斯的这一段,让我想起茨威格的《昨日的世界》里描绘的战前的那个黄金时代。
“这是一个普通的故事,根据你的经历填空:当我___岁时偶然看到一本名叫_____的小说,在随后的六个月中,我读完了名叫____的作家的其他所有作品。”如此平实亲切的文字,就像一个有着共同爱好的朋友,坐在一起交流,作者说他的经历是“十五岁,《愤怒的葡萄》,约翰斯坦贝克”。我是“十七岁,《爱你就像爱生命》,王小波”
《书店的灯光》读后感(二):一本“暖光”
【温暖】
先来说说书名和装帧设计。看到“书店的灯光”五个字时,脑海中便浮现出了一幅景象——在或明亮或昏黄的灯光照射下,爱书人在书架前驻足。而书籍封面的设计亦有小心思,外封深蓝色,标题五个字是不刺眼的暗系橙黄色(对不起专业术语我不是很懂TAT),内封硬装明亮的米黄色,仿佛在告诉你书店以及书会带给你光明和温暖。
无论是名字还是内容,似乎这是一本应该在书店抑或咖啡店享受精密阅读时光时阅读的书,但我是在通勤的地铁上、午休的工位上以及下班后的卧室里读完这本书的。在阅读场景和书籍内容的矛盾中,它所带给我的温暖与慰藉也更加强烈。“阅读是一作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诚如是。
【好读】
这本书不是小说,作者的书店经历与有关书商历史的科普交叉并行,因此很适合碎片化阅读。虽不知原文如何,但中文译文语言顺畅平实,叙述平实却又能让人感到隐藏于字里行间的对于书与书店的热爱。或许是文青的自我伪装和自我感动,但当我翻开它的时候便会沉浸其中。
【共鸣】
我曾在图书公司实习,因此无论是对于作者的爱书经历还是对于其中有关书商和出版行业的论述都倍感共鸣。在作者提及儿时的书是关于场景的记忆的时候,在他提及自己也喜爱的作品或作者的时候,一股遇知音的喜悦油然而生。书中的很多段落会让我回想起自己的阅读经历和阅读体验,从而回味无穷;另一方面,作者论及书业历史和当下发展的段落也让向往图书出版行业又始终犹豫不决的我读得津津有味。感谢每一个爱书人,感谢每一位图书出版行业从业者,感谢他们的“为爱发电”与坚守,抑或是曾经的尝试。
似乎实体书店的式微与纸质书市场的不景气已是不可更改的趋势,但我始终相信书与书店会一直存在。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强调的那样:
书业从来不轻松,时至今日,我们仍然面临和很久很久以前一样的难题。但我们仍然在开书店,即便需要苦苦挣扎。为什么,因为我们爱书。那种“与喜欢的书不期而遇”的怦然心动感真的只有在书店才能体会到。受经济实力所限,大部分的书我依然会在当当满百减五十的时候购入,但也会在和小姐妹逛街的时候把原本用来买奶茶的钱拿去买书——或许只是为了这家书店不再向高中时开在路边的那家梦想中的小书吧一样,下次想要去逛的时候已经关门歇业。
如果这本书有dk风格的腰封,或许是“每个爱书人书架上都有一本”之类的存在。至少这本书读完之后我不会萌生把它拿到多抓鱼上卖掉的想法,它会提醒我,有书可以读,有书店可以去,世界总有一隅让你暂且逃离并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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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本书也有一些bug,比如为了过审二把关于“性”的书写成关于“马”的书,极易让人摸不着头脑;此外一部分对于书商历史的介绍内容稍显枯燥,对于大众读者来说在接受上也可能有些困难。总的来说个人打四星(大部分情况下我都不会给太低?毕竟不感兴趣的都不会看orz)
《书店的灯光》读后感(三):书店是每个平凡人疲惫生活中的避难所
电影《刺猬的优雅》里面门房女士荷妮在逼仄的生活中,有一间自己隐秘的书房。她不苟言笑,未经仔细打理过的头发与浓密的眉毛让她看上去有些威严,但在严肃的面孔下,她明亮的眼睛会不经流露出令人不易察觉的温柔。她过着一种双面的平行生活,日常是为大楼里的住户提供各种服务;另一种不为人知的生活状态则是,她会窝在沙发上,抱着猫吃着巧克力一边读书。
我羡慕荷妮在一个充满书香的精神角落里享受阅读,羡慕她有一间堆满图书的书房。我能够想象被书籍环绕会多么舒适,那是完全属于自己的精神上的自留地,充满了安全感。
似乎有些跑题,不过正是《书店的灯光》这本书让我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这部电影。作者刘易斯·布兹比从小热爱阅读,不仅经常攒钱剁手买书,后来还成为了书店店员、书商。我理解中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三个层面的内容:他对书籍炙热的感情;如何进入图书行业并一步步发展;还有,他对图书出版和书店经营的个人见地。我很认同作者的观点,书店是一个非常容易让人产生情感的场所,无论是其中的工作人员,还是读者。所以,整本书读起来像是他对书店,对书籍的告白,我被他的真诚和风趣打动。其中,他讲到他做书店店员期间,有一次和一位同事在小便池前如厕的时候,比赛谁会背诵更多莎士比亚十四行的句子。这种名场面,实在令人忍俊不禁。
作者在书中写到,由于工作的关系,家里堆满了各种书,尽管如此他还是定期乐此不疲地前往书店淘书。这是很多爱书人的共性,买书如山倒,读书嘛……如抽丝。和作者相似,我在初中养成了逛书店的习惯,每个周五放假的中午,我都会去学校附近的新华书店坐上两小时,之后可能带着一本杂志或者书离开,等到下周一的时候再和同桌互换自己的新书。相比于其他的商店,书店是一个慷慨的空间,读者可以自由地徜徉其中。并且,书店会无条件接纳你,无论你是路过,还是一个疲倦了想要暂时休息来到这里的人。
开一家书店是多少人的梦想了,但实现它并不是那么容易。书业普遍呈现一种萎靡的状态,生活中阅读连变成了一件越来越奢侈的事情。但我相信书的魅力,它让刘易斯·布兹比成为一个书痴,让有些人立志成为一个作家,让有些人对远方充满了前进的动力……书籍和人的故事还会辗转下去,书店的灯光会一直明亮。书店的灯光暂无评分[美] 刘易斯·布兹比 / 2020 / 上海三联书店
《书店的灯光》读后感(四):书店不死,书光不灭
书店的灯光暂无评分[美] 刘易斯·布兹比 / 2020 / 上海三联书店在当今这个每分每秒都以金钱衡量的社会,我们每天都被工资、收益率、营业额、盈利率等等经济价值裹挟,每个人都恨不得一觉醒来突然暴富,从此告别拥挤的公车和普通的泡面,走上自己想象中的人生巅峰。
因此,开一家书店在世人眼中已经成为了理想主义者的行为。
但是,万幸的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人没有放弃这座天堂,他们在认真的把自己的梦变成现实,幼稚也罢,愚蠢也好,他们只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让一座花园成真。
美国当代作家刘易斯•布兹比也是其中一位,他在本书中详细叙述了自己与书的故事,从童年时期的街边读物到15岁时读到约翰•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从而开启写作生涯,从兼职书店店员到成为销售代表,他人生的每一步路都与书紧密相关,密不可分。
书店的起源、发展、盛行、新变以及当今所受到的冲击他也在本书中有所描述,我也因此对于书店有了一些更深刻的了解。刘易斯•布兹比也在书中讲述了许多关于书的趣事,一九一二年巴黎左岸“莎士比亚书店”的店主西尔维亚•比奇为了“禁书”《尤利西斯》面世的四处奔走,著名书商埃德温•柯尔因为非法出版而遭受的多次惩罚都让我印象深刻。
目前的经济社会有两种文明,一种是用来节省时间——我们一般称之为——物质文明,另外一种,用来浪费时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精神文明。而书籍是精神文明之中阶级属性最小的载体之一,每个人都有机会读书。无论阶级、年龄、种族、国家,每个人都有机会享受得到知识的欢愉。每一个在书店浪费的清晨、午后或晚夜都是值得的,清晨的微亮天光、午后的宁静夕阳、晚夜之中书店亮起的一盏光亮都静谧安宁,伴随着书页的翻动悄然朦胧。时间的针脚悄悄然然、不紧不慢地在眼前的每一页都留下难以捕捉的痕迹——时光正在静静流淌。
作家三毛曾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读过的书,会融入骨血,沉入灵魂,一点一滴的积累之后,它们就变成了一个人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气质谈吐。
我们不可否认,现在的书店确实收到了不小的冲击,大量网络书店的低价促销活动以及全国连锁书店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都给如今的个体独立书店带来严重危机。拥有诗和远方的书店人也不得不被眼下的苟且和来日的烟火裹挟,努力在众人的凡常命运之中撕开一道缝隙,以求一席生存之地。但前方仍有希望可见。越来越多的书店人坚守自己的一方宇宙,相信将来也有相关的政策支持与鼓励,因此,(借用书中的一句话)“我们还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呢!”
《书店的灯光》读后感(五):书店的灯光
这是一本让我很享受的书,比我期待的更享受,它承载着作者对书店的记忆,也记录了作者对书店的理解。
作者的文字平淡朴实,但是却有富有激情,让我完全不想放下。跟着作者从顾客、雇员、销售代表、游客角度讲述与书店的故事,脑海中也不断浮现许多自己对书店的画面,或者能从新的角度了解到和记忆中不一样的书店,常常很想就这么冲破阻碍任性一回,也从事以书为伴的工作~!
这本书里,不但有作者与书店相关的有趣生活片段,还向我科普了书店的历史:从小书摊、书亭、小书店、超级书店到亚马逊,也稍微提了一下电子书;从书商本人抄写撰写,到书商雇佣缮写员抄写,到雕版印刷,到古腾堡印刷机,到以蒸汽为动力的采用整排铸排法的印刷机;从纸草手卷,到羊皮纸,到接近如今我们日常一定离不开的纸张;从一卷一卷的,到羊皮纸做的手抄本,到可以选择封面的颜色样式,到如今的平装本、精装本、豪华本……列举了历史中与书店有关的趣事儿(辉煌了九百多年的亚历山大图书馆,莎士比亚书店和《尤利西斯》坎坎坷坷的故事,普林特斯书店为不少未来计算机专家提供了专业图书),让我深深痴迷,不禁大呼“书/书店!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小故事!?”。
读到最后真的很不舍,很希望这本书可以讲得更详细一点,讲得更多一点~!可能因为这本书成书时间比较早,书中没有关于电子书更多更新一点的看法,这一点是另我比较遗憾的。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回想起我记忆最深的两间书店。
其中一间旧旧的,小小的,在广场边缘,敞开店面,向我招手。那间新华书店铺面并不深,但是有好几个开间,在街上一眼能望到头。在店铺靠近天桥的一侧,是儿童书籍区,也是我路过一定回去待一阵子的区域。在那个区域,我常常和同龄的小伙伴们缩在儿童书籍区仅有的几个书架旁边翻阅自己感兴趣的书籍,直到爸爸妈妈好说歹说拉走。那间店铺没有空调,书架挤着书架,书的种类并不多,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它总是有魔力让我沉浸在书海之中。
时间一天天过去,广场边缘的这间新华书店由于城市改造,被拆除了,取而代之的是几个街区之外的商业城边缘的大楼。大楼有七层,全是新华书店的,有扶梯,有空调,有半层楼的儿童区,一切都是新的,但是不变的还是缩在书架旁专心读书的小朋友们。我妈妈常常在逛街的时候把我“寄存”在书店,偶尔我也能挑一两本喜爱的书带回家反复翻阅。
再大一些,因为学业与父母不太支持看“课外书”,我和阅读这个习惯、和书店越来越远,直到这两年我又捡回了这个习惯,但是记忆中的书店,变了。大楼还是那栋大楼,扶梯还是一样的扶梯,但是书店里的人少了很多,那一股子热爱的氛围也随岁月消散了。书店的一层除了原先的CD、影视区,还多了不少学习机、点读机的柜台;儿童书籍那一层的另一半,变成了儿童乐园,有充气小城堡还有海洋球;顶层曾经是艺术类图书的天堂,现在一半天堂也变成了文具区;就连曾经人们来来去去的畅销书区,都一个人都没有。
当然,我们这儿的新华书店,一直以来也有个毛病,仿佛都只有展示的功能,没有阅读区,不会举办任何活动,也没有能为你量身荐书的店员,对比网上眼花缭乱的优惠,它并没有什么优势。由于我所在的城市比较小,到了现在也没什么有意思的书店(我们这儿的西西弗店面不大,而且活动多为作者签售,我总觉得差点意思),我逛书店的次数,也并不多,但我总希望,我的生活中还能有一些特别的书店,把书友们联结在一起的书店,或者有像《书店日记》里疯狂吐槽顾客的店长的书店,到那时,我想我一定会真正重新爱上我们这儿的书店的。
一个小书单:《书店日记》《当图书进入战争》《大英图书馆书籍史话》《说书人与梦工厂》
纪录片:《但是还有书籍》《书店的灯光》读后感(六):书店的灯光
说起书店,你能想到什么?
或许在我们父母小时候那个年代,就没有书店这个概念,也许就是摆个摊儿:支张桌子,上面摆放着一些小人书。在我小时候,经历过报刊亭,有《儿童文学》、《意林文摘》、《读者文摘》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我们80后的社会生活里,慢慢开始有了所谓的“书店”这个概念。起初的“书店”不完全叫“书店”,而是图书大厦、外文书店等。那时候的书店,不论是从装修还是从书籍上,都是中规中矩的:一楼政治类的书籍,二楼一部分外文书籍和一部分音像制品,三楼小说类书籍,四楼是非小说和社科类书籍。那个时候的图书大厦没有坐的地方,人们如果站累了,就做盘腿坐到地上继续看。图书大厦没有任何装饰的渲染,就像一个穿着和打扮都非常朴素的少女,如果放在人群中,很容易被淹没的那种。但是在那个年代,就一个图书大厦,就已经很能激起且满足我对很多种图书的阅读欲望。
但是,随着人们对阅读的大量需求,各种各样的新式书店出现在人们的生活当中:书店不仅有坐的地地方,这些椅子或者凳子的风格也是各种各样。好一点儿书店,会专门设计出一个休息区,休息区有咖啡吧和各种口味儿的小点心。你闭上眼睛想一下:在一个晴好、充满暖暖阳光的午后,喝一杯咖啡,吃一块儿蛋糕,再读上一本书,这样的日子再好不过了。
同时,越来越多的书籍可供人们选择。由于这些新式书店的多样化,使得我也慢慢喜欢逛书店。每次逛书店,不见得非要买什么书,只要在书店里面待着,就已经觉得很幸福,花上时间,泡在充满墨香的世界里,感觉自己随时会被墨香陶醉。我喜欢逛书店,喜欢待在书店里,逛书店这件事儿本身就令我很兴奋,如果告诉我今天逛书店,那我会跟打了鸡血一样,这一天都会很开心,因为我知道我想呆多久就呆多久,不会因为有其他事情而打乱我的计划。书店,一个可以进入和浏览的空间,就是从一个简单的摊位如此演变而来。
喜欢读书的人多半也喜欢逛书店吧。书,将我们与他人联系在一起,将我们的思想与作者的思想联系在一起,将我们的思想穿越时空带到另一个世界,使我们在另一个世界里与他人交流,一个读者独处一隅聆听一个作者的心声。书店是交换思想的产所,就像作者说的那样“在塑造公众话语方面起到促成作用”。借用作者的一句话就是“图书承载着我们的思想和想像,使它们充实人间;一间书店就是一座城,我们日渐完善的精神自我居住其中”。
晴天雨天都适合读书,只是读书的感觉不一样。晴天读书,适合懒洋洋的窝在沙发里,沙发旁边放一杯香浓的咖啡,看一本轻松地书;雨天,适合坐在窗边,一边听雨一边看书。好的书籍是朋友,我们并不孤独。
我们从小就开始培养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这话一点儿不假。儿时的书籍一方面是向我们打开通向知识的大门;另一方面,就像作者所说,通向自己过去的鲜活记忆之门。我们不一定记得起当时所读的书里的情节,但可以使我们想起,我们在什么情况下读过此书,为什么读此书,读此书的时候,我们又在干什么。
读书,其实是一个很私密事儿,那么,给读书人创造的空间也是一个很私密的空间。在这个私密的空间里,读者得以最大化的放松自己,放松自己的肉体而使大脑兴奋起来。一个在这个私密的空间里,读者可以从阅读中发现自我,走出自我,最后升华自我。所以,一个爱读书的人,就给他创造舒适的环境和充裕的时间,让他在私密的空间里尽情享受。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互联网进入到人们的视野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购买纸质书,取而代之的是电子书。电子书的优势就是,花上不多的钱(甚至好多书都是免费的),就可以下载到手机或者Kindle里,出门携带也很方便,不像纸质书那样笨重,不易携带。以前,要是出门带本书看,我们就会认为那个人好有文化,随身带本书看。现在谁要是带本纸质书看,就会被人误认为“好装啊”。其实不论纸质书也好,电子书也罢,每个人都需要书,他们也都在找书,找一本或者几本适合自己口味儿的书。书籍永远不像生活中的消耗品一样,它可以被消化,但永远不会被消耗。
对于真正热爱书店的人来说,书店没有好坏之分,之后里面书籍、知识的不同之分。热爱书店的人,已经被各种书籍所陶醉,没有太多的心思关心书店的好坏吧。本书作者逛过很多书店,其中一个是在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的鲍威尔(Powell's)书城。这个书城当年我在外留学时也有逛过。之所以被称之为“书城”,是因为它真的很大。书城被不同颜色分成不同的区域:比如橙色是小说区域,绿色是非小说区域,蓝色是儿童书区,黄色是音乐书的区域,白色是政治类数目区,粉色是社科类区等,读者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读书爱好,选择不同的颜色。很喜欢这个书城。
在一个城市如果有几个比较好的书店的话,真的可以抽比如一个下午的出时间去逛逛,感受其氛围。
彩蛋时间,给大家放上几张我去的书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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