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本由斯托夫人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44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汤姆叔叔的小屋》一直以来被称为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索之一,加快了奴隶制结束的进程。故事的感染力非常强,而且作者更希望通过主角内心深处的真善美去唤起人们心中的道德感,为废除奴隶制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书中的宗教色彩很浓。第19章圣克莱尔先生和奥菲利亚小姐就奴隶制和基督教的关系长达十多页的讨论令人印象深刻。故事中的人物因为信仰,虽处于困苦中却内心向往自由和希望,尤其是汤姆叔叔,是信仰一直支撑着他的灵魂,才会有那么坚强的意志力。
●信仰
●光看书名还以为是个温馨的家庭故事呢。看完发现,恩,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是很温馨很快乐。
●改为六点下班的成果······
●看来没有看序言是对的。喜欢作者的叙述方式,情节生动紧凑而扣人心弦。这是一幅关于奴隶制的宏大的社会万象图,书中塑造了大量性格迥异、不同立场、不同身份的人物,让我对奴隶制的本质和桎梏有了更立体、深层次的理解。基督教作为一个客体,在不同的情境下发挥了不同的作用。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一):关于译者
个人很是不喜欢译者,不是翻译的不好,只是开篇的序言,译者的一些个人观点让我很不喜欢,并且揭露了几乎所有重要内容的结局,我是一个很不喜欢再看一个故事的时候先看到结局,译者这样做,完全毁了我读这本书的兴致,从头到尾都被他的观点所影响,剧中情节的跌宕起伏完全感受不到。所以这是我第一次看一本书看的这么郁闷。所以,建议和我一样不喜欢先看结局的同学再看这本书时不要看译者的序言啊!!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二):《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这是一部黑人的血泪史。故事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个极其善良的人,十分信奉上帝,希望上帝能赐予他自由。他虽然不识很多字,但还是经常尽自己所能去读《圣经》。但就是这样一个信奉上帝、十分善良的人却最终死在了残暴的奴隶主手下。不是有句古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
在汤姆的一生中一件坏事也没有做过,即使知道自己将被卖到南方去也不逃跑,只是默默等待甚至对残暴的殴打自己的奴隶主、将自己卖掉抵债的奴隶主也没有说过半句坏话,。而上帝总是给了他希望,又将他打下了地狱。因为孤儿失去父母,还有亲友和法律保护,还能有所作为,还有公认的权利和地位。然而,奴隶失去了东家,便成了水上浮萍,听凭风吹雨打。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三):起伏的小说
1、我急于知道汤姆叔叔的近况,希望他能找到一户好的人家,能够幸福地生活下去,看到最后,他终于获得了他想得到的自由,这才是最重要的。
2、母亲的力量是不可估计得。母亲可以为孩子做出原本她力量不及的事情,例如,抱着疲惫的身体做饭、洗衣等等。在母亲身份的召唤下,她甚至可以击败一些小型的野兽,我只能说母亲是伟大的。母亲的力量是这世上爱的力量,无所不能及。
3、南北地区之间的差异,如此巨大!一边认为是残酷的,一边却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这巨大的差异必须克服。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生而平等!
4、这本书的节奏把握的很好,希望他们不要被抓住,永远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上面写到的几点,是在读书的时候的所思所想,是写在便条上记录下来的,今天终于看完了这本书,长长的叹口气。因为汤姆叔叔的结局在我看来,不是十分好的,这样一位好人,命运却不能为自己所把握,只能说是万恶的奴隶制。最后的乔治,解放了这些奴隶,让他们获得了自由,感谢汤姆,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个这样的汤姆,社会才能进步,人类才能发展。愿和平永驻!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四):信仰上帝的汤姆惨死了,敢于抗争的伊丽莎和乔治哈里斯获得的幸福。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他忠心耿耿的黑奴汤姆。另一个是黑白混血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逃跑,计划前往加拿大。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逃跑与妻子汇合,他们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老汤姆他自己没有逃跑,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他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途中坐船时,救了个一个小女儿——伊娃,她的父从奴隶贩子手中将汤姆买过来赶马车。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原本小女儿的父亲,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就在一次酒馆的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
他的妻子认为黑奴就是物品,没有按照自己丈夫的意思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市场去拍卖。
汤姆落到了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不把黑当人。种植场中的两个女奴忍受不了莱格利的虐待选择逃跑。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跑,于是把汤姆捆绑起来,打得半死,而汤姆什么都没有说。就在汤姆快死的时候,他第一个主人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想要赎回汤姆,可惜他来晚了,黑奴汤姆与小主人刚说了一句话就死了。汤姆到死都没有怨恨任何人,因为他信上帝。值得讽刺的是,信仰上帝的汤姆惨死了,敢于抗争的伊丽莎和乔治哈里斯获得的幸福。
乔治•谢尔比打了莱格利一拳后带着汤姆的尸体走了,就近埋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全书完。
这本书我认为算不上什么经典,因为,首先对汤姆做为黑奴的设定,过于基督化,理想化,强调了宗教和信仰的魅力!本书也多少美化了奴隶制的黑暗。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五):性格决定命运
摘自《新浪博客》 作者:叶 散
历时三个月,超前把计划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英文版看完了。无疑这是一部建立在事实上的感人的小说。黑奴悲惨而不能自主的人生,深深地震撼着我;让我们深深地陷入对奴隶制度的思索中,痛恨为什么这么一个没有人性的制度还存在人的世界里?这本小说基于强烈而真实的事实基础,读过的人,无不会谴责野蛮残忍的奴隶制度,假使处在那个年代,无不会行动起来,为葬送这个万恶的制度去做些什么。无怪乎,后来的美国总统林肯把小说的作者斯陀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称为是“引起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小说主线是分两部分展开的。一条是汤姆叔叔,他正直善良能干,却又温驯,笃信基督,听于天命。他本来有一个很好的主人,美满的家庭。主人迫于债务将他卖掉了,他本有机会逃跑,但善良的天性使他接受了与妻儿分离的命运,因为这样可以保全庄上其他的人。我从这就可以看出,奴隶其实是没有成家的权利,因为他们是物品,随时被倒卖,那么所谓妻子,儿女也不是属于他们,是属于他们主人的,他们随时可能因为奴隶商品的流通而分离。所以奴隶要么不要有感情,不在乎一次次成家,一次次被分离,要么不要有家有孩子,否则随时都会面对骨肉分离的痛苦。
第一次的被贩卖中,汤姆很幸运。他认识了一个天使般的女孩,并成了她的救命恩人,随后他被女孩的父亲买了下来。主人克莱尔非常善良,慷慨,他深刻同情奴隶的处境,憎恶奴隶制度,因为他对奴隶都非常宽厚,慷慨。汤姆在克莱尔家的两年中无论是从精神还是物质上应该来说都是很满足的。唯一的就是对妻儿的思念。我把这两年看作是对汤姆善良的回报。
但是这样一个罪恶的制度下,奴隶并不可能一直幸运。克莱尔的猝死,又一次打破汤姆平静安逸的生活,把他推向了不可测的命运,但这次却是万劫不复的死亡之渊。新的主人勒格雷是凶恶残忍的奴隶主的典型,在他眼里,奴隶不是人,是机器。奴隶生病了,就是机器需要维修了,当他认为维修成本高于新买机器的成本的时候,他宁愿重新购买机器。在他庄上的奴隶往往活不了很久。不驯服的黑奴不是被他活活打死,就是烧死。在他治理下的庄园绝对了个惨绝人寰的人间地狱。正直善良的汤姆就是因为坚持自己的基督信仰,坚持不肯为恶,从而强烈地挑战了他主人的权威,最后活活被打死了。
另一条线索是乔治夫妻。乔治是个非常有才华和进取心的青年,用我们现在的话讲,如果他在我们现在这个年代绝对是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不堪他狭隘苛刻的主人的压迫,走上了逃亡之路。他的妻子伊丽莎,面临爱子被卖,也采取了携子逃跑的行动。相信看过这本书的人,永远不会不被这样的画面感动:寒冷的冬夜,年轻美丽的母亲,怀抱着五岁的孩子,在星月下赶路。前有大河阻路,后有追兵。母爱的力量是这样大,竟使伊丽莎从浮冰上跳跃,过了河。冰块上流下了她斑斑的血迹。令后面的追兵目瞪口呆。让人感慨母爱的力量,又一次震撼了人的心灵,让人感受到奴隶也是人,也同样拥有人类最伟大的母爱。在逃亡过程中,夫妻俩都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并在途中不期而遇。他们到了加拿大,开始了自由而崭新的生活。从此,妻子是丈夫的妻子,丈夫是妻子的丈夫,儿子是父母的儿子,他们不再是被贩卖的商品。反抗的精神终于得到了自由的回报。乔治还接受了高等教育,回到自己苦难深重的非洲,把自己献身非洲的解放事业之中。
两个主人翁命运结局的不同,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想起了那句话,性格决定命运。他们命运的每一次流转,都打上了主人翁鲜明的性格特征。他们命运的起承转合,有的是偶然的,有机会的成分,但又是根据他们的性格特征而必然发展的。汤姆叔叔,性格善良,总是牺牲自己成全别人。他又笃信基督,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基督。是基督的力量让他敢于对抗勒格雷的残暴,也使他不屈于残暴。勒格雷的变本加厉的暴打,没有使汤姆畏缩求全,只是加速了他的求死之心。不,对他来说也许不是死亡,而是真正蒙主召唤,进入了永乐的天国。这是汤姆必然的结局了。
而乔治则一直处在对自己命运的抗争中。为什么他和他的主人,同为人,甚至他比他主人优秀太多,而他只是主人的一件物品。他主人随时可以带走了,分开他的妻儿。带着这样的思索他开始了他的逃亡之路。他恶毒的主人出了重金买他的人头,然而乔治凭着他的机智和好心人的帮助,终于逃离险境,并和妻子不期而遇。凭着他的才智,在另一片国土上过着有人的尊严的生活。相信,所以的读者跟我一样,当乔治搭乘的船缓缓离开那片囚笼的国土的时候,我们的心情和一定和乔治一定豁然开朗。再见了,奴役的岛国,永别了,前面是永恒的光明和自由。乔治,自由一定属于你!不自由,毋宁生。自由属于他的追逐者!
小说有两个人物的形象不能被忽略的。没有他们,就好像《乱世佳人》没有梅兰妮这个角色一样。他们就是伊娃和她的父亲克莱尔。我以为这两个形象是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的化身。伊娃是个感性的形象,克莱尔是理性的形象。伊娃是汤姆在被贩卖图中搭救的女童。在途中,她总是穿着她洁白的裙子在那群被贩卖的奴隶中穿梭,带着忧郁而关切的眼神。那种对悲惨的奴隶生活的关切,她那单纯而忧郁的眼神似乎漫溢出书本,无尽地铺出来。因为她年纪幼小,尚不能归纳表达她的情感。但她总是尽她的能力,帮助身边的奴隶,她要使他们快乐,这就是她全部的想法。她的爱如此纯洁,热烈,她的爱感化了冥顽不灵的黑奴女孩托普西。伊娃是全书的一道光,也是汤姆叔叔的光芒和慰藉。可是伊娃的早逝,预示着汤姆的命运即将衰落。
另一个值得说的人是克莱尔。他是个奴隶主,可他又深深地厌恶奴隶制度。但是他又不知道如何去摆脱这样的地位。所以他采取了消极的态度,放任自己,也放任他的奴隶。他对他的奴隶非常的宽厚。他深深了解奴隶的劣性,但是他也深刻地看到,奴隶的劣性是来自于奴隶制度本身,而不是奴隶。然而他本来却又对奴隶制度无能为力。他也代表了作者站在奴隶主的位置,所进行的理性思考。作者的理解是深刻的,但是她也并没有找到解决奴隶制度的良药。
另一个要提的是贯穿全文的基督精神。宗教有强大的道德约束力。但是从汤姆的经历来看,宗教也是一剂麻醉剂,从现代的观点看,宗教没有解救汤姆,而是加速了汤姆的死亡。我这么理解,是不是曲解了作者的原意?因为作者是来自一个宗教世家,笃信基督。然而从结果看,确实是如此了。
性格决定命运,这是我对这本书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