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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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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的吴先生看到,上前劝架,也被男的打了一顿。而先前被暴打的女人,则拼命拦住吴先生,阻止他还手。
后来警察到场,那个男人的老婆对着警察哭诉:“明明是他(见义勇为的吴先生)欺负我!他欺负我!”
换作前几年,我看到这则新闻,一定会气炸了。
一个女人死命拦着你打她老公的时候,态度已经非常明确:“这是我亲老公,除了我谁也不能碰!”
作为一个路人,你应该做的,就是尊重对方“自愿被打”的权利,尊重她为自己选择的生活。
你不尊重她,你就活该被打被骂。
毕竟,这样的事情不是一两回了。
去年冬天,就有一个女人专门咨询:“老公家暴我,被赶来的民警打伤,我可以索赔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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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一位女士,疫情期间母亲重病,到了什么程度呢,连医生都说,再晚来两个小时,什么都晚了。
当时看到视频的,几乎分成两拨人。
一拨人质疑:“假的吧,生病了就去医院,按照流程来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拍视频,这种真不像患者,反而像故意表演,抹黑我们!”
另一拨人则没想那么多,赶紧转发,呼救。
当然了,这些转发和呼救,对最后的美好结局来说,到底有没有起到实质帮助,谁也不知道。
没想到,时隔几个月。女士的态度变了,对一位曾在公众号帮她呼吁过的作家说:“别想拉我下水。”
然后又关注了好几个当初质疑她的人,给他们点赞。
类似的事情还有:
几位女博主,本着“同为女人”的心情,为她呐喊求助,转发无数。
如今呢,这位女学生,和帮助过她的女博主,也翻脸了。
因为这几位女博主,整天奔走疾呼,义愤填膺,看起来实在不够优雅。
既然看不惯,默默取关也就罢了。
但她要划清界限:“谁让你们当初帮我了?我求不求助是我的事,你们帮不帮我是你们的事。”
说得多么有道理呀!
她上网求助,并一定真的指望路过的人帮忙,可能只是为了享受“求告无门”的权利呢?
你没弄清楚真相,就贸然帮她转发,不是活该吗?
-3-
我们亲戚里有个长辈,老公也是出了名的暴脾气,动不动就拳打脚踢。
不过那时候,人们不像现在的人一样自作聪明。
大多数人都还抱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的念头,说几句无关紧要,模棱两可的话,表达一下慰问,点到为止。
从来不会强人所难,更不会乱出主意。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
我惊讶地发现,这个长辈过得竟然还不错。
她的男人老了,退休了,少了当年的威风,力气也大不如从前,需要依赖老婆的地方反而越来越多。
于是变成了一个笑眯眯的小老头。
虽然过去的几十年里,她也挨了几次打,从来没想过离婚。
可那怎么说也是关起门来,没有危害社会,比起“江歌案”来说,非常有利于安定团结。
何况现在,他们又成了公认的恩爱夫妻,孙子辈眼中的爱情典范呢?
我这才相信,人这一辈子,果然有无数种可能。
打人的有打人的活法,被打的有被打的活法。
只有不安分的看客,是最多余的,侵犯了别人的自由。
每个人都有犯贱的权利。
不尊重别人犯贱的权利,那就是自己犯贱。
为了满足自己犯贱的权利,而剥夺别人犯贱的权利,是一种值得反省的自私。
-4-
以前我看“农妇和蛇”的故事,从心底讨厌蛇,觉得它忘恩负义,没良心。
现在回头一想,真的全是蛇的错吗?
作为一介农夫,吃了上顿没下顿,你不好好考虑明年种点啥,吃饱了撑的才会捡一条蛇抱在怀里。
这本身就不是正常人干的事儿!
而那条蛇是多么无辜啊。
它正躺在那里,正在享受它在寒冬腊月里清修的权利,多么来之不易啊,可能再多躺一会儿,马上就要飞升上仙了。
你打扰了它寒冬清修的权利,剥夺了它飞升上仙的权利,它不咬你咬谁?
至于东郭先生和狼,就更不必讨论了。
作为一只狼,被猎人追捕,是多么刺激,而又有利于锻炼身体啊。
当你把一只狼藏在书袋里的时候,就应该知道,你已经侵犯了它追求刺激的权利。
更不要说,你给了它“奢望好人”的权利。
就像狼后来说的那样,它肚子很饿。
你既然是个好人,就应该是完美的,无怨无悔的,乐于牺牲的。
对一只狼来说,好人一向送佛送到西,救它一命之后,解决它饿肚子的问题,天经地义。
狼又有什么错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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