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是一本由张明楷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56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这……究竟著书的目的……是了解这些格言嘛?……还有这个编排不太喜欢……
●法谚
●好书!法律的逻辑和会计这种也是一样的,从一些原理出发,一步步推导出各种理论。力求精确却又无法精确,需要职业判断。
●刑法课本用的是经典的红宝书,编者为刑法界泰斗级的“南马北高”。但大家对张明楷好像更熟悉些。刚开始读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坚持读完博登海默《法理学》是如此重要,书中屡次提及,让我好生激动。不过,千万别认为这是本入门书,我只想说读起来好难。最后,这本书浇熄了我研究刑法的热情……
●通过一个个拉丁语刑法格言,从罪刑法定原则讲到罪数问题,简明易懂,复习一下刑法总论
●其实没有看完,原以为真的是刑法格言的展开。。。。读起来应该是张教授的学术小感悟之类的,观点也是他一家之言,对于入门的有点深奥无聊,对于学术又差点意思
●老师把刑法分为一条条格言讲解,最后很多思想依次覆盖到,这样的形式很有趣。每一条格言的逻辑链都很长,需要理解很久,受益匪浅。
●冗余度太高了,同样的内容甚至是原封不动的句子一章节能重复好几次,赘述和为严谨而叙述完整是两码事吧
●本书看似一本说刑法的书,内容却远远超出了刑法,甚至超出了法学。也正是书名的原因,极易被其他学科人士所忽略。p.s.还是忍不住要吐槽一下这个书的版式设计。
《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读后感(一):一本极好的刑法学入门书籍
对于想了解张明楷老师的观点的法律初学者来说,这本对相对于那本黄色的大部头绝对更适合作为入门教材,读过这本书,贯穿刑法法理再去看那本法律出版社的刑法学,才发现张明楷老师的所有理论都贯穿着这些格言的智慧火花。
《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读后感(二):刑法学经典书籍哇
楷哥不愧中国刑法第一人,理论造诣不是一般人能企及,法无规定不为罪与社会契约那几段文字写的超棒!讲法学格言用深刻的理论展开,让人更能体会到刑法学的乐趣所在,每次学习刑法就很有劲感觉很有意思,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也说的很好,吾等低级法学狗不得不服
《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读后感(三):张老的刑法世界
张老先生很有幽默感。他有一次面对诸多法官讲座的时候提到,“现在不批判张明楷,论文就登不了”。此言虽有戏谑成分,但一定程度上并不假。张老先生就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论跟周光权先生针锋相对,就实质解释论和形式解释论和陈兴良老先生兵戎相见,只恨晚入道几年,没有亲眼目睹这场精彩的对战。但他最有名的,还是温和的两阶层理论,把前苏联的四要件轰得体无完肤,高铭暄老人家现在还对此极不乐意。但是孰是孰非从司法考试考题中已经可以看出来了。
扯远了。刑法各流派大多时候都是殊途同归,关于这本书也是一样,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争议性内容。张老从罪刑法定选择开始,将一个个刑法最基本的原则娓娓道来,通过一个个来自久远过去的法律谚语连在一起,慢慢展开,带人进入刑法那充满哲思的世界。里面有历史,每一条刑法原则是怎么来的,也有争鸣,各个流派对此是如何看待,还有观点的展示,告诉你张老是怎么看,以及社会实践对此如何认识把握。
可以说,这本书是他《刑法的基本立场》的通俗版本。更适合有刑法功底的同学,或者有志于从事刑法研究的同志。让张老带你走入刑法的世界,满载而归。
《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读后感(四):论文集而非入门书
看到评论里有很多人说无聊读不懂的,我不知道张老这本书是不是为了扩大受众普及群众,但是至少在我看来真的是一本刑法专业书吧,虽然比起他的其他著作确实简化了不少,还用了“格言”这样的形式进行了引入,但是本质上作者在后记里面也提到了是以格言为形式的专业论文。格言只是一个内容的指引,真的论述还是刑法专业的内容,而且观点也一直是张老一贯秉持的那些观点。
例如,“不作为也是行为”这一章就集中论述了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不作为义务来源、作为能力、作为可能性等,落脚总是能回到自己的主张。他的观点比如客观解释论的原则,犯罪的本质在于行为是否侵害了法益等。
令人佩服的一直是张老的论述能力,正如他一直所说:“心中满怀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有一点是其他论文做不到的就是这本书类似于散文型的论文,有时候并不完全围绕一个主题,不针对一个问题,这也是这本书的价值,有点像专著但又不完全是。我一直觉得张老真的是国内少有的一直没有脱离朴素价值观的人,很多学者,包括法检人员,在高度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之后会抛弃群众思维,站在了群众的对立面,而张老一直是能用最专业的语言论证出最没有远离大众理解价值观的结果。
可能这就是他的文章读起来总是能煽动人心,却又总遭受批判的原因吧。唯一有一点确定的是,张老是能够在历史上留名的人物,后世任何文献提到新中国刑法学都不会省去张明楷的大名。
《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读后感(五):《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学思维的展开
从理论研究的意义,到两大法系的对比及其国情依据,再到不同学说在同一案件上产生的各异结果……这是本易上手但需要细细品味的专业书籍。 每一章先对对应的格言做出文义解释,接着较全面地列出对于不同国家关于该格言的主流观点,逐一分析利弊后联系我国理论与实践,提出“本书的观点”。比如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美国各州法律有着不同的规定,但大多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存在免责的例外。英国则严格遵守法律认识错误不免责的原则。从英美两国的国情出发比较原因后,引出我国的主流观点,如违法性认识不要说,严格故意说,自然犯法定犯区别说,责任说……作者在论证时广泛运用类比,演绎,举例,归纳等手法,常常是一段话的论证逻辑都需要体悟许久。 耗时一周读完这本书,就像是略读了数十篇学术论文……收获是理解了许多刑法格言背后的立法精神,不足是难以将作者严谨的法学思维化为己用。压箱底了,积累一定学术素养再回来重读。 最后吹爆张明楷老师的缜密逻辑和论证技巧,随便拎出来一章都可以做思维导图。我拎了作为与不作为那章。
不作为犯罪 思维导图附上目录和相关内容: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罪刑法定);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越重,刑罚越重(罪责刑相适应);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为受处罚(罪责自负);法律在惩罚前应予警告(法不溯及既往);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犯罪在于侵犯法益而非取得利益);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刑法的谦抑性);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认定犯罪应从客观到主观);不作为也是行为(不真正不作为);原因的原因是结果的原因(因果关系);紧急时无法律(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被害人承诺);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刑事责任);无犯意则无犯人(过失);不知法律不免责(事实认识错误与法律认识错误);法律不强人所难(期待可能性);收强制实施的恶行应当归责于强制者(间接正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法条竞合);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死刑存废);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禁止重复评价);存疑时有利于被告(无罪推定)。
刑法格言的展开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