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师》是一本由[英] 约翰·福尔斯著作,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9.00元,页数:72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巫术师》读后感(一):三十九
最近看完的一部小说是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所写的《巫术师》,蛮长的篇幅,六七百页。对这个作者完全不熟悉,这部书也是第一次听说,或许对于外文系的学生来说是部耳熟能详的作品也说不定,看简介此书应该在当代文学史中占有一席之地。小说的可读性还是不错的,尤其是伴随着主人公对于未知领域和内心不解的探索前进,有点玄幻的味道又带着点悬疑的色彩。书中不乏作者自己的思考,比如谈到战争,爱情与性欲,对自我的认知等等。主人公被设定为出身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点文艺气,还有点颓废逃避的性格,所经历的事情,围绕着爱情的实验,时不时还要来点精神分析,说实话,到最后,我也不觉得作者将一切交待清楚,又或者原本那些就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主人公在这整个经历后所得到的是什么。有点想去希腊的小岛看看。
《巫术师》读后感(二):012《巫术师》【英】约翰·福尔斯
1.31-2.13(1000min)
跨过了春节,所以这部作品相当于读了两年,确实很长,在家反而看得有些慢,愧。
爱与自由是福尔斯作品里不变的主题,《收藏家》里弗雷迪认为爱是占有,《法国中尉的女人》中的萨拉通过自我意识觉醒诠释自由,而在《巫术师》中,福尔斯向我们导演了一出庞大的假面剧,主人公于尔菲被康奇斯导演的这出假面剧所笼罩,一步步追寻,探求自身,最终看清了自己对艾莉森的爱并对此承认,如作者所言“在我们这个时代,叫人难为情的不是性,而是爱”。虽然不知最后艾莉森是否接受了于尔菲,但我倾向于是有的。
于尔菲一直在追求自由,在他刚开始意识到对艾莉森的爱时,他认为着自由比爱更加重要,所以他选择了逃离,想要去追寻心中所认为的“自由”,于是他来到了一座希腊小岛上,遇到了康奇斯,遇到了一对美丽双胞胎姐妹并认为自己爱上了其中一位,为此不惜在之后与艾莉森的见面中谎称自己得了“梅毒”,但这一切都是被导演的一场心理实验,自由所连带着的是“对自己的生活现状的责任”,当于尔菲承认爱,承认责任的时候,自由也回到了他的手中。
“真正的自由只存在于两个人之间,永远不可能存在于单独一个人身上,因此也就永远不会有绝对的自由。一切自由,即使是最为相对的自由,都可能只是一种虚构。”LH
2019.2.13
《巫术师》读后感(三):试问本心,我心何处?
这部小说, 适合什么样的人呢。。。。 有点幼稚、鲁莽,满怀信心踌躇满志的猎艳高手吗?还是一板一眼行事谨慎的老姑娘?因为对于爱情,我们能为之付出时间、思虑、精力和心力的爱情,在失去它之前, 似乎每个人都不那么清晰地理解跟自由相比到底这份爱有多重要。或者说, 爱和自由并不是对立的, 而是互相成就的。
于尔菲先生是容易受到青睐的那种绅士, 懂一些文学,把自卑深深埋藏在自己相当自信的外表下。他对未来不是去把控而是逃避, 这一点总是能拿堂而皇之的理由让自己深信选择如此之正确。包括对爱情。他相当有好奇心, 如同所有的年轻人。希望了解探究未知的一切, 也希望自己看上去漫不经心地主宰周边的一切,但内心无时不刻都在焦虑着,权衡得失。
莉莉和双胞胎姐姐,以及他们的母亲,还有艾莉森,甚至娇娇、玛丽亚与肯普。这几位主要的女性角色,非常迷人。个性鲜明,每一个都独特得让人心生欢喜。几类人几乎涵盖了女性在社会中主要角色的代表。从智慧的到幼稚的,从高贵的到低俗的, 都是那么可爱。即使骗了你。还是觉得她很可爱。
另一个重要人物康奇斯, 一个上帝的游戏的执行者,或者说,他代表着作者本人的意识。是创造这个环境的人。一个真空的, 对于道德、爱以及自我认知的实验室。读者跟随尼古一起,经历着诱惑、背叛,体会着幸福、愤怒、失望和怜悯。最终在释然的结局里,安心下来。
本书写于50、60年代的英国, 这个时期人们的思想模式跟中国90年代末2000年代初的情况很类似。突然打开的世界的大门,充满了诱惑。能否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留守住一丝对爱的最后的坚持,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考验。
《巫术师》读后感(四):转来转去回到原点
很多经典的作品都是由不断再版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因为有名的作品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我平时选书基本上就是去书店找新书书架。前不久我刚阅读了约翰福尔斯的《收藏家》和《法国中尉的女人》,最近他好像特别火,书店里已经不止一两次看到他的作品了。他的文章我个人很喜欢,因为他的作品表达的思想都很容易被理解,并且故事和能够吸引人,对于劳累一天的工作之后读他的作品是难得的消遣方式。
这本《巫术师》我也是刚刚才读,几十年过去了,故事的情节依然新颖。本书是主人公实现自我成长的路程,我的性格本身跟他也很像,随着他的成长我也在看清了很多东西。主人公抱怨生活时读者作为旁观者来说是能够感受到这种负能量的,可是我们每天也都一样抱怨着身边的不公平,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只有忙碌的时候才会暂时忘记这种感觉,可这不是长久的方法。这本小说是用很复杂的情节加上易于理解的表达方式来叙述的,而且翻译得也不错,几乎适合每个人阅读。
本书的故事性很强,作者没有因为故事的复杂性而牺牲真实性与人物的性格和理性,所以说整体读下来很顺畅。从这本书中也能够看到作者的全方位理解能力,对于很多领域的知识都有着很深的造诣,所以说故事才会让人信服。作者也没有把一切简单叙述给读者,而是让读者自己去寻找,这也实现了一种互动。
这本书反映了如今大部分人对于自己的主观观念,很多人都是怨天尤人,没人愿意承认是自己的问题从而导致了内心的死循环。其实我们大多数时候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去依赖他人,虽然有点像是自我安慰,但是这样能保证一个良好的心态也不是不好。人不能过于纠结,也不要对自己的要求过高,
我很喜欢作者对于故事的衔接,在绝望的边缘拉一把,后来讲到自称巫术师的老头时更是大转变。这与主人公的经历成为了强烈的对比,战争中的残酷塑造了这个人物的性格,这也让我更好奇他的真实身份了。总之这个故事到处都是亮点,看过一遍之后又会想看第二遍,而且这个版本的翻译也很顺畅,佩服这位作者。
《巫术师》读后感(五):打卡#巫术师
私认为,一本经典的书一定要了解书籍的背景和作者的背景。
毕竟很多书,尤其老书,书籍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把书籍再回馈到作者特有的时代背景里面很有必要。
这本书是当代英国文坛超重量级大师约翰·福尔斯的经典代表作之一。
不但被选为二十世纪百大英文小说经典,也是英美各大学英语系二十世纪英国小说课程的必读作品。
福尔斯是当代英国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他出生于英国,自幼热爱自然,成年后也对自然科学颇有研究。
本职是教师,在长篇小说《收藏家》成功之后辞去教职成为专职作家,同时个人还出版了诗集,在长达40多年的创作生涯中,约翰·福尔斯留下了六部长篇小说、多部非小说类作品。
著名文学理论家帕特里西亚·沃以及琳达·哈钦将福尔斯的小说称为元小说,认为福尔斯的作品是元小说的代表。所谓元小说,就是"这样一种虚构写作,它有意识的、系统地引发人们对小说虚构成分的注意,进而提出于虚构与现实的关系问题"。
福尔斯小说中的艺术自由主题一直备受关注,但是福尔斯小说的艺术自由主题不是"为艺术而艺术"的自恋情结,而是从艺术层面发出的对人类自由的呼唤。福尔斯坚持认为,"诗歌表达的是个人的所思和所想,小说表达的是塑造的人物可能思和可能想的东西。
所以这本《巫术师》,写作的背景其实是在作者快要结婚的时候。
可能这时候的作者对感情的又多了很多思考,作者把更多的情感的细节融合到虚幻中,再加上作者本身丰富的心理描写上极为细腻深入,结构奇巧,,扑朔迷离,更揉合了文学、哲学、绘画、音乐及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故事。
正如福尔斯小说中一直贯穿的风格,作者也是一如既往的用艺术自由主题表达深层想法,从艺术层面发出的对人类自由的呼唤。
诗歌表达的是个人的所思和所想,小说表达的是塑造的人物可能思和可能想的东西。
我定义自己为闯进来的观众,这个观众在这个世界里,做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这种虚无中究竟要何去何从。
《巫术师》读后感(六):心之所爱照亮黑暗的道路
光是封面就很吸引人了,神秘莫测、诡丽奇幻。妖气十足的花朵上,开着一只只亮闪闪的眼睛,仿佛有着想要尖叫的感觉,层层叠叠的尖拱形回廊里,慢慢走近一位黑袍、戴着充满力量面具的神秘人,这人头顶还悬着一只像蜘蛛一样的裂痕。整个画面艳丽、诡异,向人好奇这个世界。
本书作者约翰·福尔斯出生于英国埃塞克斯郡,代表作有《收藏家》《法国中尉的女人》《巫术师》。带着这样的认知,翻开书页领悟作者展现给我们的这个《巫术师》的故事。
主题、故事情节、风格的迥异,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感受。《巫术师》发表于1965年,今天读来仍觉得兴味昂然,读完为快,这也是作者文笔功力的最好证明。作者有这个能力将想表达的东西描绘出来,不放弃努力,笨拙的开始艰辛的劳动,终于将梦想变成现实。约翰·福尔斯通过自己的成功告诉读者:只要肯动手去将心中所想的构想付诸文字,梦想终有实现时。
经典的文学作品会让阅读者受益匪浅,对于有志于写作者也同样如此。《巫术师》的魅力在于字里行间的迥异世界,这个世界是我们生活现实接触不到,却能通过想象感触到的。这部小说带给读者的心理反应、情感震动,在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环环相扣的故事中架构成功。是天使还是魔鬼,是上帝之手,还是地狱之火?往往在于心念之间。感知的不同,造就不同的结局。就像约翰·福尔斯在《巫术师》里揭示的人类内心本质的渴望真相。经典之书是体现价值观的最佳载体。如果仔细读读每一部的扉页,便会深刻体会到作者的内心“放荡成性的人极少有值得同情的”。萨德《喻美德的不幸》这是第一部的主旨所在。
批判的精神引发危机意识,而危机意识更好的让人类发展。人类个体生活不可避免受到社会政治的影响,《巫术师》里的主人公于尔莫也是如此,虽然于尔莫努力想过随意的自由的不受约束的个人生活,只想享受生活的美好,不愿去负担这美好下应面对的责任,不可避免的,主人公于尔莫遭受了他个体上的情感上的双重折磨。政治的烙印也印在于尔菲的此生。还算圆满的是,作者约翰·福尔斯让于尔莫有一个磨难历劫之后的圆满,最终拥有了爱的温暖与回报。也许这是多数人的心底渴望。爱而能拥有,不留遗憾。
全书以于尔菲的生活历程展开,人的一生尽含其中。尊重他人的情感,就如“破碎的石榴树缝里布满了星星”会使人类相处得更温馨,更有希望。人人都可以拥有巫术师般的能力,只在于取舍,结局便决然不同。战争会毁灭所有的希望,残酷的战场的凄凉导致长久的痛苦,幸存者便如同书中的康奇斯般活在自我的回忆里,悲剧。
逝去的永远逝去,昨日重现也终究是刻意的表演,永远不是曾经所有。
能把黑暗的道路照亮的是心之所爱。
《巫术师》读后感(七):假作真时真亦假的虚幻与现实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当所有的人沉迷于手机或者玩乐时,读书却成为了一件奢侈的事情。然而每个时代都会有伟大的作品出现,当然当今的时代亦是如此,一个时代伟大的写作者,他的作品总能直指人心底最深处的欲望,今天介绍的这本书就是有着这样的一份魔力。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所著的《巫术师》一书,在这个最好也是最坏的是代里这部作品却在众多的文学小说显得是出类拔萃。
这部《巫术师》可以说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作品。读约翰·福尔斯的这部作品你会有一种全新的人生体验。这部作品通篇充斥着诡异与诱惑,众所周知男人经不起女人的诱惑,而所有人在打开这本书的刹那,已经深深的迷恋其中,当然我就是经不起此书诱惑的人之一。初读这本书就被书里的故事深深地吸引,这就是这本书独有的魅力所在。
出生与英国中产家庭的古拉斯·于尔菲作为本书的主人公,他的遭遇和经历使得他形成了一个与常人相异的性格,他极度的渴望自由,并且通过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周围的人看到他在追逐自由。本来一切的生活轨迹在看似平稳进行中,可造物者的神奇就在于能够通过不经意的一件小事改变所有人的人生轨迹,这也就包括了我们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古拉斯·于尔菲。相遇是一件神奇的事,当他遇见澳大利亚女孩艾莉森时,他才发现了与众不同的生活,可想要完全改变之前的生活轨迹,一个艾莉森还不足以让于尔菲彻底的清醒。当然故事仍在继续,不安于现状的于尔菲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接受了一份到希腊小岛上担任英文
教师的职务,这场小岛之行却开启了于尔菲不一样的人生经历。
看着书里的故事感觉自己游走于现实与虚幻之间,被书里故事深深吸引的同时,又仿佛通过文字看到了具体的画面。于尔菲不同的人生遭遇,在我看来就像一场新奇的魔幻之旅。因为我经常有种做梦的感觉,有时候我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假如说在这个世界我是别人梦里虚假的身影,那么真实的我究竟是在哪个空间?假如现在我所存在的空间不存在,那我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看《巫术师》的时候惊艳于这本书的结构,超强的代入感,这是因为这份真是与认同,所以这才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作品。
在这本书里我更倾向于喜欢女主艾莉森,通过书里的描写我更愿意接受这样的一位女孩,于尔菲在别墅里经历的一切都是在命运之轮悄然转动的后果。可现实是只有结果没有如果。“巫术师”的神奇在于他能控制所谓的一切,可对于他的“巫术”你看得透彻吗?阅的尽的风景,看不透的人心。人生就是让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获得更多的爱。
现实、虚幻、谜团、诡异、阴谋、吸引,究竟是神秘的巫术师在操纵着一切,还是命运之手的杰作。约翰·福尔斯的《巫术师》将为你揭晓最终的答案......
“神秘的庄园,悠扬的古钢琴声,带有女性香水味的毛巾和诗集,还有美丽的女孩莉莉。仿佛搭好的舞台,只为等待我这个闯进来的观众。
然而,随后庄园里发生的事情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仿佛有一名神秘的巫术师在操纵着一切,我陷入了一个又一个谜团之中,再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幻……”假作真时真亦假的虚幻与现实,何为梦境?何为真实?尽在《巫术师》。
《巫术师》读后感(八):最难得的是“爱”,而不是其他
迄今为止,英国小说家约翰·福尔斯有三部小说出版有中文版,分别是《收藏家》《法国中尉的女人》和《巫术师》。很显然,在讲故事这方面,福尔斯要高出一筹。虽然他只在1999年获得过一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但他的小说《法国中尉的女人》却由英国著名剧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哈罗德·品特改编成同名电影,并成为了影坛的一部经典佳作。 《收藏家》和《法国中尉的女人》已是如此精彩,《巫术师》当然也会无例外地散发出无穷无尽的吸引力,非常类似于希腊弗雷泽斯小岛上布拉尼岬角的那座别墅对尼古拉斯·于尔菲的巨大吸引力。
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英国青年尼古拉斯·于尔菲,因为自幼受到身为军队准将的父亲严格而专制的管束,所以形成了他性格上的那一种乖张、叛逆。大学假期过后不久父母因飞机失事意外身亡,震惊之余,于尔菲反而有了一种如释重负之感,从此他可以尽情地去追求自己所谓的自由,而再不必顾及家庭的束缚了。从此以后,于尔菲开始放荡不羁,他加入了一个名叫“叛逆男子汉”的小小俱乐部,开始追求绝对的自由以及他所认为的时髦,一心想着标新立异。直到在遇见澳大利亚女孩艾莉森之前,他在与众多的年轻女孩交往中从来都是抱着游戏的态度,但正是艾莉森让他感觉到了一些不一样。当然啦,当花花公子容易,但浪子回头就相对难多了。很显然,单是一个不一样的艾莉森不足以让于尔菲彻底清醒过来。
追求新奇的于尔菲,接受了一个新的工作,到希腊一个美丽的小岛担任英文教师。看起来,虽然他人不在伦敦,所有的一切却依然像是没有丝毫改变:在弗雷泽斯小岛上这个陌生的环境里,于尔非继续着自己放荡不羁的生活,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也依然没有去弄明白真爱到底为何物,甚至因此患上了“梅毒”。但就在他决意一死的时候,新的一次“冒险”经历开始了!
虽然说接下来于尔菲所见识到的绝对称得上是一次足够冒险的经历,但对于他来说,也许却意味着一次难得的救赎。在弗雷泽斯小岛上,于尔菲遇到了居住在一座神秘庄园里的富豪康奇斯,围绕着这个人还有许多传说,以及他的奇特举止——对于于尔菲来说,康奇斯简直太神秘了,他甚至说对于尔菲说:“因为我能通灵。”在康奇斯的别墅里,于尔菲与一位名叫莉莉的美貌姑娘又一次经历了风花雪月——似乎和他以前的生活没有什么两样——但与此同时于尔菲也正在经历着恐怕是他人生中一次最大的不安和惊悚。他能够觉察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在被监视着;但他却仿佛是主动跳进了人家设计好的陷阱,也无法摆脱,只能接受别人对他所做的一切,包括艾莉森之死带给他的震撼……
幸好,这一切其实都是“巫术师”康奇斯安排的,针对的就是于尔菲的滥情以及无情。堪称离奇的生死考验之后,于尔菲仿佛浴火重生般逐渐明白了,他之前的生活是多少不值一提,生活并不应该那么随便,他应该且必须重新回归现实。然后一切当然都依然困难——浪子回头,见到的可不一定就是代表欢迎的鲜花和掌声。之前经历过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如今当然非常有必要再为之懊悔多少。不过最终的结果应该还好。
“让从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获得更多的爱。”这是厚厚的中文版小说《巫术师》的最后两句,已经完美地说明了一切。联想到最初在与艾莉森交往时于尔菲所想到的那一个——“在我们这个时代,叫人难为情的不是性,而是爱。”如今,他的感受无疑会上升了至少一个层次吧!
《巫术师》读后感(九):小说之于我是另一个世界
康奇斯:你喜欢书吗?
于尔菲:当然喜欢。(我也喜欢,恨不得就生活在书堆里。)
康奇斯:你都看什么书呢?
于尔菲:主要是看小说,还有诗歌,文艺评论。(我也是。主要看小说,还看历史类书。)
康奇斯:我这里一本小说也没有。
于尔菲:没有?
康奇斯:小说不再是一种艺术形式。
康奇斯:我是认真的,小说已经死了。
康奇斯:我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劲,读好几百页杜撰出来的故事,才得到那么几条微不足道的道理呢?”
于尔菲:“不是可以读着玩吗?”
康奇斯:玩?文字是用来记录真理,记载事实的,不该用杜撰。
这是《巫术师》里,男主公和康奇斯的一段对话,是关于小说的看法。
康奇斯以前也是看小说的。狄更斯、塞万提斯、陀思妥耶夫斯基、福楼拜,大作家的,小作家的他都看,甚至他自己也写过一些东西。
可是,在战争前的一天他突然意识到小说已经死了!他把自己拥有的所有的小说全烧了,把自己少不更事时写的一些东西也都烧了。全部烧光,烧了一整天,火焰冲天,灰烬遍地。从那以后,康奇斯变得更快乐更健康了!
图据网络看小说这么多年,小说之于我是什么?
我很喜欢看小说,这是唯一的兴趣了。从初中全班传阅一本杂志和一本童话开始,直到现在,十几年了。这些年看过成百上千本小说,从开始的什么类型都看,到后来只看自己喜欢的类型和题材。这一路走来,小说带给我的远远超出了那些杜撰出的故事,而是带我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初中那会儿,语文老师对我影响很大,他表扬我的作文有鲁迅的感觉(要是真有鲁迅先生那么厉害,现在简直就是大神了),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喜欢看小说和写东西。也是毕业的那个暑假让我第一次读到自己最喜欢的作者的文字,也从那个时候慢慢有了喜欢看的类型和题材。另一世界的大门已经我为大开,等着我去探索和历险。
高中学业重,看的书少。但是有了图书馆这个大资源,每天都会利用晚饭时间去看书。那些《简爱》、《飘》、《悲惨世界》等世界名著就是在高中三年读了大部分的(可能也只有那个时候看的书最高大上)。同学中也有几个爱看小说的,从他们那里借新出的书看也成为我看书的一大门道。就是在同学这里入了《盗墓笔记》的巨坑……
大学了,那简直是自己看书的天堂。更大的图书馆,更多的电子书,不愁没有小说看。别人在写入党申请书,我在看小说;别人在准备计算机等级考试,我在看小说;别人在准备英语四级考试,我仍然在看小说。每天除了上课,其余时间都在看小说。看了成百上千本的小说,知道了上百个作者,读了上千个故事。自己也越来越懂小说,也越来越爱她,她就是我的精神粮食。
图据网络很不幸,现在我的身边并没有同道中人。我喜欢看小说,也喜欢买纸质书,每次收到书,聊起小说,都没有一个能倾述的对象。身边的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看那么多的书,我并不觉得有什么用。
不管别人怎么想,用什么样的眼光看我,我仍然爱看小说,仍然在剁手买书,在看书,写评中悠然自乐。他们都不懂我们喜欢看小说人的世界,那是一片纯净的世界,全由我们自己创造,虽然每个人的世界都不一样,但都一定是绚丽多彩的。
小说是我的精神粮食,这一路走来,小说让我找到了另一个世界。
《巫术师》读后感(十):BBC史上百强小说第67位《THE MAGUS》大法师、巫术师
约翰 福尔斯(1926-2005)生于英国埃塞克斯郡,毕业于牛津大学。
成名作:《收藏家》(我看过,满足了一个男人的YY,从男人和女人的角度来来看一件事。好书)
最为世人所知的作品:《法国中尉的女人》,改编成电影,知名度高,(我买了,还没看。)
最受英国人喜欢的作品:《巫术师》这本书在BBC评选的史上最受欢迎的小说里面排位67,《教父》、《尤利西斯》、《霍乱时期的爱情》都排在其后。这本书确实挺厚:722页。可谓是约翰 福尔斯文字最多的长评小说。
能集齐新经典文库关于约翰 福尔斯的这三本书,也算是我第一次一本一本的集齐某个作家的作品了,有点儿成就感,虽然这三本书市面上都有在卖,而且都可以一次性购得。
书的开头是作者的序,作者说,有一个大学生指出书中与《远大前程》有许多雷同之处。而作者刚好上课的时候就把《远大前程》当固定教材来教学生,鉴于B站的《巫术师》的电影已经被删了,只好看看狄更斯的这部《远大前程》,看完之后,果然名不虚传,故事构思的很好,郝薇香作为一个被骗婚后试图报复社会的女子的形象也让人印象深刻。又去查了一下,狄更斯在BBC小说百强里面按照排名是《远大前程》《大卫 科波菲尔》《圣诞颂歌》《双城记》,狄更斯可谓是百强里面入选不同系列的书最多的作家,而《远大前程》这本书更是在BBC百强里面排行第17位,整整比巫术师高出50位,可见这本《远大前程》对英国民众的影响。序中,作者还谈到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人之所以相信自己想象出来的各种神,往往是因为他们害怕相信自由。(是不是说人之所以相信神,是因为自己还不够勇敢?)
书中谈到的弗雷泽斯岛的原型是希腊的斯佩察岛,斯佩察岛(希腊语:Σπέτσες)是希腊的岛屿,位于阿尔戈利斯湾,距离比雷埃夫斯40公里,属于萨罗尼克群岛的一部分。 萨罗尼克群岛,又称阿尔戈-萨罗尼克群岛,是希腊的一个群岛,以群岛所在的萨龙湾命名。主要岛屿为萨拉米斯岛。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东北方的Hydra岛与Dokos岛(阿尔戈利斯湾与萨龙湾之间),有时也作为该群岛的一部分。伯罗奔尼撒半岛就是希腊的南方地区。 约翰·福尔斯的小说《魔法师》(The Magus)写于1966年,当年就是在斯佩察岛取的背景,当时约翰·福尔斯非常不喜欢这里。
这本书虽然书名叫做《巫术师》但是书的前一百页却几乎没有谈及巫术, 男主角是尼古拉斯,崇拜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作者,看样子我得抽空看看这本书啊。),男主的父亲是个将军,父母因空难去死。
我还太幼稚,不知道一切愤世嫉俗行为都是缺乏处事能力的表现,简而言之,是一种无能;也不懂得藐视一切努力其实就是付出了最大的努力。但是我的确吸收了一点永远有用的东西:苏格拉底式的诚实。这是牛津大学献给文明生活的最好礼物。以上这段话真是字字珠玑,不得不说,好多愤世嫉俗就是无能的表现,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你行你上啊。至于藐视一切努力就是最大的努力,我觉得应该是说,越懒惰越耗费精力。至于苏格拉底式的诚实,是不是因为苏格拉底为了真理背叛死刑,明明有机会让他免死,但是他就是要为真理而死。这种苏格拉底式的诚实在我看来确实有绅士的风度,符合英国绅士的气质。
我已经摆脱了我之所恨,但还没有找到我之所爱,因此我就装出无处可爱。摆脱了兵役之后,没有了生活的新目标,是有这样的感觉。
尼古拉斯在英国当老师,学校生活一成不变,年复一年,令人麻木,单调乏味得像一朵阴云,笼罩在全体教师头上。老人发火,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失败了;年轻人也发火,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也将一事无成。
这样的教师生活比起现今的教师生活是更无聊一些,那些想要或者正在当老师的人们啊,千万不要因为这样的描述就觉得不应该当教师啊,其实现在当教师相对于其他职业已经很好,很有自由空间了。
尼古拉斯想要去希腊,需要一个新的国度、一个新的种族、一个新的语言。虽然当时还不能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他需要一种新的神秘。(这莫不是他那年轻的好奇心和冒险精神在作祟?)
然而他通过参加楼下的派对,和一个快要结婚的有个性的女子相恋了。一番纠缠之后,还是只身去了希腊,通过朋友的介绍去了希腊逛窑子,结果染上了梅毒,以此同时,他的前女友和未婚夫复合了,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导致他有一种想要自杀的冲动。
写诗和自杀,从表面上看自相矛盾,但实际上是一致的,都是试图解脱。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顾城和海子的诗句,还有他们最后都选择了自杀。
感谢走私的药品治愈了他的梅毒。他去小岛的一角探访一间别墅,那里有一个叫康奇斯的人,他们聊了天,康奇斯收了很多很厉害的古董,并且康奇斯说他说他们俩都能通灵。
这里学到一个词: 吟哦 读音yín é,解释为有节奏地背诵、朗读。
这里学到了一个常识:开心果的学名叫做“阿月浑子”原产地是中东和中亚,产量最高的地方是伊朗。
康奇斯说:小说已经死了,就像炼丹术一样。我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劲,读好几百页杜撰出来的故事,才得到那么几条微不足道的道理呢?文字是用来记录真理,记载事实的,不该用于杜撰。想起近些年一些小说大师相继离世,畅游人喟叹,小说已死。这是一种对现今的社会新出炉的好故事越来越少的一种抱怨,跟抱怨“电影已死”是一个道理。而福尔斯借康奇斯之口说出的“小说已死”,估计是为了引起人们对小说写作的关注,也对这种艺术形式如何传承的一种担忧。
以上就是这本书的背景知识和前面七分之一的精华解读,好书不止有故事性,里面还有不少作者借助场景和角色之口分享的好东西。欲知后事如何,买书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