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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鲍毓明全身而退,14岁女孩们就危险了
日期:2020-04-29 20:30:12 作者:我是周冲 来源:周冲的影像声色 阅读:

如果鲍毓明全身而退,14岁女孩们就危险了

  对恶的严惩,就是对善的保护

  关起恶魔才能羔羊停止嘶鸣。

  按目前的证据鲍毓明全身而退的可能性,非常大。

  其一,他手上掌握着非常完整的证据。

  这些还不是单个的、零碎的证据,而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完整的、清晰的证据链。

  这些证据链,应该是能自洽的。

  

  也就是说,无论你用哪个法律条文去追责,可能都很难。

  因为他是律师,从业多年,知道如何挑选证据,如何整理证据,法官们拿来就能用。

  比如他要证明星星年满14岁,他不属于强暴。

  

  “OK,证据链在此。”

  身份证明、出生证明、共同生活的证明一摆......都是有利于他的。

  再比如,他要证明和李星星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所以,他不属于非法收养。

  “好,我也有完整的证据,证明我们不是父女。”

  “我是把她未来妻子相处的。”

  你能怎么办?

  公众只有从性侵一事入手。

  

  可毕竟过去4、5年,证据搜寻难上加难

  而受害者一方,因为法律意识几乎为0 ,又是孩子,在证据一关,怎么可能打得过鲍毓明。

  要知道,鲍毓明的手机,是能“自动录音”的。

  

  他能从海量录音中,挑选最能证明自己无罪的录音,来告诉法官,我们是恋,她爱我,我也愿意等她。

  自由恋爱,不犯法吧?!”

  

  他在中,还装了监控

  他能从海量视频中,截取有利于自己的场景镜头,比如孩子的求拥抱啦、索吻啦,来证明双方你情我愿。

  “恋爱是公民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

  至于他强迫李星星、辱驾李星星、殴打李星星、恋童倾向,早就删得干干净净了。

  在《生命遗书》一文中,李星星就讲过,他会经常地抢过她的手机,删除所有证据。

  目前看来,受害者手上的证据,除了媒体报道的那些,应该很少。

  这些太不够了。

  相比于鲍毓明的证据链,这些太不经打——而且还在明面上——上了法庭,鲍毓明巧舌如簧,几乎都能推翻。

  你能奈他何?!!!

  当一个律师想作恶,普通人真的束手无策

  因为他会步步为营完全不留漏洞,甚至会制造证据,来证明他的无辜

  其二,他非常熟悉中国性侵幼女案的法律漏洞。

  

  鲍毓明曾经写过一个论文,叫《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

  在文中,有这样的话:

  “幼女在这个年龄阶段缺乏对性行为性质后果理解,没有表示同意的民事行为能力。”

  看似在提醒众人

  

  其实是找法律空子,为自己即将的犯罪找后路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信号

  这足以证明,鲍毓明知道中国性侵幼女案定罪困难这一现实

  同时认真真地,研究过相关法律。

  知道如何应对

  如何举证。

  如何自圆其说

  那么,在法庭的辩论环节,很可能他会有条不紊,对答如流。

  而他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强大素质,又令他极其自,不会自乱阵脚,心理战术可能也没用。

  而他的口才也不错,煽动力强。

  所以我真的很担心,鲍毓明一案,李星星会再次输掉。

  其三,我很担心鲍毓明与李母相处的半年里,留下了太多不利于李星星一方的证据。

  要知道,鲍毓明曾经说过一段话。

  在这段话的末尾,他说:

  “随后我们了解到因为我是单身,无法和她办收养手续,她妈就说,那就等她到了年龄办结婚手续,反正都是一起生活,她自己也说爱我愿意这样陪我一辈子。我想反正我是单身,如果将来感情真能发展到那一步,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我很怀疑,李母那边,是不是也是他攻克的一个关卡。

  他与李母相处半年。

  李母文化程度不高。

  社会关系单纯。说人话就是,背后没人,啥也不懂。

  收入低。

  他要玩转这对母女于手心,轻而易举。

  当然我说的“玩转”,不是大家以为的“玩转”。

  而是提前准备甚至诱导母女二人说出、做出、留下有利于鲍毓明的证据。

  证明母女二人早有意,让李星星嫁给他。

  而女孩也早有意,长大以后嫁给他。

  这种可能是非常大的。

  毕竟对于一个律师来讲,这易如反掌。

  

  所以大家可以想象,如果真的是走法律程序,鲍毓明的证据链自洽,逻辑完美,口才不错,风度翩翩,甚至还懂心理战术......他真的可能完美脱罪。

  哪怕被定罪,也应该不会如大家所料的被重罚。

  其四,舆论并不能完全影响司法。

  

  大家可能最后抱希望于舆论。

  但事实是,司法是独立的。并不为舆论服务。不会因为舆情滔滔,就改变审判结果。

  可能有侧重,但不会影响大的方向。

  之前江歌案那么残酷,陈世峰杀人也认罪了,但还是只判20年。

  王宝强马蓉离婚案,舆论那么沸腾,但马蓉还是分到了该有的房产、存款和其他资产。

  李星星一案呢?

  如果鲍毓明的证据链无法突破,辩论也无法令他露出漏洞,其他环节也表现完美,法官被说服,李方代理律师没有新证据......

  

  那么舆论再沸腾,应该还是无可奈何。

  所以我们只能祈祷,李星星的代理律师非常神勇,能找出大量新证据,完败鲍毓明。

  但作为一个悲观主义者,我习惯做最坏的打算——

  假设鲍毓明全身而退,潜藏在暗处的恋童癖们,可能集体要笑死了。

  

  OK,14岁就可以。

  那么咱们就专挑14岁的下手吧。

  于是14岁的中国女孩们,就会集体面临危险。

  而洞悉法律、有人脉、有资源的特权阶层,几乎就在这个法律漏洞里,建立一个未成年人地狱。

  中国会不会迎来另一个N号房?

  会不会迎来另一种暗网?

  也未可知。

  这样一想,细思极恐。

  所以我还是想呼吁——哪怕这种声音非常无力——严惩鲍毓明!

  因为这个人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一旦无罪释放,对整个社会的危害,都不可估量。

  对纲常伦理的破坏,同样非常巨大。

  如果他活得逍遥,对于无数蠢蠢欲动的恋童癖,就是一种暗示:侵犯女童,没事。

  如果他被绳之以法,恋童癖才可能收敛,中国的女孩,才可能不被恶魔盯上,走上被摧毁的道路。

  对恶的严惩,就是对善的保护。

  关起恶魔,才能令羔羊停止嘶鸣。

  请转发此文,告诉所有人,鲍毓明,我们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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