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的严惩,就是对善的保护。
这些还不是单个的、零碎的证据,而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完整的、清晰的证据链。
这些证据链,应该是能自洽的。
因为他是律师,从业多年,知道如何挑选证据,如何整理证据,法官们拿来就能用。
“OK,证据链在此。”
身份证明、出生证明、共同生活的证明一摆......都是有利于他的。
再比如,他要证明和李星星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所以,他不属于非法收养。
你能怎么办?
公众只有从性侵一事入手。
可毕竟过去4、5年,证据搜寻难上加难。
而受害者一方,因为法律意识几乎为0 ,又是孩子,在证据一关,怎么可能打得过鲍毓明。
他能从海量录音中,挑选最能证明自己无罪的录音,来告诉法官,我们是恋爱,她爱我,我也愿意等她。
他能从海量视频中,截取有利于自己的场景、镜头,比如孩子的求拥抱啦、索吻啦,来证明双方你情我愿。
至于他强迫李星星、辱驾李星星、殴打李星星、恋童倾向,早就删得干干净净了。
在《生命的遗书》一文中,李星星就讲过,他会经常地抢过她的手机,删除所有证据。
这些太不够了。
相比于鲍毓明的证据链,这些太不经打——而且还在明面上——上了法庭,鲍毓明巧舌如簧,几乎都能推翻。
你能奈他何?!!!
因为他会步步为营,完全不留漏洞,甚至会制造证据,来证明他的无辜。
鲍毓明曾经写过一个论文,叫《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
在文中,有这样的话:
“幼女在这个年龄阶段缺乏对性行为性质和后果的理解,没有表示同意的民事行为能力。”
知道如何应对。
如何举证。
如何自圆其说。
而他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强大的心理素质,又令他极其自信,不会自乱阵脚,心理战术可能也没用。
而他的口才也不错,煽动力强。
所以我真的很担心,鲍毓明一案,李星星会再次输掉。
其三,我很担心鲍毓明与李母相处的半年里,留下了太多不利于李星星一方的证据。
要知道,鲍毓明曾经说过一段话。
在这段话的末尾,他说:
“随后我们了解到因为我是单身,无法和她办收养手续,她妈就说,那就等她到了年龄办结婚手续,反正都是一起生活,她自己也说爱我愿意这样陪我一辈子。我想反正我是单身,如果将来感情真能发展到那一步,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我很怀疑,李母那边,是不是也是他攻克的一个关卡。
他与李母相处半年。
李母文化程度不高。
社会关系单纯。说人话就是,背后没人,啥也不懂。
收入低。
他要玩转这对母女于手心,轻而易举。
当然我说的“玩转”,不是大家以为的“玩转”。
而是提前准备甚至诱导母女二人说出、做出、留下有利于鲍毓明的证据。
证明母女二人早有意,让李星星嫁给他。
而女孩也早有意,长大以后嫁给他。
这种可能是非常大的。
毕竟对于一个律师来讲,这易如反掌。
所以大家可以想象,如果真的是走法律程序,鲍毓明的证据链自洽,逻辑完美,口才不错,风度翩翩,甚至还懂心理战术......他真的可能完美脱罪。
哪怕被定罪,也应该不会如大家所料的被重罚。
其四,舆论并不能完全影响司法。
大家可能最后抱希望于舆论。
但事实是,司法是独立的。并不为舆论服务。不会因为舆情滔滔,就改变审判结果。
可能有侧重,但不会影响大的方向。
之前江歌案那么残酷,陈世峰杀人也认罪了,但还是只判20年。
王宝强马蓉离婚案,舆论那么沸腾,但马蓉还是分到了该有的房产、存款和其他资产。
李星星一案呢?
如果鲍毓明的证据链无法突破,辩论也无法令他露出漏洞,其他环节也表现完美,法官被说服,李方代理律师没有新证据......
那么舆论再沸腾,应该还是无可奈何。
所以我们只能祈祷,李星星的代理律师非常神勇,能找出大量新证据,完败鲍毓明。
但作为一个悲观主义者,我习惯做最坏的打算——
假设鲍毓明全身而退,潜藏在暗处的恋童癖们,可能集体要笑死了。
OK,14岁就可以。
那么咱们就专挑14岁的下手吧。
于是14岁的中国女孩们,就会集体面临危险。
而洞悉法律、有人脉、有资源的特权阶层,几乎就在这个法律漏洞里,建立一个未成年人地狱。
中国会不会迎来另一个N号房?
会不会迎来另一种暗网?
也未可知。
这样一想,细思极恐。
所以我还是想呼吁——哪怕这种声音非常无力——严惩鲍毓明!
因为这个人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一旦无罪释放,对整个社会的危害,都不可估量。
对纲常伦理的破坏,同样非常巨大。
如果他活得逍遥,对于无数蠢蠢欲动的恋童癖,就是一种暗示:侵犯女童,没事。
如果他被绳之以法,恋童癖才可能收敛,中国的女孩,才可能不被恶魔盯上,走上被摧毁的道路。
对恶的严惩,就是对善的保护。
关起恶魔,才能令羔羊停止嘶鸣。
请转发此文,告诉所有人,鲍毓明,我们不放过。
此
案
拒
绝
反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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