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各有偏好。楚云凯的偏好就是,他喜欢女人瘦,而对稍微胖点儿的,就无感甚至反感。
电视上,只要长得胖的歌手演员什么的一露面,楚云凯立马就拿遥控器换台。
哪怕对方压根儿不丑,有一些还很可爱乃至很美艳。
后来丽姗才知道,楚云凯小学时老被一个胖胖的女同学欺负,还曾经被对方摁在地上强迫吃了半截粉笔,从此对胖女孩有了极深的心理阴影。
丽姗开玩笑说,那幸亏我不胖呗,不然相亲的时候你就站起来窜了吧。
楚云凯倒是诚实,说还真是,当时,远远看过去,一下就被你半藏半露的小锁骨吸引住了。俩字,性感。
丽姗噗嗤乐了。
丽姗没觉得楚云凯这么说有啥问题,男女初相识,第一眼肯定相貌要对路,丽姗很清楚,如果楚云凯没有一米七八的个头,五官不是端正到俊朗,白衬衫的领子没那么干净,当时,她也未必会留在那里跟楚云凯和媒人吃完那顿饭。
总之,他们算是幸运,第一次相亲就相到了符合自己外形要求的人。然后,其他各方面条件也都合适。一个是中学教师,一个国企小中层,后来俩人谈得差不多了去见家长,竟然发现双方的爹还是小时候就认识的小伙伴。
简直就有了一种亲上加亲的效果。
如此,认识没过半年丽姗就跟楚云凯结了婚。
当然,也没保守到结完婚才上床,见过楚云凯爹妈的那天晚上,丽姗就大大方方跟楚云凯去了他的住处。
连人家家长的见面礼都收了,还有什么好拿捏的?
上床的感觉,挺好,堪称特别好。
这种好来自楚云凯对丽姗身材的高度满意和赞美。丽姗瘦,但不是干巴巴地瘦,是那种有山有水的瘦。该有肉的地方还是有的,如大腿,手臂,臀部,胸也挺拔饱满。
但该瘦的地方,半点没有多余脂肪。锁骨清晰,平躺下来胯骨也有棱有角。
当时,楚云凯的手在丽姗腰部,肋骨处反复摩挲,隔着光滑皮肤摸到丽姗一根根的肋骨,又向上攀缘,停留在丽姗的锁骨处。
一下子,楚云凯便蓄势待发,蓬勃昂扬,忍无可忍了。
后来丽姗发现楚云凯对自己身体那些坚硬部位的喜欢,远胜过对她的胸或者屁股。
他也抚摸它们,但那就像个形式似的,必须要有,过程却潦草简单。不像他抚摸她的那些骨骼时那么激动热烈。那么有自发的仪式感。
甚至楚云凯在丽姗身上激情迸发时,都把他的脑袋搁在她的肩胛骨上。
这让丽姗既为自己并不逊色的胸和屁股惋惜,又感觉到异样的刺激。
楚云凯并不知道,丽姗心里,也有那么一处暗疾。
2
大学时丽姗谈过一个男友,外形也是楚云凯这款的,丽姗当时特别喜欢。但后来男友却劈腿了,劈腿的原因狗血到丽姗恨不能扇死他。
男人说丽姗太瘦了,睡着硌得慌,尤其那两块胯骨,每次他压下去的时候就被硌一下,硌得本来应该半小时的战斗,十分钟就缴械了。
那是丽姗得到的人生最耻辱的一个评价。过了好几年,想起来还恨得咬牙切齿。所以丽姗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这种耻辱在另外一个男人那里彻底翻盘了。当初羞辱到她的,如今都成了优势成了闪光点,让一个男人欲罢不能的武器。
蛰伏于丽姗心底数年的阴霾就那么烟消云散。
丽姗无比深刻地知道了,这一次,她碰到了对的人。
楚云凯,就是她的良人,身体的,心灵的。
婚后生活自然甜蜜。
对于丽姗,这种甜蜜是能提前预想的,也是她必须要实现的,所以一脚踏进婚姻,丽姗差不多把各种如何保持婚姻新鲜度,如何让夫妻感情更美满的那些鸡汤文都翻出来恶补了一遍。
丽姗倒不是要低三下四地讨好楚云凯,但她知道,女人碰个对的人,碰个能对自己身体喜欢到着迷状态的男人,其实也挺难的。
楚云凯确实称得上迷恋吧?甚至有时候,晚上刚做过,早上起来,丽姗做早饭,楚云凯爬起来在她身后站站,突然把脸埋在她肩胛那块儿,就又忍不住了。
或者把丽姗薅回卧室,或者,以橱柜台面为道具,就地来一把。
把新婚的那种甜腻,延伸了好多天。
身体得到如此宠爱,丽姗愿意主动地多付出些什么,从生活,到内心。
比如,摸透楚云凯的口味儿,学做几道好菜。比如,就算偶尔会有冲动,也绝不盘问楚云凯工作的事,不偷看他手机。比如,不为楚云凯忘掉某个日子发小脾气。不低眉顺眼,但也贤惠大气。
另外,也是最关键的,不让自己长胖。
这是丽姗每天差不多在心里提醒自己十八遍的一件事。是对丽姗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事。
丽姗才不会愚蠢到拿那些虚拟问题来考验楚云凯到底爱她什么,比如她长胖了他还爱不爱她……丽姗觉得那么想的女人挺蠢的。爱情也好婚姻也好,当然是各有所图的,图钱图貌图脾气,总之不是无缘无故的。就像女人如果图的是男人的钱,但男人突然把所有钱都赌光了,女人不走还留着男的过年吗?
同样的道理,明明知道楚云凯喜欢自己的骨感,她非要把自己变成珠圆玉润,那不就是没事儿找事儿嘛!
不不不,丽姗情商没那么低。相反,丽姗的情商告诉她,要始终发挥自己所长,保留住对楚云凯的吸引度。并且,还不能把这件事做得太过明显,要做得,好像丽姗天生就是那么骨感的,是吃不胖的。
这样才更自然而然。
所以,对于保持骨感,丽姗清醒地把功夫都用在了暗处。
3
首先是少吃,但不能太明显,毕竟夫妻之间一起吃饭,一个吃得太少不正常。那么只能运动。丽姗在学校附近办了张健身卡,差不多中午所有时间,都扔在了跑步机上。
再加上黑咖啡和乌龙茶,一直到结婚第三年,丽姗的体重和体型,都不动声色地保持在某一个数字范围内。
得到的回报便是,三年后,楚云凯依旧在丽姗身上激情四射,一如新婚。
楚云凯其实也是蛮内敛的性子,平时唯有提起丽姗,会炫耀一下,说,谁知道她为啥吃不胖呢?怎么吃,都这么瘦巴巴。
楚云凯真是特别爱炫耀丽姗的瘦,为此也特别爱带丽姗应酬。楚云凯做业务,原本应酬就多,跟同事聚餐次数也多。结果搞得不明真相的楚云凯的女同事女同学女客户什么的,没少跟在丽姗后面问窍门。
后来丽姗干脆找了个借口,说肠胃天生不好,大夫说她吸收功能差。
如此旁人也没话可说,这是先天不足,学不来。
最后连楚云凯都信了。
丽姗就是要楚云凯信,她不想让楚云凯知道,她从来都不是天生不会胖,她青春期也是个胖姑娘,甚至家里基因也是很容易长胖的。她不过是为了他对骨感的迷恋,每一天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罢了。
楚云凯要是知道了,就显得丽姗太讨好太刻意,好多鸡汤文里说过,你可以很爱一个男人,但不能让他知道。更不能让他知道你为了爱他做的那些刻苦卑微的事。
丽姗觉得,这种鸡汤,还是营养满满的,道理十足。
然后第三年结婚纪念日不久,丽姗怀孕了。
怀到三四个月份上,呕吐期过去后,丽姗胃口大开,并且,是克制不住地那种大开,于是再也刹不住,到儿子出生时,丽姗足足胖了三十多斤。
直接从骨感到了珠圆玉润。
但……并没有影响到所谓夫妻感情,新生命,尤其又是家中三代单传的楚云凯盼望的儿子,初为人父的喜悦,好像让楚云凯都忽略掉了丽姗的长胖。
丽姗倒是觉得,也算是三年夫妻的顺其自然,已经于无声无息中有了感情基础,不再脆弱到不堪一击了。儿子的出生更加固了基础的坚实。
何况从孕期到哺乳期,原本就不大方便行夫妻之事。有一次丽姗跟楚云凯说,委屈你的小弟弟了。
楚云凯哈哈笑起来,说我又不是流氓。你都不委屈,我也憋着呗。
然后憋到儿子差不多三个月,俩人才有了一次久违的,身体之欢的重温。
4
其实还好,够持久,也够激烈。
丽姗却还是敏感地觉得有不太对的地方。觉得楚云凯的手,好像无处安放,找不到地方停留似的。
好像摸索了半天,在丽姗锁骨胯骨和腰部,因为没找到熟悉的感觉便一晃而过了。也没过多在其他部位停留,就那么胡乱划拉了几下,最后干脆撑在了床上。
楚云凯一般不太用俯卧撑的姿势,这次却几乎全程都用了这个姿势。丽姗在慢慢平复之后,心里叹了口气,
丽姗知道,她该减肥了。
不是楚云凯让她减肥,是她,想为了楚云凯减肥。
可是减肥不是说说的事儿,这次,比之前对身材的保持,难一百倍——儿子吃母乳,营养不能欠缺,该吃的,一口不能少,黑咖啡什么的也不能喝了,华山一条路,丽姗只剩了运动。
背着楚云凯,丽姗花费了比以前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为了尽快见效,她高薪聘了个私教,针对性锻炼。
差不多用了半年,镜子里,丽姗才看到自己久违的锁骨若隐若现。
小肚子也完全平了下去,腰基本回到生产前,体重也还重那么几斤。
那天晚上,差不多都习惯了不再抚摸丽姗的楚云凯,在丽姗装作无意的引领下,手指覆盖到那一处突起的骨骼时,丽姗分明感觉到了楚云凯的手,楚云凯的身体,都清晰地颤了颤。
然后,丽姗才品尝了真正久违地身体之欢。
果然是身体最诚实,半点儿不撒谎,那一刻,丽姗觉得所有吃的苦流的汗花的钱,都值了。
事后,楚云凯激动地说,老婆你简直是个仙女啊,听说别的女人生完孩子,减肥药都吃不瘦,你倒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瘦回去了。
丽姗抱着汗流浃背的楚云凯,不吭声,却也更加增强了保持体重保持骨感的决心。
楚云凯并不嫌弃她会胖,可是她不要让自己胖。
她爱这个男人,为此,做这件事……甘之如饴。
5
丽姗的体重和体型,就这么被她牢牢掌控住了。
运动的缘故,丽姗的皮肤也没有瘦下来而变得松弛,她的瘦,她的骨感,都是健康的,健康得让丽姗自信,她的男人楚云凯,会是这个世上,永远爱她的那个。
唯一不会出轨的那个。
她丽姗就是楚云凯最喜欢的那一款,他还出个屁的轨啊。
所以,当结婚第八年,楚云凯出轨的事实摆在面前,丽姗的内心世界,不是慢慢,而是一瞬间崩塌的。
肯定不是第一次了,不过是丽姗撞上的第一次罢了,那天中午,她开着车去一个做手术的学生家探望,去到了平常从来不去的另一个区,就在离学生家不远的路口等红灯,驾驶室左侧的车窗,丽姗看到楚云凯和一个二十出头的短发女孩手拉手从马路这边走向那边。
夫妻八年,楚云凯就是烧成灰,丽姗也能认得出来。
然后,丽姗就像入了定一般,眼前什么都没了,就那么从左边车窗看向右边,看着楚云凯和女孩进了对面的快捷酒店。
直到被后面的车喇叭按醒了神。
丽姗哪还有半点儿心思家访,把车找到一家饭店前面的停车场停下来,丽姗就坐在车里,足足等了两个半小时,一直等到了楚云凯跟女孩走出来。
不是手拉手,而是女孩整个人差不多就挂在楚云凯身上。
丽姗看到了正面,女孩清瘦,高挑,穿了件露肩的t恤,锁骨清晰耸立。
是楚云凯喜欢的那款,是楚云凯喜欢的最年轻的那款。
大夏天的,丽姗没开空调,坐在车里手脚冰冷。
但是,丽姗最后还是忍住了,不是不想,而是,丽姗发现她竟然没有勇气冲过去当场质问和拆穿。没有勇气,把八年的婚姻,当街撕碎。
冲过去,就是撕碎。
可是坐在那里,丽姗觉得,她自己被什么东西撕碎了。
被她在跑步机上流过的汗水;被她最初运动时肌肉的疼痛;被她为了这个男人喝过的苦咖啡,忍住没吃的那些美食……
被她对他的爱。被她,对她自以为是认定的,他对自己的爱。
全是狗血。
6
丽姗在天快黑下来后,才把车子重新发动了。
中间楚云凯打了个电话,让丽姗晚上陪他应酬个客户,丽姗拒绝了,撒谎说做家访。
丽姗在一个下午,丧失了跟楚云凯面对面的勇气,她需要一个缓冲,她怕那么快见面会收不住,把事情搞砸了。
但缓冲时间不长,丽姗知道,应酬完,楚云凯就会回去,顶多晚上九点,或者十点。
丽姗开得很慢,街道两旁的店铺的霓虹灯招牌一片片闪烁着扑过来,丽姗觉得所有一切,都不那么真实。
然后,快到家的时候,她看到了小区旁边那家蛋糕房闪烁的灯箱广告,在特价出售最新的脏脏包。、
丽姗踩了一脚刹车。
那些天,朋友圈里尽是吃脏脏包的图片。
褐色面包,巧克力酱的效果浓烈。
丽姗突然咽了一下口水,中午运动完,就吃了一碗素汤面,丽姗饿了,是从来没有过的那种饿,是坚守的某种信念突然坍塌后,那种空虚的饿。
忍也忍不住地饿。
丽姗几乎是冲进了蛋糕房,买了俩脏脏包,然后在几个店员惊诧的眼神中,差不多一口气吃掉了,差点被噎到。
一个店员及时端了杯奶茶过来,丽姗咕咚咕咚喝了几口。
脏脏包的巧克力酱抹了满手满嘴,脸上也是。
丽姗从来没吃到那么失态过,丽姗也从来……没那么酣畅过。
那一刻,丽姗突然有点满血复活的感觉。
买了一大袋子蛋糕,提拉米苏,榴莲酥、巧克力,果酱……丽姗回了家。
7
丽姗觉得她都快想死这些东西了,从小丽姗就喜欢甜食。但是,她差不多整整八年,没有吃过一块糖了。
丽姗觉得她活得太特么地委屈不值了。她一直以为喝饱了鸡汤,克制了自己,也真就能抓住一个男人,包括心和身体。原来,全特么是骗人的。
原来有些男人还真是下半身动物,就算你是天使,他也还会惦记妖怪。
甚至这么长时间,楚云凯在她这里表现得激情四射,也这不影响他跟别的女人,更年轻的女人,同样激情四射。
去他妈的锁骨,去他妈的胯骨,去他妈的骨感。
都去他妈的。
不,丽姗不是要跟楚云凯一刀两断。
如今的楚云凯,公司副总,年薪数十万,前途大概会更好,对丽姗和儿子,看上去也是宠爱有加。而丽姗,仍然只是一枚再也普通不过的中学老师。
她才不要放掉他。至少不是现在。
丽姗只不过想明白了,她再也不会为这个男人癖好委屈自己了。半点也不了,她以后,再也不特么地去健身房自讨苦吃了,再也不喝黑咖啡和乌龙茶了,再也不饿着亏着自己了。
她不会故意去长胖,但该胖就胖,随便胖不胖,只要丽姗自己高兴,管楚云凯怎么想。
那些为了所谓爱而付出的心机和时间,丽姗以后都要拿来用在自己身上。比如钻研下教学,接受点专业培训,让自己自我增值什么的;比如学学插花和烘焙,或者五湖四海去旅行,干点自己真心喜欢的事儿。
当然,她还要从现在起,牢牢看好楚云凯的每一分钱,每一笔家里的不动产。
等有一天,她觉得自己准备得够充分了,够独立够强大了,再把他扫地出门也不迟。
反正,她有足够把握,楚云凯是不会主动提离婚的。为了儿子,为了面子,为了财产,也为了他那份自以为全天下他最玩得转、永远不会被拆穿的愚蠢。
至于楚云凯因为那个胖胖的女同学各种欺负留下的心理阴影,丽姗才懒得再管。
他有阴影就阴影呗,最好这阴影,长成他心里一根刺,拔不出来。
就像有朝一日,他看着长胖的丽姗甩不脱——只要他们还没离婚,她就要跟着楚云凯去应酬,要和他夫唱妇随,夫贵妻荣。
哪怕她已经胖了,胖成一头猪。
她也要珠圆玉润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一切。
包括在床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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