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的谶歌》是一本由张承志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40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匈奴的谶歌》精选点评:
●这本书太对我路了!
●这本书买了大概三年了,但最近才读完。期间带着这本书去了大西北,回了南方,有一种纸上和线下的双线旅行感。 很多年前读张承志的《北方的河》和《心灵史》(现在完全忘记书的内容了),会被他的热忱所打动。很多年之后再读他的作品,却多了几分疑惑和不自觉的警惕。他字里行间的情感很充沛,笔下的大西北、中东乃至北非,都洋溢着一种宗教狂热般的情绪。 读他的菲斯游记,我不禁也对这个地方更加神往。然而除此之外,也要预留一些现实与文字表达的空间。对任何作者的文字,都不要太铁板钉钉地相信。不知道这是我的悲哀,还是文字的悲哀。
●三星半
●厚重的历史感和大视野。
●冬不拉伴奏的和平,嫂子铜勺下的瀑布,黄土大山里的星夜,都一一浮现出来。那时我不是在做“诗人的流浪”,那时我和他们一起流汗劳累。那时我是一个孩子,不引人注意,在辽阔的秘境自由出入。如今饮着纯正红茶和全脂牛奶煮成的香茶,却觉得关山次第远去,人在别离。
●在这本书里,张承志呈现了自己多方面的才华,如写作,绘画,对艺术的鉴赏力,对历史的领悟力等,这位身高一米九多,体型修长,外表文静,祖籍山东济南的汉子是个人才。 但他却走上了一条不被人理解并受到唾弃的路,如远离智识阶层,深入回民底层,像苦行僧一样去追寻先知,他对宗教的虔诚一望而知,但这却不是他诋毁汉民族的理由,他有些过于拔高穆斯林,清真,伊斯兰,说他是个狂热的伊斯兰分子并不为过,就此一点,我便不喜欢他。 这本书写于十几年之前,如果他看到现在伊斯兰的圣战,极端的恐怖主义,滥杀无辜,百姓生灵涂炭,不知他还会这么写吗?
●其实也并不厚么纸好而已啦~很多感情太激越又很自我,一时之间难有共鸣,但还是把西北很多地方写得很迷人,比方夏台之恋中的夏台,真让人向往。写直布罗陀之类的就要差些~
●行走的深度其实就是心灵的深度。如果对穆斯林和中亚文化不熟悉的可以借此了解。
●真觉得这本书不咋地,才看了几页就看不下去了。感觉作者为了显示他的谴词造句故意写得这么别扭,看着很做作,很累
●这是今年第一部我读起来不停冒出各种抵触情绪的书,也刷新了我豆瓣评分不下三星的历史。
《匈奴的谶歌》读后感(一):信马由缰,且行且歌
张承志的散文是值得收藏的。这本更集多年佳作于一体,作者信马由缰,且行且歌,将发现与认识融入到看似随心实则精到的文字中。从曼哈顿到慕尼黑,从格拉纳达到科尔多瓦,从摩洛哥到罗马,从祁连山到乌珠穆沁,一路走来一路歌,作者的感触源自具体的景致风物,却缠绕着历史人文,伴随着他的磅礴的情感喷涌而出,还有精美的插图,观之养眼养心,用张承志的话说就是“美文当中药,审美以养心。”
《匈奴的谶歌》读后感(二):火焰在燃烧
这么大的知识和思想含量,让我觉得捧着这本书像捧着一块金子,沉甸甸的。
看到里面有一篇,谈到梵高的画在慕尼黑的待遇,不得不佩服德国人的艺术标准与鉴赏力,正像张承志写下的:“慕尼黑的选择是惊人的……而美国就不一样了。”记得那年在慕尼黑四四方方的街道上骑着自行车兜了一圈又一圈,却始终无缘,没有找到在博物馆内静静等候观众的梵高的画,那种遗憾至今未能化解。而《禁锢的火焰色》却用一笔一笔的刻画、反反复复的涂抹,用张承志热烈而一针见血的文字,将这三幅画一一带到了我的眼前,它们是《阿尔景色》、《奥维尔风景》、《向日葵》。
文字与色彩之间虽然笼罩着一道厚厚的幕布,但张承志的勇气和力量却能将其刺破,让人呼吸到艺术的真实……
《匈奴的谶歌》读后感(三):远方的远,归还草原。
失我胭脂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藩息。
武威、张掖、酒泉、敦煌,著名的河西四郡从此作为王朝的楔子,钉入了辽阔的祁连山草原。祁连山不仅是匈奴的边界,它还是匈奴的主要牧场。
以前我们总把它当成牧歌时代,其实它是预言牧歌终结的一语成譏。好像兴衰运命一样,不同的游牧民族,在强盛时他们遮断孔道,到了衰败他们又黯然消退。他们分别充当过一时的主角,在这片荒凉与肥美并存,四通八达又自成体系的大草原里,喂养自己的男女老幼,获取着喘息,代代地生养。
河西走廊的两千年,终于走完了。如今它已经走在了绝路上。也许它是我留意过的最长久的一个过程。它的兴衰,经历了两千多年。陪着它走尽了自己的路途的,是祁连山的游牧文明。
读完整篇,作者缓缓地叙述拉开匈奴壮阔的历史,遗憾的是《九月》里描述的“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还远。我的歌声呜咽我的泪水全无,我把远方的远,归还草原。”永将不再有。
《匈奴的谶歌》读后感(四):血液的一致性
作家的血液里有与故乡的泥土味道深刻的一致性。北方凛冽的风,呼啸的泥沙,磅礴恢弘的戈壁······信手拈来的方块字似乎就只是为了那份粗犷的情怀而准备,蒙古包的那一一致性杯烫过胸膛的浓茶,那份在大风雪里拳头相碰的兄弟情,那份只属于北方汉子的热血,永远让南方的作家不可触及······尽管放下这本书已有一段时间了,我就是想在我放下一段时间后,这本书能有什么让我印象深刻,有的,那只平凡的像土一样的狗,在日本街头,有一座狗的雕像,象征着忠诚勤劳,有流浪的吉普赛人在生活,作者笔下的一幕让我有点心疼那个在追逐着自己梦想生活的吉普赛男人,“赚够了钱,我就回家,给家人好一点生活。”多么卑微渺小的心愿,但是却让我无法忘记,我多么希望自己可以这样简简单单,多么希望可以像他那样,有了一个目标,然后就心甘情愿地奋斗下去,不用理会别人的目光,就算自己只是在捷运站卖艺,就算总会招来很多不屑的目光,那又有什么关系,目标就在面前,自己只看到它就可以有勇气一直坚持下去。这让他想起过去内蒙的那条狗,咬了个恶棍然后被打的,不哈巴,不见风使陀,该咬的就恨着一口咬下去。在黄昏里,我读到这一段,听了下来,想着,要等多久,我才可以,像吉普赛人那样,真心追逐,无怨无悔地坚持。有时候,狗有的勇气,我都没有。
真的很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不加修饰的纯粹,也许当感情沉淀到了一定的境界,笔就不再仅仅是受控于双手,而是骨子里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