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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读后感1000字
日期:2020-10-25 04:46:46 来源:文章吧 阅读:

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读后感1000字

  《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是一本由张帆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4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精选点评:

  ●到目前为止读过的最好的历史教材 逻辑性极强,涵盖知识点极精当,文笔极简练

  ●赶在选考前终于

  ●不错,配合北大张帆老师的中国古代史公开课,效果更佳。

  ●没感觉

  ●很好。幼时看过的吕思勉通史现在已大半忘却了,这本书让我又回想起许多。以后有空会再看。

  ●真好看。

  ●和第一版比并没有明显修订,好失望………

  ●历史学考研的圣经。

  ●教材能编成这样真得不容易。

  ●为北大公共课中国通史(古代史部分)编写的教材,结构清晰,详略得当,概括精要。大致按朝代顺序组织叙述,避开了对五种社会分期的讨论,可以说代表了90年代以后中国历史学发展的主要潮流,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教材的可读性。非常值得阅读!

  《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读后感(一):古代史必读书目

  1张帆古代简史原始社会部分基本还是按摩尔根古代社会那个理论基础,这种写法在多大程度上是学界共识,有没有别的写法?韩神推荐赵毅《中国古代史》是刻意完全跳出五阶段论的作品,又推荐朱绍侯《中国古代史教程》(一定是河南人民出版社版!!不是福建人民社的《中国古代史》!!)

  2张帆梳理五胡十六国历史进程相当简明清晰,晚上睡前看了一遍,第二天都能记得。五代政权更迭其实没那么乱,以前秦统一为界分前后期,各有中原地区的主线和边疆政权支线。

  3高中历史讲到辽国制度“南面官——北面官”,当时我们历史老师说,南院大王萧峰就是属于南面官体系,另外还有北院大王属于北面官。刚刚看张帆古代简史,才知道这两位大王都是属于北面官,管理契丹人。而南面官体系完全是仿效汉人制度建立的,设中书、门下等职官。

  4读张帆中国古代简史,发现很多有意思的专题。像金元政治对于专制皇权发展的承启作用,五胡乱华和五代北方的胡化和汉化。相关专题有一本豆瓣8.9分的《能夏则大》讲汉化问题。

  《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读后感(二):如果中学时看到这本书,当年就报考历史系了

  读过的中国古代通史,除了中学历史课本外,就是钱穆的《国史大纲》,竖版繁体,读得磕磕绊绊。

  因此觉得北大历史系教授张帆为大学公共课写的这本《中国古代简史》特别好,没有意识形态的东西,没有废话,详略得当,点到即止,最重要的是,阅读感如顺流之舟,沿时间之河而下,不觉已过万重山。

  对书中提到的两段史事印象颇深。

  其一,明朝是君主专制最甚的朝代之一,明太祖朱元璋广封诸子为王,并为子孙颁赐名字,太子和诸王各自以下二十代,每代拟定一字,以示传世久远。作者写道,这些字用到一半,明朝已亡。

  其二,西周第十位天子厉王,在古史中以贪暴著称,他推行“专利”政策,将原来公有的社会财富资源——山川林泽收归王室所有,不准一般贵族和平民使用。为压制公共舆论的不满,厉王专门派人“监谤”,发现有异议者则杀之,人人自危,不敢议论,道路以目。

  大臣召公劝谏:“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厉王不听。

  终于在公元前841年,中小贵族和平民发动大规模暴动,史称“国人暴动”。厉王被迫出奔于彘(今山西霍州)。

  厉王居彘14年后死,此间诸侯共伯和被推举摄行政事,以“共和”纪年(一说“共和”是召公和周公两大臣共同摄政)。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是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开始。

  没有什么千秋万代,这么简单的道理,皇帝从来不懂,专制思维都会陷入同一个套路。越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越是“道路以目”,灭亡得也就越快。

  以前更喜欢看虚构故事,所以读小说多,现在开始喜欢看历史。前几天看到一段话颇感会心:“知识分子要有知有识,知是信息,识是判断,知识的途径和最终目的是为了判断,所以有水平的人叫有识之士,并不叫有知之士。”

  自有所谓文明社会,大部分历史画卷里展示的,都是人类的贪婪、暴虐、愚蠢,而以愚蠢最为普遍。在互联网联通一切,每个人都可以发表意见之后,这种愚蠢更是被千百倍放大,成泛滥之势,一发而不可收。

  在一个人声鼎沸的时代,那么多人着急说话,着急表态,着急站队,却懵然不知你说的话只是被允许说出的,你看的东西只是被允许看到的,连你的思维套路都是体制教育下训练出来的。

  我从不觉得自己是知识分子,也算不上有识之士,看书不过是为了愉悦自己而已,却无意中得到了另一重好处——不轻信,不盲从。历史可能不如小说好看,但我想了解,我想记住,我想在按部就班的生活中保持思考,怀疑,追问。即便只能做一个旁观者,也要清醒旁观。

  《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读后感(三):指瑕

  本书第135页“赋役与户籍”一节,关于汉代赋役制度,似有一处错误。原文摘录如下:

  成年男子为政府负担的徭役,主要有三种。一种为“正卒”,指两年兵役,一年在本地、一年赴京为卫士。二为“戍边”,亦为兵役,一生中需赴边疆戍守一年。三为“更卒”,指力役,每年在本地从事一个月的无偿劳动。更卒可纳钱代役,称为“更赋”。

  按照本书的说法,似乎是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三年的兵役,一年地方,一年中央,一年边疆。我又翻阅了其他两种教材,和本书的叙述不太一样。差异主要在“正卒”与“戍边”上,一种是朱绍侯、齐涛、王育济主编的《中国古代史》(第5版)第200页。原文如下:

  汉初规定,成年男子需服兵役两年。一年任地方兵,称“正卒”;另一年任禁卫军或边防兵,称“戍卒”或“卫士”。

  按照朱绍侯本,则本书所谓的“戍边”是包含在“正卒”内的,第一年在地方当兵,第二年或在宫廷或在边疆。总之是两年。

  另一种是姜义华主编的《中国通史教程》(秦汉部分由葛剑雄执笔)第380页。原文如下:

  在服役年龄期间,每人应服兵役两年,称为正卒,第一年在本郡接受训练,为材官(步兵)、骑士、楼船(水军),另一年或在京师当卫士,或在边郡当戍卒。

  姜义华本同朱绍侯本所表述的是一个意思。戍边包含在正卒以内,而不是另列一项。

  另据曹魏如淳注《汉书·宣帝纪》“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过更,律所谓繇戍也。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为过更。”身边并没有《汉书》,这段材料是从吕思勉《中国通史》第128页,抄下来的。

  那么成年男子所必须承担的戍边任务就是每年三天,而不是每人一年了。

  因此本书或将,宿卫宫廷和戍守边疆,同为正卒第二年的任务(二选一),分成两条。又将戍边一年和每年三天必须承担戍边任务混在一起,变成成年男子都要承担一年的戍边任务了。

  那么汉代的徭役(汉初实行征兵,徭役和军制是分不开的)组成的三部分就应该是:一、正卒,第一年在地方服役,第二年宿卫宫廷或戍守边疆。二、每年三天的戍边,一般只交三百过更钱,并不需要去真的戍边。三、每年一个月的地方劳役。(这也是通说)

  当然制度史是很复杂的,或许本书别有所据,或许是我本人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到底如何,还请博雅君子教我。

  所引用的书目及教材版本如下:中国古代史 新版 上册6.6朱绍侯 编 / 2008 / 福建人民出版社中国通史教程 第一卷 先秦两汉时期8.3姜义华 主编 刘泽华 本卷主编 / 2005 / 复旦大学出版社中国通史8.9吕思勉 / 2009 /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中国古代简史(第二版)》读后感(四):重要线索

  《史前社会到春秋战国》部分

  一、旧石器时代 早期(猿人): 1、元谋人(1965年、云南元谋县、青年男性内侧门齿、距今170年) 2、蓝田人(1963年、陕西蓝田县、打制石器、用火、距今80~60万年) 3、北京人(20世纪20年代、房山县周口店龙骨山、40多个人类个体、用火、距今70~20万年) 中期(早起智人、古人) 1、马坝人(广东曲江县马坝镇) 2、长阳人(湖北省长阳县) 3、丁村人(山西省襄汾县丁村) 4、许家窑人(山西省阳高县许家窑、石器3万件、动物骨骼、距今20到10万年) 晚期(晚期智人、新人) 1、河套人(内蒙古乌审旗) 2、峙峪人(山西朔县峙峪村) 3、柳江人(广西柳江县) 4、山顶洞人(周口店龙骨山山顶洞穴、距今3万年、蒙古人种特征、8个个体、钻孔石珠、骨针、燧石) 旧石器时代婚姻制度 1、班辈婚:只允许同辈的男女发生婚姻关系 2、族外婚:排除本族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关系 二、新石器时代 早期: 1、磁山文化(距今8000~7000年、河北省武安县磁山、农作物遗迹、农业生产工具) 中期: 1、仰韶文化(1921年、河南渑池县仰韶村、距今7000~5000年、农业畜牧业制陶业、半坡遗址) 前仰韶文化(河南裴李岗、渭河老官台、河北磁山文化)——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中原龙山文化——新砦文化——二里头文化 2、红山文化(1935年、内蒙古赤峰市、距今5000年、玉礼器、大型祭祀建筑遗址) 3、龙山文化(1928年、山东省章丘县龙山镇、5000年~4000年、分为山东龙山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农具、蛋壳陶、玉器、建筑技术) 4、齐家文化(甘肃省广河县齐家坪、铜器) 5、良渚文化(浙江省余杭县良渚、祭坛、玉质礼器) 三、史前社会的文明化进程: 第一阶段:前4000——前3300前后,庙底沟、大溪早中期、大汶口早期。 第二阶段:前3300——前2500前后,庙底沟二期、红山、大汶口中晚期、大溪晚期(被屈家岭文化所继承,湖北京山县屈家岭)。 第三阶段:期3000——前2000前后,龙山文化、良渚文化。 四、“三皇五帝” 1、“三皇”:伏羲、有巢、燧人、神农、女娲 2、“五帝”:《史记·五帝本纪》—皇帝、颛顼(zhuān xū)、帝喾([dì kù])、尧、舜 夏与商 一、禅让制的实质:氏族社会的民主选举制还以残余的形式存在,而家族的世袭制又还没有确立。 二、内服外服:内服为“王韱”之地,系商朝直接控制的国家中心地区,这里“居天下之中”,包括今天的晋东、鲁西、豫北和冀南一带的广阔平原。 内服职官即中央王朝职官,地位最高的是相、三公、尹、史等。相是仅次于王的职官;三公是太师太傅太保;尹是建造寝殿、开垦农田的职务。内服官由商王直接任免,中央官僚享有世袭特权,但是官职根据王朝的利益而变动。 外服是指商王韱以外的土地,外服职官有侯、甸、男等。侯是商周围方国的首领,他们一方面臣服于商,接受商王赐予的封号,一方面是土著国家的首领。但是各诸侯国、方国的官吏不是由商王任免的,诸侯国要负担纳贡、服役、戍边或随王出征等义务。 三、商朝等级制度: 1、商王 2、贵族,同姓与异姓之别。 3、平民,包括百姓、众、蓄民、百工等,平时生产,战时参军。 4、奴隶,包括妾、僮、仆、臣、战俘。 西周与春秋 一、周公巩固周王朝的措施: 1、营建东都:宗周镐京,成周雒邑 2、大行分封:分周同姓子弟71国 3、制礼作乐:一套严格宗法等级制、分别亲疏贵贱尊卑上下的礼仪体系 二、等级爵位制:自天子以下,王朝贵族分为公卿、大夫、士三级,诸侯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级,诸侯之臣又有卿、大夫、士的划分,各自遵守不同的礼仪规定,不得僭越,以此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三、“成康之治”:周朝第二、三任天子成王、康王在位的阶段。他们不想商王那样迷信、盲目地认为自己是天命所归,而是以务实态度将天命与“德”的概念结合起来,如果失德,将失天命。 四、三礼:《周礼》、《仪礼》、《礼记》是礼经的三部典籍,并称三礼,被认为是记载了西周王朝的制度礼仪规范的典籍。 五、周礼:周公创造性的发明了周礼,通过一系列贯彻于每个社会成员的礼节,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准则。 周礼被后人细分为吉、凶、宾、嘉、军五礼,其基本框架是政治制度、设官分职,是一整套维护君臣宗法和上下等级的典章制度。周礼的诞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使整个社会从巫术走向礼治。 与礼相伴的是乐,礼讲稳定,乐讲和谐,周公制礼作乐,使中国社会不仅长期稳定,而且充满了和谐之美,华夏文明从此进入礼乐文明时代。 六、专利政策:西周厉王在位时,将原来公有的社会财富资源——山林川泽等收归王室所有,由国家统一管理,不准一般贵族和平民使用。此举可能起到了增强王室和国家财力的作用,但却使社会矛盾更加激化。 七、“监谤”:周厉王为压制舆论的不满情绪,发现有异议者杀之,结果人人自危,不敢议论,道路以目。 八、国人暴动:公元前841年,周王朝中小贵族和平民发动反对周厉王的大规模暴动。因厉王施行的专利和监谤政策,引起国人的强烈不满,厉王逃于彘,召公儿子冒充太子被国人杀死,周王朝受到沉重打击。 九、共和行政:国人暴动后,厉王居彘14年而死,期间诸侯共伯和被推举摄行政事,以“共和”纪年。另一种说法是指周公、召公两大臣共同摄政。 十、宣王中兴:厉王死后,共和结束,太子静嗣位,是为宣王,他任用贤臣,整顿武备,励精图治,征讨西戎,作战东南夷,分封诸侯,使西周王朝衰颓的局面有所挽回。 十一、井田制:中国上古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国家形成后,全部土地在法律上都属于国有,同时农民仍拥有对其公社份地的使用权,他们对国家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将公田收入上缴。为了便于管理和重新调配,各成员份地和公田都划成整齐的方块,其间以道路、沟渠、田垄等隔开,纵横交错,行如井字。 十二、宗法制:古代贵族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统辖管理的制度,从而也成为统治者维护社会和政治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天子即天下之大宗,诸侯即一国之大宗。宗法制在商朝后期已经存在,到周朝变得更为典型和系统。 十三、国野制:周初被分封的诸侯到达封地后,建立“城”作为军事驻点,逐渐由点向面扩展,完成对封地的控制。这种城(包括近郊)在当时也称为国,国以外的广大田土则称为“野”。国人即上层贵族,主要义务是当兵作战,野人是被统治者,义务则是农业生产,他们是井田制下的劳动者,以助耕公田的方式为国家负担劳役地租。 十四、《春秋》:春秋本是周代列国国史的通称。由于秦始皇焚灭各国史籍,到汉代,其他各国的《春秋》已经失传,仅存鲁国的国史《春秋》。《春秋》是一部记载从鲁隐公元年(前722年)——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242年间鲁国和其他一些诸侯国的编年史。 相传《春秋》得到孔子的修订,被儒家奉为经典,至汉代被列入“五经”,成为皇朝的经典。 正是因为“春秋经”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而它又基本上和一个具体的历史阶段相始终,后人就把这一时代称为“春秋”。春秋时代大体从前770年平王东迁,到前476年周元王元年为止,历时294年,这一时期虽然仍保留着分封格局,但周王室已然衰落,春秋是一个英雄辈出、群雄逐鹿、诸侯争霸的时代。 十五、战国七雄: 1、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宋襄公、秦穆公 2、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夫差、越王勾践 十六、葵丘之会:公元前651年,正式承认齐的霸主地位。 十七、城濮之战:公元前632年,晋败楚,晋的霸主地位确立。 十八、邲之战:公元前597年,楚胜晋败,楚庄王成为中原新霸主。 十九、鄢陵之战:公元前575年,晋胜楚败,晋的霸业又告恢复。 二十、弭[mi]兵之会:公元前546年,晋楚两国的仆从国以后要既朝晋,又朝楚,承认它们是共同霸主,平分霸业。这次盟会以牺牲仆从国的利益为代价,换来了中原地区相对的和平与安定。 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动 一、三家分晋:公元前453年,晋国赵韩魏三家势力日益增强,国君反居于三家之下,公元前403年,周王朝正式册封三家大夫为诸侯,成立赵、韩、魏三国,晋国灭亡。 二、田氏代齐:春秋末年,齐国剥削苟重,刑罚残酷,田氏趁机收买人心,一步步掌握了齐国大权。到公元前391年,田氏大夫将齐康公迁往海边,予以食邑一城,自立为君代之,是为齐太公。至此姜姓齐国已变成姒姓田氏的齐国。公元前386年,通过魏国国君魏文侯代为请求,周王朝正式承认田和为诸侯。 三、《孙子兵法》:其书署名为春秋末年吴国名将孙武所作,但从书中所述战争方式、规模、军事制度等内容来看,成书当在战国时期。全书分13篇,系统地总结了战略战术方面的问题,包括战争计划、动员、权谋、侦察、如何争取先机、如何利用地形、火攻、间谍等手段,叙述简洁而富有哲理性,对后代影响至深。 四、马陵之战:公元前341年,魏军在马陵为齐国伏兵所败,魏的霸业受到重大打击。 五、徐州相王:马陵之战后,魏惠文王被迫率一些小国到齐国的徐州朝见齐国国君齐威王,正式给他奉上“王”的尊号,而齐威王也同时承认魏惠文王的王号,随后各国国君皆相继称王。 六、秦统一六国的原因: 必然性 1、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较春秋有了更大的进步,进而推动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发达。经济的发展使各地区联系加强,不平衡性减少,相互依赖关系更为密切,实际上为统一奠定了基础。 2、分裂割据的形势又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国统治者“以邻为壑”,破坏他国的水利设施和经济发展。 3、战国时期的人们普遍要求结束战乱,除去那些人为的灾害和障碍。 4、当时人们已有“天下一统”的整体观念,战国时期华夏文明的扩展,使统一不仅具备客观必要性,也具备了客观可能性。 偶然性 1、秦国政治改革最为彻底,改革措施的执行比较连贯,因而发展出一套比较完备的君主集权体制和高效率的国家机器运转机制。 2、秦国发展经济、招揽人才的政策最见成效。 3、“远交近攻”的外交策略,成功地起到了分化瓦解六国力量和逐渐扩展自身势力的作用。 4、六国貌合神离,始终不能全力对付秦国。 5、秦国优越的地理位置,进可攻退可守,又能乘虚取巴、蜀,壮大了自己的经济实力。 6、长期与戎狄为邻,使秦国形成了强悍的军队和民俗。 七、李悝变法: 1、编纂《法经》,成为中国古代第一部有系统的成文法典,对后世法律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法经》共六篇,其篇目依次为盗、贼、囚、捕、杂、具法。主要内容是保护私有财产和维护君主权威,对侵犯私有权、反抗君主统治的行为予以严厉惩罚,专制倾向显著加强。 2、“尽地力之教”,通过鼓励与强迫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农民的劳动强度,促使其更多地发挥劳动积极性,以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国库收入。 3、“平籴法”,丰年时向农民征购余粮以充实仓储,到荒年时出售。这样国家通过对粮食流通过程的干预来控制粮食价格,稳定市场,防止商人囤积,保护农民不至破产流亡。 八、吴起变法: 魏 1、“武卒制”:考选精锐以为常备兵,国家予中试的“武卒”以优待,免其徭役,广其田宅,使军队战斗力大为提高。 楚 1、宣布废除对疏远公族的优待,封君子孙传三世者即收其爵禄。 2、裁撤无用、不急之官,用节约下来的费用供养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吴起还将一部分贵族迁徙到边远地区从事开发,整顿吏治,用人唯贤,禁止私门请托。 九、商鞅变法: 前356年 1、实行什伍连坐,五家编为一伍,十家编为一什,什伍之内互相纠察告发,告奸者与斩敌者通赏,匿奸者与降敌者同罪。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生产粟帛多者,免除其本身徭役,不认真从事农业生产者,籍没为官奴婢。 3、强制拆散家长制的大家庭,民有二成年男子不分家者,加倍征收其赋税,希望以此来充分发挥个体农民的生产潜力。 4、奖励军功,发展武备,平民可因军功拜爵,并因而占有不同数量的田宅、奴隶。 5、严禁私斗,犯者各视轻重受刑。 6、贵族无军功者要降低待遇,不得再享受过去的特权。 前350年 7、废井田,开阡陌:即彻底废除古老的农村公社井田制,铲除其田界封疆,在此基础上建立新的田制、亩制,由国家将土地授予个体农民耕种,统一征收赋税。 8、普遍推行县制,其官员受君主任免,集权于朝廷。 9、统一度量衡,以便利收税与商业经营。 10、将都城由雍迁至咸阳,为东向扩张进行准备。 11、革除国内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十、官僚制的建立: 中央 1、相:职位最高的官吏 2、将:统帅军队 3、尉:将下面一级的武官 4、御史:协助君主处理日常事务的秘书官 地方 1、县取代贵族封邑 2、县设令、丞、尉 3、县以下设乡里什伍 4、边境设郡统县,郡守掌边地军政民政 5、官吏均由君主任免,授予玺印 6、统兵将领发放虎符,将领持右,君主持左 7、定期以“上计”法对官吏进行考核。“上计”即统计籍册,官吏每年将自己主管范围内的各种预算数字,如垦田、赋税、户口、仓储等写成文券上报君主,到年终持实际完成数字前去报核,如成绩不佳,君主即可当场收玺免职。这种考核制度是当时各国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 8、由任人唯亲转变为任人唯贤 9、爵位等级制 十一、“轴心时代”:1949年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在其著作《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中提出的理论。他认为,公元前600年——公元前300年间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在这一时期,各个文明都发生了非常的文化事件,出现了伟大的精神导师,最终形成了希腊、印度、中国三大古典文化中心。这些轴心时代所产生的文化一直延续到今天,影响着人类的生活。 十二、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墨家 十三、老子:小国寡民,无为而治,朴素辩证法思想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十四、邹衍:是战国时期,宣扬阴阳五行、五德终始学说的学者。他创立了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金木水火土五德相生相克的理论,后来被作为王朝更迭的理论依据。尤其令人惊奇的是,邹衍在总结前人对地理知识认知的基础上,加以推理想象,提出了惊世骇俗的假说——大九州说。 十五、荀子认为,趋利避害、追求享乐是人的天性,只有通过后天的努力,才能够使人向善,正因为如此,需要礼义来教导民众,需要法令来制约民众。 十六、韩非子:主张结合法术势,提倡君主的极端专制,剪除私门势力,选拔法术之士,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禁止私学,厉行赏罚,奖励耕战,谋求国家富强。 十七、《尚书》:是现存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尚”即上古之义。主要为商周两朝统治者的讲话记录,在周朝编订而成,也包括一些春秋战国时人根据尧舜时期及夏朝的传说资料加工而成的篇章。 十八、《周易》:是一部古人占筮[shì]的工具书,分经、传两部分,大约成于西周。 十九、《左传》:《春秋左氏传》、《左氏春秋》,托名春秋时鲁国史官左丘明所著,是一部对《春秋》内容进行补充、阐释的著作。它以春秋为纲,增补了多达18万字的材料,成为一部内容更为丰富的编年史名著。 二十、《竹书纪年》:魏国史官所作编年史,始于上古,及于战国,初具通史性质,而较简略。 二十一、《世本》:是赵国史书,始于上古,主要记载帝王、诸侯、卿大夫世系,又有“作篇”记古代器物发明,“居篇”记帝王诸侯都城,类似于后世传体史书中记典章制度的“志”。 《秦汉魏晋南北朝》部分 一、“名田制”:“名”意为把土地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以示占有。庶民以上者均可根据身份占有数量不等的土地,土地可继承,从而将土地占有权扩展至普通的农民。允许通过开荒、转让、买卖等方式自行获得限额内的土地,以解决授田不足的问题。 “开阡陌”:扩大亩积,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农业生产率。 “初为赋”:开征人头税。 二、秦扩张的步骤 公元前316年,灭蜀巴 公元前312年,夺楚国汉中之地 公元前272年,灭义渠,置陇西、北地、上郡三郡 公元前260年,长平之战 公元前256年,灭西周 公元前249年,灭东周 三、《吕氏春秋》:是战国“百家争鸣”当中杂家的代表著作。杂家的特点是:“兼儒墨,合名法”,对各家各派学说均有所采纳,但又未能形成系统的思想体系。由于《吕氏春秋》是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创作,所以它的形式裁体非常整齐,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由160篇篇幅大致相等的论文组成。其内容兼及哲学、政治、历史、社会伦理、自然科学诸多方面,具有某种百科全书的性质。 四、秦建立的官僚统治: 1、设左右丞相 2、最高军事武官为太尉,然秦仅存其职,未受其人 3、御史大夫协理朝政,主管图籍文书,监察百官 4、地方设郡、县两级,全国设36郡,后增至40有余 5、郡设郡守,掌武事,郡监掌监察 6、县根据大小设县令、县长 7、郡县主要官吏均由中央任免,以“上计”制度接受中央考核 8、县下设乡、里、亭(掌地方治安) 五、巩固统一的其他措施: 1、战争结束后,将天下兵器销毁 2、战国各国所修城防壁垒拆除,使其失去割据的凭借 3、六国故地的贵族豪富强制迁徙,便于监视 4、修“驰道”与“直道”、“五尺道(四川宜宾到云南曲靖)” 5、五次出巡 6、泰山封禅 7、北击匈奴,夺河南地,置郡县,移屯垦 8、筑长城(临洮至辽东) 9、南征越人 10、凿灵渠(湘水与漓水),沟通长江与珠江 六、秦的暴政: 1、赋役繁重 2、大兴土木 3、刑法严酷,轻罪重罚 4、高度专制,喜怒无常 5、“焚书坑儒”:前213年,大臣争论分封与郡县优劣,博士淳于越等倡言以古为师,主张分封,未获采纳。丞相李斯借机将事态扩大,建议焚书并禁止私学,始皇从其议,下令凡秦以外诸侯国史书,非博士官所藏《诗》《书》及诸子百家著作一律焚毁,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除外,以后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 次年,始皇因求仙为方士所骗,迁怒于咸阳的儒生,认为他们妖言以乱黔首,逮捕坑杀了460余人。 以上两件事史称“焚书坑儒”。控制思想舆论,对文化造成严重摧残,加重了士人对秦朝的仇视。 七、西汉前期政治: 1、萧何制《汉律》,发展为《九章律》 2、军士归田,按爵授田,一段时期内免除徭役 3、抚流归本土,恢复其故爵与田宅 4、因饥饿自卖为奴婢者一律释放为庶人 5、减轻田租,十五税一 6、国家机器与秦不同的地方是在中央设立南北军,作为守卫皇宫和京师的常备军,加强了对农民的军事镇压力量。 7、汉初赋税主要是田赋、口赋(人头税)、献费(诸侯王和地方官吏献给皇帝的赋税) 8、役有更卒(到各级官府服徭役)、正卒(兵役两年,一年地方兵)、戍卒(一年禁卫军或边防兵) 八、“文景之治”: 1、经济方面,轻徭薄赋,文帝一段时期内免征田租,景帝减至三十税一,立为定制。算赋(人头税)120钱减为40钱。徭役年龄由17岁推迟到28岁。“弛山泽之禁”,开放山林川泽供百姓樵采。 2、法律方面,轻刑慎罚。文帝废除连坐、“诽谤妖言之罪”等,将残害肢体的肉刑改为笞刑代替。景帝又减少了笞刑数目。 3、“约法省禁”:西汉前期施行的法律制度。文景时期在恢复经济的同时,废除了一些严刑苟法,如诽谤妖言法、肉刑等,以缓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是文景时期无为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4、和平的边疆政策 九、“七国之乱”:景帝三年,以吴王刘濞为首的叛乱。 十、《左官律》就是禁止中央王朝的士人随便去到诸侯王的地方做官。 十一、《附益法》就是禁止朝中的大臣和诸侯王之间结成朋党。二者实际上都是为加强中央集权而采取的措施。 十二、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削弱诸侯势力:“推恩令”“左官律”“附益法” 2、打击豪侠:强制迁徙,任用酷吏 3、设刺史监察:元封五年(前106),武帝将全国划分为13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分别监察若干郡国 4、加强中央军力:先设中垒、屯骑等八校尉,隶属于北军,后又增期门军、羽林军,隶属于南军。这样就建立起一支人数相当可观的中央常备部队,对地方的控制更有保障 5、选用没有政治背景的一般士人为相,先拜相后封侯。 6、从中央各机构中选拔一批资历较浅但有才能的官员,入宫侍从左右,参与决策,形成一个称为“中朝”或“内朝”的小团体,丞相为首的原有政务机关则相对称为“外朝” 7、北伐匈奴。元朔二年(前127),卫青夺回河套地区,汉置朔方郡。元狩二年(前121),霍去病出陇西,匈奴浑邪王杀休屠王降汉,汉置河西四郡。元狩四年,卫霍北伐至瀚海,匈奴被迫向北远徙,不能再对汉边界构成威胁。 8、通西域。汉时将阳关、玉门关以西之地称为西域。建元二年(前139)张骞出西域,元朔三年(前126)回长安。元狩四年(前119)二出西域。 9、南平百越。东瓯、闽越、南越至元封元年(前110),全部纳入汉朝的直接统治。 10、通西南夷。川南、川西南、云贵地区,派唐蒙、司马相如前往招抚。 11、东定朝鲜。元封三年(前108),击破朝鲜,设乐浪等四郡。 12、统一货币。元狩五年(前118),铸五铢钱。元鼎四年(前113),取消郡国铸钱的权力,统一由朝廷铸造。 13、盐铁官营与酒类专卖。设盐官铁官,榷酤官。 14、开征车船税和㬆钱税,规定工商业者无论有无市籍,均须按经营成本申报纳税。 15、均输与平准。均输官:将中央充裕的物资,从出产地直接运往所需地区,减少运输费用。平准法:在京师设平准官,接受均输货物,贱买贵卖,一方面可增加国家收入,一方面可平抑物价。武帝的财政改革的实质就是将以往的自由经济改为由国家控制经济的运作。由于改革主要针对商贾富人群体,因此,虽然改革的力度很大,但并没有给百姓增加多少负担。 16、独尊儒术 17、元光元年(前134),诏令郡国每岁向朝廷荐举孝者、廉吏各一人,由此形成固定的“察举”之制。后孝者、廉吏合并为孝廉,成为汉代普通士人最主要的入仕途径。 18、设立太学 19、元封元年(前110),泰山封禅。 20、太初元年(前104),废秦《颛zhuān顼历》,改用《太初历》 十三、七儒石经:汉熹平石经、曹魏正始石经、唐开成石经、后蜀广政石经、北宋嘉祐石经、南宋御书石经、清乾隆石经 经:法度、常规、常典 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 五经博士:汉初,每经置一博士,各以家法教授,由于《乐》缺佚,无人传授,故称五经博士。 五经十四家博士:到西汉末年,研究五经的学者逐渐增至十四家。 十四、两汉经学与先秦儒学的不同之处: 1、经学是汉代的儒学。 2、经学是神圣化的儒学。 3、经学是襳纬化的儒学。襳是秦汉巫师方士编造预示吉凶的隐语,纬是汉代附会儒家经义衍生出来的著作,是相对“经”而言的,在汉代,经学地位提高,就产生了傍依、比附经义的纬书。纬配以经,就称作“经纬”,襳以附经,就称为“经襳”,襳往往有图,所以又叫做“图襳”、“图纬”。 4、经学是通经致用的儒学。强调实用性。 5、孔子侧重礼和仁,汉代经学侧重孝,把家庭伦理放大。“汉以孝治天下”。 十五、“大一统”:《春秋》中,“大”的意思是重视、尊重,“一统”的意思是天下诸侯皆统系于天子。 十六、今文经:传承有序、用汉代隶书写就的、被列为官学系统的经书。 古文经:西汉平帝以前,未得立于中央学官的所谓经书。来源:汉代发现的古文本经书、民间传本、作伪本。古文经代表《诗经》。 郑玄:融合古今文经。 十七、盐铁会议:公元前81年,汉昭帝时期举行的一场激烈的针对汉武帝时期以盐铁政策为主的经济制度研讨会议,桓宽根据原始档案,撰写了《盐铁论》一书。贤良、文学信奉儒家学说,主张以德治国,教化为先,反对严刑酷法。桑弘羊则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保证国家政令的推行,社会的稳定。双方分歧的根本在于执政理念和施政方针,五个月后,朝廷宣布废除酒专卖和关内铁官。 十八、王莽改制: 1、“王田”、“私属” 2、“五均六筦”:全称五均赊贷。五均,即政府控制物价,防止商人操纵市场。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城市设立五均官。同时经办贷款业务,百姓因祭祀丧葬等事急需用钱,可无息借贷,称为“赊”。如系经营工商业缺乏本钱,则予低息借贷,称为“贷”。六筦,就是酒盐铁器由国家专营,中央铸币,山泽土产收税,以及五均赊贷,国家对这六种经济事业的管制措施。 3、多次对币制进行更改 4、强征其兵伐匈奴、高丽 十九、王莽失败的原因: 1、西汉末年人口激增。 2、公元11年,黄河改道,大量耕地被毁。 3、旱蝗瘟疫盛行。 4、把理想当做现实,他只看到改革社会的必要性,没有顾及社会现实的可能性。 5、做事优柔寡断,犹豫不决。 6、过于相信自己,疑心过重。 7、汉代经学比较注重社会秩序,对国家与制度则重视不足,改制的目的是社会整合,不是国家建设。 8、既没有兑现耕种有其田的承诺,又触犯了官僚集团的特权利益。 9、禁止奴婢买卖,必然危及官僚豪强的利益,又使失去土地而无路可走的平民断绝了一条卖身为奴的生路。 10、“五均六筦”政策由于缺乏官僚集团的支持,只能依靠富商大贾来推行,反而形成危害更大的官商垄断集团。 11、改革过急过速,朝令夕改,辅以严刑酷法,引起更多的社会混乱。 12、多次发动与周边民族的战争,反而强征暴敛,更加激化了国内矛盾。 我们不能同意班固等史学家对王莽的定论,同样我们也不同意胡适的说法,王莽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社会主义者”。每一个社会主义者都是有理想的人,但是有理想的人并不都是社会主义者。 二十、天凤四年(公元17年),新市人王匡、王凤等聚众起事,以绿林山为基地,称绿林军。次年琅琊人樊崇起兵于山东,皆涂眉为红色以与官军区别,称赤眉军。 二十一、东汉初期统治: 1、标榜“以柔道治天下”,不尚严刑峻法。 2、倡导儒学,宣布图襳于天下 3、释放囚徒,减轻刑罚 4、削弱诸侯王势力 5、退功臣进文吏 6、在中央加重内朝官尚书台协助皇帝决策的作用,重大或机密事务多由皇帝与尚书台讨论决定,再交付外朝官僚机构之长——三公监督执行。 7、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包括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州刺史。东汉改西汉御史大夫为司空,不负监察之责,而将御史大夫属下的御史中丞改任御史台长官,负责监察百官,权位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并重,号称“三独坐”。 8、地方上提高原监察区长官——州部刺史的权限和地位,使州部开始向郡以上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转化。于是形成州郡县三级管理制度。 9、废郡国都尉,为了防止地方官员发动武装叛乱,刘秀在建武六年(30)下诏罢郡国都尉官,取消地方专门统帅军队的武官,并职太守,同时取消每年一度的“都试”之制。 10、轻徭薄赋,安置流民,赈济贫民,裁剪官吏,缩减开支,恢复生产 11、赋民与假民:就国家所有的土地给予贫民,接受赋田的农民,也就是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成为自耕农。接受假田的农民,在性质上变成了国家的佃农,向国家缴纳假税。 12、选用循吏,教民耕植 13、“度田”和“屯田”:建武十五年(公元39),针对豪强地主隐匿耕地数字,私占人口的行为,令地方丈量耕地,核实户口。此举引起豪强地主的反对,未能严格执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豪强势力的发展有所抑制。 二十二、征辟:指皇帝召某人授职,及高级官员直接辟除某人为属官,其中被辟除者就成为辟除人的“门生”“故吏”,一般都待举主以君父之礼,依附关系更为紧密。 二十三、党锢之祸:延熹九年(166),宦官集团发起对清议官员的镇压,使人诬告李膺等人与太学及郡国生员结党。桓帝遂下诏逮捕李膺等“党人”,列出名单布告天下,共捕200余人,逃亡者悬赏通缉,随后将“党人”一律放归故里,禁锢终身,不许出游并做官。 二十四、第二次党锢之祸:建宁元年(168)八月,窦武陈番策划诛杀宦官,但事机不密,为宦官所知,宦官曹节、王甫等发动政变,挟持灵帝与太后,发兵攻杀窦武陈番。宦官得胜之后,将报复的矛头又对准了居家的党人。建宁二年,以“图危社稷”的罪名展开大逮捕,李膺等人皆被下狱处死,牵连受祸者六七百人,反宦官的士大夫集团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其领袖人物几乎被一网打尽。 二十五、东汉边疆形势: 1、匈奴:建武二十四年(48),匈奴日逐王被南边八部拥立为南单于,他袭用祖父呼韩单于的称号,率众内附于东汉朝廷。自此匈奴分裂为南匈奴和北匈奴。 2、西域:永平十七年,东汉重设西域都护。班超率吏卒36人出使西域南道诸国,连定鄯[shàn]善,于阗[tián]、疏勒。而北道的焉耆qí、龟兹仍受北匈奴操纵。窦宪北伐击败北匈奴后,龟兹降汉,汉廷遂任命班超为西域都护,驻龟兹,又以徐斡为西域长史,驻疏勒。随后班超率诸国兵讨平焉耆,西域50余国全部臣属东汉。 二十六、东汉中平五年,经过黄巾起义的打击,东汉政权濒于崩溃,为强化地方的镇压权力,改全国十三部刺史为州牧,昔日的监察区州部至此已变成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一些州牧阴怀割据之志,逐渐发展个人势力,分裂萌芽开始出现。 二十七、曹操的渐露优势的措施: 1、收降青州黄巾军30万,势力陡增 2、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战略优势 3、唯才是举 4、屯田垦荒 二十八、九品中正制:曹丕在篡汉前夕,采纳陈群建议,颁布了“九品官人之法”,各郡皆设中正一职,择朝官中籍贯本郡者兼任,负责品评本郡人才,区分高下为九品,上报朝廷作为任命官员的依据,后来各州又设大中正。它实际上是将东汉后期以来大姓名士控制的地方“清议”纳入朝廷选官制度,既使大姓名士对清议的操纵获得合法地位,又体现了朝廷对清议的控制。按制度,中正评定人物品级的标准要兼顾家世、德行与才能,评定之后根据被评定者的具体表现还可对其品级予以升降。九品之中,一品多为虚设,二品实为最高。后来只有二品可称为上品,三品以下均属下品。九品中正制形成之初,带有较强的中央集权倾向,但在大族力量活跃和膨胀的社会背景下,定品时家世逐渐成为最重要乃至唯一的因素,德才标准则因不易量化考评渐被忽视废弃,九品中正制反过来成为巩固大族势力的工具。这样,统治集团中逐渐形成了一个贵族化的阶层——门阀士族。 二十九、八王之乱:统领禁军的赵王伦发动政变,杀死贾后,废惠帝自立。在外都督的齐王冏、成都王颖、河间王顒yóng等起兵讨伐,卷入战争和内战的主要有汝南、楚、赵、齐、成都、河间、长沙、东海八位宗王,至光熙元年(306),前七王皆已败死,东海王越最终控制了朝政,毒死惠帝,立其弟怀帝,八王之乱遂告结束。 三十、永嘉之乱:晋怀帝永嘉二年(308),刘渊在平阳称帝,仍以汉为国号。其子刘聪在位时,于永嘉五年(311)攻陷洛阳,俘虏晋怀帝,两年后遇害,一批晋朝大臣在长安拥立武帝之孙秦王邺,是为愍帝。到建兴四年(316),匈奴又攻破长安,愍帝亦被俘虏,西晋至此灭亡。因为晋怀帝永嘉年间(307——313)是匈奴颠覆西晋的关键阶段,故史称匈奴的反晋为“永嘉之乱”。 三十一、王敦之乱:永昌元年(322),王敦以声讨刘隗、刁协为名,发兵攻入建康,晋元帝忧愤而卒。明帝太宁二年(324),敦病死,临终命部下再次进攻建康,被击败。影响:①开启荆扬之争的序幕②使江南士族的政治势力受到较大打击。 三十二、“土断”:将南方乔人就地编入土著百姓的“黄籍”,取消原来的优待,一体承担赋役。 三十三、宗主督护:即承认“宗主”在当地的势力和特权,利用他们代表北魏朝廷“督护”地方,收纳租税,征发徭役和兵役。在这一制度下,充当宗主的豪强大姓控制着大量劳动力,仍然对中央集权形成不小的妨碍。 三十四、国史之狱:北魏太武帝时期,崔浩因主持编纂国史,公开披露了北魏皇室一些避讳不愿人知的早起历史,终于激怒了太武帝,于太平真君十一年(450)被处死,其家族与基本都出自高门士族的姻亲均遭灭门惨祸。表明尽管北魏已入主中原数十年,但民族矛盾仍然相当尖锐。 三十五、西魏宇文泰措施: 1、整顿吏治、精简机构、兴办屯田 2、倚重关陇地区汉族豪强士人 3、设立计账(地方预计次年赋役概数上报),制定户籍制度 4、建立“府兵”军队系统。共设八柱国为长官,以下分设十二大将军,再下为二十四开府。府兵的管理采取了早期鲜卑部落兵制的形式,照顾了六镇军人的反汉化情绪,也加强了军队内部的凝聚力。 5、按照《周礼》官名更改官制,标榜承袭汉族正统,吸引儒家士大夫。 三十六、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经济: 铁农具、牛耕、耦犁、犁铧huá 、耧[lóu]车 代田法、区田法、郑国渠 “五都”:洛阳、临淄、邯郸、成都、宛 三十七、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 1、《七略》:刘歆,第一部目录学 2、《白虎通德论》:建初四年(79),刘秀在洛阳北宫白虎观大集儒生,并由班固将会议记录整理成书,将阴阳五行与襳纬和今文经学融为一体 3、《说文解字》:许慎,第一部系统分析汉字字形和考究字源 4、乐府诗《木兰辞》 5、司马相如《子虚赋》、《上林赋》 6、扬雄《长杨赋》 7、班固《两都赋》 8、《古诗十九首》 9、“三曹”、“建安七子”、阮籍、嵇康、陶渊明 10、张仲景《伤寒杂病论》 11、张衡,科学家、文学家、画家。《二京赋》,《浑天仪》一文全面总结和论述了浑天说的理论。《灵宪》一文,系统完整地描述了天地万物生成变化发展过程,探索五大行星运动快慢及其与地球运动的关系。制造水运浑天仪和地动仪 12、小说《搜神记》《世说新语》 13、东汉魏伯阳《周易参同契》,世界最早的炼金专著 14、《神农本草经》最早的药物学专著 15、《周髀[bì]算经》认为天为半圆形,地成拱形,日月星辰附着于天地平转。

  《隋唐五代两宋夏金元》 一、《玉树后庭花》: 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 花开花落不长久,落红满地归寂中。 二、北方六镇: 武川(宇文泰)、沃野、怀朔(高欢)、抚冥、柔玄、怀荒 三:隋朝官制变革: 1、把所有官员的任免权都收归中央。 2、州县长官三年一换,下属四年一换,且不得连任。 3、把东汉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成州县两级制。 4、完成了从秦汉三公九卿制向隋唐三省六部制的转型,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 5、“三省”即尚书、门下、内史。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其长官尚书令通常空缺,而以左右仆射总其权。尚书省内设吏礼兵都官度支六部,其长官称为尚书,六部之下各有四司,负责各项具体的行政事务。门下(签发内史起草的诏令,审核尚书呈交的奏案)、内史(负责皇帝的诏令起草)两省最初设置于内廷,是皇帝的秘书咨询机构,隋代正式成为国家的政权机构。 6、隋朝最终摆脱了秦汉“家国一体”的体制。 四、隋朝科举制: 1、587年,隋文帝下诏每州岁贡三人,主要是明经与秀才,称“贡举”。 2、大业初,杨广创立进士科,形成秀才、明经、进士三科并列的常贡。 五、“羁縻”政策: 在各族聚居区列置州县,重要地点则设立都督府,以本族的首领担任都督、刺史等,可以世袭。这些羁縻州府一般不向朝廷申报户口和缴纳赋税,但要接受所在大唐边州长官的征调,并向朝廷进贡。一方面其长官由朝廷册立任命,但另一方面则以传统方式处理本族内部事务,有相对的自治权。 六、长从宿卫:唐玄宗时,京城的府兵严重缺员,朝廷乃从民间招募精壮代为承担宿卫任务。 七、“五刑”:笞杖徙流死 八、十节度:东北范阳、平卢两节度、北方设河东、朔方两节度、西北设安西、北庭两节度、西方设河西、陇右两节度、西南设剑南、南方设岭南经略使 九、募兵制:招募民间强壮者入伍,不问出身来历,皆官给资粮,长期服役,甚至还可携带家属随军居住,往往父子兄弟相代为兵。募兵既解决兵源问题,训练长期系统,战斗力较优,又避免往返调遣之苦,在当时为必然之举。但是养兵费用也因而大增,且军队成分复杂,颇难驾驭。边将得以专兵,兵将联系紧密,自然于作战有利,然以集边地大权于一身之节度使,统领长期甚至世代服役之职业雇佣兵,终难免成尾大不掉之势。 十、“河朔三镇”: 李宝臣成德 李怀仙幽州 田承嗣魏博 名义上尊奉唐王朝,实际“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父死子继,长期割据。 十一、唐安史之乱后的改革措施: 1、改革盐法。前期仅征收有限的盐税,后则设盐铁使,立专卖之法,官府统一收购。 2、整顿漕运。采用分段转输之法,又制造专门船只,改进造船材料,终使成本降低,安全系数及运输效率大为提高。 3、平抑物价。及时掌握各地物价动向,丰则入籴,贱则出粜[tiào]。 4、两税法 十二、唐宦官专权的原因: 1、神策军 2、左右枢密使 3、全国总监军 十三、“祖宗家法”的作用: 1、彻底铲除了因武将拥有禁军大权而对皇权构成的最大威胁。 2、彻底扭转了一百五十年来藩镇自立、外重内轻的政治局面。 3、通过一系列分割事权的制度设计,确保皇帝能够大权独揽,使君主专制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4、确立了重文抑武的基本国策。 八、林升《题临安邸》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十四、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 十五、范仲淹《渔家傲·秋思》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十六、岳飞《小重山》 昨夜寒蛰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 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十七、辛弃疾《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 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 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十八、“清风明月本无价,可惜只买四万钱” 十九、宋庭被动挨打的原因: 1、军事指挥混乱。兵权分散,互相牵制 2、兵不识将,将不专兵,上下没有凝聚力 3、消极防御,战略呆板 4、长期重文轻武,忽视将才培养 二十、士大夫政治的表现: 1、科举制的完备。宋朝形成了严格的三级考试,三年一考的制度。分初试、省试、殿试。 2、人事制度更加复杂,严密。 3、宗室、外戚、宦官等各种非理性政治因素在政治领域受到了比较成功的抑制,两宋300年间基本上做到了“无内乱”。 4、士大夫集团与皇权之间形成了相对合理的制衡关系。①:经筵是专门为皇帝学习经书史书而开设的课程,汉朝以来即有零散事例,但未成定制,宋朝则完全制度化。②:台(御史台)谏(谏官)合一,不仅起到了牵制宰相的作用,也对皇帝形成约束。

  二十一、辽五京:上京临潢府、中京大定府、东京辽阳府、南京析津府、西京大同府

  《明清》部分 一、孙家鼐[nài]龙兴寺题联: “生于沛学于泗长于濠,凤郡昔钟天子气; 始为僧继为王终为帝,龙兴今仰圣人容。” 二、洪武十三年之前的政治构架: 1、中央由中书省、御史台、大都督府分掌行政、监察、军事。 2、中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3、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之下设府或直隶州,府之下设州、县。 4、都司和卫、所是军事管理机构,但部分具有疆土管理的功能。 三、废丞相后的政治构架: 1、中书省废除后,其职权一分为六,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 2、大都督府的权力则被一分为五,由中前后左右五军都督府分掌。 3、洪武十一年(1378年)增设通政司,掌内外章奏。 4、洪武十四年(1381年)改御史台为督察院。 5、之前中书省、御史台、大都督府向皇帝负责的政治架构,变成了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等十三个机构共同向皇帝负责的格局。 6、洪武九年(1386年)废行中书省,改设布政使司,掌民政。布政使司与掌刑狱的按察使司、掌军事的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三司”彼此不相统属,各自直属中央。 四、明初经济措施: 1、粮长制:洪武四年(1371年),在江南农业发达地区实施,命令以税粮一万石为一个单位,设置粮长,由各地缴纳粮较多的大户冲任,负责征收秋粮并解送至南京。 2、里甲制:洪武十四年(1380年),州县以下推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其中十户为里长,每十户为一甲,甲首一人。 3、黄册:核查全国户口,编制户籍册,每里一册,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编成后抄四份,布政司、府、县各存一份,一份送呈户部,由于送呈户部的户籍册以黄纸为封面,故称黄册。 4、鱼鳞图册:田土册的绘制从洪武十三年到二十五年,也是以里为单位对相邻田土按顺序编号、绘图,记录每块田地的名称、类别、面积、田主姓名和四至。由于田土册图形相接,状如鱼鳞,故称鱼鳞图册。 五、明初军事体制: 军户、卫所制:洪武元年建立,卫5600人,千户所1120人,白户所112人,卫所的军兵是世袭的,称为军户。每个军户从政府获得五十亩田地和耕牛、农具,向卫所缴纳“子粒”并且服兵役,卫所还实行屯田,称为军屯。边境军队供给还通过商屯获得补充,商屯即商人们出资在边地招民耕种,将粮食就近缴纳给军队,换取食盐运输和销售凭证“盐引”,以便从事食盐贸易。 六、空印案: 每年,各地布政司与府、州、县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状况。远道而来的官员们往往会带上事先盖好衙门印信的报销册。一旦原来呈报的报销册有误而被驳回,他们便在南京修改,从而省去往来的旅途劳顿。 这原本是公开的秘密,然而,这一现象被朱元璋得知后,他断言其中必定存在腐败。他下令将各地衙门掌管印信的长官一律处死,副手打一百杖充军。这就是空印案。 七、张居正改革: 1、考成法:为了保证各衙门处理政务时严格遵守公文事先设定的处理程限不致耽误,张居正建立起一套随事考成的制度,即要求各衙门逐日登记章奏,分别将其内容及处理期限登记在两份文册上,一份送到六科,一份送到内阁,实行一件,注销一件,然后每年每月按事情的完成程度加以考察。内阁稽查六科,六科稽查六部,都察院及六部则稽查各省的巡抚和巡按,各省抚按考察地方官员。 2、“一条鞭法”:实质是将赋税和徭役合并,折成货币,即折算成白银进行缴纳,并且在征收方法上简化为一次编审。 最重要的精神有两点∶一是赋役合并,二是一概折银。所谓赋役合并,就是将以前的徭役折成银两,与赋税折成的银两统一征收。实施一条鞭法之前,赋役的征收是分开的,赋以田亩为征收对象,收夏税和秋粮,役以户、丁为征收对象,分为里甲、均徭、杂泛三种。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化繁为简,赋役合并为一,并且改以田亩、户丁两项为征收对象,政府所需要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代役。所谓一概折银,原来所有的各项税赋,全部折成银两,照着地亩和人丁的原则,加以均摊。 意义: 1、上承两税,下启摊丁入亩 2、松弛人身控制,利于发展生产力 3、使赋役简单化 4、符合白银货币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经济发展趋势,有进步意义 八、女真发展史: 1、先秦:肃慎 2、汉代:挹娄 3、南北朝:勿吉 4、隋朝:靺鞨 5、唐朝:设黑水郡;713年粟末靺鞨大祚荣被册封为渤海郡王,后建立渤海国。 6、五代靺鞨改称女真 7、唐末辽灭渤海国,女真人处于契丹统治之下 8、北宋完颜部崛起,阿骨打灭辽,1115年建大金 9、明分建州、海西、野人三大部,永乐七年(1409年)在东北设立奴儿干都司 九、“摊丁入亩”: 1、全面实现人丁徭役税从土地税征收 2、人口税与财产税合一 3、无地人口不再有人口税的徭役负担,有地人口增加了土地税额 4、实质是政府从人口税、财产税分征转变为只征收财产税 5、政府并没有减少税收,百姓没有了名义上的人口税 十、白莲教:本为佛教净土宗的一个支派,以普劝在家人斋戒念佛,死后同生净土为宗旨。因其教义浅显,修行简便,允许“在家出家”,故而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并且较多地被利用来组织民众起事。 十一、明朝的学校与科举: 1、明太祖在应天府创办国子学,洪武十五年更名为国子监。国子监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还包括《大明律》《大诰》等法律文书。 2、府州县学之制,府设教授,州设教谕,各一人,为教官之长。 3、洪武十七年,命礼部定科举程式,颁行各省,其后遂为定制。按规定,士子必须先在州县通过预备考试,获得府州县学的生员资格(秀才)之后,才能参加科举考试。这种使官办学校与科举密切结合的做法,为明朝首创。 4、学校、荐举与科举“三途并用” 十二、南北榜案:洪武三十年,因是年会试录取者皆为南方人,明太祖疑其间有弊,杀主考官,重试结果为全取北方人。以后明朝科举会试遂分为南北两榜,分别录取,以保证南北士人入仕机会的相对均等。 十三、督抚:巡抚+总督 十四、仁宣之治:明仁宗、宣宗在位期间(1424—1435),君臣关系较为融洽,改变了明初以来大臣轻者下狱重则丧命的状况。洪武、永乐用人文武并进,武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较大的发言权,至仁宣则文臣独重,文官政治的格局形成。这一时期政治比较清明,经济继续发展,社会保持稳定,被誉为“仁宣之治”。 十五、弘治中兴:成化二十三年宪宗病逝,太子朱佑樘即位,是为孝宗,年号弘治,他在位期间整顿吏治,广开言路,斥逐奸邪,任用贤能,一定程度上扭转了正统以来政治衰颓的趋势,被誉为“弘治中兴”。 十六、清朝中叶人口激增的原因: 1、“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相对固定和取消人头税,刺激人口生殖,消除隐匿丁户。 2、政府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更为强化,清查更加严密。 3、版图扩张 4、改土归流 5、社会经济发展 十七、天下四大镇:广东佛山镇、江西景德镇、湖北汉口镇、河南朱仙镇 十八、清朝人身依附关系的松懈: 1、定额租制的发展 2、永佃权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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