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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帽》经典影评有感
日期:2020-03-02 22:14:03 来源:文章吧 阅读:

《礼帽》经典影评有感

  《礼帽》是一部由马克·桑德里奇执导,弗雷德·阿斯泰尔 / 金吉·罗杰斯主演的一部喜剧 / 歌舞 / 爱情类型电影,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观众影评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礼帽》精选点评

  ●由「誤會」所產生出的戲劇衝突,明瞭的劇情和風趣的爵士樂。中段的二人踢踏舞像機了《愛樂之城》的夜幕致敬,經典的《Cheek to Cheek》也是由這部電影一舉成名。Heaven, I’m in heaven.

  ●感觉LA LA LAND的«a lovely night»在致敬«isn't is a lovely day»

  ●歌舞剧的讲座去年听的,放的片儿现在才看完。

  ●阿斯泰尔 舞神啊!

  ●终于看到了这对黄金搭档演出,宛如梦幻

  ●一年多之後又重看一次 Fred不愧於好萊塢黃金年代最會跳舞男人 每次和Ginger的合作都很來電 金曲眾多 劇情拖沓 但瑕不掩瑜。

  ●还是年轻好啊,阿斯泰尔虽然不够帅,但那股子潇洒劲儿真是难得。

  ●歌舞够精彩故事脑残。这也就亏了是阿斯泰尔,换了吉恩·凯利来演此片难逃一星

  ●这个“误以为”梗跟电视剧一样,明明很简单事情被抻得很长,不太符合现在的情境

  ●大弗雷德金吉cp的作品之一————30.07.2014观看

  《礼帽》影评(一):还需要多说什么么

  经典音乐剧百看不厌的经典浪漫舞蹈比不上后来者中曲》那般拍案叫绝,但翩翩起舞的瞬间,总能带动观众一起沉醉在绅士美女的浪漫故事中。

  一首 cheek to cheek 就证明了很多了~

  《礼帽》影评(二):电影童年时期纯粹的意韵

  这么多耳熟能详标准原来都是为这样的一部早年电影谱写的。

  歌舞片部分的精彩的快节奏剧情片部分的内容单薄拖沓台词可笑形成很大对比。让人感觉到这真的是在歌舞片甚至是电影这门艺术的童年时期,编剧们的智慧和观众的满足感阈值都还处在那么一个相对纯真质朴阶段,让人不禁想起改革开放中国大陆的各种反特片,现今看经常是哭笑不得。而电影和剧作历史只能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地成长进步起来。

  这些标准曲好多我都表演过无数次,但是第一次看到原始版本,从这个出处才能得到最本初的意韵,天真单纯浓郁直接有力量,把我带回到这些旋律和舞蹈诞生的年代背景里面。

  Ginger Rogers真不愧是Fred的黄金搭档,她真的能做到在舞蹈场面里仍旧进入角色里,感觉完全还是那个人物在跳舞,在这样一部颇具年代感的老电影里,Ginger的表演是个十足的亮点

  看完全片还是对片头的部分印象最深,Fred以快乐的舞蹈表现挑战中产阶级趣味,让僵化的习俗自然变得可笑。而吊诡的是,从我们普遍观念来看,爵士乐和踢踏舞似乎正是这一中产阶级文化重要代表。那些礼服礼帽和女装散发着惊人魅力,并不随时间而冲淡。

  《礼帽》影评(三):杂

  在当年不是那么好,但是现在来看,即以一种直接关注电影内外的世界的目光来看,却很好(比现在仍强很多)。任何东西都是歌,痛苦都是误解,小打小闹的东西。昆德拉谈俄国电影,说社会主义国最大的痛苦好像就是他爱她,她也爱他,但是相互误解,以为不爱。其实可以是一种抽象的美好。布景、人物、事件、傻玩笑,都抽象,布景是假的富丽堂皇,同一风格造出来个威尼斯,就在这里跳舞,跳假的舞,踢踏舞,但是踢踏舞慢下来了,却突然严肃浪漫,而且是好的严肃,浪漫里的严肃,本来就不知无常琐碎的严肃,爬山、钓鱼皆可,迎颐跳舞最好按照最慢最温柔的唱腔慢慢唱出来的那种严肃。"All is fair in love and war and this is revolution",有那么几句话很够味道的(”I will not leave it to any excuses, no even the truth!")。这两人的故事其实哪个群体都可以来。社会主义爱情故事完全不傻,反倒最好。司爱情故事的神就应该是社会主义女神。而且也有很大的悲剧性啊,成眷属都是悲剧性的,却谁叫是有情人(”I seem to find the happiness I seek“,这么解)。领口一转,你们没结过婚!便真没结过了。这是喜怒哀乐有模样。什么都不重要,有模样最重要。其实就是跳舞,每一步迈出来,得有样。现在这些东西,几十年后看了,也没样。大手笔,小家气,都行。但里得是大手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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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帽》影评(四):I'm in heaven.

  所谓歌舞片始祖,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虽然《礼帽》的情节简单平凡,但那里面优雅的狐步舞和Broad Way简直支支经典。

  男主角弗雷德阿斯泰尔对于舞蹈的拍摄,有着自己独到的看法。他一直认为,摄像机必须全程跟着舞者,不加剪辑,这样才能最全面最真实地表现舞蹈本身。所以,看他主演的片子,你就会发现一气呵成不转换角度的场景特别多。这一歌舞片的拍摄方式后来被《出水芙蓉》与《雨中曲》继承。

  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舞,大概就是男女主人公跳的那支狐步舞《Cheek to Cheek》了。这支舞无论从编排还是拍摄取景,即使放到现今的舞蹈比赛中,仍旧可以说是首屈一指的圣物。

  在那支舞蹈中,弗雷德阿斯泰尔的动作潇洒流畅,罗杰斯则将优雅与柔美融于一身,他们令人眼花缭乱的多周旋转,将剧情推向高潮。

  摩登舞比赛我看过不少,但从未有一支慢四超越过它——这部电影拍摄于1935年。

  最后说一下这部电影划时代的意义吧。它拍摄于1929-1932年经济大萧条后,在很多方面都打上了那个时代的烙印。人们在危机过去后,正努力寻找着新的生活方向和新的娱乐方式。因此,新式歌舞片应运而生。

  《礼帽》确立了歌舞片在电影史中的地位,并且将旧式歌舞片同新式歌舞片分断开来。所谓新式歌舞片,即不仅仅表现歌舞本身,它更加入了许多故事情节,使整部电影更具有观赏性和娱乐价值。同若干年后的《雨中曲》等影片相比,《礼帽》的情节略显简单,但它作为新式歌舞片的第一部代表作,显然是有划时代意义的。

  对歌舞片充满无限热爱的观众,这部电影显然属于非看不可系列的。

  《礼帽》影评(五):略感失望

  作为一个相信电影今不如昔的影迷,竟然没有对这部好莱坞三十年代的经典歌舞片产生多少共鸣。不满意的地方首先来自于故事情节。本片情节的起承转合完全以角色的相互误会为基础,但不幸的是其中最核心的环节却存在严重的逻辑问题:女主人公怎么会连自己最好的朋友的丈夫都不认识?对此,“无巧不成书”只能是一种可以接受但却绝不高明的托辞。因为同样是表现上流社会丈夫、妻子、好友间的爱情背外遇甚至同样是歌舞剧形式呈现的刘别谦电影,虽然也在玩“无巧不成书”,但却“巧”的那么精妙。“可能是欧洲实在太大了”的另一种说法,则像是影评人的调侃。本人还是更愿意不厚道地将其归咎于影片编导因有阿斯泰尔的精彩歌舞秀压阵,而在故事构思上多少有些敷衍了事。

  与舞台上的布景不同,电影中的情节、表演和场景通常都是写实性的,但歌舞表演却偏偏又是高度风格化和非写实的。如何将二者协调好,而让避免让观众感到歌舞部分的引入过分突兀,是很多歌舞片导演需要解决的难题。在这方面,本片导演的某些尝试是成功的。比如男人在跳舞所发出的“噪音”严重干扰了楼下正在就寝的女主人公,导致两人不打不相识的编排。在此,舞蹈不是再单纯的是一种表演,而是推动情节发展和影响角色关系发展的重要的叙事工具。但同样是上面提到那场戏,却仍有上面说到的突兀之处:俩人在客厅谈话谈的好好,怎么其中一个就唱起来了而另外一位就坐在那里干看着?毕竟此段情节不是在表现主人公在舞台上的彩排呀!

  阿斯泰尔总是一个人在战斗,甚至在用歌声向自己的爱人告别时也是如此。缺乏互动的演唱可能抒情但却难以推动情节的发展,更不要说制造喜剧效果。个人觉得,在对歌曲本身的戏剧或喜剧功能挖掘上,本片甚至绝大多数好莱坞歌舞片导演都不如他们的前辈刘别谦。《微笑的中尉》里虽有“个唱”段落,刘别谦却能创造性地将不同时空中的两段歌曲交叉剪辑通过曲调和歌者情绪的反差对比去刻画人物心理。《红楼艳史》里则是大量的男女对唱。且不是那种你在唱高歌一曲时,我只能一旁充当活道具(就像歌剧那样),而是以你一句我一句近似于对白的方式在进行。双方互动紧密,效果生动诙谐。当然,你同样可说这会破坏了歌曲本身的完整性和感染力。但问题是能确定阿斯泰尔的歌声和他的舞蹈一样有魅力吗?如果不能,那这种解释实际上就成了导演缺乏艺术创造力的借口。

  影评家们在夸赞此片时最爱提及的就是男女主人公在雨中凉亭合舞那场戏,并连带引出弗雷德·阿斯泰尔的对于电影舞蹈创作理念:舞蹈场面不应该被镜头剪接所破坏而要尽可能的完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展现出舞蹈本身所应有的艺术魅力!从纯粹欣赏舞蹈的角度,当然是伟大光荣和正确的。但从电影美学角度,它并未见有多么高明。因为对一个专业舞蹈演员来说,长达数分钟的不间断表演原本就不是一件难事。百老汇舞台上天天都在进行着类似的表演。没有人会在途中喊卡下场休息一会儿再上台接着跳。而导演一方就更省事了。他只需要开着摄像机记录下演员表演的全过程即可。期间体力和脑细胞的消耗量甚至都比不上转播一场足球比赛的导播。换句话说,演员也好导演也罢,他们只是做了一件本来就该这么做的事情。仅此而已。

  说起长镜头实现的难易,就想到最近才看过的《美国电影之旅》。在介绍三十年代几位美国导演的流畅的长镜头风格时,作为例证,马丁斯科塞斯给出了一个泰·加尼特作品的中片段:镜头跟拍跑堂的伙计端着托盘穿过拥挤的舞池去给座位上的客人送杜松子酒。随后他评论到,“运镜相当流畅。但相信我,完成起来却非常难!”……承认完成起来很难,虽然纯技术层面上不太清楚难在何处(嘿嘿)。但这里更想关注的不是难,而是流畅。之所以镜头流畅、不着痕迹,一方面当然是得益于导演及其摄制团队的技术高超,而另一个方面,很可能是因为观众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个镜头的特别之处!可他们为什么没有注意到呢?是不太会看电影,还是由于这个镜头本身与调动观众心理毫无关系,而仅仅就是导演在实验或玩弄技巧(并且还是观众感觉不到只有业内人士啧啧称赞的那种)?如果答案是后者,该如何做出评价呢?这到底是一部杰出的艺术作品,还是杰出的技术作品?

  (最后还是给了四星。因为历史价值,以及IMDB上天字第一号的弗雷德·阿斯泰尔的魅力不可阻挡!)

评价:中立好评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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