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末年,在福建福州生活着一对夫妻,丈夫叫做苏猛,妻子姓陈,人称陈氏。苏猛的母亲去世的早,家中只剩下了一个老父亲,名叫苏寿。
苏猛和妻子陈氏结婚已经二十年了,两人的感情一直很不错,不过在这一天却爆发了矛盾,这个矛盾的起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洗衣服的事情。前面咱们说过,陈氏有个公公叫做苏寿,苏寿一直很懒散,尤其是在妻子去世之后,将家中的杂务都交给了儿媳妇陈氏去做。
平时陈氏从来没有拂逆过公公的意思,这一天苏寿拿过来几件衣服让陈氏洗,陈氏发现公公给的衣服有两件内衣。由于平时苏寿的贴身衣服都是他自己洗,所以陈氏觉得自己作为儿媳去洗这个不合适,于是就拒绝了。
苏寿见儿媳不肯帮自己洗衣服,很是生气,于是悻悻地离开了。到了晚上,苏猛从外面干活回来,苏寿对儿子说:“你媳妇太不像话了,我让她帮我洗个衣服,她都不肯,还给我脸色看,你是怎么教训老婆的?我还是是不是你爹了!”
苏猛是个孝顺儿子,听说之后勃然大怒,离开找到老婆陈氏,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通臭骂:“你为啥不给咱爹洗衣服,他是我亲爹,你给他脸色,你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陈氏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了,是公公在丈夫面前告自己的黑状了。
陈氏见丈夫不问自己事情的原委就听信公公的一面之词,对自己破口大骂,也来了气,开始和苏猛对骂,一点也没有畏惧丈夫的意思。苏猛将妻子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骂自己骂得很难听,怒火攻心,失去了理智。他抬手就给了陈氏一巴掌,陈氏脸上当时就多了一个巴掌印,嘴角也出血了。
陈氏从来没有被丈夫这么打过,她也失去了理智,就顺手拿起一把尖刀去刺丈夫苏猛。苏猛眼明手快,闪身躲开,然后伸手去抢老婆手里的尖刀。陈氏毕竟是女人,力气比不过丈夫,眼看尖刀就要被丈夫给夺走了。就在这时,苏猛突然松开手,陈氏正在用全力往回夺尖刀,结果苏猛一松手,陈氏用力过猛,收手不及,将尖刀插在了自己胸口。
陈氏的刀插的很深,顿时血流如注,苏猛抢救不及,很快陈氏就失血而死。苏猛见妻子死了,也是后悔莫及,于是就去官府投案自首了。当时审理此案的是福建巡抚卢焯,卢焯认为此案并非寻常打斗致死,而是夫妻之间失手杀人,因此将此案移交给了刑部审理。
刑部官员审核卷宗之后,给出了判案意见:根据《大清律例》相关条款规定,苏猛“合依夫殴妻至死者,判处绞监候,秋后处决。”也就是说苏猛杀死妻子,被刑部判处绞刑,秋后行刑。
当时正是乾隆皇帝登基的第一年,乾隆为了收买人心,在登基之初就下诏书大赦天下。乾隆在圣旨里规定,在乾隆元年之前的罪犯,除了谋反和杀害父母之人,全部赦免。苏猛杀害妻子是在雍正十三年,正好在赦免之列。因此刑部不敢擅自做主,将判决意见交给了乾隆,让乾隆来做最后的判决。
乾隆看了苏猛的案子之后,给出了回复:“赦非善政,古人伦之详矣。但朕即位之初,聿尊旧制,诞布新恩。凡此罪人,皆因自取,亟宜改悔,永为良民。法司仍宜照例详记档案,如既赦之人再干法纪,朕必将伊等加倍治罪,决不宽待……特谕,钦此!”
乾隆的旨意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说:大赦天下,虽然不是什么好方法,但是朕也要做,因为这是规矩。将犯罪之人赦免,将他们的罪行记录在案,以后如果他们再犯法,加倍惩罚。至于苏猛杀害妻子陈氏,只需要将苏猛的罪行登记在案,然后就把苏猛放了吧,让他改过自新,做一个大清的良民。
刑部奉旨赦免苏猛,并将乾隆旨意通知给了福建巡抚卢焯,卢焯自然只能照办,就这样陈氏白白死去,苏寿和苏猛爷俩安然无恙,不知道他们两人,会不会后悔自己的冲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