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与意义》是一本由[法]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著作,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一):人类学问题启蒙
我们创立文字的时候。最初的象形文字到后来的表音文字。 我们讲述一个个不连贯的,荒谬的,充斥着不知所云的象征的,神话的时候。 我们整理自己碎片化的记忆,关于图像也关于文本,抱怨着记住三个字忘掉两个字的时候。 我们梳理自己不连贯的逻辑的时候。 其实和我们的祖先是一样的吧。 “受情绪和不连贯的表象的支配。”“从来没有领会过自我认同的感觉。”
韦伯讲的理性化,和施特劳斯关于思辨的想法,其实如出一辙吧。只是韦伯把理性概念用得太宽泛了。
瓦尔堡的记忆女神计划,也在寻求这种用结构主义的眼睛看到的,但却以非结构的无以言表的形态存在的东西吧。
写了很多批注和贴条但却觉得没必要重复在这里。嘛,结构主义一直在。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二):书摘5句
1.或许有种东西深深地潜藏在我的心智之中,使得我好像一直是如今人们所说的结构主义者。
2.结构主义研究方法或许不比这个例子高深到哪儿去,它的宗旨就是探求不变的事物,或者说是从表面上歧异分疏的众多事物当中,追索出其不变的成分。
3.分析神话和理解音乐的方法是十分相似的。……一首交响曲有开头、中间和结尾,尽管如此,倘若我不能时时刻刻将刚才与当下所听到的乐音汇集起来,并维持着对于这首音乐之整体的意识,我仍旧丝毫不能了解交响曲,也不能从中得到任何音乐的喜悦。
4.倘若我们想要了解语言、神话与音乐之间的关系,我们只能这么做:一边是音乐,另一边是神话,两者都导源于语言,但分别朝向不同的方向生长,音乐强调已根植于语言之中的声音这个面向,而神话则强调感觉的面向、意义的面向,这也是植基于语言之中的。
5.我觉得只有音乐和数学才可以真正称得上是天生的,要想做其中任何一件事,都得要有些与生俱来的细胞。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三):After Reading Original Myth
讲演稿。译文还算通达,就是短短不到百页,价格偏贵。
章一解释「科学」与「神话」在结构主义上没有太多充满矛盾与敌意的界限,只是归纳与演绎看哪个高明,尽管列维表示它终究逊于科学的思维,但说明它的不同在于Total with Easier。好笑的是斯特劳斯选择研究人类学是因为规避哲学。
章二分析「原始的」思维与「文明的」心智。列维先指出功能论对一切没有文字的民族及神话作下的论述其实归纳只能是由最初生活所决定的。另外列维—布留尔认为神话没有思辨性,斯特劳斯与之相左。也就是说,其实那些「原始」的民族完全有能力进行与利害无涉的思考。
这也就很容易想到:如果将会有那么一天,整个地球表面上只有一种文化与一种文明,那么,因为总是有相互矛盾的趋势在发挥作用,此方趋向同质化,而彼方趋向新的分殊途。一个文明越趋向同质化,其自身内部的差异就变得越清晰……(页三四)
章二中美洲关于魟鱼与南风这一神话就是结构主义分析的生动体现。章三「兔唇与双胞胎:一宗分裂的神话」正好体现神话中隐喻的作用。
章四探讨神话与历史的关系,可以说明斯特劳斯跟别的神话学家分析时高明之处。不要认为后人的历史只是胡说的呓语,它需要你细读斯特劳斯曾言:「神话的目的在于使未来尽可能地保持与过去和现在相同的样态……如果我们在研究历史时,将他构想为神话的一种延续,而绝非与神话完全分离的历史,那么,在我们心智中萦回不去的『神话』与『历史』之间的鸿沟,还是有可能被冲破的。」
章五澄清对《生食与熟食》中关于神话与音乐之间的关系的误会。斯特劳斯引用结构主义语言学序列来阐述音乐,至少看来是既极具想象力和又有一定解释力的,但列维自己强调这样的类同性好像只能适用于近几个世纪所发展的西方音乐,但我们正目睹着某些现象……
上述观点以及一切,足以改观世人的思维模式。最后我想用赫胥黎的申论作为小文的结束:「大多数人只使用了我们人类心智能力中的一部分,其余的部分则彻底的地封闭了,你是否觉得在当前的生活形态中生长的我们,比起您笔下那些以下那些以神话式的风格来进行思考的民族,使用到的心智能力要少得多?」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四):人类学咋这么好玩腻?——对话与问答
对于科学,我的立场绝对不是否定的(《Scientific American》我可每期都看),科学思维与“神话思维”之间的分野,产生于17至18世纪,是感性与知性的分野……但是当今世界正趋向于跨越这条鸿沟。啥是结构主义呢?就跟我从小注意到“boulanger”和“boucher”都有“bou”一样,结构主义就是探求不变的事物,或者说是从表面上歧异的众多事物之中,追索其不变的成分。而窝的取向当然就是尝试去发现隐藏在表面上的无秩序背后的秩序啦。
没有文字的民族所具有的神话思维与科学思维之间的差异是什么呢?对于“原始”社会思维的研究,一方以马林诺夫斯基为代表,认为他们的制度、信仰和神话都是有作用的,这是功利论,一方以我老乡列维—布留尔为代表,认为他们的思维完全受情绪和神秘的表象所支配。我认为,他们的思维也具有思辨性,他们也希望以尽可能简便的手段来达到对整个宇宙的整体了解。神话给这些民族一种“他有可能了解宇宙万物”以及“他的确了解宇宙万物”的幻觉(当然,这真是幻觉,哈哈哈)。所以你看,神话思维与科学之间没有真正的决裂,都是一种值得认真对待的知性活动,都运用和开放了人的某方面心智,或者说精神力量。科学的一种伟大,就在于它正变得不仅能解释它自身的有效性,而且还能解释存在于神话思维中,具有一定程度的真确性的事物。
音乐与神话是一对双胞胎,神话不能被当成一个连续性的序列(continuous sequence)来理解,必须被当成一种整体来把握,神话是通过事件来传达的。神话与音乐都导源于语言,但分别向不同的方向生长,音乐强调已经根植于语言之中的声音那个面向,而神话则强调感觉的面向、意义的面向,这也根植于语言之中,正如索绪尔所说:语言由不可析离的元素合成——一方面是声音,一方面是意义。在音乐,是声音的元素凌驾一切,而在神话,则由意义的元素独领风骚。我在纽约的时候,曾同Darius Milhaud吃饭,我问他,“你什么时候知道你会成为一位作曲家的?”他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时,每当在床上渐渐入睡时,他一直会听到与他所知道的那些音乐毫无任何关系的一种音乐”。我想,也许我一辈子没法用声音谱曲,但也许可以用意义来谱曲。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五):5.23
一晚就可以读完的小册子。演讲稿的特性模糊了语言上的翻译感和内容上的学术性。
§1神话与科学的邂逅 神话思维向科学思维的转变,是感性往知性(数学性)的转变,科学思维实现了一种自我确立,这种自我确立正是对一切玄秘思想的抗衡与反向制约。 一种观点认为,数学观念是经验性的,我们是从经验中抽绎出观念;另一种认为它具有内存性,即天然内存于心智而投影于外;相比之下第三种观念似乎更有说服力,因为基于神经生理学而言,不同细胞间原始感知敏感性的差异就是结构基础。 科学思维之所以科学,体现在“翻译”这一过程。科学思维是针对具体事物的逻辑,通过多形式的翻译,将越来越多事物纳入,使之获得逻辑,最终实现自身科学化的转变。
§2“原始的”思维与“文明的”心智 隔绝产生差异,差异性是一种生机,能够最大可能地孕育出进步。 文明进程从最初的原始封闭,当然也必定是原创的,朝着现代文明推进,从一种低度交流向过度交流转变,同质化的追求催生了无数新鲜事物,却也将某种生机扼杀。 文明进程的轨迹从来不是一个决定与结果的对应,而是多重必然性的叠加以及相互博弈,最终产生的偶然——1400万个未来中的一个。在这唯一的偶然里,显然不能用对错去评判同质化,与纯粹的、理性的隔绝产生的差异相比,同质化背景下,隔绝反倒变成一种主动行为,进而产生内在差异。
§3兔唇与双胞胎 =。=
§4当神话变成了历史 神话和历史在组织方式上有相似性,前者是将神话学材料编撰成册,后者是将文物碎片根据线索进行修复。一种来源于外部收集,一种来源于内部的延续,但又不绝对,好比《圣经》,在长久的流传中就同时连缀着神话材料与历史线索。因而,从“研究者”和“研究对象”这对关系来看,“研究”本身究竟是一个汇集秩序本身的行为,还是对研究对象的人为改变和赋予呢?从贯时性事件陈列到同时性秩序确定的过程,也是汇集到筛选的过程,这种人为赋予靠的是权威或特权还是另一种引导呢?
§5神话与音乐 神话与音乐都是语言,只不过和数学一样,音乐语言是天生的。既然同属于语言体系,神话和音乐的表达类同性就体现在不断地延续和重建。而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体验感,其实是个人身份认同的巨大来源——神话是共性意识基础,音乐是有效的动员和传播形式。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六):A Brief Summary
原著名为《Myth and Meaning》,是列维-施特劳斯1977年在加拿大广播公司一个名为“Idea"的系列广播节目中播放的演讲。既是广播演讲,内容又是从施特劳斯与他人的对话中剪辑而成,由此看来听众群并非针对学术界人士,而是面向对当代新思想的广大听众。换而言之,这几篇演讲稿较列维-施特劳斯的基本著作,自然而然更浅显易懂,甚至散漫离题。
第一章《神话与科学的邂逅》(The Meeting of Myth and Science)
列维施特劳斯在这章中浅谈了“科学”与“神话思维”历史中的分裂关系与近现代逐渐交融的关系。以及他取向所谓“结构主义”的经历与看法。
第二章 《“原始的”思维与“文明的”心智》('Primitive' Thinking and ‘Civilized' Mind)
列维-施特劳斯在此篇中重述了他在自己其他作品中所谈论的“原始”思维和科学思维、科学心智的区别。进而提出了论点:“神话无法给人更多物质性力量以克服环境……神话给人一种‘他又可能了解宇宙万物‘以及‘他的确了解宇宙万物‘的幻觉“。其后继续讨论了具有差异性(并非优劣阶级性)的文化差异性。
在此之后,列维-施特劳斯对加拿大西部一则关于魟鱼与南风的神话进行了文本分析,进而提出了“科学正在变得不仅能解释它自身的有效性,还能解释存在于神话思维中,具有一定成都的真确性的事物”。
第三章 《兔唇与双胞胎》(Harelips and Twins: The Splitting of a Myth)
此篇中列维-施特劳斯大篇幅对南、北美洲关于兔唇的、脚先出娘胎的以及双胞胎的神话进行了文本分析讨论。
第四章 《当神话变为了历史》(When Myth Becomes History)
这一章中,通过浅谈了神话碎片和神话汇编及其与所谓“文本性历史“间模糊的边界问题,提出了关注材料(material)独特性的重要性,并建议对神话进行历史性严肃考据的观点。
第五章 《神话与音乐》(Myth and Music)
这一篇算是列维-施特劳斯对神话与音乐关系的散漫浅谈,算是自开脑洞自圆其说了。
作为翻译书籍,这本书的译文算是通达。可在我看来译者或许自己的汉语言文学造诣较高,书中时而不是会用上及其书面的表达方式。如第三十页“科学思维的鹄的”,让我这个“中文半文盲”先去查了鹄的的意思才领会了本句意义。而回头一看英文原版表达“The scientific thinking aimed to...”如此直白简单,顿时让我对自己的中文水平自惭形秽了一番。而同时我忍不住思考了一下,这种所谓“学术性”译文,到底是翻译得简答通达好呢,还是一定要“足够书面”、“足够学术”?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七):列维-施特劳斯:《神话与意义(Myth and Meaning)》小摘要
神话与意义/(法)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著;杨德睿译.—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15.12
【按:这本题为《神话与意义》的小书实际上是由五篇演讲构成,1977年12月在加拿大广播公司(CBC)“观念”(Ideas)系列广播节目中播放。这里以一种极为概括的方式端出这本书的主要观点、根据及论述。第1章:神话与科学的邂逅。虽然科学与神话分属两种不同的思维途径,当代科学仍提供了不少我们可以用以去理解神话的解释。视网膜的神经细胞以及视网膜之后的其他组织的特化发展:某些细胞负责直线方向的形象,类似的还有负责垂直、水平、斜向以及背景和中心物之关系的细胞。科学的两种行进途径:归纳法、结构法。“如果发现在某个层次上存在的相当复杂的现象,有可能化约为存在于另一个层次的、较为简单的现象时,科学就会采行归纳法。”【19】“当我们所面临的现象过于复杂,而无法化约为较低层次的现象之时,我们就只好去探索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经由尽力去了解它们所构成的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独创的系统,以谋求逐渐理解这整组复杂的现象,[……]”【20】人类心智之中存在着一种对于秩序的基本要求,在表面无秩序的背后发现一种秩序。规则、翻译与意义(meaning)。第2章:“原始的”思维与“文明的”心智。“原始的”民族是“没有文字的”民族,这种思维并不同于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抱持的现实功利的概念,也不同于列维-布留尔(Levy-Bruhl)抱持的情绪性的或情感性的概念。它既可以是无关乎厉害的,也是思辨性的。“它的目的是要以尽可能简便的手段来达致对整个宇宙的总括性的理解——不只是总括性的(general),更是一种整全的(total)理解。”【30】这种思维方式认为“如果你不了解一切,就不能解释任何东西”【30】,而这与科学的思维是彻底相抵触的。科学是一步一步前进的,先尝试对极其有限的现象提出解释,再扩展到其他种类的现象等等。“原始的”民族没有“文明的”心智能力,但对于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与自然界的关系来说,他们并不需要这些。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事实上是长时间的环境条件所造成的结果,而差异并不应该被破除,因为差异是充满生机的,唯有通过差异,才能有所进步。现在存在着一种过度交流(over-communication)的趋势。“二元切换器”(binary operator)。第3章:兔唇与双胞胎。兔唇被认为是一种双胞胎的原初形态(内在分裂未完成)。在奥贡克的神话中,野兔的地位正好处于弥赛亚(造福人类的单一神祇)——一位独一无二的中介者——与天界的双胞胎(截然相反的性格存在于双胞胎的个体中)之间。他不是双胞胎,但他是始初形态的双胞胎。他还是一个完整的个体,但他有兔唇,他处在变成双胞胎过程的半途。因此,两种相反的性格就可能仍旧纠结在同一个人的身上。第4章:当神话变成了历史。神话是静态的,神话的元素不管怎样混合都处在一个闭锁的系统里面。历史则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神话的目的在于使未来尽可能地保持与过去和现在相同的样态”【65】,未来与现在必定是不同的。但我们在研究历史时,不应将其构想为与神话完全分离的历史,而应构想为神话的一种延续。第5章:神话与音乐。音乐必须联系主题(sujet)来领会每个回应(réponse),或者说变奏,神话也必须被看作交响曲来阅读和领会。语言是由音素、语字和语句构成。在音乐中有类同于音素的成分以及语句的成分,但没有类同于语字的东西存在。在神话中,有等同于语字及语句的成分,但没有类同于音素的成分。在音乐中,是由声音的元素凌驾一切,而在神话中,则由意义的元素独领风骚。“音乐与神话是(若允许我这么说的话)语言所孕育出的同胞姊妹,后来被拆散而分别走上了不同的方向,就好像在神话故事中,一个角色走向了北方,另一个则走向了南方,两人再也不曾相见。”【80】】 2020.12.27 君山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八):神话思维:基因的螺旋双生轮回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上)
这本书的读后感分上、下两部分来记录。第一部分是世俗意义上的推荐,也就是说好处是什么,怎么读等等。第二部分则是记录我个人在阅读过程总的所思所想。大多为胡思乱想。正是由于这些胡思乱想,才让我窥见了“神话思维”之藩篱。
这是一部非常值得阅读的书,原因在于:
1、作者是非常知名的人类学家;
2、文笔轻松有趣,很少有专业术语,虽然是偏学术型,但是一点都不难懂(当然指的是表面内容);
3、字数少,1.5小时以内能够读完,对于想要给自己定目标每周或者每月读多少本书的朋友,特别适合快速提高读书数量;
4、这是一本关于思维模式的底层逻辑或者叫运行机制的书,读懂了,将有助于我们优化自己的认知结构和升级思维维度。
关于写书,关于写作,作者的一段话让我深受鼓舞:
“每当我写完之后,我马上就忘了我所写过的东西。我的这种健忘可能会招致某种麻烦,但不管怎么说,我认为这中间也蕴含着某种重要的意义:正因为这种健忘,让我觉得不是我自己主动写了我的书,而是我的书驱使我将它写出来。并且,一旦他们经过我而被写成之后,我便觉得爽然空虚,了无遗绪。”这不正是我所追求的“文章立诚之心”的诠释吗?写了就忘了,爽然空虚,了无遗绪。不执著,不沉迷于词句。作品能够驱使作者将其写出来而不自知,也说明写作过程的“无私意”、“廓然大公”的状态,不为赋新词,不为立新言。只立其诚。
这或许是人类学家的普遍的朴实文风。毕竟长期的田野考察生活,让他们更接近自然,更接近语言、生活、意义最初的样态吧。
本书与其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次一个半小时的演讲。因为整本书读起来两个小时足够读完。我也是最近才开始喜欢这类小书,类似于只对一个观点或者一个想法做发问式的主题演讲稿。话题性很强,有口语般的轻松,更有演讲的煽动性。所以,对于一直说没有时间看书的朋友,非常推荐这类小书,大约3-5万字,一个下午或者两个小时能够轻松阅读。
总的来说,作者所写的内容仿佛是在一种自然地,不知不觉中写出来的,期间可以说明的概念很少,大多数为体验性的描述。而这种感觉直接影响了作者思考的方式以及行文的风格。
本书讲了5个看似不想管的故事,但是通篇读下来之后,你会发现,每一个故事都是精心被编排获得,而且这5个故事互相渗透,仿佛只是在诉说一件事。作者正是用这种看似无关和散乱的结构,来体现“神话思维”,即看似感性经验描述,实为建构语言机构主义。
所以,作者说:
“任何一位学者和作家,其所独具的思考或书写方式,都可谓开启了对人类的一种新的关照。”人们普遍会用“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来形容莎士比亚这不剧作的经典。好的艺术作品必须是鲜活的,有生命的,能够在不同的时代、语言环境和人身上呈现有所不同的生命样态。
好的文学作品更是这样。
语言、文学、戏剧、音乐,这些都是时间的艺术。在时间的流淌中,逐步展现着生命的气息。而绘画、雕塑、建筑等是空间的艺术,是用整体的统一以及细节的隐没来展现理想的艺术性格。
因此,好的时间艺术作品传达气息,好的空间艺术作品展示艺术性格。而读这本书的体验,就如同观看《哈姆雷特》,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结论。
所以,我尝试通过回顾这本书的内容,尽量将其用自己的语言方式表达,来回答我所理解的“神话的意义”。
第二部分内容详见下篇。不是卖关子,是今天实在没写完。因为从7月1日起给自己立了个规矩,以后每次写东西,必须在2个小时内完成,写多少算多少。不在恋战,不在纠结。用这个方法来治疗写作拖延症和完美主义但是不动手的病根。《神话与意义》读后感(九):请在未来签收唯一小人儿的信件
各种生活场景中,天气晴朗或昏暗,光线明媚或沉郁,两个陌生人碰上了,对话中总有一句:你从哪儿来?若是更拘谨的人,这个句子或许是:你从哪个城市来?都是问来处,问地点,有的人答的是这个场景发生前的上一个或任何一个场景地点;有的人答的是当时所处城市作为落脚点前的上一个或任何一个落脚点。每个人对时间的感知不同,答案也不同。
另一种更贴近日常现实质感的情况中,一个人想了解另一个人的来处,通常会问:你哪儿人?答者一般都会答一个自己的出生地点或长久待过的居住地。
另一个更具备环境信息的场景中,比如,两个陌生人,在一个房间,其中一个戴着警官帽子,双手交叉扣在桌上,他甩向对方一个祈使句:请出示证件!这个句子排除了时间上的或然性,指向与“哪儿人”唯一法定贴合的标签——身份证——通过物得到了确定答案。
上述情况表明,人因心理时间各异,相对空间上的不确定性就会提供有趣的歧义。而物品,不会“撒谎”。
一件物品,只是它本身。虽然它们像人一样,也是旅行者,穿插与陈列在时空的各种场景中。不过,在人看来,物品没有心理时间。若抽离它经过的时间,将它搁置在一个指向性确然的问答中,它只能从本身来,又回到本身,它一直居住在自身,从未与自身分离。比如警官可以通过身份证得知答者的出生地点。
而人的情况要灵活得多,对人而言,一个问答具有开关不同时间、不同理解的能力。比如,就一个词而言,“东西”,一般的,是指物品,有些对话中,也可以指人。比如,“小东西”、“真不是东西”、“什么东西!”在这里,“东西”这个词,在多重含义中的一个理解上将人替换为物品。在这个理解发生的时空中,物与人在抽象层面等同了。
回到“东西”本身,其首要的含义是指地理方位,一条道路的两端,一东一西。瓦尔特·本雅明的《单行道》题献词中,人、物、地点三者得到了诗意上的重叠:
这条路
叫阿西娅·拉西斯街,
是她作为工程师
使这条街整个地穿过了作者。
阿西娅·拉西斯,同时是一条路、一个工程师和一位女性。
喻义上,阿西娅·拉西斯街的具体长短,不好确认。
瓦尔特·本雅明,《单行道》的作者,如果他的一生也是一条街,以年(岁)为单位,这条街长48年(岁)。
《单行道》,这本书,如果是一个人,则出生于1928年,至今还活着。
读者们打开书的方式各不相同。大部分人习惯从头看起,从前言、目录至正文。有些人倾向从书的最后往前翻阅。有些人任意翻开书当中的一页读起。有的人读几页就放下,有的人反复阅读,有的人则完全看不下去,有的人浏览一遍,做一些了解。在此前提上,《单行道》,这本书,如果是一条街,路人们进入它的角度不一、在其中逗留的时间不一,它的样子定然不是一条单行道,而必然是无数支线汇入其中、有多个十字路口或转盘环岛的大路。
另一个作者,人类学家克劳德·列维-施特劳斯的一本书,《神话与意义》的《一个楔子》中,有一段行文:
我从来不曾,且至今仍然没能领会过自我认同的感觉。对于我自己而言,“我”呈现为一个某些事件正在发生的所在,但不存在“作为主词的我(I)”,也没有“作为受词的我(me)”。我们每一个人都仿佛是一个发生了某些事件的十字街头。十字街头是纯然消极被动的;那些事件只是凑巧发生在那里。另一个不同的,但也具有同等真确性的事件,则发生在别的地方。在这中间,不存在任何选择的余地,一切全为机缘所决定。
这段描述中,人、物、地点三者再一次重叠。他对其中人的因素添加了另一重深入的理解:一个“我”,是一个空间,空间中的运动具有偶然性。而且,施特劳斯还在这段文字之前对他为什么会做这样的理解进行了铺垫,他认为他非常健忘,写作后就忘了所写的内容,但他以为这蕴含着一种重要的意义:
正因为这种健忘,让我觉得不是我自己主动写了我的书,而是我的书驱使我将它写出来,并且,一旦它们经过我而被写成之后,我便觉得爽然空虚、了无遗绪。
显然,克劳德·列维-施特劳斯,作为十字街头,这个空间,里面的行人是书。
让我们回到最开始的场景设问,“你从哪儿来?”一种更经验层面的,涉及生命源头的答案,或许是,“我从产房来。”也可能是,“我从一个小人儿来。”(这里的小人儿,不是指某种局限理解中人格卑下,有道德缺陷的人。而专指刚从母体离开,断了脐带的小孩子。)在这两个答案中,人与空间,在生命诞生之初这个时间点上,自然得已分开;同时,人与空间,在此时间点上,依旧重叠,因为一般世俗观念中,人们认为小人儿什么都不知道,是一个有待未来经验填充的接受体。
一本佚名作者的书,《各种反对》的一章《消除概念的认识与反对》中,作者不反对小人儿是接受体,不反对小人儿什么都不知道,但反对小人儿这种形象只出现在产房那个时间点上。在他的认知中,每一个新生儿,撕开世界的方式是嚎啕大哭,腹部剧烈抽搐,并非出自痛疼或与母体分离的焦虑,而是一种来自不知道自己知道该怎么办的身体理性:
小人儿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喘息,哭泣这种全身运动能在最短时间内,使他们体内的空气与外部空气进行交换,使他们有力气于撕开这个世界的零点,将那一当下身体与外部交界时的整体信息保留,形成一个原点或一个初始密码,就像一封只有他们自己才能阅读和体会的信件。这封信,在他们成为大人,乃至老人的过程中,有可能在一些特殊时刻可以被窥见,而在生命终点,即死亡之时,他们才能对自己彻底敞开信件的内容,完整阅读。
这位佚名作者在另一章《看见不可见事物的可能与反对》中,暗示他的写作地点是一个玫瑰花簇拥的钟形花园,他虽然看上去是一个大人,但香幽妙旋,带来了天空与大海交界处的流线变幻音,那时,他超越了小人儿与大人儿之间的分别,身体犹如一座禅室,所写下的文字完全来自当时返回原点时对信件内容的部分读取。这点,一如克劳德·列维-施特劳斯经验中,他的书与他的关系。在《神话与意义》中,克劳德·列维-施特劳斯还认为,一个解释的细胞是一种迷你的神话,根据这个观点,《各种反对》一书里的信件说,也类似一个迷你神话:
一个人,在出生处开始邮购唯一的自己,死亡时完整签收。
2017.11.5
https://mp.weixin.qq.com/s?timestamp=1516365914&src=3&ver=1&signature=*xEvalJx**oTSk-6e3AwuP7ROJPwLxACXNFKTZTursQjaaYU77fKVLC9NSbmmYirDrLfIMR7lkY1rOdfdFRTadIcMT4qXN8lMOLD9pS9D48fmpljKApRrl85N8WCgo1Z3EaAOxVJx4SQuX-61Nf7uhQjJY7xTygnxQUyXGTZrDo=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十):神话思维:基因的螺旋双生轮回 ——《神话与意义》读后感(下)
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图片来自网络)
引子: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们会用“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来比喻剧作的经典。好的艺术作品必须是鲜活的,有生命的,能够在不同的时代、语言环境和人身上呈现不同的生命样态。
语言、文学、戏剧、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在时间的流淌中,逐步展现着生命的气息。而绘画、雕塑、建筑等是空间的艺术,是用整体的统一以及细节的隐没来展现理想的艺术性格。
因此,好的时间艺术作品传达气息,好的空间艺术作品展示艺术性格。
而读这本书的体验,就如同观看《哈姆雷特》,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结论。所以,我尝试通过回顾这本书的内容,尽量将其用自己的语言方式表达,来回答我所理解的“神话的意义”。
图片来自于网络本书讨论了5个主题,每个主题看似毫不相关,实质上确实通过5个不同的维度来说明同一件事情:“什么是神话思维”。
在“神话与科学的邂逅”这一章中,作者以一名哲学家的角度(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当然是一位出色的科哲学家)提出了科学思维与神话思维在人类漫长的思想史演变中所扮演的历史角色。而科学思维是近现代才真正发展和壮大的从来解释世界的方式,在人类漫长的思想发展历程中,解释世界用着不同的方式。比如神话、图画、符号、服装甚至是习俗。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科学思维不仅仅成为主流的解释世界的方式,而且一度有成为唯一方式的趋势。所以有一段时间,神话思维正在从我们的思想结构中失去。
好在当今的科学界也正尝试“整合”神话思维。我们之所以会认为“科学”与“神话”是对立的,是有历史性的,即在科学思维诞生之初的历史背景下,需要通过批判,甚至是决裂来表明新生。就如同新生儿断掉了与母体的脐带。随着新生儿的成长,成熟,面对和承认自己的出生也成为自然而然。
作者有过很多“看似闲逛,实则向上”的人生经历。比如2岁半的时候就尝试解读商店招牌boulanger(面包店)和boucher(肉店)之间是有关系的;在孩提时期疯狂迷恋地质学,一定要在地壳形貌的繁多分歧中,领略出恒定不易的成因;到了青少年时代,则把大量的空闲时间花在了研究绘画格局李的服装和舞台布景,也就是说尝试用图像艺术与绘画的语言来表达某种蕴含于音乐与吟咏之间的东西……
总之,作者的人生经历就是在
不断的尝试去了悟相当复杂的符码(音乐的符码、文学的符码、艺术的符码)所内含的恒常不变的属性,问题就在于发觉这一切东西之中的共同点。后来作者为了逃避哲学,而选择了人类学领域。在人类学的研究中,发现了大量荒谬但却反复、在不同地区和时间出现的事。进而提出了“有意义”对于人来的重要性。而有意义的一方面就在于揭示内在的秩序性。
这一章重点说明的是“科学思维”以及观察到的一些人类学中普遍存在的“荒谬”的现象,因此引出了“神话思维”。
对“科学思维”与“神话思维”的理解类似于歌德对于“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的比喻:规律性体现在民族文学中,而意义则要从世界文学中去汲取营养。
或者也想美学史中对于“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关系说明:只有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才能达到人心审美的本质。
所以,科学思维与神话思维也许只是认识世界或者翻译宇宙语言的其中两种规则(作者称之为神经系统)而已。只是在所有翻译规则中,“科学思维”更好用,更适合现在的大部分而已。
接下来,作者将“神话思维”和“科学思维”换了一个角度来重新演绎,提出了“原始的”思维与“文明的”心智这一主题。
“原始的”思维在很长一段时间别学者定义为“没有文字的”民族。他们基于生存的“功能论”并且完全受情绪和神秘表象支配。认为原始的思维是纯粹功利思维。
相反,“科学的”思维被看作是纯粹形而上的,揭示宇宙万物规律的无关个人利害的思维方式。这当然是对科学思维的误解,因为:
说某种思维方式是无关切身利害的,而且是一种思辨性的思维方法,绝不表示它就等同于科学思维。关于误解,不仅仅对于科学思维有误解,对于野蛮也有误解。作者提出了,在人类学的研究中,对于“野蛮心智”的定义是:一举而穷宇宙万理的野心。而这种野心常常伴随神话和巫术出现,因此,神话故事常常给人一种“了解宇宙万物的幻觉”。
本章提出了一个问题:古代人和现在人在心智、思维上是否存在很大的差异?在《黄帝内经》中,皇帝问老师:“余闻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今时之人,年半百而动作皆衰,时世异耶?人将失之耶?”就记载着每个时代的人,在心智和能力上的不同。作者的给出的一个解释是:原始人多擅长某一特殊具体心智的锻炼(比如古代水手能够在白天看到星星),而现代人则被机械代替了部分的心智能力。
当然,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人类所有精神力量都发展起来,所以,被机械代替心智具有历史性、文化性,也不必过于悲观。
对于作者来说,真正应该悲观的,对于精神能力、心智有威胁的可能是全球化和文化的“过度交流”。
我们变得只是一群消费者,能够消费全世界任何地点,任何文化所生产出来的任何东西,而失去了一切的原创性。这种悲观同样见于黑格尔的《美学》。黑格尔认为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美学与艺术必然趋势走向糜烂的颓废的浪漫主义,因此在纯粹绝对的资本主义世界中,艺术必然走向灭亡。
黑格尔(图片来自网络)神话思维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有助于保持“低交流”下的文化原创性。从技术上来说,神话需要被解码,不便于流通;更重要的是,神话中有很多关于“质”(中国人常说的道、本体)的隐喻。
“文明的心智”在于通过技术及科学的进步,越来越多解释“质”的层面,将人的思维与心智解放,或者回到最开始没有束缚的时期,或者到达成熟地不被经验所迷惑。心怀敬意,尝试相信,并解释神话。在“原始的思维”让我们包含接纳、敬畏之心;“文明的心智”下我们没有限制,更有实现的能力。
接下来这一章才正式进入关于神话故事和神话思维的论述,题为:“兔唇与双胞胎”。
用双胞胎和兔唇的神话故事引出“历史”与“神话”的关系。两者采用同样的时间但是组织方式却不同。历史与神话的关系就如同双胞胎与兔唇,是一个母体分裂出的双生子。而当某一方强势,或者事件被当权者利用时,就如同双胞胎中第一个生出来的那个常常“脚先着地”。
图片来自网络这一章是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建议反复阅读,至少两到三遍,才能真正体会作者所关于“双胞胎”、“兔唇”、“脚先着地”在神话和古代历史中的内在结构。何以双胞胎和兔唇以及脚先着地的新生儿在不同的地区有着相似的命运和传说。
当神话变成了历史,问题是:神话终止于何处?而历史又从何处开始?神话是封闭的系统,因为神话写的是象征,通常由一个民族几千年的传说的整理而成,因此很多神话直指本质的内容。因此,神话常常通过特殊英雄人物的塑造,推出一般,普遍的真理。
神话可以被反复使用,如同细胞的进化。历史是开放的,通过确定的材料;或者说历史是一种工具,一种一般概念性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增加些许活细胞。是增加(粉饰)而不是细胞的演化。所以,历史是技能,是游戏的buff,本身没有生命,只有功效。
细胞分裂(图片来自网络)最后,作者用“神话与音乐”来结束整本书。
这两者不是只有一种关系,而是有两种不同的关系,一个是相似性,另一个是延续性;更有甚者,这二者事实上是同样的东西。这一篇与第三章“兔唇与双胞胎”相呼应。同样是本书最精彩的篇章。两章如同双胞胎,讲述的是同一件事情,只是用了完全不同的材料。但是本质上却来自同一个细胞的分裂。精彩至极,亦非衡山的小结能够一言以蔽之的。
本书的结尾以神话的“隐退”和音乐的“问世”相伴为终章。此处的音乐特质古典音乐。所以,片面的说明了音乐语言是神话思维变相的体现。
取代了神话学传统功能的,并不是随便任何一种音乐,而是借由17世纪初的弗雷思科巴尔迪(Frescobaldi)、18世纪初的巴赫而出现于西方文明的音乐,这种音乐与18到19世纪,借由莫扎特、贝多芬与瓦格纳之手而发扬光大。最后,对于古典音乐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我来说,感受一下作者列举的大师作品,才是今晚最应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