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是一本由J.R.R. Tolkien著作,HarperCollins Publishers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4.45美元,页数:57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精选点评:
●放了好几年都没有勇气打开的书,就在这两个星期里很享受地读完了。It's the job that's never started as takes longest to finish. "Then shouldering their burdens, they set off, seeking a path that would bring them over the grey hills of the Emyn Muil, and down into the Land of Shadow."
●看了一年,这一年事多人烦
●一本书拖拖拉拉看了四个月······
●The book is a little bit of bored. Almost I would give it 3 stars. But at last I know it is a legend about friendship
●my beloved
●重大阶段性成果!!
●从5月20日到7月10日,历时52天,531页。Legolas在漆黑的夜里射杀Orcs那段,写他高大的形象、星光在额头闪耀像王冠一样,真是英武极了。船行至two great kings of stone那里,Aragorn一派王者风范也很震撼。
●第一次如此清晰地体会到语言的魅力啊,英文能带给我的感动远非译本能及的。
●断断续续的终于看完了,情节推进缓慢,各种人物历史和地理环境堆杂,不过文笔相当了得...Tolkien不仅写了一部小说而且创造了一个神话体系
●只是看起来很厚= =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读后感(一):最喜欢的一部魔幻作品
太喜欢这部电影, 以至于买了一套魔戒的英文版.
但偏偏现在又是奋斗时期, 总觉得自己应该先学数据结构和算法方面的东西, 多看编程方面的书...
生活真不给力, 总是让我做一些取舍....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读后感(二):被托尔金创造的词搞晕头
现在才看到开头这里,对于我这个已经毕业了一年多的英语专业学生而言,感觉还是有点吃力啊。里面涉及到许多托尔金自创的人名,地名,在阅读时以为是涉及故事情节的重要内容,所以放下书去查阅,结果发现并不是很重要,因为这样浪费了许多时间,导致阅读的速度很慢。
说到底还是自己的阅读能力不够,看了半天还没把Concerning Hobbit 看完,想想知乎里有人说道他9岁的儿子一天可以看完一百多页,真是汗颜。真的要把自己的阅读水平提高一下。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读后感(三):论托尔金原著和电影
本人没啥文化,如果有什么的有异议,欢迎评论。
最近看了不少托尔金的书,中文版英文版都看过,也看了全部的改编电影,然后在豆瓣上看到一条短评给霍比特人原著打了二星,表示援助没有给人想象的空间,很不寻常的没有电影好看。现在打算来说说自己的见解....
我最先看过的中洲作品是霍比特人电影的第一部,然后是霍比特人的书,后来是彼得杰克逊的指环王三部曲,其次是英文版的魔戒。所以在看指环王原著时对书已经有预期了,结果才发现和电影完全不是一回事。霍比特人是小学时看的,印象已经不太深了,这两天重看了五军之战的环节,也发现和电影差别巨大。
这个差别主要体现在细节。说来不可思议,其实在彼得杰克逊的电影中,情感和细节要比原著饱满的多。指环王是很奇特的作品,现在想来实际上我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的奇怪文学会存在,还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
托尔金的原著中实际并没有多少电影里主要展现的人文主义关怀,整个三部曲与其说是史诗,不如说是用史诗语言写出的纪录片一样的作品。托尔金本来是创造了辛达语(特别像芬兰语。而且最诡异的是,半兽人的语言和魔多的黑语听起来很像德语)然后才写出了填补该语言文化背景的空缺才创造的故事,先是精灵宝钻,然后大概三十年后才有指环王。而霍比特人实际是托尔金写给自己孩子的童话,最后被塞进了中洲史诗里。这一点很明显能在霍比特人的原著里看出来,初次出场的矮人和精灵形象略显滑稽,比起指环王中有着几千年历史的种族更像是童话人物,后面故事中作为邪恶化身的魔戒初次登场时也感觉像是个小物件,没什么特色。其中矮人性格相对平淡,没有电影里的索林那么苦大仇深。霍比特人的电影是建立在前有史诗大片指环王的基础上的,所以忠实原著的人诟病这三部曲拍的太血腥太严肃太冗长,而想想看,如果霍比特人原封不动的被搬上2013年的电影院,结果肯定是灾难性的。
个人看完魔戒感觉电影版的改变是在天才。里面Frodo和Sam的友情,Gandalf的智慧和慈爱以及人类的勇气在原著中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体现。原著中的一个个角色很像是尼伯龙根之歌(这就是托尔金灵感的来源,情节和背景跟指环王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中的英雄勇士,肌肉发达头脑简单。
所以说总结下来,托尔金的作品有一种雅利安多神教神话的遗风,Norse文化的语言,再加上一种类似基督教对于异教徒的反感情绪(从他描写的Balrog和Orcs可以看出来,有些地方甚至有点克苏鲁神话的效果)作品中只有美丽的语言和英雄史诗的美感,以及属于一直古老种族的悔恨的无奈...那些伟光正的东西实际都是电影自己编出来的(而且原著实际还有雅利安至上主义的嫌疑)
所以现在的现象是,喜欢电影的和喜欢原著的通常不是一路人。喜欢电影的人很多都是流行文化爱好者,大多没看过原著,看的话也只看了霍比特人。喜欢原著的大多都会喜欢电影,但痛恨霍比特人三部曲。
我的看法就是:我都喜欢,但书和电影的确是很不同的像个东西,从故事到情感都非常不一样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读后感(四):中土世界旅游指南
前段时间读了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觉得意犹未尽,最近又重新读了一遍,觉得作为指环王的第一卷的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这本书情节上更多的是为后面两本书做铺垫,这本书里没有什么场面恢弘的战役,笔墨主要用在了描写Frodo一行人在ringwraith的步步紧逼下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所以这本书更像是一本中土世界的旅游指南手册。
第一个介绍的是霍比特人居住地Hobbiton的Shire,这里的建筑风格是在土坡上挖个洞,洞里面就是房子了,几室几厅都井井有条,宽敞而又干净;门窗都呈硕大的圆形,室外都是花园,种着各种花花草草。霍比特人热情好客,喜欢在自己生日的时候送别人礼物,而不是在自己的生日指望别人送礼。霍比特人喜欢抽旱烟,没事的时候喜欢悠然地吞云吐雾,因为他们随时都没事,所以总是在飞叶子。
第二个景点就是老树林了,Frodo一伙人像无头苍蝇一样在老树林里逛来逛去就迷路了,老树林里全是树妖,树妖里最邪门的就是老柳树怪了。首先它略施小计就让Frodo和他的小伙伴们头晕目眩,只觉得头重脚轻,最终倒下昏迷不醒。更不幸的是Pippin和Merry甚至被老柳树怪给吃了,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老树林的护林员Tom Bombadil及时赶到,厉声喝退了老柳树怪,并邀请Frodo去他家做客。Tom Bombadil是个化外之人,有点像西游记里的某些神仙游离在三界之外。首先,魔戒于他而言,和一般的指环没什么区别。他既不受到魔戒的诱惑,丝毫也不渴望拥有魔戒;他的境界也高到了即使Frodo戴上魔戒,也依然没法隐身。
第三个景点就是小镇Bree了,Bree与别的地方最大的不同就是他的居民种族多样化,是一个霍比特人,矮人,正常人类杂居的所在,实现了一些各民族之间的包容,但也存在很多摩擦,比如Bree的居民居然给流落在民间的没落之国的国王阿拉贡起了个外号strider,大步佬,其心可诛。
接下来就到了中土世界旅游胜地Rivendell粉墨登场的时候了。Rivendell是一个谷地,位于迷雾山中,是一个由精灵建造并且驻守的据点。我看Rivendell更像是一个疗养院,每次有人受伤了,不管是身体受伤了,还是心灵受伤了,都渴望到Rivendell去养伤。不管旅途多累,身心多疲惫,经历了多么严重的创伤,在Rivendell呆上一段时间,风尘尽褪,身心焕然。有PTSD的,患有抑郁症的,我建议到Rivendell住上一段时间。Rivendell很像日本的一些温泉度假胜地,仙气弥漫,仙乐萦绕。在Rivendell你可以唱歌跳舞,赏花下棋,喝着美酒,听着仙乐,和精灵谈人生谈理想,让人住下就不想走了,你看,霍比特人Bilbo不就是住下就不想走了吗!
离开了Rivendell,就像长征要翻雪山一样,在导游巫师干豆腐的带领下,大家也去爬雪山了。这座雪山就叫white mountain,顾名思义,我是一座白雪皑皑的大山。Frodo一伙人在山上吃尽了苦头,又冷又饿又要赶路。爬完雪山,大家又开始钻隧道,其实不算是隧道,应该是一个地下王国,一个由矮人吉木梨的祖先们挖掘打造的但是如今已经是一片废墟的地下城堡,干豆腐带着大家在一片阴森恐怖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穿过这个地下王国,最终遇到了暗黑的恶魔,为了让游客安全脱身,良心导游干豆腐牺牲了自己,和恶魔Barlog一起掉下黑暗的无底深渊同归于尽了。
导游掉线了,但是旅游还得继续,剩下的八个旅客怀着悲伤的心情来到了人间至美仙境Lothlorien,因为都是精灵的驻地,和Rivendell一脉相承,Lothlorien也是仙气弥漫。Lothlorien和Rivendell的不同之处在于Rivendell是由精灵打造的一个据点,而Lothlorien自己本身就是一个仙境。一个是天然的,一个是人工的。Lothlorien不像人间那样四季交替,岁月消长,它更像是一个生命个体,有着自己的春夏秋冬也就是从出生到长大,从青葱岁月到两鬓斑白,Frodo一行人到Lothlorien的时候,Lothlorien已经命数将尽,到了自己存在的冬天了,于是整个Lothlorien好像沉浸在一股淡淡的回忆伤感中,渐渐地淡化,呈现出一种萧瑟伤感的气氛,这种伤感是沉淀了Lothlorien几个世纪纪元的所有回忆的一种深沉怀旧,而Lothlorien就要消失了。Lothlorien和外界不一样,外界的物理规律在Lothlorien并不适用,首先它的时间概念和外界不一样,Frodo一行人觉得在Lothlorien呆了很久,的确呆了很久,但是出来之后发现并没有多久,这和西游记里的天上一天,地上一年有异曲同工之妙。Lothlorien的精灵也大有来头,最了不起的就是Galadriel了,当Frodo打算把魔戒献给她的时候,她抵制住了魔戒的诱惑,并且可以用Galadriel Mirror和世间万物甚至是敌人Sauron视频通话,做到知己知彼。
离开了Lothlorien,乘着精灵打造的轻便小舟,Frodo一伙人顺流而下,指环王的第一卷,Frodo一伙人的中土之旅也就到此为止了。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读后感(五):托尔金是一个伟大的拖延症患者,他用了十二年写出了魔戒
拖延症古已有之,大部分可以原谅,反正它是人之共性,被拖的事情大部分其实也没那么重要。但伟大如托尔金呢,在拿霍比特人成功的勾起孩子们的狂热以后,外加全家上阵的出版商督促,还有甩手不干的余地么?我相信倘若魔戒前两部出来后,托翁竟然敢把结局拖黄了的话,一定会被从从坟墓里拽出来继续写的。
事实证明,他的确是一个不断跳票的高手。自The Hobbit在儿童文学中大获成功后,出版商昂温父子郁闷的12年就此开始了。那一年,小昂温刚好10岁,他看完霍比特的人手稿,写了一份报告交给父亲,做出如下评论,”棒!这本书有地图帮助阅读,不需要配任何插图。这是本相当精彩的书,适合年龄五岁至九岁“。下一步就该趁热打铁,写写霍比特人的续集了,拖延症正式拉开帷幕。
第一阶段——积极创作期,逐渐偏离霍比特人续集的定位,找出最重要的主题,”返还魔戒“。
1937年11月18日,信件,”我已经在写新霍比特人故事第一章——期待已久的宴会“。
1938年3月4日,第三章接近完成。
1938年8月31日,正式提出The Lord of Ring这一题目,定位从”面向儿童“到神话创作。这一转变十分关键,他得以将《精灵宝钻》中对中土世界的设定延续,做为一个”次创造者“,讲一个让人信服、乃至经得起考古和社会学调查的的神话世界。为此,他在故事还未开始前就先自行画了一系列地图。
上等的写作者,在讲述某个故事前,心中都有一个完整的宏大图景。落笔的文字中,不会完完全全去复现,只用借助少量的人、空旷的景,读者往里看,那个世界越看越丰富,每次看、每年看,都有点不一样。上等中的上等呢,如托尔金,看一辈子,就是比别人多活了一个世界,在多的那个世界里活得同样很真实,里头的月亮起落时间、风的知识和种族特质,乃至烤兔子的方法,都有一以贯之的规律。类似的体验在国内的科幻中也有一个,刘慈欣所写的”三体游戏“。
第二阶段,拖延症患者的拉锯战。
1939年2月10日,信件,保证当年6月中旬可以写完。当年12月19日,信件,因整理园子受伤,故事越写越长,拖到春天。
1940年3月27日,老昂温催稿,”哪怕只写两三句也行“。回信,因家里水管爆了,两口子身体不好,研究工作太认真了,还没洗完真是不好意思啊。
1940年,创作停滞,可能原因,二战、拖延症发作、心情不好。
拖延症的原因之一是完美主义,表现之一是放着该干的正事不干专心干边边角角的。所以托尔金确定是一名典型患者。完美主义在于,他要他的中土世界有一种”摸起来是真的“的感觉,为此在乎每一件琐事。”书里的每一句话我都反复斟酌过“,”如今我迫切需要知道月亮在接近满月时每晚升起的时间会比之前晚多少,还有就是,究竟该如何煮兔子“。由于对这个月亮的描述错误,影响Frodo行程的科学性,返工耗时一下午。还要研究精灵语等等——这样写能不慢吗?
天生不干正事也体现得很明显,该写霍比特人续集的时候捣腾起了魔戒,该写魔戒的时候还惦记着精灵宝钻,该交完稿的时候,干脆再去捣腾一把地图。
第三阶段,收尾工作通常是让人绝望的。
1944年4月5日及之后数月,良心发现,灵感卷土重来,狂热的写作中,”尽管被琐事缠住,但还要赶在被打断前绝望的续写“,进展很大。
1944年晚春以后,几乎再也没有怎么动过笔,万能原因,”如果你愿意听听我当时遇到的那些家事和事业上的那些麻烦,那您应该会原谅我的“。
1947年,信件,”已经在写最后几章了“。1950年,着手出版事宜,坚持《魔戒》与《精灵宝钻》必须打包出版,但其实后者还没有写完。随后因为多方面的拖延,战后纸张涨价,妥协,决定先将魔戒分三部出版。
1954年,出版魔戒第一部、第二部。1955年3月,第三部的附录还没拖出来。1955年10月,第三部终于带着偷工减料的附录出版,附作者致歉,因曾许诺的附录中名词索引被取消了。
1973年,托尔金因胃出血去世。1977年,其子终将其遗稿《精灵宝钻》出版,对他而言,这是他所经历的的”中土世界的次创造者“的一生中,最根源的作品。《魔戒》始于儿童文学,由一枚戒指为线索,终于神话创作。许多故事的展开,并不是情节的简单想象与堆砌,而是受一个人名、地点、一句箴言的引导,以新奇的目光对中土世界进行观察与发现。
虽然魔戒三部曲取得了最大的成功,售出数亿本,但托尔金最伟大之处不在于此,他于头脑中凭空构造出的中土世界,第一、二、三纪元,在这个世界的设定中体现的严密的逻辑线,”永生“与”力量“,善与恶的力量的的微妙平衡……此后的许多神话、奇幻、游戏创作的角色设定借鉴于此。最为人所知的当属魔兽世界与哈利波特系列。
另外说起哈利波特,虽然同样是巨大的压力,同样数次跳票,J.K罗琳阿姨面临的显然和他不同。罗琳阿姨受到十年中承受读者巨大期待所产生的压力,一部部写下来,最困难的事情当属写作速度跟不上读者期待。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实际上仅仅是一部,由于战争与他自身的磨叽,导致纸张紧缺,还怕读者还未读已被大部头吓死,只好拆三小本卖(其实他心里非常不乐意),他只是用了12年”一气呵成“罢了。他以12年时间方成就50万字的魔戒,一方面因为典型的拖延症状,不得不被琐事与借口缠身。而更重要的原因可能在于,这期间,他以大量精力对中土世界的诸多方面修修补补,始终惦记精灵宝钻,写作关于中土世界的其他故事,与读者友人书信来往阐述论证中土世界观,发明完善精灵语乃至以此记录日记,最终成就了这样一个世界,”人们能够融入这个故事中,并且将其看做是一段真实的历史“。
——阅读托尔金系列的阶段性小结。主要内容参考《读库》1206中的《魔戒之王》专题(其中全文刊载了托尔金给出版商的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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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被自己的拖延症弄死了,重新拉出来这篇评论刺激一下自己。此书的前23用掉几周,后三分之一却活生生拖过了半年。虽然托老爷子时刻在拖延,但人家时刻在战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