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之行(全布面精装)》是一本由[英] E.M.福斯特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5,页数:49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印度之行(全布面精装)》精选点评:
●人生苦短 肉体软弱
●打了三天点滴看完印度之行的三个部分:伊斯兰教清真寺(凉季)-佛教石窟(热季)-印度教神庙(雨季),有一种美学意义上的工整,囊括了殖民地时期印度不同的阶层、宗教、男和女,扎实且洞悉人心,对于比日常经验巨大得多的超验感受亦有着笔,却并不耽于神秘。爱比观点更重要,剥离掉民族、宗教的壳,有什么比两个个体之间坦诚相见的爱情/友情更值得追求?
●种族歧视的故事,不太喜欢,不懂为什么能评这么高分。
●三星半。比起奥威尔的《缅甸岁月》,更喜欢奥威尔的文笔。福斯特的不是很简洁,虽然试图尝试描述印度人的个性,宗教。主要故事:白人殖民税务官未婚妻在印度朋友安排的石窟游览时发生的袭击误会引发的殖民与反殖民社会矛盾。排版也不是很好,注释全放在了全书后面,看完再无兴趣看冗长的注解。看完这书,就不是很想看他的《小说面面观》了。
● 东方的含混神秘与西方的科学理性确须各取所长,——但一切必须建立在『平等』的根本基础上。印度人和英国人确可以成为知交,但与『英印人』(Anglo-Indian)则是妄想。
●关于马拉巴尔山洞,用Naipaul的一句话解释:印度是虚悬在时间之上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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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冯涛译本,真的妙。然后重新翻了翻《莫瑞斯》,才知冯涛先生也是那一册的责编。决定追看先生的其他译书。择日重温这一本。
●光芒万丈
●在《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的电影里,就感受到敏感的激发、情谊的颤动,总之是种微妙的生发。只不过读了他的小说之后,更能看见从各人的心绪从交错到契合的过程。踏着时隐时现的韵律,如丝如缕的情感互相缠绕、分离,几经波折后就着机遇到达真正的交点,在短暂的时刻里相伴行进,随共鸣而显现出迷离又绚丽的烟霞。跟这种印象相比,《印度之行》里阿齐兹和菲尔丁的友谊算是干脆爽快了,“到了那时,你和我将成为朋友”,与其说是展望,不如说是把未来搬到了此时此刻。言及神秘的部分,我觉得有附会自己研究的成分
《印度之行(全布面精装)》读后感(一):莽撞,谵妄,或“友情”
2016年新版,布面精装,装帧漂亮,冯涛翻译,句子靓丽,零星笔法古旧,如常用到的句式:“雅不愿……”(就是“极不愿……”的意思嘛。)
《印度之行(全布面精装)》读后感(二):评《印度之行》
一位看起来并不那么有名的作家,EM福斯特
距作者生活的时代(大概195x年)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但是看到他写下的,灵魂仍会震颤,并因为这些美丽的文字和作者的哲学思考而心驰神往。
我也一直在这枯燥索然的生活中挣扎,时而怀疑生而为何,痛感生之如蜉蝣,这一点我的挚友皆知(可能来自于年少的无知与沙雕)
这样的思考在福斯特的文中是常见的。爱情是什么?婚姻的意义?生命的渺小与人生的空漠……。不同种族 宗教 文化之间是多么难以互相理解(怀有不同思想的人是难以沟通的,即便是挚友),但是文中的主角们却仍然跨越了鸿沟,站在了一起。
《印度之行(全布面精装)》读后感(三):不枉此行
人种的观念,民族的观念,宗教的观念,性别的观念。就像人类的显性和隐性基因一样,总有一样支持或主导着人与社会不断的发生关系。
带着反思的头脑在人生的轨迹上走下去,会不断被这两类基因的冲突所警醒而发生矫正;坚持某一种观念,会不断触及这个社会的边际而产生各种各样的困惑。
作者站在那个历史时代浓缩了这些冲突,缩短了那些轨迹,就像他所写的一样“生活的绝大部分都是如此枯燥乏味,根本就不值得一说,那些将其描绘得趣味盎然的书籍和言论,全都是不得已的夸大其词,无非是为了证明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而努力实现这个过程并生动描绘出来本身,已经很伟大了。
《印度之行(全布面精装)》读后感(四):印度之行
(最近读印度的书很多哦,因为她太迷人了。)
一个非常荒诞的故事,读的时候觉得冗长,琐碎,刚刚读完时,又觉得这件事件很搞笑,但是之后回想觉得意味深长。
一个英国女人阿黛拉产生了幻觉,告发一个印度男人想非礼她,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最后上升到了民族主义。印度人觉得英国人用这种罪名侮辱自己,而英国人呢,他们因此也团结在了一起,男人们是愤怒的,自己国家的女人怎能让别人染指,英国人是不可能和印度人交朋友的。印度人就是愚蠢的贱民。
而在这些对立中,有一个叫菲尔丁的英国人旗帜鲜明地站在了印度人的一边。他甚至和那个被起诉的印度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当阿黛拉发现自己产生的只是幻觉,她通告的对象是无辜的时候,所有英国人又把矛头指向她,觉得她好像背弃了民族大义。
此时的菲尔丁会劝服受侮辱的印度朋友放弃对阿黛拉要求赔偿金的诉讼。对菲尔丁来说,重要的不是哪个民族,而是这个人值不值得自己去交往。
福斯特是在第二次印度之行之后写下的这本书,出版时间是1924年,那个时候,反殖民的浪潮已经在全世界掀起,福斯特对殖民者的失望与反感体现得淋漓尽致。借着菲尔丁的口,他说“白人不过是灰色偏粉色的人种。”我记得大学时期老师说过,北欧人皮肤偏粉,像小猪身上的颜色,皮肤太差了,远观吓死人。
他有多讨厌英国殖民者啊,那些殖民者们一个个跟小丑一样。在书中,印度人喜欢诗歌,喜欢艺术,他们对艺术的热爱是刻在基因里的,所以英国人鄙弃这些东西。甚至不愿意再去谈论戏剧音乐之类的东西。当阿黛拉撤诉时,那些“高贵”的人破口大骂,气急败坏,没有人关心她的身体状况,巴不得她被强奸被强暴,这样才能证明印度人种的低下与他们的高贵。
当然不是所有的英国人都是这样的,莫尔太太甚至鄙视自己的儿子的所作所为,她的 儿女来到印度之后倒是能感受到印度人的淳朴热情,就像阿黛拉说的,“莫尔太太可能瞥见了印度的灵魂。”
在这所有的错综交织中,一个东方人和一个西方人成为了真挚的朋友,虽然最后分道扬镳。起初我是讨厌阿齐兹的,讨厌他总是想去讨好英国人。过分热情。看他误解菲尔丁又觉得他怎么能这样猜疑他呢?而菲尔丁一直都是以赤诚之心相对。
后来我明白了,被压迫民族的内心好像总是有一种自卑感存在。不说阿齐兹,即使今天的东方人面对西方人总有一种忸怩感,现在内心里就承认人家的高等了,再怎么相处呢?殖民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烙印却久久不能消散。
除了作者抨击殖民主义,还能看得出他对印度的迷惑和向往。在印度一切都是杂乱无章的,但是根深蒂固的古文明造就了很多像伯哈德老爷那种举手投足优雅自如的人,他们完满,高贵,迷人。甚至在法庭上的那个不可触摸者,置身世外,拥有所有人所没有的超脱和淡然。甘地说他们是神之子。
所以印度虽被殖民,但是殖民者却很难改造他们,苦心经营了很多年之后,依然发现自己是背井离乡的,所有的住所不过是避难所,他预见了“日不落帝国”的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