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手机版
北大产科医生被打事件为何拖延不决?“互殴”或许是纠结所在。
日期:2018-10-14 06:45:06 作者:正义路上 来源:烧伤超人阿宝 阅读:

北大产科医生被打事件为何拖延不决?“互殴”或许是纠结所在。

  看完本文,我心里可以说是五味杂陈。

  我不得不承认:本文很完美回答了我们的很多疑惑,诸如事件为何迟迟得不到处理,诸如医院为何千方百计*,诸如为何打人者竟然主动派出所催促处理。

  不相信,在当今的舆情下,警方会依然做出“互殴”的结论

  但以这种方式得来的正义,却让我们无比悲凉

  涉医暴力中,医生往往还手即是互殴。

  互殴,已经成为令无数一线医务人员深恶痛绝词汇

  还手即是互殴,这已经成为惩善扬恶,保护纵容*无赖约束打击无辜受害医者的毒瘤。

  希望这个毒瘤,能早日被彻底切除。

  今晚到家已接近零点,眼睛看了一天的电脑干涩的几乎睁不开,身心疲惫,但有些话不吐不快原因朋友发来了北大医院妇产科医生被打事件。

  该事件详细经过笔者并不清楚,不清楚的地方不作评论,笔者只讲讲我们看到的。

  根据医院通报和有关消息报道,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医生赫某东因为拒绝一名没有剖腹产指征的孕妇家人剖腹产要求,赫医生被孕妇家属连续殴打致多出骨折

  (视频一)

  在视频一中,光头男子产妇家属家属,明显挑起事端殴打赫医生时,但更明显的是,光头男没有占到便宜,而且被反殴打,看你踉踉跄跄的脚步,应该是酒后下盘不稳。

  (视频二)

  视频二中,光头男与年轻眼镜女对赫医生进行殴打,而孕妇本人在视频中并看不出有违法行为,反而是在劝阻。就本视频来看,说三人殴打赫医生并不准确。

  就北大医院的通报和两个视频,逆行君认为,当前最可怕的并不单单是伤医事件本身的问题,而是暴露出“赤脚不拍穿鞋的“、“我弱我有理、我横我怕谁”这一系列社会无赖现象,更暴露出“不让老实人吃亏完全就是骗人的鬼话

  就是因为人老实,所以总是要吃亏受欺负。只要看一看每起曝光的暴力伤医和妨害公务的案事件,那些吃亏挨打挨欺负的往往都是医生和警察中的老实人。在一个单位中也是如此,那些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付出回报不成正比的也是老实人。其实,之所以有“不让老实人吃亏”的说法,恰恰就说明了吃亏的都是老实人,而笔者也是深受其害

  笔者先保持冷静,先分析被打医院事件,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是9月22日的事件,过去快一个月了,却突然冒出了视频和医院的通告?

  原因应该很简单肯定是事件迟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医院顶不住医务人员的压力,于是发出了通告表示一个态度同时也是向公安机关施压,希望公安机关在舆情的压力尽快处理。

  那么公安机关为什么这么久没有依法作出处理?必定是主要是因为案件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棘手的原因有有两点:

  主观方面,很有可能属地公安机关对此案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尽心尽力去解决办理。

  因为在许多公*警看来,这只是其处理的千千万万普通案件中的一个。虽然公安部强调了许多年涉医案件特殊性,但对公安基层来说往往认为高层在唱高调,自说自话,听听也就算了,在理念上任然没有转变过来,把此类案件当成普通案件来对待,往往在事件闹大了,舆论广泛关注了才重视起来。

  客观方面:案件本身必然涉及互殴。

  因为赫医生有攻击行为,而攻击行为导致光头男受伤,如果处理光头男,赫医生也要被处理,这是医生和医院不愿意看到的。

  一说互殴,肯定许多医务人员有抵触情绪,笔者认为,我们坚持实事求是总是没有错的,虽然说实话的人往往没有好下场

  我们注意看一下视频一,视频一中光头男先采取了攻击动作,该行为无论是定性为殴打他人还是寻衅滋事,都没有问题,事实清晰证据确凿。该视频前三分之二部分,赫医生的推挡动作都是防护性行为,不是攻击性动作,也没有攻击的主观故意,至此赫医生的行为没有构成互殴。

  性质改变是从视频一的第41秒开始,赫医生用一记右摆拳将光头男击倒在地,第43秒时,对倒地的光头男又是一记重拳。作为吃瓜的医务人员看着一定觉得很解气,确实是这样,如果我在场估计也忍不住会出手,但这两记重拳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的“殴打他人“”或《刑法》里的“故意伤害“,这是违法行为,而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说这两拳不违法,那属于睁眼说瞎话,笔者做不到。

  视频二中则不存在互殴的问题。我们注意一下视频二中第10秒钟开始,戴眼镜的女孩(疑似光头男的女儿观察到光头男面部胸口异样情况,应为之前被郝医生攻击留下的伤痕(此为猜测,但猜测的准确性较高),因此该女孩之后的行为也很疯狂,对赫医生多次攻击。

  鉴于以上情况,如果此案完全依法来办理,处理意见应为:

  光头男和眼镜女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从该案的情况看,定寻衅滋事更准确一些)导致赫医生轻伤(或以上),应当对光头男刑事拘留,提请检察院逮捕,眼镜女的攻击行为应不足以至赫医生轻伤,应当予以行政拘留5至10日(如按寻衅滋事,拘留10至15日),孕妇在视频中并没有违法行为。

  而赫医生因故意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中“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可处500元罚款即可。

  如果是这种处理结果,500元罚款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目前也没有纳入征信体系,行政处罚不算犯罪前科,赫医生和医院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但目前看,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光头男的伤情鉴定必然构成轻微伤,构成轻微伤就不能算情节轻微了,依法应当行政拘留5至10日。如果是这种处罚,虽然光头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正如逆行君开头所说“赤脚不怕穿鞋的”,相信赫医生和医院是不会接受的。

  而如果只处理光头男、眼镜女,相信光头男一家必定不干。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是单纯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肯定是要先调解的,调解不成再双方都依法处理。但该案是涉嫌造成轻伤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无权调解(可由检察院调解)。既不能调解,又不想对双方都采取措施,那该怎么办呢?只有一个办法——让双方自行和解。

  而和解的前提是没有刑事立案。简单来说,对于轻伤害的刑事案件,如果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了,那么就只能由检察院调解,或者依法对双方分别处理。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刑事立案,那就可以让双方自行和解。

  综上,合理推断,该事件虽然公安机关介入,但应没有立案  在这20多天里,双方必然没有达成和解,因为赫医生不认为自己应当被处理,但不处理赫医生光头男肯定不干。而这次北大医院的通报一出,相信公安机关应该很快就会立案。而刑事立案的结果很可能会两败俱伤

  最终处理结果目前看任然有两种,一是双方和解,这种可能性很小。二是刑事立案,对光头男刑事拘留,对眼镜女行政拘留;对赫医生行政拘留,但不予执行(受伤严重符合请假情形

  因该事件现在掌握可靠信息不多,以上仅仅是笔者根据视频对本事件做出的一个推断,供大家参考,当然,相信真实情况应当与此推断八九不离十

  那为什么笔者要说公安机关一开始不重视,难道一开始重视了就能改变处理结果吗?

  对此,笔者要解释的是,如果一开始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对该事件多投入一些精力,多做一些耐心的解释,多采取一些措施,不断跟进事件的发展过程,避免高高在上傲慢的态度,虽然并不能改变案件事实,不能改变案件的定性,但却可以把握事件处置的先机,不会让事件压了20多天不断发酵最终爆发网络情事件,这种案件每年成千上万,根据不同的案件的实际情况,只要用心,往往还是会取得比较好的处理结果(本案细节不清,无法详细解释)

  为什么说”不让老实人吃亏”是骗人的鬼话呢?其实很简单,频繁发生伤医案件,其实就是一种欺负老实人的心态在作祟。在许多人眼里,医生挨打是正常的,打你也不会还手,在本案中,如果把赫医生换成昆山龙哥,纹了一身海鲜,手拿大刀片子,我真的不相信光头男还敢去挑衅。就是因为觉得你老实,所以就敢来揍你。

  在医患互殴的案件发生后,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会要求医务人员做出更多的妥协,为什么?因为你是体制内的,你好欺负。在调解中,无论是医方还是患方,往往谁更老实,谁更好说话,谁更胆小,谁就要做更多的妥协和让步。

  在日常工作中,不也是一个道理吗,不让老实人吃亏这句话极其虚伪人们强调什么,往往就是因为缺少什么,恰恰是因为老实人总是吃亏,所以许多领导才会经常把“不让老实人吃亏”挂在嘴上。

  讲这些,不是鼓励大家不做老实人,而是希望做一个聪明的、据理力争的老实人。比如赫医生,现在应当立即找个靠谱律师介入,做好依法*的准备

  最后,再强调三点:一是提醒办案机关,光头男和眼镜女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而不是简单的因矛盾导致的故意伤害。不能将矛盾放大化,否则是抬杠。

  二是提醒医务人员还是要掌握法律知识安全防护意识,采用合法的方式自我保护,尽量不要与患方发生面对面的冲突

  三是医院对医生安全的重视也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该事件中逆行君没有看到一个保卫人员在场及时制止殴打行为,希望医院也能反思

评价:中立好评差评
【已有2位读者发表了评论】

┃ 北大产科医生被打事件为何拖延不决?“互殴”或许是纠结所在。的相关文章

┃ 每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