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一本由林夕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页数:37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曾经》读后感(一):我们朝着同一个方向,消耗着往后,制造着曾经。
这是如往常一样南方暑气蒸腾的上午,我在徐徐行进的汽车中读他的过去。路过一丛芭蕉,又路过一丛紫荆,到处反射着喧嚣的光线。而唯独在我的膝盖上,蜿蜒流淌的文字像一匹洗旧的夏竹布,微微泛着蓝的沁凉。
曾经的颜色,总是冷的。像是除夕过后清晨的老街,烟花燃尽,满地是炮竹的碎屑,散发着淡淡硫磺味的洪荒。
窗外一海之隔便是他的世界,哪怕艳阳天里也是有些灰灰的,飞速运转的岛。他该是坐着车穿过熙熙嚷嚷的街了吧,有没有食一枚蛋治,或者如我一样起得太晚,只能空着肚子等待午餐?
我们朝着同一个方向,消耗着往后,制造着曾经。
除非怀着特殊感情的作家,否则轻易不读他们的散文。因为每一篇散文都是一把连接彼此世界的钥匙,进入之后面对的可能是一个跟想象太不相同的形象。——当被你创造的华丽天地迷住,怎么忍心接受你也如碌碌世人一样奔波着柴米油盐?然而总有一些人,是不同的。
他的不同也许并不在于比其他人等超脱,而是因为莫名发展出了新一层的情感,所以琐碎也变成了可爱。这就像是你不想知道金城武也会拉屎打嗝挖鼻孔,但却热衷于打听新情人的过去,爱到浓时,恨不得凭想象力占有他的一切回忆。他住在旧公寓里了,他吃过二十只生蚝了,他对着镜子挤黑头了,他郁郁寡欢似病非病了。铺天盖地的细节制造出一种假象,仿佛那些时间地点我也在场,默默的跟在他的身后,为他的一点点不如意满怀悲戚,伸出抚慰的手来。我从来不喜欢小男人,但这个小男人却因为足够坦诚,反而让人生出一点爱怜的心态。全然不顾他的年岁足以生出另一个我(如果他想的话),也施施然将一切肉麻当成了有趣。
《曾经》读后感(二):如果变成风
傍晚时分常常看见红色的霞光,凭空又给温和的天气增加了几许暖意.
喜爱春天,无论心情有多么糟糕,生活多么无奈,看到那些绽放的花朵,也会觉得一切都有了新的希望.
一遍一遍听林夕作词的那些歌,想着那些词里有多少是失意人的心情写照.那些可望而不可得的感情,如今都已远远的轻轻地,却依旧伤感的,美丽的传唱着.
看他写的散文集《曾经》,那些琐碎的小情绪有着普通又深刻的悲哀,会让空虚的心灵感到一种相知的默契.我们这些孤独的人们多么需要心灵上认同和安慰啊.有时候,心里的感觉无人诉说,觉得自己真的站在时间无崖的荒野里,不知道该找寻什么,不知道该爱的人应该是谁.在这样的时候,看到一个人用他的文字表达了你原本不可言说的那些思绪,莫名的温暖会涌上心头,喜悦、感动而又踏实.
原来和他一样,我们都有过在下雨天里呆在室内望着窗外茫然的惆怅,这是一种让人欢喜又伤感的感觉。
林夕说,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不管去哪里都是快乐的感觉.......
大多数人对自己的曾经已经遗忘,比如少年时代的梦想,比如真挚纯美的初恋和相思.......对于能够记得的似乎也已经没有多少接近真相,真情。不知道那些记忆的碎片是不是在时间的过滤后都变成了生命中的水晶,或者伴着人世沧桑的改变随风而去.....但是那些曾经,的确实实在在有过,都是"我们的亲生骨肉".
如果说过去的自己才组成了现在的自己,那么不管有过多少眼泪和伤痛,多少遗憾和懊悔,都是人生完整的一种方式吧?
一切过往,或有温暖的记忆,或有潸然的泪水,或有我们不能言说的表达......但总想更潇洒的活,想着如果变成风,该有多自由.
《曾经》读后感(三):換一個清晨
“有生之年能遇見你,竟花光我所有運氣”
“原來過得很快樂,只我一人未發覺,如能忘掉渴望,歲月長衣裳薄”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離開的時候,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跌到了最暗處,心裡忽然明了”
“介意不來,只有配合演出。不管多勉強只能笑,不能哭”
“剪影的你輪廓太好看,凝住眼淚才敢細看”
“就算你壯闊胸膛,不敵天氣,兩鬢斑白,都可認得你”
“前塵硬化像石頭,隨緣地拋下便逃走,我絕不罕有,往街裡繞過一周,我便化烏有”
“償還過,才如願,要是未層償清這心願,星不會轉,荒不會穿,因此太稀罕繼續相戀”
……
林夕的歌詞佔據了我所聽的歌大部份,認識林夕因為他每年金曲頒獎典禮被提及最多的名字,他手寫的文字通過各大歌星被緩緩道出,只要唱林夕作的詞就會有當紅的機會。林夕的才,在香港用驚為天人不為過,在香港這個細小的城市,對文學不甚注重的地區,林夕作為土生土長的香港人詮釋著香港的文化底蘊。只是林夕,有著一層的灰霾,圍繞在他身邊,濃得化不開。
《曾經》像似林夕的日記,記錄著生活的點滴,記錄著他對身邊人與事的感受,像他的歌詞,有著一層傷感,像極了香港的春天。書中的文字是淡淡的,生活像是沒有喜悅和動感,熱與鬧是別人的,他只是作為旁觀者安靜地看著,對於陌生人、對於友人、對於親人。林夕是患過抑鬱症的,而且不短,《曾經》也應該在其中,陰鬱的情感處處滲透。《曾經》可以看哭有故事的人,也看哭了林夕這個人。一代才子眼裡的世界,很細緻,卻缺乏了色彩。他有一雙發現生活的眼睛,卻只看到憂傷,無論是歌詞還是這本書的文字盡是如此。書看完了,像是靜靜聽著林夕訴說他的生活,沒有太多的有規可尋,他只是想到了就寫,一篇一篇的小短文,是林夕的心思,是林夕對世界說的話。
一直都不肯承認,能夠寫出動人的文字的人大概都是憂愁善感,但事實偏偏又是出名的作者身上總有這樣一股陰霾,包括林夕。很多次看見他上臺領獎,總是穿著比自己大一號的衣服,彎著背,頭髮擋住了半張臉,像《死亡筆記》里的L。領獎時話很短,只是謝謝,然後又匆忙下臺。總是想幫他剪掉頭髮,幫他換一身利落的衣服,希望他抬頭挺胸讓舞臺的燈光坦然照耀。像是在《曾經》里他多次描述自己的房間一樣,我多像把窗戶打開,換一屋子的陽光明媚。
儘管如今的林夕也和“曾經”一樣,滿腹的才華滿腹的抑鬱,可是很感謝他用文字滋潤了很多人的心,可是還是希望把“曾經”的林夕放在曾經,換一個清晨。
《曾经》读后感(四):《梦中见》
随手写下这样的文字,纪念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
在我没有出差之前,刚刚收到米寄来林夕的《曾经》,本有大段的时间可以去阅读其中的字句,可是一拖再拖,只是在晚上洗澡之后拿来阅读,看上几篇,想上几遍,悄然睡去。如今在这个五月的最后几天里,出差在外,睹物思人,老泪纵横。
昨天晚上到达这个城市的时候,天色已晚,正是华灯初上时。尽管以前我对于这个城市只有一面之缘,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个城市。靠海的宽阔街道,比起内地人少的出奇。坐公交的时候,售票员在车厢里走来走去,票价奇奇怪怪,多少还有很多的零头。我只是知道河南岸的某套公寓里的九层,有着你的一套观景房,具体位置,我不知道。这个城市里有着太多的街道,我无法一一去踏遍你走过的道路……
坐20路的公交,路过这个城市的火车站。当司机师傅报站,我回过头看,两旁的巴士,稀少的人群,广场上的灯开始亮了起来。我似乎来得晚了一些,比起去年的十一月,天暗了不少。到底有多少人在这个城市的火车站依依惜别?又有多少人会带着一丝丝的无奈转身离去?记得以前的自己,喜欢这样一个又一个是起点又是终点的站台。其实那个时候还尚是年少,美其名曰享受着每次旅途中的感觉,不在乎起点与终点,得意的是那个过程。可是现在看来,除去身体上的疲惫,心情确实差到了极点。仅仅是4个小时的车程,我真的不想再颠簸。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讨厌火车站机场还有长途车站。每次停顿的地点或许都是一个人的原因,多少带着些许的荒凉。赶火车的时候,带着大包小包似乎是一场逃荒,拼命地随着人群不停止的奔跑,找到自己的座位,放好行李,满身大汗,然后坐好。这个时候你才发现火车已经跑了一段时间,你还没来得及欣赏这个城市最后的美丽景色,她却以着不可回头的急速向前奔驰;抑或者一个人早早地来到机场,排队换登机牌托运行李。多少次你回头看看,尽管你知道没有什么但还是想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或者是某个人。虽然你知道他出现的概率是零,但是你还是在等待,似乎等待变成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梦想,然后你拿着登机牌过了安检,老老实实地等着上飞机,最后舱门关闭,你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原来一切都是幻想,你还是一个人。在这些充满离别与伤感的地方,你没有幸福的感觉。它们只是你的必经的一个站点,只是经过,没有停留。
多年来,你一个人挤火车搭飞机乘大巴,多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一个人独行。假若有一天真的有个人跟在你的后面,为你扛着行李挤上挤下,忙前忙后,你是不是还会不适应?我不知道,只是没有这个概念,或许人就是贱,原谅我。
这是我出差的第一天,第一天就一个人坐在客房里看了一天林夕的《曾经》。晚饭过后,恰巧下了一场大雨,雨后的天气异常清新,我是喜欢这样的感觉。入夜的时候给你简讯,告诉你我到了去年我们见面的城市。只是现在我不是在市区,是在附近的一个公司办些事情。
我们很久没有这样随性的聊天了,每次只是例行公事的询问对方过的好不好或者工作怎样,其实生活又怎能简单地归结到一个好或者不好的字眼之上?我们很少涉及个人的私事或情感。因为我们在这个上面有着一个浅浅的伤口,只有不去触碰,才会愈合。遗憾的是我们不是怕疼只是害怕尴尬,于是我们尽量避开不答。
今晚杭州和我这里都下了雨。你买了20多块钱的杨梅,酸的不得了,但是你还是喜欢。上次你说了黄瓤西瓜,结果上些天我去超市真的就买到了,还有椰子和杨梅。我买了这三样,一个晚上全部消灭,只是辛苦了装逼的胃。我试着去了解你的生活,越是想要去懂你,越是不懂你。能被理解能被体谅的感觉是很好的,但是你总是把自己藏的严严实实。我虽然不懂,但是我会难受的心疼。什么时候你能让我懂,让我不哭?
我们说了好多,我的工作你的工作,我近期的安排与行程,各大航空货运公司以及你我的性格。狮子座的男生是不是心地都很善良,就像你。你说你不是经商的人才,心太软。我知道我知道,外表强大你的,下面依然是一颗善良软弱的心。你有太多的优点我很难在其他的人身上发现,所以我就如此的crush on u .有的时候我盯着你的相片仔仔细细地看,我希望能看出一点点的破绽,然后无限放大,或许我真的就“抛弃”你,可是我没有做到。难怪有人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这的确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你是我的精神支柱,你说只要我有苦难无论物质还是精神,能帮我你一定帮。可是这些我真的不需要,我自己能解决,唯有感情,我需要,你给不了。我能体谅,不怪你。
我在月底回郑州之前,想去这座城市认认真真呆上24小时。想找找你曾经走过的路,看看你所关注的风景。有些事情尽管是我的一厢情愿,但是我还是在其中看见了宿命的味道,或许真的是命中注定,注定我会沿着你走过的风景一路向前。所有的风光我们一同看过,只是错上的时间差,我们始终不能相遇。
命中注定。
还记得在成都的时候么?我们都在锦里的许愿牌边上留过影。那个不是一般人在意的地方,我们真的就倚过同一个栏杆。相片里的你小肚子微微有些突起,软软的摸上去会很舒服。于是在阳光明媚的下午里,又想起了你。
清晰地记得林夕在《梦中见》中说,梦中见,你不肯来,只要我想,你便会来,来了,只要不醒,便走不了。林夕即梦,愿我在这样深的夜里不要醒来,只有这样你才不会离开我,似乎也只有这样,我与你才能永远地在一起,不是么?
《曾经》读后感(五):Once——林夕
我以为。看林夕的文字需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看,或者说要有小资的环境,只有这样看起来才会有感觉,或者说能够读时与林夕的文字互通。于是我便在这个端午节的下午一个人骑车到南湖畔,独自坐在湖边翻开了他最近在大陆出版的那本合集——《曾经》,伴随着湖面的微风徐徐吹来,我的思绪随着手中的书一页页地阅过而不断地跳跃。
其实我看书有着独自的癖好,不大喜欢看活人所写的书,即便看也只是了解下最近那些作家都在写些什么东西而已,亦不会多加琢磨,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因为当今这个浮躁的社会,已经没有几个作家能真正静下心来写作,即便有的话,那么读者亦不会静下心来细细品读。
可是冲着林夕的名气,我还是下定决心买一本翻阅,或许是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吧。人总是不满足的。我总觉得林夕能够写出那些经典的歌词,那么写的随笔也一定会很不错。然而当我翻阅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彻底的失望了,似乎再没有翻阅下去的欲望。尽管如此,我还是告诉自己,要耐下心来看完,或许最精华的部分会在后面。大概每个喜欢阅读的人都有过如此的心理经历,我想。
全书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呼吸;回首;牵缠;瓜葛;窥伺;感触!
说实话,我不觉得林夕的文字写得有多么好,至少他的随笔比他写的歌词是要差很多,或许是这个商业的社会造成的吧。一切都得商业化,你所写的文字如果只按照自己内心所写,不去迎合读者的话,那么就会失去自己的读者,亦不会赢得利益。安妮宝贝不就是最好的例证么?
而林夕这本书通篇的文字给我的感觉是他独自在深夜喃喃自语,抑或像个迟暮的老人那样在黑暗的角落里自言自语罢了,除此之外我没有看到什么地方能够吸引我,如果有的话,那也不过是平常人都知道的一些所谓的生活小哲理而已。
让人感到可笑的是,一些读者看完这本书之后在网自发的写了一些书评论,通篇都是赞美林夕的文字是如何如何地好,即便某些读者没大看明白林夕的文字所表达的意思也依然会跟附会说好,甚至说他的文字写得如此通透,到底是林夕写的文字就是不一样。不知云云……我暗暗感到有些纳闷,是这些读者被作者林夕原本拥有的名声所震着进而只要是他的文字就一定会是最好的,或者说他们原本就不是真正的读者,不过是一群所谓的小资派而已,随着社会不断地浮躁,他们阅读亦不会有自己的立场,永远只是个随波逐流之辈罢了。
现在的林夕或许再也不是曾经的林夕了,或许他再也写不出曾经被人们所热捧的歌词了,而自己的名声比曾经更大了,甚至有点夸张的说被很多人所景仰,最主要是他曾经给两岸三地的歌手都写过歌词,更多的是仅仅就以这样一个写词人的身份而获得无数的奖项等等。所以出版商拿来给书做宣传又无形地多了一个亮点,甚至还请来歌手刘德华来给封面题字,还有国内所谓知名的小资设计师hansey为书做设计,目的是吸引更多的读者,这样的书想不畅销都难,而文字的质量已经不再重要。
很多的时候,我总感觉写文字的人特别擅长自圆其说,无论对与错,想必这就是写文字的人之天赋吧。当我看到书中《李碧华式》的篇幅时候,这种感觉便由然生起,林夕在文章末尾的时候如是说:而好的东西本来就不一定令人皱眉和深呼吸!随后我便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原来这就是他眼中好的东西?或者说他是在有意无意地暗示阅读者?而我也不过是在猜测罢了,如果是,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高明之处。
一本厚厚的书看起来设计得是如此精美,想必是出版商用心良苦的结晶,短暂的几个小时就翻阅而尽,大脑里并没有留驻什么,一片空白。我在想,这样的文字或许更适合在厕所里翻阅。
我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作者有意如此安排,书的最后一篇题目为《看不懂》,似乎是在暗示着什么,不过这已经不再重要,我是随手就翻阅完了,亦不会再去翻阅,这本书的命运在我的手中已经走到尽头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在一遍遍问自己,是不是看不懂或者没看懂才会有如此的感受?但愿是这样。
我突然想起曾经流行这样一个说法:只有看不懂的诗才是真正的好诗!
那么文字是不是呢?
《曾经》读后感(六):想来当时已惘然
如果你像我一样读过太多林夕的词,大抵不会为这本散文集所惊艳,读完之后最深的感想也许莫过于:到底是年轻时候的作品啊。的确,这是林夕90年代前后的作品,那时的他还年轻,还有很多住在宿舍里的记忆,像极了我们的大学时代,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青涩样子。
作为华语乐坛重磅词作家,他的作品我想是极少有人不知道的,即使是个完全不听流行音乐的人,也一定曾在某个大街或小巷与他的文字不期而遇。能做到如此地步的词作者,目前还没有第二人。而就是这样一个元老级的人物,仍旧有他青涩年纪里留下的青涩文字。恰恰就在这样的文字里,我们看到了他后来的歌词作品的影子。而我,每每读到共鸣之处,仍会不禁感动。
还记得其中一篇关于镜的描写,镜子所折射出的另一个世界,门外有门、墙外有墙,那玻璃与水银的混合体,充斥了许多对于想象的期待与恐惧。
又说只听猫叫,就开始尽情想象猫蹲在屋檐下,猫踏在门外堆砌的杂物上,诸如此类。
而其中描写最多的无非是宿舍里的琐事,朋友们的聚会,游车河,都是一些极细极小的情绪和感受。林夕最牛的地方也就在这了,如此细小的感触却抓得很稳。
看到最后,不禁想问一句:曾经的那些友人ABCD,现在还是否仍旧联系着?
读完仍是惆怅的,惆怅的是我自己,没有好好抓牢曾经那些拥有,却也没有因为那些失去而如夕爷一样,挖出自己的伤口创造些什么。因为是那样的坚强,才敢将心事念念不忘。放在怀内反复咀嚼,等烂了透了之后吐出来,变成一首首经典作品。那过程何等残忍,我甚至不敢多想一秒。
曾给杨千嬅写的那首《假如让我说下去》,夜半睡不着,想起旧人旧事,一通电话打给那个日夜思念的人,那头却哈欠连天,所想所感都如同对空气言语,心知肚明已再无话可说无情可诉,不如闷头睡过去。又有一首写给吴雨霏的《我本人》,“或者失意是为了工作,恸哭,未够浪漫,才暂借这恋爱感觉去感叹。”遮遮掩掩,似是而非,想哭不能哭想笑不能笑,这世界小情小爱的苦恼大抵如此,纵使心中痛苦万分,旁人看来只是小感伤而已。
如此想来,也只能道一句:当时已惘然。
《曾经》读后感(七):宁愿你是那时候的宅男一枚
最近在期待明哥的《拂了一身还满》,也一边在看夕爷的书。
这本《曾经》,和后来出的《原来你非不快乐》、《我所爱的香港》等的确不太一样。一个人是怎样从当初青涩寻常的你你我我,变成今天这样用字绝挽救人心的金山,都是有迹可循的。
那时候还没有邂逅那个人。还没有那样的匍匐缪斯脚下般虔诚用力的爱过。还没有那场刻骨铭心的失约和自杀。还没有后来菩提花开般的顿悟和放下。
所以文字的感觉,和后来不可同日而语,日记般的絮语,点点滴滴拼凑出的是一个典型的宅男的日常家居生活。
那时候看场电影要留意人家邻座说的喁喁细语,雪柜里东西被人偷食了也有略微愤懑,新年一个人刻意在热闹中制造最为孤单的场景,喝茶时候的细微念头亦无所遁形。最妙的是他写到拖稿,振振有词辩驳不是刻意要拖,而是够认真够重视才如此,多拖几行字又凑够了一篇专栏,真不知道收稿的编辑是否会哭笑不得。
有时候真觉得他过于琐碎了。香港写专栏的人多,李碧华亦舒都是那般犀利的,梁文道更是精明和感性睿智的结合体。但是夕爷,真是琐碎到什么都写。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那些日日见报,陪伴着每一天电车里摇晃的上班族的句子,经过漫长的年月搜集起来后,这个人本身的性格,就愈发生动鲜活的凸显了出来。
是一个温柔沉默,极重感情,心思纤细,毫不自我,隐匿着看世情的男子。
一再提及自己对光明并不向往。迷恋鬼片,不安全感浓厚。也有提及自己暴躁的父亲和并不愉快的少年时代,如同蚕丝一样绵密的心事,结成了残旧的茧,都会透出丝丝缕缕的幽光来。但一如既往的只向内宣泄,低调,静默,温良。所以为什么这样的人,还会邂逅那样惨烈的一段感情。
昨天我还去唱了那首《约定》。那首词我在小学的某一天便在歌词本上看到,一个字一个字深烙我心中,这么多年都无法忘记。
还记得街灯照出一脸黄,还燃亮那份微温的便当。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那是多少年前。那是老爷还爱恋着的时候。那恍如少女般的心境,不敢失去的心情,那是怎样的一种缱绻深情。正因为如此,这个约定碎掉的时候,那打击犹如致命。
后来的事情,我们就都知道了。那些惨烈的句子,击中无数人最脆弱的心防,在每个年度口耳相传的劲歌金曲和潮起潮落般的明星更迭里没有被埋汰,它们完整忠实的呈现着,写歌词的这个人所有的不快乐。虽然为了商业所需,需要挖掘最深刻的情感体验,但老爷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写的时候,又何尝不是用自己全部的心碎写成。
这样傻气的付出,真是让人无比心疼。《富士山下》的惨烈已经到了一个极致。在二丁目三个小时空等至绝望的拒绝之后,老爷大概也知道要疼惜自己,后来多有为都市OL执笔的句子,处处体现老爷的自尊,“无论你几高,身价亦低过青花瓷器”,“为甚求觅到所爱,必先要装傻扮呆,苦哀求别人慷慨”,“烈女不怕死,但凭傲气,绝没有必要呵你似歌姬”,还有更直白的“你有才华没良心”,弄不清楚的,还以为老爷是个怨妇。那建议他们去听听《我是明星》,《北京欢迎你》,大气自然,不消多说。就算早几年前的《再见二丁目》,也已经写尽了所有的绝然舍弃之后的萧条和解脱。
如果所有这些到此为止就好了。
只是……依然还在这个圈子里,依然躲不开,依然放不下。
所有的这些坚强抵抗,就跟拉锯似的,双方实力相差太悬殊,有的人一根小指就能胜得轻易。他唯一承认的《爱人同志》的收尾是那句“真心说声抱歉”,他笑一笑,“得奖台上和你装束相称卖色相”这样的句子就露骨的跑出来了。那么老爷你可还记得,多年前《身外情》获得年度金曲,你说“那是我和某人生的仔还是个好靓的仔”,你清秀的脸低调的气质温良的品格是哪里配不上。这些年他搞暧昧,换恋人,各种畅快自由,更狠的是你以他为主角却给别人唱了的歌,失恋的,失意的,痛苦的歌词他一定要挖出来翻唱,一定唱给你听,也不管你听了是有多五内俱焚。每每你正好坐在台下想要他一句亲口承认,他又总是在一堆感谢周耀辉黄伟文之后,终于恍然想到了似的提到了你。想起来就让人憋闷。
我总在想,他并不是不喜欢你的。曾经相伴走半里长街,一直走到茶变酸的交心,并不虚假。但你那般敏感,那般疯魔似的在意,你所渴望的细水长流,一生一世等一天的代价,你付得起,未必他就付得起。
这次《拂了一身还满》之中的《绝色》,又是老爷执笔。看着歌词,暗叹一声,知道老爷又开始了。大概无论怎样时过境迁,这辈子是翻不出他的五指山了。他一个召唤,老爷又会如同少年时那样,一次次的回到了最初。
你我都心知肚明啊心知肚明。《石头记》时代那惊为天人长发飘飘白衣胜雪的少年,美好得犹如梦境,爱上这样的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光是想一想,都觉得正是那句,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
再绝色的容颜亦能凋谢。志云饭局上老爷你也说过,既然百年之后我们都会变成骷髅,又何必贪他这么靓呢。那么,老头早点搞到走不动,少在围脖传点自恋照,各种社交活动适可而止,多陪转正的奸妃喝喝茶聊聊天,这就是包括我在内很多人的心愿。
所以,归纳起来,看老爷的《曾经》,是希望时间停住,在这样懵懂的时代多停留一会儿。
总觉得如果后来的事情没有发生就好了。那样入骨且难以承受的痛,和缠绵十年的焦虑症,这一切在那个时代并没有起源。真的宁可你不是如今这样的林夕。
老爷,要快乐一些,开心一些,幸福一些,才好。
《曾经》读后感(八):文学林夕
最近我是一头栽进香江文化里了,“当当”来的书全是香港人写的。梁文道之后,读的是林夕,他也是香港文化圈里的红人。
林夕最响的名头,是华语乐坛头牌词人,最近在国内出的书,却和本业无多大关系,《曾经》是随笔结集。意外的是,他的文笔,读起来竟有不可思议的柔软的美感。发怔了半天,我想我是读到了会做梦的文字。
词人林夕化身为文学林夕,也有缠绵,尽是呢喃。令我等读来,会心生疼惜。再是才子,再名满世间,再运交华盖,也有与恋人诀别时浸入骨髓的哀伤,也有夜间独处时无可抵挡的寂寥,也有知己天涯的无奈斯人独憔悴的自怜。
这样阴柔的文字,质感却层层叠叠。我喜欢在夜里沉入这样的语境,仿佛与喃喃自语者面对,听他倾尽这一生的欢乐与哀愁。我的悲伤晾给你看了,怎样?你是否被勾起心底深藏的情事,来吧,与我一起感怀,那前尘的旧事那来生的绮梦。
我相信,这样的文字,本就是梦。留住了日间不会停歇的脚步,把匆匆的时光硬生生截下一段空白,拂去斑驳的光影,泼上淡到无的底色。于是,一夜无眠,一夜有梦。
《曾经》的序,是林夕“写给昨日的情书”。他说“可待追忆的当时,都是我们的亲生骨肉”。正应了《时间简史》开篇的话,“我们为什么只是记住了过去,却记不住将来?”对呵,我们所有的“曾经”,都明明白白留在那一时那一刻了,是“我们的亲生骨肉”,当然扯不掉也抹不去。
就是“曾经”这两个字,瞬间触动我心怀。过去了的,明明没有过去。不是吗?昨天的错会痛到今天,昨夜的忧伤会延续到清晨,牵肠挂肚的人,无法释怀的事,哪一样可以简单地一笑安然。以为忘记了,只是以为,其实根本无法预料那些人那些事,会在何时跳出记忆的存匣,清清楚楚,映在眼前。
我理解,林夕用了“呼吸”、“回首”、“牵缠”、“瓜葛”、“窥伺”、“感触”六个章节,想说的,应是那些个堆积的昨天那些个逝去的曾经那些个舍不得放手的往昔,加起来,就是一生了。这一生,对了,也无法延长一天;这一生,错了,也别想消弥一天。有谁可以把这一生重来一遍?佛陀说人有三生,那是佛陀慈悲为怀,给了世人一个盼头。谁猜得到未来?下一分钟将要发生什么,从来无法预料。
猜不透未来,我们回顾曾经。回顾最好的办法,是如林夕这样写下来,细细看。曾经租住的旧屋,曾经感动的电影,曾经看过的风景,曾经相知的友人。他有的这些曾经,我们也有。不过不如他,笔端细腻,心思细密。
品读林夕,恰似故人迟来,仿佛旧事重生。
《曾经》读后感(九):你的曾经
选了一些书里自己很喜欢的段子出来。
1.于是这个新年过得很快乐,因为我发觉还懂得不快乐;不再难过,因为 我还会为旁人一点儿疏忽而难过;不再流泪,因为我还有流泪的念头。
2.这正如我们凡人很难明白圣经里头的爱,太博了。凡人气短,得到了也 不觉得矜贵。有时在祷告中也许还学着怨妇的口气,说:你爱的就是我么?是的。但你也爱其他人,无条件爱着亿万万古往今来的人。没有最 爱。 没有最爱,便不是爱了。或者因为在上帝的国度里并没有爱情的缘故,上帝并不了解被造物的心理郁结。两兄弟都有争宠,不相信父母的爱足够供应两个人之用,更何况除了博爱,我们的上帝预先在爱的背后也布下了恨,遥远的爱并不易发见,罪和罚却先自尝透了。
3.真正的饥民,应该像阿城笔下的棋王,一粒干米粒也不放过,粘进喉咙内,多一粒就有一粒的热能。因为没有谁可以保证下一餐的时间。或者不止于三十小时,又没有全港红歌星慰劳。总觉得饥馑这两个字过于修饰,包含了高度的文明,只强调胃部的空虚。我喜欢一个饿字,够原始,仿佛无止境的等待。
4.在这枯涸焦灼的夜,一倒下去便又是无边荒凉无限荒废的睡眠了。茶不再是茶,肉体需要它的时候,我便忘了茶的笔画,它只是一杯吊命的浓水,是鸦片。我选了最刺激的一款,泡老一点,尽管还是一样的深沉。它只是兴奋剂。色即是空。
5.说了太多恶话有了微不足道的摩擦,不便解释,怕欲盖弥彰,不如由水一涌而过,免得衣履尽湿下不了台。说太多心事也不好,将来反目成仇或者疏远时便会有把柄留在外头,从此再也没有安全感。 覆水是最令人手足无措的比喻,像鱼缸忽然漏水,即使事后修补了,也淹了一地湿。每个人知道没有回头路自然不安。像渐渐褪色转白的天空,总带着晚上的倦容。
6.是不是一切文字,都要摆出灰蒙的布景才感人?是不是只有不快乐的、残缺的才值得写?作者总是在一张孤立的木椅上沉思,或者烧一根烟,或者把头垂下来。我在很多年后回味一批永恒的金曲,或会发现,全都是惨惨绿绿的,当年谐趣的竟忘得一干二净了。昨天有人问起,为什么总爱写灰色的歌词?我说悲哀容易写得好,又多人共鸣。有时我宁愿这只是个随便拿来推搪的答案。
7.歌词说:“在这一刻给你奉上,一颗不减爱心。”总是过于轻易、简单、幸福。歌词又说:“你所喜欢的黑发,我于哭泣中将它狠狠割断。”总没有这么沉痛、恐怖、决绝。席慕容说:“那样多的事情都已发生,那样多的夜晚都已过去,而今宵只有月色,只有月色能如当初一样美丽……我只想如何才能将此刻绣起,绣出一张绵绵密密的画页,绣进我们两人的心中,一针有一针的悲伤,与疼痛。”总是过于美丽,令人忘记了分手后再见的尴尬神情,而且从没有过刺绣的经验。穆旦说:“你底眼睛看见这一场火灾,你看不见我,虽然我为你点燃,唉,那烧着的不过是成熟的年代,你底,我底。我们相隔如重山。”总没有这样理智,看得这样透彻,早不能爱上恋爱这玩意。恋爱有时很简单,只是电话街道吃饭地点公司门前。有时却很复杂,当我意识应该怎样去爱,是林振强是席慕容还是穆旦?甚至怀疑,爱的是感觉还是人。
8.走在庙街须要购买、吃喝、跳跃和挤拥。过斑马线须要留意,举伞而行得急促点,走在月光下可以浪漫点。和别人夜到沙滩得说一点心事,看星星的当儿要表现多些深度。看喜剧要笑,悲剧可以不哭,话剧却一定要懂。举凡流行一点的东西不妨多批评几句以示眼高,未窥全豹先发概论以示眼利;无限严苛是为看重,略提一二算是执中。每当感到可以像很多人一样,因应需要,做要做的事,产生应分的感觉,便自觉是个正常的人。故病了便看医生,累了便睡,下雨关窗,遇寒盖被,无意标奇立异,绝对心安理得,以平凡的人为荣,用正常的字和词,写许多平凡的事。
9.同样的经验,同样的记忆,怎么明白了是个女的,且又心仪于他,便忽然变了质?或者连梁山伯也弄不清楚,过去是怎么看待祝英台的。到英台表露心迹,他也顺带看清了自己。原来我也是的。否则梁祝连好好坐下来心知肚明谈情的机会都没有,便活活相思而死,未免小题大做。想是不甘的原因:梁山伯吐血时还在想,明明可以到手,明明已经相好了一段日子,只恨当时却惘然。算起来,如果梁山伯自始至终也不知道祝是个女的,大概便没有什么遗憾。他会如常娶妻,然后对她说,从前有个祝贤弟,同窗数载,感情非常要好。知道了又得不到,自然心痒,才觉得重要,搞得生生死死那么轰烈,否则,无知无觉便又一世。
10.从此立志良禽择木而栖但拣尽寒枝不肯栖因而孤芳孤独。清高的眼眸鄙视别人的势利。所谓朋友老友拍膊头糖黐豆俗气浅陋万分,其实只是攀关系利益当头。朱者近朱,只善择品行清高学识渊博有深度之人交之,不虞有近墨变黑之弊。不算利用因为知己友情比较动听诚恳。友谊万岁万万岁。
11.一切运气都是偶然,一切机会都要等待。但不是一切都可以随指力而紧握掌中,不是一切都永远扭曲在黑暗的硬壳内。伤感不是一切。
我还要叫他不要随便恨运数和机遇,也不要太爱遥远的光。反正爱和恨都同样冤郁地白费力气。我知道他有一天会知道的,我知道,但也渺小常常忘形。
12.梦中见,你不肯来,只要我想,你便会来,来了,只要不醒,便走不了。 梦中见,你不再吃喝,不要讲无关重要的话,做无所谓的动作。 梦中见,你只说短短的话,断语如音,便没有争执。只有简洁的动作模糊的影像,便没有不满。 梦中见,千丝万缕错综复杂的关系都省略过去,只保留最好的,又没有天长地久,便觉得爱一生一世也不太难。 梦中见,所有爱不到,见不到,得不到的,都可以说:梦中见。
13.他们知道爱是常常见面,常常饮食,常常看戏,常常睡觉,但又不大愿意看见对方头发蓬松,衣衫褴褛的景象;他们渴望相见于最精细的时刻,状态攀高,眼望眼,并不觉得细水长流,似有意无意的一眼是幸福;要见才见,并不需要“风大雨大逃不出一个家,看你几时归来”的安全感。
《曾经》读后感(十):C君的女朋友究竟好不好,他们为什么分了手
文/老钱
买这本书,一半是因为小米,另一半是因为林夕。
最初看到小米因书的设计有不合意之处,郁闷到要哭,便对这本书有了几分好感;后来看到她因别人对这书说三道四,便出来淋漓尽致地辩护,于是又增添了几分好感。
关于林夕。虽然此书在宣传过程中已开宗明义地谈及与填词无关,但我真正想了解的是:这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什么居然能填出那么多高质量的词来。
这一点,正如我崇拜巴菲特,便忍不住去一字一句地读《滚雪球》,希望从琐碎的生活中,找到他之所以成为巴菲特的线索。
读《曾经》到1/3,便找到了林夕填词填得出神入化的原因:原来,他是那么通透的人。
他不一定懂股票,但他懂人性,尤其善于体察最细微的情感,却又能保持一个旁观者的清醒,从中提炼出一点旨趣来。
他毫不掩饰地谈骗稿技巧,更是坦率地将创作看作买卖。
他说,“创作于我来说是一种买卖,看市场需要而决定产品类别性能。写报章随笔,主要卖感觉;写歌词,主要卖文字控制能力;写评论卖弄挖苦。总之都是卖,只要有买的就行了。”
他更将SELL译为“出卖”,并解释为“不择手段,不顾大体,只求迎合。”
他的真诚令人信服,却也不影响他的形象。
关于林夕,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写的,左右不过是“通透”两字,便可以将他画出个八九不离十。
以上是正论,接下来谈点儿八卦,以尽可能符合豆瓣之精神。
这位看客,你或许会责备我,“既然豆瓣不发一毛钱给你,为什么还要迎合于它?”
我只能坦率地告诉你,卖文为生太辛苦,还是免费派发比较痛快。但即便是送,也要投其所好,要不然写半天没人看,多扫兴。
那位看客又插话啦,“你老老实实地写,难道就没人看了吗?”
这个,我想我还是有一点发言权的,三年来的豆瓣写作历程证明,老老实实写出来的文章,点击率哪里拼得过“标题党”。
这就是豆瓣,适者长存~~
闲话少说,书归八卦。林夕这本书中,至少有三篇文章涉及到C君及其女朋友。
我很好奇,为什么林夕对这事如此牵挂。
各位读过此书的朋友,你们是否知道:C君的女朋友究竟好不好,他们为什么分了手?
备注:
写这篇文章前,看到几位好友因政见不同,骂作一团。突然觉得,哪里需要那么大动干戈呢。
值此假期之尾声,留恋还来不及,哪里有心情吵架。不如,携二三子,登茶楼,胡吃海喝,一解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