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单数》是一本由(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6.8,页数:26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读到第三篇的时候,我猛然发现这本书写的会不会全是关于中老年人的爱情生活,事实证明,除了《异国他乡》一篇外,其余篇目全是,这是一种颇具玩味的巧合。毛姆塑造人物的技法已然相当卓越,每一篇的主角个性都令我印象深刻。 先来说说《贞洁》一篇,查理尽管长相平平,却有一个年轻的妻子,虽然岁数相差悬殊但也幸福快乐。直到他的妻子——马热丽在44岁时认识了青年莫顿。莫顿不风趣幽默甚至毫无吸引人的特质,看似不会擦出火花的两个人,竟然暗生情愫。显然,没人会觉得这是正经的恋情,甚至当查理认识到这是个事实的时候,也认为他的妻子是一时激情罢了,完全是一个玩笑。而查理对年轻的马热丽比之马热丽对年轻的莫顿,这耐人寻味的对比,莫不是一种有趣的揶揄吗?女人,总是会被那个让她原本波澜不惊的生活中泛起一丝波浪的人所吸引,不可自拔。当她的丈夫逝世的时候,原本以为迎接来的将会是与恋人厮守一生的期盼,等来的却是他不置可否的心意。人心的变化之快真是难料啊,当他回归往日的生活之时,那一时的热浪也渐渐归附于大海的平静潮水之中。 《整整一打》的故事非常之精彩,即使在掩卷之后,重婚者莫蒂默的形象还是如此深刻,就这样老处女波切斯特小姐成为了他凑成一打的最后一位妻子。就是这样一个荒唐的重婚罪对于他而言却是不可思议的欲加之罪。人物的个性色彩非常鲜明,甚至讨喜。以至于当我们站在道德层面上批判此人之余,仍会觉得他也有可爱之处。 在《人性难测》里刻画了一位神秘的遗孀贝蒂,风韵犹存、不失魅力,卡罗瑟斯把贝蒂捧上了神坛般的女神位置,尽管屡次求婚失败,却仍自以为他必定会是她的最后选择,因为放眼船上的周围人,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要耀眼。颇为讽刺的是,最后他却发现她和那个不起眼的司机私通。实在是一场好戏。男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自负,却不知女人内心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非常喜欢简这一人物。托尔夫人自认为比简更加高贵优雅,在她看来,已步入年老的简与她年轻的丈夫不会走到最后,正如托尔夫人所料,的确如此,但简把她年轻的丈夫甩了却是我们的意料之外。在《简》这一段故事里,我为毛姆的风趣感到由衷的欣赏。他很擅长营造一种滑稽的画风,这由简前后形象的差距可以明显体会到。简看似不如托尔夫人高明,却活得更潇洒,乐得自在,这样一个有魅力的女人生活中真是少见。诚然,女人的价值在于自身,而不是依附于男人之上,女人可以决定自己嫁给任何人,只为自己的快乐与自由。 《异国他乡》的少年经过多年的努力,不顾家人的反对,只梦想成为钢琴家。在最后评判的那一天,当知道即使他用一千年的也成为不了钢琴家时,他选择了开枪自杀,没有人知道是否是枪支走火,但是在我这个读者眼中看来,也许前者的答案更令我信服。在现实中,对于有抱负的人来说,完成梦想莫过于一桩美事,但,万一这条路是错的呢?没有人会给我们答案,所有人都告诉我们要加油,即使跌倒也要努力爬起来,但,万一,我错了呢?如果没有天赋,如果一位物理学家永远成为不了爱因斯坦,你会选择告诉他放弃还是加油?放弃之后,除了成为物理学家这一伟大的人物之外,他又该作何选择? 在《灵机一动》中,我们不难发现,文学之于上流社会来说,俨然是一种必备的社交利器,女主角福雷斯特夫人才华横溢,但写的小说只带来了名声却毫无利益可言,而在她的丈夫阿伯特眼里,美食才是他的热爱。在这里面有两层颇具戏剧色彩的情节:第一是当同样热爱美食的厨娘选择离开的时候,阿伯特竟也追随她而去。他受够了文学,受够了一切的矫揉造作,受够了毫无意义的熏陶,受够了妻子的无趣社交。他只爱美食,而福雷斯特夫人却从不知道。反思现在的恋人之间,我们从不曾互相了解,从不曾互相理解,我们只是不断给予却忘记问彼此的需求;另一层,便是一向对文学充满敬爱之情的福雷斯特夫人,阿伯特与厨娘建议她写推理小说,当然她同样也没想到他们都喜欢推理小说。虽然她犹豫这会为她带来翻涌的抨击之声,最后却仍决定创作推理小说。可以看出她认为写推理小说虽有损她的名誉,但是为了利益她还是选择了。不知道在文学圈里,推理小说的地位是不是也有一丝微妙? 不可否认,毛姆确实在编故事这一能力非常上出色,每一篇的可读性都很高。读罢全书,叹服他的技巧。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二):严重审美疲劳
去年从《作家笔记》始集中看了一些毛姆,除了有些新意另类的描写马基雅弗利的历史小说《过去与现在》,其他很多故事基本都是套路,叙述方式都似曾相识,看起来可以一目十行。在《巴尔扎克对毛姆的影响》篇中,已对他受巴尔扎克影响的叙述方式等方面找了一些明显的例证。
偶尔心绪不静阅读状态不佳读不进其他费脑的又随意拾起一本来看,目的在于调节、放松、消遣、娱乐下,这不也正是毛姆宣称写作的目的吗,说一本小说的生命期是90天。还是更喜欢较严肃的契诃夫、莫泊桑,不过这样比较对毛姆也不太公平。然而8分多的豆瓣评分完全是虚高,其实也就5、6分才算不失公允。
依旧有巴尔扎克影响的影子若隐若现,如叙述方式,人物外貌和家庭内部装饰描写,但给人严重掺水的感觉,每个故事无甚深意,啰嗦且有拼凑之嫌,主题一再重复令人生厌,是圈钱的吧,跟如今国产电影一样?
每个故事都是故事中人讲述,巴尔扎克及莫泊桑的叙述手法都被毛姆用滥了,真是毫不客气的“拿来主义”。依旧是第一人称的“我”不厌其烦地东奔西走串起故事情节,时不时地来个立刻消失“不在现场证明”,再见时又是个出人意料的结果。拉几个人就凑成一篇小说?看《马来故事集》时就有这样感觉,觉得是《流水线小说生产者毛姆》,虽然马来这个东南亚的热带故事背景对我还是有点吸引力。
比如《异国他乡》,写了想融入英国主流社会而掩耳盗铃地掩饰自己犹太人身份的一家,可惜基因是无法改变的,不知如今美籍华裔之类的移民会否有同样的境遇,一味地想成为自己本来不是的人。犹太人家庭妥协采取给儿子两年试用期来检验是否真有艺术天赋,跟巴尔扎克初出道时家庭给试用期让他扑腾一下的场景不是一模一样?又是拼凑且更啰嗦。人物跟拉里还是如出一辙。
有两篇都提到身份高贵的人跟仆人在一起。 《人性难测》和《灵机一动》。一个是心目中高贵的女神竟跟二等男仆在一起,一个是离开伪艺术家妻子跟女厨娘私奔。又是出人意料的脱离常规、离经叛道,毛姆的最拿手。
毛姆爱写婚外情三角关系,还爱写老妻少夫,真够八卦俗套的。如中篇《剧院风情》及这本的短篇《简》,不厚道地猜是毛姆自己喜欢年轻人的缘故吧,他是多么渴望永葆青春啊。如在《异国他乡》中:
一个老家伙想要一辈子都当男孩,想要与男孩们混在一起;想要说服自己,认为他们能把自己视为同龄人而接纳,那他就太可笑了。如果有读者从这本开始接触毛姆,大概还觉得挺津津有味,读多了的读者则味同嚼蜡,弃。消遣一下尚可,反正多是上流社会宴会啊什么的,按如今的说法,毛姆首先是一个热爱奢华上流社会各种享受的生活家,实用主义者,无他。
总结出两点个人感觉:1,小说里的人基本都是无性别。2. 小说里的家庭成员关系都很怪异: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三):人性难测
这部短篇小说集我居然看了两遍,第一遍的时候感觉非常好,不过没过多久就忘光了,于是又看了一遍,感觉已大不如前。
六个短篇讲的都是婚姻家庭的故事,如果非要硬生生的给它们加一个统一的主题的话,我觉得可以用其中一篇的篇名来概括,那就是:人性难测。
世人对婚姻家庭的想象一般来说还是比较容易有刻板印象的,无非是一些老掉牙的风流韵事、夫妻相看两厌又凑合在一起等等,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就那么着吧,等到年龄足够了,会发现年轻时纠结的那些忠诚、谁爱谁多一点、匹配、道德约束等都不值一提,活着并且开心最重要,如果有这么一个人让你有这种感觉,你不会去苛求他非要做一个圣人不可的。
见多识广又对人性深刻了解的毛姆在这一领域是很有发言权的。所以你其实是不大容易看到他在谴责谁,或者赞扬谁,或许会有温和的讽刺,但一定没有尖刻的嘲笑。世俗的道德标准在这里并不适用,毛姆是在用一个经历世事后以宽容眼光打量尘世中人的智者口吻向我们讲述这些故事的,人性难测,何妨宽容平和的看待这些男男女女呢。
《贞洁》的故事非常具有现代性,而且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在和谐的婚姻关系里如果一个人受不了诱惑,那么就去出轨好了,肉体的满足是很容易的,但精神上的和谐难求,倘若为了身体的贞洁而去破坏和精神谐的婚姻简直愚蠢死了。《整整一打》则更像现在的某些社会新闻了,一个吃软饭的骗子到处欺骗略有资财的老女人,还自诩给了她们追求的感觉以及在教堂举行的婚礼,简直不要脸到了极点,但是还是有人心甘情愿上当,就像前一阵很火的那个女德班,那些女人未必不知道丁璇这种人讲的都是狗屎,但却也是救命稻草一根,面对这种现象你要怎么说呢,骗子可恶,被欺骗者愚蠢,但就是有愿打愿挨的人存在。《人性难测》算是对直男的嘲笑了。为什么你风度翩翩、颇有社会地位和财富,而且几十年如一日付出真心,仍然得不到心爱的女人?这女人居然还委身于一个万般不如你的底层人士,简直有毛病。所以啊,人性难测,世事并不总是遵循标准规则,别人心里想什么,想要什么,你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就像直男癌眼里女人只想要自由却不要安全保障完全难以理解,但是人心就是这么复杂。《简》就更有趣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去追求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图她的财富,但所有人都错了,他只是爱她的聪明和独一无二,最后是老女人抛弃了小鲜肉,让小鲜肉大为伤心又心悦诚服。所以见多识广是很有必要的,这一点对当今的我们更有启发。《异国他乡》讲了一个毛姆惯常爱讲的主题,年轻人为了艺术抛弃优渥的生活,由于有《月亮与六便士》、《刀锋》,此故事显得相当无聊,不表。《灵机一动》对附庸风雅的文学界人士大大讽刺了一番。这些文艺圈里的人自以为高雅高贵,瞧不上凡世俗物,却不知道供养自己的正是这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你的侃侃而论在别人那里味同嚼蜡,所以文艺沙龙的男主人带着厨娘一起私奔了。不过毛姆也没有过于嘲笑自己的同类,女主人仍然保持了她的骨气以及作为文学家的傲气,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不是一路人,就没有必要非在一起了。
这部集子里最不喜欢的一篇就是《异国他乡》,与其它几篇有点格格不入,主题也因为写了太多遍而显得乏味。其它几篇则相对统一,这些故事放到今天也完全不过失。虽然作者的道德评价是温和而多元的,但是仍然能从中读出一点教诲的意味,那就是要做一个明智的人,不要做轻率之事。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四):文人都不爱买书啊
毛姆两次在这本书里面不无感叹的说到,那些广受文学评论家好评的书籍都卖得很差,因为文人们比起花钱去买书,更喜欢不花钱看书。虽然自己身为一个“文人”,但他对于“文化圈”里这种装腔作势、自以为了不起的骄傲又充满了不屑,这在《灵机一动》里表现得最为明显。
福雷斯特夫人的书受到文艺圈的赞扬,她自己因此也在文化圈有了很高的地位。但是不管是她的书,还是她的生活,都像是漂浮在空中一样,远离真正的生活。出版她的书只能赚取名声而无法赚钱——她的书卖不出去。她依靠丈夫生活,表面上尊重丈夫并维护其尊严,但暗地里又看不起他。但在她生活中她最看不起的丈夫,却又让她写出了她最受欢迎的书,换言之,让她能够赚钱的书。但她却告诉别人这是她自己的灵感,没有提起丈夫一句。
毛姆是一个重视实际生活甚于生活中那些虚荣的意志的人。还记得在《马来故事集》中有一个短篇叫《天涯海角》,殖民地的长官劝解妻子出轨的种植园主,原谅妻子并与其好好生活。或者在《圣诞假日》中原谅了卡斯汀洋。虽然痛苦,但因为对妻子还存在着爱,比起为了面子或者自己的“尊严”,选择给予妻子支持并原谅妻子,他们最终过得更加幸福。在这本短篇小说集里的第一篇《贞洁》,就讲了一个相反的例子,为了在婚姻期间保持对丈夫的忠诚,最终葬送了丈夫的性命。道德、尊严都给不了人幸福。另外一个例子,在《人性难测》中按照自己的性情生活,在那个各阶级之间界限分明的时代,和仆人一直维持着请人关系的交际花女王倒是过得很自在幸福。
说到幸福,这本小说集里还有另外一个有趣的故事《整整一打》,和12个女子结婚的重婚贩,声称自己让每一个妻子们都过得非常幸福,而自己也非常享受婚姻生活。而那些妻子们,大多数也都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很幸福,并愿意这位重婚犯回到自己身边。那么幸福是什么呢,是为你买礼物的一份心意,是对你的认同。,是即便你已经青春不再,也依然把你当作宝贝,捧在手心上。也许真如这个重婚犯所说的,因为这一段幸福又充满的经历,值得付出所有的财产呢!
啊,人生的体验是多么重要!
最后再说《简》,毛姆真是塑造了太多可爱的女子,简也是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她带着财产嫁给了一个小她27岁的男人,并愿意为他尝试着改变。最终吸引到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后,又与年轻的丈夫离婚嫁给了自己爱的人。并及时离开了这个让她成为最有名的派对女王的地方。最聪明的女子大概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让自己过得更幸福的机会,不理会周围的人对自己的看法。
生活,生活真是太重要了,以至于任何不能让自己过得更好的意志都应该抛弃啊。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五):毛姆叔叔为什么有魅力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六):冷漠旁观
贞洁:扑面而来的“我”对女性的某种不喜的情绪,在这篇里面随处可循。或用先扬后抑,或直白的嘲讽。坦白说,身为女性,倒觉得说的一针见血。也许保持理智会很痛苦,甚至不近人情,但情感用事往往会走向更可悲不可控的地步。《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七):枕边故事朗读者毛姆叔叔
2016.4已阅《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八):为他人着想的善良
我写了几百字的书评,手抖一下,便全部丢失了。但是真的觉得这本书值得推荐,所以就重新发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