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文集:我相信人有实现自己的权利》是一本由[美]弗罗姆著作,改革出版社出版的569图书,本书定价:29.80,页数:1997-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弗洛姆文集:我相信人有实现自己的权利》精选点评:
●社会化的精神分析学派是介于弗洛伊德的泛性论和荣格的玄学之间较容易让人接受的一派,但是不管怎么说社会构想还是乌托邦了一点。
●精神分析学派中,最喜此君。要言不烦,直指人心。
●想读弗洛姆的,就看这本书好了,里面选的书很有代表性,虽然看起来很费时间,因此并不推荐很忙的时候看。
●启发
●病人是最健康的人
●七本书之四
●逃避自由的现代人
●如泉水
●批判学派的代表人物,是这批人里我相对喜欢的人
●单行本都读过,这本文集重点阅读了编者序和最后谈话《病人是最健康的人》。最欣赏冯川这样评价弗洛姆: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知识分子——兼采马克思的伟大道义与弗洛伊德的深刻洞察,却并不皈依于经济和性的一元论,以其自由而独立的主张,从个人的角度度对社会进行分析与批评。 最正常的人也是病的最厉害的人。资本主义造就了尽可能地生产和无限制消费,空前满足和快乐的人类也因此失去了真正的理性、思想、信仰和爱,人们为了成功、金钱、竞争而“不得不”变成劳动的牲口、经济的工具,俨然现实版赫胥黎辛辣反讽的“美丽新世界”。 西方思想两大渊薮希腊崇尚权力、优势、宁死也要做一个胜利者;而犹太基督思想则崇尚爱、奉献、内心满足感,拒绝权力宝座。显然,弗洛姆具有后者典型的弥赛亚情节,在他眼中,欧洲只是虚幻的基督教的世界。
《弗洛姆文集:我相信人有实现自己的权利》读后感(一):值得一个字一个字认真读的书
各种图片、视频信息充斥我们的生活,除了一些娱乐快餐文我们已经很难静下心来看书了,何况大量的书海中糟粕是大多数,精华实在有限,同样都是书,都是字,但是区别缺如此之大,因此,在书海中挣扎多时喝道的多是苦水。
该文如同菩萨宝瓶中的圣水
《弗洛姆文集:我相信人有实现自己的权利》读后感(二):精神的象征意义
当我们成其为"人"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这个"人"究尽是什么样的,也许我们自认为是个人.从某种意义来说,当我觉的自己也是一个有着某种特质的人时(大多数有着思考的人都会是这么认识自己吧),这只是完成了一个某些精神特征的人,仔细看了很多次这本书,感觉自己不过是一个特别点的躯壳,一个真实,似乎可以触摩着自己灵魂的人,找到一个精神世界的自己存在和一个社会世界的存在...
《弗洛姆文集:我相信人有实现自己的权利》读后感(三):重读弗洛姆
在中国,有赤裸的资本主义者;在西方,也不乏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弗洛姆是其中之一。最近改革出版社出版了《弗洛姆论文集》,收集了弗洛姆的一些主要著作,从最初的《逃避自由》到《健全的社会》再到晚年的回忆录式的著作《超越幻想的锁链》,虽然不全,但能给读者一个有关弗氐著作思想的一个全貌,也给爱好弗氐著作的朋友们一个收藏的机会。
纵观弗洛母一生著作,发现他的著作是以他的“规范的人本主义”为中心的一系列著作。他认为自己的理论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往的理论即传统的理论是一种关于社会发展的纯理论性的科学,而他自己的理论即批判的理论是一种关于“生活艺术”的应用科学,并且力图把它付诸实践,建立理想中的“健全的社会”。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主要成员,与马尔库赛不同的是,弗洛姆的理论缺少一种冲动和激情,却多一种沉稳和理性,这注定了他的理论对人们的影响是循序渐进深远而持久的,而不是热烈而短暂的。他属于不容易被人忘怀的那一类。事实上,作为新弗洛伊德主义的主要代表,弗洛姆摒弃了弗洛伊德关于个体性心理动力学的研究,与阿德勒走的是一条完全不同的路。他以“普遍的人”为研究对象,来构建自己“普遍的人道主义”。因此,他的理论又是以“先验的人”为基础的一种心理动力学的研究,待别是在《爱的艺术》中对爱的本质的精彩描述。所以理解弗洛姆不应拘泥于某一学派。虽然弗氏一生著述颇丰,但他的思想理论基础主要体现在《健全的社会》、《为自己的人》和《爱的艺术》等著作中,待别是1947年由纽约出版社出版的《为自己的人》,集中地反映了他的“规范的人本主义”思想。
所谓“规范的人本主义”,实质上是一种关于人的自由,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人文主义学说,弗洛母称之为“普遍的人道主义”。他的普遍的人道主义以“先验的人”为基础,利用社会批判和心理分析,以伦理学为范畴,剖析个人与社会的各种内在与外在的关联。他认为,个人与社会的各种外在矛盾和冲突,实质是“代表普遍的人”的个人与“代表少数的权威”的社会的冲突,是人权与待权的冲突。而个人与社会是内在统一的,因为“人越发展,就越少自私性”,他的“生产性的力”要释放,“爱的顶点是给予而不是索取”。之所以普遍的人道主义的伦理与社会的内在的权威主义的伦理总是相冲突,在于以往的社会“不健全”,所以他针对权威主义的伦理学构建了自己的“人道主义的伦理学”。所谓人道主义的伦理学,就是一套由人自己制定评判善恶标准的符合人自身发展的规范,这些规范不以社会权威评判为标准,因为存在着“人性的固定法则和人性发展和实现的固有目标”,即是以是否符合人性的发展规律为标准。
然而人性的发展规律是什么呢?单就“普遍的人”而言,“个人不仅仅是社会的一个成员,他还是人类的一个成员,个人代表着全人类”,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人生存的目的就是要成为他自己,展现他自己的力量。因此,人性善恶的标准是由人自己定的,即它在多大的程度上遵循了他自己的本性。所以,弗洛姆与其他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一样,都热衷于马克思关于人的“异化”的研究,并且在他的《我所理解的马克思》中指出马克思的理论实际上是一种人学理论,同时扩大了“异化”的概念。事实上,作为一种企图融合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理论,在西方,弗洛姆理想中的“健全的社会”只能是一种现代乌托邦。
然而弗氏的理论却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他所洞察的可能正是我们所忽略的,他所强调的可能正是我们所不以为然的。在西方,弗洛姆是孤独的呐喊者;在中国,或许他能找到知音。愿越来越多的人来了解弗洛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