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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世之珍》经典读后感有感
日期:2020-03-30 23:32:07 来源:文章吧 阅读:

《稀世之珍》经典读后感有感

  《稀世之珍》是一本由[美] 戴安娜·阿克曼著作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19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稀世之珍》精选点评

  ●崇拜阿克曼

  ●从装帧内容都非常诗意的书

  ●2017年4月第1版

  ●单纯不喜欢 20%

  ●蜗牛和放屁虫认识强烈谴责

  ●人类可恶为了欲望能够残杀生物,但人类又真美好可以为了保护一个濒临的物种奉献一生

  ●作者毕竟是文学教授,写出来的东西还是很美的,慢慢浸入,即使介绍自然生物学。装帧也很好看

  ●有类书,就像夜晚篝火旁,与怀中孩子的呢喃,年轻的冒险,与自然的珍奇。作者自诩梅尔维尔康拉德一类的超自然主义,不时可见人与动物类比感性赞美,与大灭绝时代一类的理性呼唤殊途同归

  ●我是一个在城市长大的孩子,害怕虫子阳光过敏,去过的自然环境统称为景区,无法想象自己扔到森林里,应该会害怕到僵硬,马上掏出手机导航,满脑子就是“马上离开’‘,没有任何生存能力,更没有作者的强大慈悲。我就只能透过这些人远远看看“自然”,向问声好了。

  ●这类自然散文其实不好写,因为太容易变成自带催眠效果流水账了,这本也不例外

  《稀世之珍》读后感(一):深情有趣残酷感动的自然纪实

  摘抄级别的自然纪实 (和同系列《鲸背月色》混着看的,所以两本书涉及的动物一起写了,两本书风格结构几乎一样完全感觉不到是两本书)

  很多从自然的哲理被作者找到: 海洋地球心跳蝙蝠让自己习惯发烧,鳄鱼没有让自己保持恒温鲸鱼代代在海洋中浪游来传承它们的智慧钢筋水泥的人类世界里,蚂蚁、壁虎、老鼠出现告诉我们:我们只是和其他生物分享自然。

  作者总是跑到人迹罕至奇怪怪的地方去看那些珍贵的、漂亮的动物。 会觉得有一点羡慕,自己可能永远不会有机会去八丈海鸟,永远不会和鲸同游。但也清楚,自己不是那种“喜欢本能警觉完成行动,期间不留一点心事,用这种近乎狂喜刺激来克服按部就班单调”的人。

  但是看过之后会开始对蝙蝠好奇,会觉得鳄鱼真是个伟大霸气的物种,会对鲸鱼海豚产生敬畏之情,会敬佩天翁对命运选择感受到了更真实的自然,更有魅力的动物们。

  另外还有很多有趣的冷知识:座头鲸的交配制度、信天翁会在飞行中睡觉,海洋的深处可能会有个集市之类的。总之非常棒的两本书!喜欢自然和生物的朋友强烈推荐

  《稀世之珍》读后感(二):诗人关于一只豹子、一只鸟及其它的科普书

  人生所有的选择都被第六感支配

  所以“颜值”对我来说无比重要

  选择这本是半被迫的

  图书馆装修

  开敞的书架都变成了自助式的借书机

  只能透过3厘米的玻璃框挑选

  这本书明亮的雨林配色

  完全看不见书名

  猜不出内容的状态

  吊足了我的胃口

  开柜

  楔子里译者对作的描述“梭巡于灵魂的荒野”让我只用了10秒就决定将它带回家

  果然没让我失望

  不同于一般的科普书籍

  作者并不是作为科学家

  用完美的逻辑给你讲课

  告诉你这种你听都没听过的物种是多么的珍贵

  她只是在记录

  记录自己的生活

  记录生活中那些需要付出一定代价才能看见

  记录看见的那一眼就是最后一眼的动物

  读她的书

  你觉得只是有个博学的人在给你讲故事

  故事里的动物、自然界

  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和人类一样应该存在

  我也喜欢她对科学家的描述

  “身材高大的他,有张起承转合、斜面无数的脸——不难想象一只苍蝇用绳索攀下他脸颊的惊险场面”

  唯一困难的是书中有些字不太常见

  让原本就需要转换注意力的我读的很用力

  《稀世之珍》读后感(三):当人类变成稀世之珍

  人类为什么重视珍奇的东西?戴安娜·阿克曼说:“‘珍奇’这个形容词暗示着不寻常的特质,加上永久的罕见性。”珠宝矿产、藏书邮票,个人癖好是独家珍藏,而自然界里的珍奇生命则是举世共同的财富。《稀世之珍:消失的动物,永恒的世界》中,阿克曼踏上寻觅珍奇的艰难之旅,亲临动物们的栖息地,足以激起读者的好奇。然而其中既有和尚海豹、短尾信天翁、金狮狨、大桦斑蝶,也有萤火虫、飞蛾、蜘蛛,它们都是稀世之珍吗?

  在阿克曼眼里,答案不仅是肯定的,就连人类自己也是稀世之珍,而且是“珍奇之最”——“这和人口多少无关,而是因为人的存在及演化的速度强而有力地支配了整个星球,是如此不真实,而人类的未来又如此危险。”前车之鉴是恐龙,同样主宰地球,看上去又比人类更强大,终因环境中某一处的致命坍塌彻底灭绝。人类自以为是的优势是聪明的大脑,然而凭此对生态的过度利用或改造,何尝不是在自掘坟墓?看起来,物种数量的减少并未伤害到人类,现存物种数量虽只有过往的十分之一,4000万种这个数字也不很堪忧。没有了和尚海豹,还有萌萌的海豹亚科;没有了短尾信天翁,还有漂泊信天翁;没有了金狮狨,还有其他猴类;没有了大桦斑蝶,还有随处可见的粉蝶。真正令人担忧的,并非我们的子孙再也看不到稀世之珍的美,而是这些看似不相干的物种灭绝可能殃及人类:某地的生物链因此改变,此消彼长,植被、土壤、海洋、空气都随之改变,人体内几种微生物的失衡都会导致疾病,自然界失去的物种不啻灾难了。阿克曼以飞机零件作比,丢失一枚、两枚螺钉或许还能飞,倘若丢失到一定极限,谁还能全身而退!成为稀世之珍不足为喜,这是大自然敲响的警钟。

  阿克曼不仅热爱自然,还是个真正的诗人。她径自带我们走进世外仙境,体验自然界的游戏规则。或是跋山涉水,或是步步为营,大自然并未敞臂欢迎人类随意踏入动物们的领地。这同样是动物们要面对的问题,应对环境的改变,寻找最适宜的栖息地。避开天敌、繁殖后代,简单的目标蕴藏着生物界的竞争与规则,进化出的生物本能又卒见造物神奇。无论是把花粉沾满所有近身物种的兰花、吃掉雄性同类获得防御物质的雌性萤火虫,还是蛛丝弹性胜过一切人造材料的蜘蛛,被精心创造出来的物种都是稀世之珍。

  其实,人与自然之间的分野非常模糊。身处荒野,阿克曼对于在日用品间穿梭的虫子或爬虫类习以为常,戏言,蚂蚁和壁虎提醒我们,“疆界只是人任意定的,还有诸如‘里面’、‘外面’这类绝对的分类大可轻易逆反”。动物往往比我们更清楚这点,所以树懒会冒着被掠食者攻击的危险爬下树,将粪便掩埋起来,它们反倒是环境的投资者。一方面,人为圈养动物未必能提供给动物最佳生存环境,就像有些昆虫偶尔会啃食有毒植物来获取对抗天敌的生物碱,它们的生存机制要比我们了解的复杂。另一方面,我们已经改变了环境,导致动物的栖息地不复从前——“野生獠狨总处在半饥饿状态,全身长满寄生虫,缺乏医疗照顾,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必须忍受潮湿寒冻,每分钟都受到掠食动物的威胁”,这其中的大部分因素都与人类活动有间接的关系,与名为“进步”的机器有关。

  保护生态、拥有美好的家园不仅是件锦上添花的事,或许也是必不可少,因为我们不想和恐龙一样成为化石中的“稀世之珍”。靠得那么近,我们可以像阿克曼一样耐心聆听万物的声音,在它们消逝之前,在我们转身之后……

  ——丁酉年读戴安娜·阿克曼《稀世之珍》

  《稀世之珍》读后感(四):敞开感官拥抱万物的美

  美国的自然文学传统有一种非凡的感性之美。17世纪,约翰·史密斯以《新英格兰记》的清新笔调描述新大陆的“自然的影像”;18世纪,乔纳森·爱德华兹以《圣物的影像》大胆地将内心的精神体验与外界的自然景物融为一体;19世纪,爱默生、梭罗在哲理的思考和实践中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解,麦尔维尔、约翰·巴勒斯等作家则尽力表达他们对大自然的敬畏与热爱;20世纪,即使是蕾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那样一部极其专业、充满化学方程式和名词的作品,我们也会被字里行间洋溢的满满的爱所打动。

  这股写作潮流延续至今,在新生代的自然文学作家里,戴安娜·阿克曼相当引人注目。《稀世之珍》的译者唐嘉慧说:“戴安娜·阿克曼是一位诗人出身,却以动物生态报告文学奠立文坛地位的美国女作家。”这也决定了阿克曼强烈的文字风格,她是“用心灵、用感官、用情欲去写,永远置身于对象当中——因为自始至终,她首先是个文学家”。唐嘉慧说自己将努力捕捉阿克曼文字的神韵,忠实呈现她刻意营造的风格。

  当我阅读《稀世之珍》时,我深深地感到阿克曼的笔端传达着诗意。她笔下的苹果树,“木乃伊似的果实如锈钟般兀自悬挂”;“午后的夕阳开始抹上胭脂”,而“迤逦的海平线堆满云层,有些呈薄荷绿,有些则是蓝绿”;小海豹就像黝黑的李子,“一齐在如翠绿糖浆般的浅水里浮沉”;“灭绝”这样残酷的词语,阿克曼把它形容为“熄火”,某种物种的消逝就是一团火焰的熄灭,而我们人类居住在一个乐于见火的星球上,一团团火焰渐趋消散将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寒冷未来呢?

  《稀世之珍》是阿克曼以对万物之美的热情赞叹书写的。她的写作对象包括三种濒危动物(和尚海豹、短尾信天翁、金丝狨)、两处濒危栖地(亚马逊热带雨林、佛罗里达硬叶灌丛林)及一种濒危现象(大桦班蝶的度冬迁徙)。她肯定担心生物的未来会受到处于全球化进程的现代生活的威胁,因此在序言就探讨生物多样性和灭绝的问题。但这本书想唤起的并不是具有教化意义的环保主义激情,而是活泼泼生命带给我们的欣喜与感动。

  对于珍稀动物们来说,它们并没有自身如何珍贵的认知。当小海豹在海滩上滚来滚去,发出打鼾一样的呼呼声;当信天翁张开巨大的双翼,无声地迅速滑过海面;当浑身金光闪闪的金丝狨宝宝懵懂地睁着大眼,满脸无邪的表情……阿克曼的描述让我的心酸酸软软,这些生物如此可爱,世界因它们的存在而如此之美。以敞开的感官沉浸到美的氛围里,我意识到这些美如此脆弱,我被唤起了深埋心底的忧伤。很多过去存在的物种,早就已经杳无踪迹;而当下我们所拥有的,我们正在欣赏的、正在与之共处的,似乎也将很快不见。

  物种的消亡本是一种自然演化,然而近一两百年的剧变大都是人类活动的结果。就像伊丽莎白·科尔伯特所焦虑的,世界正在面临“第六次大灭绝”。在荣获普利策奖的《大灭绝时代》里,科尔伯特以缜密的考察和陈列的大量事实,惊心动魄地呈现了生物加速灭绝的图景和人类的破坏性严重后果。科尔伯特偏重理性的、客观的阐述,而阿克曼选择了更加鲜活的语言,但她们的内里是一致的,她们都把眼光投向人类与其他生物的和谐关系,当然,科尔伯特因她关注的证据而显得更加深沉忧虑,而阿克曼则以她生动的场景描述来唤起共情。

  真正热爱自然的人渴望的是近距离的、亲密的观察。阿克曼和科尔伯特还有共同的一点,就是她们都不惮远行、深入荒野。美国的自然文学渗透着荒野意识,包含着理性与感性的双重身份。就理性而言,荒野是人类社会的根基,只有保持自然界的良好运作,才能保持人类文明的延续;就感性而言,荒野是人类的精神家园,现代人久困牢笼里,尤其向往大自然的自在气息。“新月好似黝黑树梢上一叶白而纤细的独木舟”,阿克曼的文字引出怅惘之情,夜深了,她已入睡,梦里她仍在亚马逊弯弯曲曲的河道里穿梭,耳边传来猴群的呢喃、鸟儿的啁啾。在世界的其他地方,在我们视网膜上闪现的,却是一株接着一株的树木在轰隆隆的机器声中倒下,鸟儿惊飞,动物窜逃,木桩顶着一个个圆形的伤疤,孤寂地蹲坐在大地上。

  每年冬天,大桦斑蝶的旅程是最壮美的动物迁徙。这些小小的昆虫如何找到千里之外的目的地呢?我曾在其他书中读到过科学的解释。蝴蝶可以利用多种感官进行导航,例如视觉、嗅觉以及太阳罗盘。阿克曼和其他科学家们给大桦斑蝶一一做了记号。“一群蝴蝶本来停在一根枝丫上不停颤抖,突然在无声的爆裂中飞入空中”,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有多么美妙!但是,有一只大桦斑蝶飞进了房间,惊惶之余沿着天花板乱撞,然后扑向散发着光亮的灯罩。灯光对于昆虫是一种致命的诱惑。我们小时候都喜欢这样的歌谣:“萤火虫,打灯笼。飞到东,飞到西……”而如今,萤火虫在城市炫目的灯火中失去了方向。大桦斑蝶们将会有多少成功抵达,又将有多少在途中迷失呢?

  今夜,我希望我如阿克曼一般沉入梦乡。梦里,蝴蝶翩飞,萤光点点,虫儿低吟。我刚喂过的那只野猫,它在草丛中喵喵地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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