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小时候,妈妈告诉我:不是我的东西不能要,损坏了东西要陪,借别人的东西要还,欠别人的钱要给。
但也有人,用别人的东西理所当然,欠别人的钱反而成了大爷。
有一年我和朋友开了一家冰淇淋店,店面是地铁口的一个小档口,还算是不错。我们与老板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先预付了押金和一年的房租,押金是后期退租后会还给我们。
但是在我们营业后不到一个月,老板说让我们提前找其它的店面,这个店面他们不想做了,现在我们有两个选择,一是把这个店面整体盘下来,另一个选择跟他们一起撤离,我们重新找地方。
本来也挺生气,但至少这个老板提前告知了我们。
就在我们店面还没有找好的情况下, 店里因锅内油温过高起火了。
最后店面被封,我们也被迫关门,第一次创业就这么草草收尾了。
我们交的几万块钱的房租,就营业了一个多月,本以为老板会退给我们,但没有。
开始和那个老板联系,他们说现在没钱,等有钱了再给。
最后,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我们发信息说要起诉,老板还打电话把我们骂了一顿。
本来欠钱的是他们,弄得感觉是我欠他们的钱一样了。
我在想,是什么理由可以让他们欠钱还这么理直气壮的。如果是我,内心会非常焦急。
毕竟大家挣钱都不容易,我也不想让别人为难。
可这个老板的脑回路和我们不同,我们把老板的儿子约出来讲道理,以为年轻人好沟通,但最后,他们的态度是:我没钱,你们要怎么办就怎么办吧的态度。
这一次真的体会到“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无奈了。
还好,我们有保护伞,能寻找法律途径。
所以,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时候,就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吧。
我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