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革命》是一本由[英] 罗纳德 · 塞姆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110.00,页数:77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罗马革命》读后感(一):經典的史學名著
書套都被我弄髒了
《罗马革命》读后感(二):恺撒和奥古斯都的不同——元旦节读塞姆政治学经典《罗马革命》印象
恺撒始终立足于平民,同时借助世袭贵族元老院的内部矛盾,与缺乏政治话语权的资本家克拉苏和追求外战荣誉但缺钱的名将庞培,形成著名前三头同盟,用服务平民的基建吸引前者投资,用家族与后者结合拿到对外征战权,以前者巩固民众基本盘,以史上罕见的军事雄略运用后者征伐高卢、日耳曼、不列颠,并在前者战死、后者与元老院合谋敌对时,打遍西班牙巴尔干北非小亚细亚埃及,成为西方世界的终极征服者并打垮元老院贵族势力,执政后推行阶级和解,以一系列前无古人后罕来者的成套改革,实现全社会独立地权、普遍私有、政治宽容流通、小共同体向心竞争,导向奴隶制废除,并塑造罗马共同体为中心的欧洲前民族雏形,出现了拿破仑之前欧洲最有希望的时代。但东征帕提亚之前,不幸被元老院世袭贵族杀害,否则以恺撒当时的势头,注定为西方奠定一个类似于轩辕黄帝在东方奠定的,大道之行的聚合起源。
恺撒并非专制,他推翻的是元老院和被征服各地的世袭寡头,导向废奴:减债去息,降税免租,发粮分地,底层和行省进元老院,民选,信仰自由,医教与贱役及奴隶子女获公民权,限奴数,保护角斗士生命,废政治死刑,历法利农,市政就业,解行会垄断,反奢侈,统一货币,大赦政敌。
奥古斯都则有很大不同,是塞姆笔下借以刻画墨索里尼(但与墨索里尼也有不同)的“元首”,借恺撒声望与恺撒旧部安东尼联合“向罗马进军”(墨索里尼名言但与其阶级调和相反),以马略苏拉那样近乎于阶级斗争的公敌运动(尽管二人左右对立)血洗元老院,在安东尼争雄时,又与驯服的元老院世袭贵族联手,并借安东尼与埃及艳后关系,宣告“全意大利团结起来”(墨索里尼名言),把不再是阶级斗争的同党权力斗争,变成民族抗战(前民族阶段共同体进一步出现)。执政后,与服输的元老院形成以辛迪加寡头N家族联合为内幕,打破阶级世袭行省割据、吸纳人才为同盟的元首制,“意大利复兴”(墨索里尼名言)为号召,导向以维护社会自由和扩大罗马帝国边界(其实比起恺撒是缩减,控制向内)为形式的帝政,为维护自身支柱——世袭元老院寡头,首先要维护后者的畜养奴隶这种垄断资本,以行省掠夺供养,故本土自耕农破产和两极分化动荡为症结,故更加内向依托贵族世袭下的有限善治,家天下从此定局,走向恺撒的反面。
恺撒本想培养少年奥古斯都,成为自己那样『卡里斯马型超凡英雄』,但时不他与,可以说,墨索里尼类型即使实现民族胜利与阶级调和,上限也是奥古斯都,难以成为恺撒,英雄造时势毕竟太少。古代欧洲除了恺撒,再没第二人颠覆奴隶制经济的慢性自杀格局,以至于罗马帝国耗尽潜力后,迎来的是游牧蛮族和一神教神权的连续摧毁,及随之而来、迄拿破仑民法典方才天亮的,漫漫中世纪千年长夜。
《罗马革命》读后感(三):权利诚可贵生命价更高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得到听书:
罗马革命对后世历史的影响以及对我们的启示。我们先说影响,这个影响,首先当然是体现在罗马的历史方面了,那就是罗马变成了一个帝国,通过前面说的制度转变,克服了共和国末期那些社会问题。但帝国制也有新的问题,那就是它的权力传承变成了世袭模式,而统治者的能力是没法世袭的。恺撒和屋大维英明神武,他们的后代却是素质参差不齐,屋大维的后代当中就有傻子皇帝克劳狄、暴君卡里古拉,还有一把火把罗马城烧了的尼禄,闹得罗马帝国好不混乱。直到公元96年开始的五贤帝时期,罗马帝国的皇帝世袭制才走入正轨。
之后的罗马,皇帝变成了“正副”两个,正的叫做奥古斯都,副皇帝被叫做恺撒。这就是罗马人能想到的维持君主制的方法,现任皇帝在位时就开始培养下一代皇帝。第一代皇帝叫奥古斯都,第二代皇帝叫恺撒。就是这个制度,让罗马在西欧延续了400多年,在东欧延续了1400多年。
第二个影响,罗马革命催生了一个政治传统,就是“进军罗马”。 第一个喊出这个口号的是苏拉,他在公元前88年进军罗马,并获得了胜利。随后又有马略、恺撒、安东尼、屋大维……历史上总共15个人曾经成功地“进军罗马”,都当上了独裁官或者皇帝,这成了罗马历史上的一项政治传统,进军罗马,才能掌握最高的权力。这就有点像我们中文里说的“问鼎”。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又有一波一波的蛮族或者外国人“进军罗马”,包括拿破仑,这使得罗马城在战火中被多次蹂躏,成为攻破次数仅次于“圣城”耶路撒冷的城市。我们前面说过这本书的创作背景,在作者那个时代,还发生过一次“进军罗马”,那就是意大利法西斯党魁墨索里尼于1922年还制造的,他凭借这个行动在意大利掌权,也把意大利引入灾难。虽然这些人的具体经历、施政方针,还有在历史上的评价都大不相同,但他们都是通过“进军罗马”,获得了权力,由此可见,“进军罗马”这一政治口号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
另外作者还认为,中世纪的欧洲局势,就是对罗马革命前前后后这段历史的复现。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教皇取代皇帝,成了新的权威,但他们的权威是相对的,并不能绝对控制各个小国,这就像共和制末期的元老院。教廷的权威不断衰弱,但到了中世纪末期,欧洲的诸国实力大增,这时他们就变成了罗马革命时期的一个个军阀,各自统领自己的军团,用军事手段来争霸,欧洲出现了哈布斯堡王朝、拿破仑帝国,甚至后来希特勒的第三帝国等强权。只不过它们都没能像恺撒、屋大维那样,开创一个长期的统一的帝国。
最后,对我们来说,屋大维与罗马革命的历史能让我们得到什么启示呢?我想,这个问题也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从宏观层面上来说,罗马人非常巧妙的共和制度最终失灵,这说明设计再精巧的制度和方法,当支撑它运转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不随之做出调整,那么它也将会变成社会发展的阻碍,最终被抛弃。
而从微观层面上说,屋大维个人的成功,我们可以总结出几条经验。他善于运用资源,特别是舆论的支持;他不贪恋财富,而能看到更远,慷慨地对待部下和合作者,也就是说,把钱最大限度地转化成成功的筹码;他懂得妥协,不像恺撒那样过于咄咄逼人,而用更迂回的方法,以更小的代价实现目标。这些都是他最终成功的必要条件。此外我们还必须说,屋大维的成功也要归功于他的长寿,他活了77岁,在当时实属罕见,比苏拉到安东尼这些同时代的强人们都长寿得多,这也让他有充足的时间来实现他的统治与革命。而这点,也跟我们在《讲谈社·中国的历史》里探讨过的司马懿的成功很相像,他们都是活得足够长,把所有能和自己匹敌的对手都耗死了,最后自己天下无敌。关于这点,我们必须说,“身体就是革命的本钱”啊!
《罗马革命》读后感(四):历史书写与人物塑造
看完这本书有些时日了,但还是觉得应该补上一点感想。并不是历史方面的专业人士,对古罗马认知程度有限,但这本学术著作读来却不觉晦涩,甚至可以说给人酣畅淋漓的感觉。原作者丰富的学术积累,加上译者的深厚功力,成就了这本极为出彩的著作,在此向他们表示敬佩和感谢。
求学期间本人做过历史方面的课题,深知史料的难得和史论书写的艰辛,尤其是人尽皆知的历史话题,在资料整合和观点提炼方面面临的困难更多。而塞姆从古罗马共和晚期这段大家相对熟知的历史入手,以“革命者”屋大维(不太习惯使用渥大维这个译名)的人生轨迹为主线,为读者发掘出了历史转折时期深层的阶层动荡和社会变革,可以说是史论书写的精彩范例。尽管受到时代等的限制,塞姆使用的“革命”、“党派”概念(作者在著作中对这些名词有重新界定)颇受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此书给后人提供了关照此段历史的独特视角和珍贵洞见。
对于这本书,本人印象最为深刻之处有二。其一是资料爬梳的极端细致,其二是学术写作的文采斐然(这方面吕厚量先生功不可没)。
塞姆在书中提供的一个很重要的观点是古罗马共和晚期“党派”的形成对左右历史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既然是“党派”,那必然涉及到一整个成分复杂的团体,对于古罗马来说,这个团体的成员绝不仅仅包含罗马城和意大利本土居民,从高卢行省到古埃及乃至古叙利亚,横跨东西、不同族裔居民的身影都可能出现在古罗马的“党派”里,这正是共和晚期到帝国初期古罗马统治基础变化的生动反映。“党派”的崛起和变迁过程极其复杂,其中很多成员的生平已不可考,再加上战乱、政治斗争以及家族联姻等因素,成员之间的关系更是难以理顺。即便如此,塞姆依然从庞杂的历史线索中抓住了凯撒、庞培以及凯撒继承人屋大维等主要人物以及尤里乌斯、埃米利乌斯、科尔涅利乌斯、麦特鲁斯、克劳迪乌斯等主要家族,将个体的人生轨迹同家族兴衰放入大的历史背景下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揭示了所谓“罗马革命”的实质,还原了精心编织的政治宣传背后“元首制”运行的本来面目。
《罗马革命》是一本严肃的学术著作,同时诉说了一个荡气回肠的历史故事,里面的每一个主要人物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爱憎,他们不是干枯的和符号化的,而是血肉丰满的。塞姆着墨最多也最值得人们玩味的人物无疑是安东尼和屋大维,他的研究对于我们认识这两个历史人物是很有助益的。对于安东尼,塞姆的态度是同情和惋惜的。在他看来,安东尼身上集中了勇武善战、重情守义(相对的)等优秀的贵族品质,他认为安东尼并非如大家印象中那般是一个鲁莽好斗但不懂政务的粗人,只不过与屋大维比较,安东尼在运气和政治成熟程度方面都略逊了一筹。至于屋大维,作为“元首制”的开创者和朱利亚-克劳狄王朝最重要的奠基人(不算凯撒的话),历史已经对他的功业作出了充分的无声的评价,但塞姆更进一步,以厚重凝练的文字概括了这位“革命者”看似顺风顺水实则跌宕起伏的一生:“凯撒的这位继承人在年纪轻轻的时候以沧海横流、暴力肆虐背景下的革命领袖身份崭露头角,并一直奋斗到了最后一刻。他在自己进军罗马并首次担任执政官的周年纪念日去世;那已经是五十六年前的往事了。他的举动和政策自始至终同自己的利益和事业保持着一致。这位军事统帅变成了政治元首;他的党派成为了一个政权。为了权力,奥古斯都牺牲了自己的一切;他最终登上了凡人野心的巅峰,并通过自己的野心拯救和复兴了罗马民族。”
在某种程度上,屋大维已将自己与他口中的“共和国”合二为一,其个人决策的得失被他身后的古罗马帝国持续放大。屋大维在家庭生活和“再造共和”的悲喜剧中奉献了无以伦比的表演,他死前或许极度孤独,但也极度满足。
《罗马革命》读后感(五):【转】吕厚量:论罗纳德·塞姆《罗马革命》中的西塞罗形象
【摘要】在《罗马革命》中,罗纳德·塞姆对罗马共和晚期的文学家、政治家西塞罗的道德品质与历史地位做出了负面评价。塞姆对西塞罗的批评与蒙森等德国史家的相关论述存在着表面上的相似之处,但其根源却在于塞姆本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法西斯主义政治宣传甚嚣尘上的形势下形成的、对几乎一切政治制度与政治家持道德批判态度的政治批判史观。该史观在塞姆的后期史学创作中逐渐弱化,但仍在塞姆从传统政治史转向罗马史学史、社会史研究的学术转向过程中产生重要影响。这构成了塞姆学术生涯中思想演变的重要线索。
罗纳德·塞姆《罗马革命》读后感(六):寡头集团与罗马内战—从《罗马革命》出发
塞姆的《罗马革命》的主题是公元前60年—公元14年的罗马政治与社会的转型过程,这一时间与罗马共和制的消亡以及罗马内战重叠,由于这一时段的问题被文艺复兴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家和政治家反复提及,因此关于这一时段的历史被卷入了嗣后各时代的讨论。向来是罗马史研究专家和政治学家乃至文学、影视所关注的重点,由此产生了大量相关的作品。在上述作品中以人物为观察视角的作品不在少数,如牛津大学罗马史家阿德里安·戈兹沃西的《凯撒传》,《奥古斯都:从革命者到皇帝》,日本文学家盐野七生的《罗马人的故事》的第四册到第六册,以及HBO所拍摄的《凯撒》都以人物为观察视角。不同于上述以某个伟人作为切入点,塞姆所观察的是人物群体-家族之间的关系。用拉丁文来说,既de factio 或者是amicitia的关系。由此塞姆认为共和国变易的原因在于寡头统治集团的组合形式的变化,由于寡头统治集团的人物组成和结盟形式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了共和制维系基础的终结,从而使得屋大维有能力将“凯撒党”统合为一个能够适应于元首制的团体。塞姆采用了人物志研究的手法,prosopography来自于拉丁文prosopographria,它所分析的是人物之间交际的网络。塞姆将这一方法用于分析共和国末期的这些伟人的派系势力之上,从而指出,奥古斯都的胜利是一种将自己的党羽转化为全国性帮派,并将四分五裂的土地转化为统一国家的结果。[ 罗纳德.塞姆 :《罗马革命》,吕厚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2页。]这种暗含了现代政党理论的理路不同于古典作家惯用的道德化分析和经济史家的土地分配矛盾的解释理路,更有助于读者理解自苏拉独裁以来罗马政治中潜藏的危机。
塞姆在第二章“罗马寡头政治”中指出,罗马在建立共和制后,虽然出现了名义上的政治平等权利,但是如Valerii家族,Fabii家族和Cornelii家族这样的显贵通过出任执政官和加入元老院的方式获得远超于旁人的地位。但在苏拉扩充元老院后,显贵群体原有的对于骑士阶级和地方贵族的获得元老院和执政官这样荣誉地位的限制被打破,这使得动乱的可能性增大。塞姆指出,在罗马,显贵的三件重要武器是:家族、金钱和政治同盟。塞姆的这一观点显然和他采用人物志的分析手法相关,因为家族和政治同盟显然是人物志编纂中的重中之重。塞姆认为,在罗马,摧残着共和国政治生活秩序的并非是基于意识形态和道德观念的党同伐异,而是对权力、财富与荣誉的争夺。为了在争夺中获胜,参赛者必须拥有名门、富可敌国或者组成同盟。以屋大维为例,屋大微的祖父是维利特雷小镇上的一个富有的骑士阶层,他的父亲是家族里的第一位元老(ipse Augustus nihil amplius quam equestri familia ortum se scribit vetere ac locuplete,et in qua primus senator pater suus fuerit)[ Suetonius Divus Aug. 2.3.]在他父亲和凯撒侄女结婚后,他父亲先后担任了大法官和马其顿行省。这就是典型的名门-同盟所起到的作用,让一个地方骑士迅速变成共和国中的显贵。屋大维在成为凯撒养子后格外强调自己和凯撒的关联。例如自称自己“盖约·尤利乌斯·凯撒。(C. Julius Caesar),并由于养父的神化获得了神圣的尤利乌斯之子的称号(Divi Julii filius)。在公元前38年他开始自称统帅凯撒(imperator Caesar),当他接受了奥古斯都的称号后,他的名称又改成了神圣的凯撒之子,统帅奥古斯都。(imperator Caesar Divi filius Augustus)。[ 罗纳德.塞姆 :《罗马革命》,吕厚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53页]可以发现,奥古斯都在踏上罗马政坛以来就刻意回避了屋大维这个令人会想起地方贵族的名号,而是转而以凯撒的继承人的身份出现,并不断强化自身与凯撒的关联性,尽管在血缘关联上他们并不紧密。这符合塞姆的判断,奥古斯都强化自身的“凯撒性”强化了自身出身的高贵,并试图让“凯撒党”来接纳他,从而形成自己的党派(factio)。在罗马共和国的政治生活中,家族出身本身就意味着同盟的势力。塞姆指出这种寡头团体并非是政治理路精心杜撰的结果,而是对一个特定群体及其特征的精确称呼,他梳理了自塔克文被驱逐后罗马政坛上的重要显贵家族的发展。指出了联姻和家系维持对于显贵维护政治地位的重要性。他指出在苏拉建立独裁前后30年,麦特鲁斯家族就是通过和其他家族联姻以及政治红人(苏拉)的政治勾兑维护了其家族在罗马政坛中的决定性力量。塞姆认为这种寡头集团通过亲缘纽带和共同利益结合在一起,但是他们只有在攻击和遏制敌对的平民派保民官和将领时才会聚集起共同力量,除此之外他们内部没有维系和谐的纪律。他们通过宣告公敌和压榨行省而自肥,意大利战争败坏了他们的正直品格,这使得小加图虽然拥有强大的道德感召力来成为寡头集团的领袖,但他却不能领导一个真正的集团。
塞姆在后续章节的对于庞培、加图、凯撒、西塞罗、布鲁图斯、屋大维和安东尼的分析中承袭了他对于贵族参与竞争的三件武器的看法和对于寡头集团特性的认知。塞姆在分析每一个重要的政治人物时,都先从他的家系和姻亲关系开始分析,并关注他的派系成员的家庭成分和阶层成分,以及他们的社会关系网。塞姆在政制上的考察主要从出任高级官职特别是执政官的人数角度来考察。虽然在共和国晚期,罗马政治的实际权力被拥有行省军权的巨头控制,但是共和国政体并没有被抛弃,执政官和行省统帅权之间的法定联系仍旧重要。拥有执政官身份是合法掌握军队权力的重要手段。此外,保民官的否定法律的权力对于巨头废除阻碍他们的法令也十分重要。在塞姆的观念内,罗马政制属于结构性因素,既对参与其中的政治个体的行动施行限制,参与者的行动依据与政制中的原则。塞姆并没有从行省、意大利和罗马之间的矛盾出发,而是将上述主体的关联置入党派关系之中考察。这有利于我们观察其中的个案发生原因的特殊性,但也会弱视了行省、意大利和罗马之间的实际矛盾。塞姆借助党派分析的方法实际上取缔了传统的道德论说,维系共和国或者建立帝国都不能为任何行动提供道德来源,这有效的避免了因为对于某种政体的爱好,而有意制造有利于其的叙事的可能性。
塞姆基于人物志研究方法的逻辑是预设了联合关系会产生共谋,出任高级官职将获取政治影响力。因而他只需要梳理清楚党派关系和家族情况就可以直接对结果做出判断。这时候小加图这种被视作为坚韧且超凡德行的人的行动能否就这么顺利的被放入塞姆的解释框架中吗?一个品行低劣的人都可能偶发善心。当然,塞姆的分析方法确实直击了共和国晚期政治的本质,内战的实质就是派系之间的角斗,而派系的构成则有赖于家族关系和私人关系的重叠。
《罗马革命》读后感(七):如何评价“伟大”的罗马帝国及其缔造者
如何评价“伟大”的罗马帝国及其缔造者(杜廷广)
长久以来,在多数人眼中,罗马帝国的缔造者奥古斯都是一个伟大的统治者。他结束了共和国几十年的内部纷争和外患,创建了一个稳定的和平局面,使罗马帝国得以延续千年之久。然而,这位革命领导人究竟是凭借哪些资源和手段而在内战的纷争中崭露头角,为自己和追随他的党羽们夺得权力,将他的帮派转变成全国性的政党,并将这片支离破碎、四分五裂的土地整合成一个由稳定、持久的政府领导着的国家的?
著名古史学家罗纳德·塞姆(1903-1989)认为,那些过分歌功颂德式的评价,不仅忽略了奥古斯都通过暴力形式攫取国家权力的事实,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历史真相。“现在确实已经到了对这一时期的‘传统’观点做出回应的时候了。”“事实上,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去歌颂奥古斯都的政治胜利,或将这个通过内战攫取财富与荣誉的人物理想化。”(《罗马革命》,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viiii页)
塞姆一生著述甚多,但无疑《罗马革命》是其最重要的作品,一经问世,即奠定了他一流的学术地位,被广泛认为20世纪古罗马史研究领域最伟大的史学家,堪比18世纪的吉本和19世纪的蒙森。
《罗马革命》的整个基调是悲观的和犀利的,几乎完全摈弃了对于罗马人乐观情绪和道德的叙述,尤其颠覆了人们固有的关于奥古斯都的正面形象,将之视为“变色龙”。
在塞姆看来,奥古斯都并不伟岸,简直弱不禁风,并不具有出色的军事才能。他之所以能登上国家最高的权力宝座,依赖的是他的恺撒继承者的身份、家族的荣耀、拉帮结派,以及个人的阴险狡诈、背信弃义。其建立的新统治秩序是通过“狡诈和血腥的手段”实现的,他在罗马大肆鼓吹的“东方再征服”伟业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奥古斯都用来安抚生者、欺瞒后世的只有鬼魂和言辞而已”,残酷无情的他可以为政治野心“冷酷地牺牲掉自己最亲近的人”。他先是打着替恺撒复仇的旗号取得了恺撒士兵的支持,联手安东尼进行公敌宣告,清除打击了一大批反对者,随后又施展各种手段孤立安东尼,成功地利用安东尼和埃及女王的暧昧关系,把一场内战转变为民族战争,得到了整个意大利的支持,最终赢得对安东尼的彻底胜利,一举攫取了国家的最高权力。他打着保卫自由的口号却彻底摧毁了自由。雇用御用文人,为自己鼓噪呐喊,力图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美化自己在当时人和后人心目中的形象。李维、贺拉斯和维吉尔即是其中代表人物。
经由几十年的内战,罗马完成了由共和体制向帝国的转变,和平局面终究建立起来了。对此,塞姆是予以肯定的。《罗马革命》叙述的公元前60年至公元14年罗马政治的转型过程,其主要结论是,罗马的共和体制和元老院不足以满足罗马统治的需要,奥古斯都所做的仅仅是恢复罗马公共生活的秩序。因此,罗马虽失去了共和下的自由,但换来了和平和稳定,这种选择是罗马人自己的选择,也是符合当时的内外形势的,罗马厌倦了动乱,厌倦了战争。奥古斯都顺应民意,抓住了时机,带领罗马人顺利实现了和平。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掩盖奥古斯都的卑劣和残忍。他缔造的和平是在专制统治下的和平,是以牺牲自由为代价的。因而仍然遭到塞姆的抨击。而且在塞姆看来,走向帝国的罗马的未来并非一片光明。从罗马共和末年至帝国建立将近百年的时间内,涌现了众多伟大的人物,奥古斯都也算在内,但这些恰恰证明了罗马的衰落和一切灾难的根源,因为,“秩序良好的国家是不需要伟人的,也没有给这样的伟人留下任何空间”,正是乱世,才出英雄,但这样的英雄不出也罢。
自19世纪蒙森《罗马史》出版,对于古代罗马史的研究,尤其是古罗马政治史的研究,虽不乏出色的史家和著述问世,但研究路数大抵遵循,至少无法超越蒙森,直至罗纳德·塞姆的《罗马革命》出版,改变了,一定程度上颠覆了罗马历史研究的传统观点,将其推向了另一个高度。然而,《罗马革命》并非仅以此成为一部重要的史学著作的,这也并非塞姆著述的唯一目的。
《罗马革命》不同于以往研究罗马史的另外一个重要特点集中在历史阐释和方法上。“本书的重点并不在于分析奥古斯都的性格和举止,而在于研究追随者和党羽,因此,寡头统治集团的构成是这部政治史的主题和衔接共和国与帝国的纽带。”在书中,塞姆凭借其渊博的知识和对于史料的高超处理和分析能力,对罗马历史上的诸多家族和派系进行了详尽研究,指出决定罗马政治和历史的正是这些家族和派系——古老的氏族贵族、新近的显贵和各个家族通过联姻结成的政治同盟。“贵族家族主宰着罗马共和国的历史”。贵族需要三件武器,家族、金钱和政治联盟。在他的笔下,罗马到处是关系网,婚姻成为政治的筹码,与一位人脉甚广的某家族女性继承人的婚姻就是一种政治行为和权力联盟。友谊是一件政治武器,不是什么以意气相投为基础的情感。恺撒、庞培均是如此。恺撒凭借出身显贵家族,军队的忠诚取得了独裁权力,而庞培的婚姻关系就是政治的标杆,每一次婚姻都表示其政治态度的转向。在罗马,没有家族依托,没有朋友,没有党派,想出人头地,是无法想象的。奥古斯都同样深谙此道,他过继了许多子嗣,让他们不断结婚、离婚、再结婚,结成错综复杂的有联姻关系的政治关系网,以至于全国几乎重要的人物都或多或少与他有亲属关系。因而,无论奥古斯都是否才华横溢,无比强大,他都不是一个人在斗争,他的成功靠的是他背后的党羽,因而他的统治本质上也是一个集团的统治,“他所建立的元首制在某些方面也类似一个辛迪加”。如果只讲述他的个人经历,“而不交代他所领导的党派的构成情况,其骨干党羽的性格、行为和影响的话,这种描述就会显得虚幻和不切实际”。
此外,该书风格的尖刻和刻薄,对奥古斯都的批评,源于塞姆强烈的现实主义倾向。塞姆1903年出生在新西兰,后移居英国。1927年获得牛津奥里尔人文科学一级学位,1929年成为三一学院教师,1944年成为不列颠学会会员,1949年成为牛津布拉森诺斯学院卡姆登古代史教授,1970年成为牛津沃夫森学院教授。1989年4月去世。塞姆一生经历了两次世界之战,目睹了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崛起,法西斯的残暴。他非常不满两大法西斯头子的所作所为。于是,借古喻今,借助奥古斯都,极力否定和讽刺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塞姆的《罗马革命》出版于1939年,德国闪击波兰事件发生后不久。尽管这部严肃的史学著作并非以影射现实为目的,但作者在书中表达的批判态度无疑反映了对时局和现实政治的忧虑与不满。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因而,具有强烈现实感和时代感的《罗马革命》才有了长久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在历史研究中,重视家族在历史发展的作用,人物志式的研究方法并非塞姆独创。在他之前,德国历史学家闵采尔,格罗亚格和施泰因等人皆对罗马家族的构成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塞姆的贡献在于把这些家族的形成用于分析罗马政治体制的形成及其在罗马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历史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对罗马史的研究产生了持久的影响力。
历史发展过程是复杂的,即使是从共和国向帝国的转变也不会由一个或几个因素起作用,奥古斯都的崛起亦是如此。有家族的支持,也有个人的智慧,没有审时度势,运筹帷幄的天才,是不可能登上罗马的权力顶峰的。这种偏重一隅轻视其他的研究自然有其缺憾。不可否认的是,“罗纳德·塞姆的《罗马革命》是对于罗马由共和制向帝制转变的那段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历史的最出色分析与描述,堪称经典之作,后人在此方面也着力甚多,但迄今尚无出其右者”,因此,它被称为“自蒙森以来,关于罗马史的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原载《中华读书报》http://epaper.gmw.cn/zhdsb/html/2016-
8/03/nw.D110000zhdsb_20160803_2-13.htm?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罗马革命》读后感(八):【重温修订】恺撒和奥古斯都的不同——再读塞姆《罗马革命》
节选自《华夏行誓》章节,2017年1月初稿,2018年3月修订
别鹤 撰
一
恺撒始终立足于平民,同时借助世袭贵族元老院的内部矛盾,与缺乏政治话语权的资本家克拉苏和追求外战荣誉但缺钱的名将庞培,形成著名前三头同盟,用服务平民的基建吸引前者投资,用家族与后者结合拿到对外征战权,以前者巩固民众基本盘,以史上罕见的军事雄略运用后者征伐高卢、日耳曼、不列颠,并在前者战死、后者与元老院合谋敌对时,打遍西班牙巴尔干北非小亚细亚埃及,成为西方世界的终极征服者并打垮元老院贵族势力,执政后推行阶级和解,以一系列前无古人后罕来者的成套改革,实现全社会独立地权、普遍私有、政治宽容流通、小共同体向心竞争,导向奴隶制废除,并塑造罗马共同体为中心的欧洲前民族雏形,出现了拿破仑之前欧洲最有希望的时代。但东征帕提亚之前,不幸被元老院世袭贵族杀害,否则以恺撒当时的势头,注定为西方奠定一个类似于轩辕黄帝在东方奠定的,大道之行的聚合起源。
恺撒并非专制,他推翻的是元老院和被征服各地的世袭寡头,导向废奴:减债去息,降税免租,发粮分地,底层和行省进元老院,民选,信仰自由,医教与贱役及奴隶子女获公民权,限奴数,保护角斗士生命,废政治死刑,历法利农,市政就业,解行会垄断,反奢侈,统一货币,大赦政敌。
奥古斯都则有很大不同,是塞姆笔下借以刻画墨索里尼(但与墨索里尼也有不同)的“元首”,借恺撒声望与恺撒旧部安东尼联合“向罗马进军”(墨索里尼名言但与其阶级调和相反),以马略苏拉那样近乎于阶级斗争的公敌运动(尽管二人左右对立)血洗元老院,在安东尼争雄时,又与驯服的元老院世袭贵族联手,并借安东尼与埃及艳后关系,宣告“全意大利团结起来”(墨索里尼名言),把不再是阶级斗争的同党权力斗争,变成民族抗战(前民族阶段共同体进一步出现)。执政后,与服输的元老院形成以辛迪加寡头N家族联合为内幕,打破阶级世袭行省割据、吸纳人才为同盟的元首制,“意大利复兴”(墨索里尼名言)为号召,导向以维护社会自由和扩大罗马帝国边界(其实比起恺撒是缩减,控制向内)为形式的帝政,为维护自身支柱——世袭元老院寡头,首先要维护后者的畜养奴隶这种垄断资本,以行省掠夺供养,故本土自耕农破产和两极分化动荡为症结,故更加内向依托贵族世袭下的有限善治,家天下从此定局,走向恺撒的反面。
恺撒本想培养少年奥古斯都,成为自己那样『卡里斯马型超凡英雄』,但时不他与,可以说,墨索里尼类型即使实现民族胜利与阶级调和,上限也是奥古斯都,难以成为恺撒,英雄造时势毕竟太少。古代欧洲除了恺撒,再没第二人颠覆奴隶制经济的慢性自杀格局,以至于罗马帝国耗尽潜力后,迎来的是游牧蛮族和一神教神权的连续摧毁,及随之而来、迄拿破仑民法典方才天亮的,漫漫中世纪千年长夜。
二
恺撒与奥古斯都的不同,更体现在世界文明的坐标轴上。恺撒究竟是所谓摧毁共和的专制始俑、霸道总裁,还是摧毁贵族寡头制、征服西方世界的奴隶制万邦,全方位推进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的改革,奠定人道宽容的普遍起点,简言之,是西方的秦始皇还是轩辕黄帝,是成吉思汗还是拿破仑的欧洲先驱?这是睿智和幼稚的认知分野。
简言之,恺撒之死,是欧洲最伟大人物遇害。从那以后,西方文明毁掉了它唯一能让所有利益、阶层、群体联合起来的原型,走向不断对立的无道社会,“亚特兰蒂斯”完全沉沦。历史是没有捷径的,有时候在转瞬即逝的窗口,出于一厢情愿的慈悲略去了必经的代价阶段,代价就会在新的阶段以更大、至少更复杂的方式出现,如小洪未泄于丘陵,则大泽弥漫于平原。这最终的结论是:只有华夏文明主导,才是世界希望。
是吗?恺撒之后,欧洲不还有拿破仑点燃的希望吗?波拿巴从来不是穷兵黩武,更不是专制暴君,他的意义也不在于屌丝逆袭那种狭隘成功学。如果研究了穆罕默德的持剑传教、耶稣基督的殉难、摩西的出埃及,将三种一神教综合理解,再回溯从亚特兰蒂斯沉没到埃及阿肯那吞草创一神教之间的起源,就理解拿破仑的终极动力了。拿破仑铸就了兼具普罗米修斯-波拿巴(盗火殉岩/法国革命与孤岛)、耶稣基督-波拿巴(荆冠殉难/民选皇帝殉难)、穆罕默德-波拿巴(武力传教/长剑镌刻民法典)、摩西-波拿巴(出埃及/走出中世纪)等数重西方文明的神学形象,并超而上之,成为恺撒奠定古典普遍联合之后的欧洲第一人。
恺撒和拿破仑的传承关系在于:恺撒是在动荡奴役的苗头中,促成阶级联合、共同体联合、政体联合(扬王政弃暴君,扬贤政弃寡头,扬庶政弃民粹)而让各个对立面奠下全面平衡的原型,一如黄帝轩辕。而拿破仑从雅各宾的散沙恐怖阶级专政、中世纪的出身垄断神权迫害、君主专制反法联盟的围攻中,拨乱反正打开大路,让所有人都能凭借潜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让内部垄断和对外伸展实现了最大反比,以超过阿拉伯、十字军等宗教力量的民族激情,传播民法典唤醒世界。可惜地方自治未及重建而败。
——是的,拿破仑的战败,让“恺撒-拿破仑”的欧洲复兴事业再次戛然而止,恺撒之死的中世纪雾霾再临。拿破仑之前的法国“革命”之恐怖,在于以“国家”置换“上帝”的神权翻版,而雅各宾作为乌托邦极权鼻祖之一,是一神教倒退为拜物巫术。拿破仑超越两者,追溯为远古普遍地权、普遍联合的起源,发掘到与神为友的亚特兰蒂斯。除了恺撒-拿破仑的复兴,亚特兰蒂斯的欧洲时代有别的选择吗?权力的嚣张从来不是山寨自由派那种“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启蒙抒情能抵抗的(最黑的,才喜欢“天下乌鸦一般黑”这种消除对比的和稀泥),中外皆然。贵族寡头的鱼肉,是“野心家”恺撒战胜的;专制神权的围剿,是“战争狂人”拿破仑扫荡的;奴隶制引发资本与极权的连锁反应,是“违宪暴君”林肯遏制的。
所以这样看就能明白,拿破仑是超宗教的:持剑传播自由法典,让人从地权契约构建共生主体,超越穆罕默德游牧裹挟下,向一神被动靠拢的哥澜经;在寡头专制围剿下殉难孤岛,超越罗马启蒙下的耶稣死于犹太游牧贵族。更超越凯尔特-条顿汇流的德鲁伊到雅各宾的拜物巫术,复兴恺撒-但丁以世界帝国追怀的亚特兰蒂斯普遍联合起源。
由于拿破仑的战败,20世纪欧洲的连锁反应进一步迟滞了世界:雅各宾后拜物教士与资本寡头相推荡,毁世俗化宗教保守,左翼反弹极权工程狂虐尽现,被沙化右翼、诿责白左多次纵容。资本殖民大崩,游猎非洲、农奴拉美、神权中东因缺地权训政,各呈兽政、军管、极端。诸保守者挽澜,铁幕亦终于之,或附于资本主义残余。幸自耕农保守之四小龙成20世纪典范。
而恺撒之前没有普遍联合的起源吗?恺撒与居鲁士、尤其亚历山大这样的“世界征服者”相比如何呢?无疑,恺撒远超亚历山大:一在起于微末(空头贵族一贫如洗负债累累)颠沛流离(从苏拉迫害到寡头博弈卧薪尝胆四十年),二在机动军略(河海步骑任何场景工程)首次开拓西方遍胜三洲诸国(第一个真正世界征服者),三在统治改革(导向废除寡头乃至奴隶制的普惠底层)宽容联合(亚特兰蒂斯式的人类整体原型)。
从但丁的神曲五线谱《论世界帝国》亦可知,恺撒奥古斯都新旧约之于但丁,如黄帝三代孔孟之于文天祥,从内心对所有时代一切人的内心召唤。
与“恺撒专制论”类似混淆的例子是,法学界把盎格鲁撒克逊的普通法系,和罗马法-拿破仑民法典分开是错的,因条顿、凯尔特受罗马地权文化启蒙,杂糅汇流。这要从宗教-自组织力的角度才能看清楚。
自组织力的文明鄙视链:最低拜物巫术,如高卢日耳曼不列颠未被罗马同化前的德鲁伊教,游猎萨满教,印加阿兹特克的活人祭,滥科学,乌托邦式极权工程;稍高一神教,如闪米特三大教及其改良,兼具游猎与自耕农秩序;再高多神如雅利安:罗马斯多葛、波斯二元神、印度薄伽梵歌;最高者华夏,生生全息之道。
换言之,华夏是超越唯物唯心的唯生之道。不加节制的唯物如拜物教,放弃个人良心责任,巫术般以物凌人的极权乌托邦工程,或社会分化;不加节制的唯心如闪米特一神教,以至高无上与人分离的游牧神,迫人为工具,教主逞利欲;古希腊罗马波斯印度等雅利安多神论,又因寡头腐化,难遏前二者。救世唯天人合一的华夏。
那么,如果说拿破仑背后站着普罗米修斯-堂吉诃德的形象,恺撒背后站着谁的形象呢?我认为是亚特兰蒂斯-薄伽梵歌的形象。
薄伽梵歌作为雅利安时代的经典,其理论体系毫无疑问是早于狭义“印度教”的,与其说与印度文明相近,不如说与华夏文明黄帝之道、希腊罗马古典文明相近。后者而言,马可奥勒留沉思录为代表的斯多葛哲学,可谓黄金精髓——宇宙本性的安全感,与人自觉责任的每个此时。这是罗马精神与黄帝之道的归一。此力量绝非装腔作势、故作城府,而是意识到自身与宇宙的关联,克制冗躁,心无旁骛行动的那种最强力量。
同样,薄伽梵歌给人的巨大力量,与之逻辑相似,尤其行动非个人,而是神意阿特曼(道生一切权利),梵我同一,故勿执结果,而履责任,全力战斗,内心有序如明湖鉴影,是则极乐(我名之诚),否则轮回(我名之循)。这种理论体系,可以推断诞生于苏美尔被游牧城邦征服之前——即早于雅利安征服印度、早于萨尔贡,那个恺撒和拿破仑共同寻觅而不得,唯有华夏黄帝仰韶的礼运大同篇,能指向、表述的“亚特兰蒂斯”人类起源。
站在中外文明的源流、恒常、变易中,观测从恺撒到奥古斯都的转折,我们更能得出貌似遗憾实则合理的结论。
征服世界者少,征服世界又普惠底层人尽其才者更少,普惠底层人尽其才而又宽容异己阶级和解者少之又少。古典西方唯恺撒集其大成,奠定了与西方各国奴隶制起源不同的另一个起源。后来无论拿破仑民法典,盎格鲁撒克逊除森林游猎外另一支地权习惯法,基督教改革,所有西方文明原型,都在恺撒的全面功业里。恺撒做到了一个世界领袖的全面极致。对政敌大宽容,既是本性、目标使然,也是策略必需,若像马略苏拉或屋大维那样清洗,结果要么是自己要摧毁的贵族寡头制的加强,要么是大开零和博弈而被迫拉回元老院打安东尼,行省分赃开启周-秦轨道。恺撒不为。若非遇刺,即造礼运大同篇之泰西黄帝。
奥古斯都的罗马已如灰烟,而恺撒的不朽,则让西方文明一次次走向那永远不可企及、却又永远重返接近的至高存在起源——向华夏、向黄帝之道不断返本的根源。
《罗马革命》读后感(九):人物志研究在罗马史领域的代表作——塞姆的《罗马革命》(晏绍祥)
人物志研究在罗马史领域的代表作——塞姆的《罗马革命》
晏绍祥
塞姆的《罗马革命》初版于1939年,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虽然该书出版之时,塞姆刚刚36岁,可以说是古典学界的新人,所讨论的问题,也不特别新鲜:奥古斯都夺取权力和建立元首制的进程,但该书的内容、方法和叙事,某些章节的标题,如《领袖》《向罗马进军》《全意大利团结起来》等,或许直接反映了欧洲人目睹的墨索里尼在意大利夺权和希特勒在德国建立独裁统治的经历,因而在西方学术界引起了广泛共鸣。在战火连天的1940年,在作者本人也离开大学加入军队的情况下,包括《希腊与罗马》《罗马研究杂志》与《美国历史评论》在内的主流学术刊物都发表了有关该书的书评,对作者的学识与成就给予肯定,从此奠定了该书作为罗马史经典的地位。1999年,在《罗马革命》出版60周年之际,西方古典学界举行了以该书为主题的学术讨论会,会后出版了同名论文集,不少作者仍试图在讨论塞姆在该书中已经讨论,或者他们认为塞姆忽视了的问题。时至2002年,知名古史学家摩尔勒仍毫不迟疑地宣称:
即使在60年之后,塞姆的《罗马革命》仍保持着作为“经典”的地位,一部并不纯粹是在学术回顾中被尊敬地提到的书名,而是一部作品,一种关于过去的看法,在致力于理解那个时期时,古史学家们需要继续与之交流。
在中国,塞姆也名声远扬。1982年,詹义康撰文介绍过塞姆的《罗马革命》(他译为赛姆);进入新世纪后,刘津瑜和笔者都分别对塞姆及其著述做过介绍。不过,介绍毕竟不能代替原作。因此,由商务印书馆推出的《罗马革命》的中译本(2016年),对中国古典学界、特别是罗马史学界有重要意义。这是塞姆的著作首次被翻译为中文,不仅使得中国学者从此可以直接从母语接触20世纪西方这位最有影响的罗马史学家的著作,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和全面地认识塞姆的成就和史学方法,于相对薄弱的中国罗马史研究,也有拾遗补缺之功。
严格地说,塞姆的基本观点不算新奇。虽然近代早期以降的很长时间里,罗马共和国曾被视为古典民主的典范之一,但自19世纪专业史学产生以来,罗马共和国乃寡头政体的基本观点,经过德国学者蒙森等的论述,基本成为正统。塞姆无疑继承了蒙森的传统,将罗马视为寡头政体的共和国。但如果仅此而已,《罗马革命》不可能成为经典。该书与蒙森等观点上的一个重要差别,是它不仅认为罗马共和国是少数显贵家族的统治,奥古斯都的元首制,同样也是少数寡头的统治,用他本人的话说,
决定和掌控罗马共和国政治生活特征的,不是现代和议会特征的党派与纲领,不是元老院和人民、贵族与民众、显贵与新人之间表面的对抗,而是对权力、财富和荣誉的追求……如同其发端时一样,在其最后一代,罗马共和国——“罗马人民的事务”——都是名义。(第11页,有改动)
民主制是无法统治帝国的,但一个人也无法做到这一点,尽管帝国似乎钟爱君主制。在任何一个帝国中都存在着一个寡头集团,无论其身份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第449页)
奥古斯都的统治是一个集团的统治,他所建立的元首制在某些方面也类似一个辛迪加。事实上,这个领袖的存在是以这个集团为先决条件的……在任何时代,无论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是怎样的,无论它属于君主制、共和制还是民主制,都需要有一个寡头集团在幕后进行统筹;而且罗马在共和国和帝国时期的历史都是统治阶级主导的历史。(第17页)
可惜我们不清楚,这个来自新西兰的牛津古史学家是否阅读过20世纪初年意大利思想家米歇尔斯的《寡头统治铁律》和莫斯卡的《统治阶级》,还有刘易斯·纳米尔爵士1929年出版的《乔治三世即位时英格兰的政治结构》,但如莫米利亚诺所说,既然塞姆是用纳米尔的方式解读奥古斯都的政体,那他们著作的出版,至少为接受塞姆的著作在思想上做了铺垫。
塞姆不仅认为罗马共和国到帝国初年都是寡头的统治,而且从罗马的政治斗争中抽掉了政治纲领的含义。当蒙森强调罗马共和国的寡头特征时,他仍然认为,在共和国的政治派别中,存在着严肃的政治纲领的区别:共和国始终是农民的共和国,官职和利益都被寡头分子们把持,所以格拉古兄弟改革以来的冲突,是罗马平民改善自己处境、意大利人和行省人争取权利的斗争。恺撒对共和国政治的整顿之所以得到高度肯定,是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政治家,“他的目标就是人类所能树立的最高目标,就是在政治、军事、智力和道德方面复兴那很堕落的本民族和那更堕落的与本民族为亲姊妹的希腊民族。”(蒙森:《罗马史》,第5卷,李稼年译,第390页)所有的行动,都是为了将罗马所有的党派整合到他建立的新君主制中,以实现国家的和谐和强盛。塞姆则继承德国学者格尔泽尔和莫泽尔的传统,认为罗马显贵之间的冲突与政治纲领无涉,不管是庞培和恺撒还是奥古斯都,其目标都是权力,而权力的基础,是以自己为中心吸纳罗马不同家族的成员组成的寡头群体,吸纳的手段,是婚姻和庇护关系,基础则是领袖手中掌握的官职和财富。不管是苏拉之后的麦特鲁斯家族,还是庞培和恺撒,基本的统治手段并无区别。而运用庇护和婚姻手段最为纯熟的,是恺撒的继承人屋大维。在消灭了自己的敌人后,他成功组建起以自己为中心的党派,并且在晚年成功把权力移交给继子提比略,完成了罗马从共和国到君主制的构建。这些人物之间的冲突,不管他们自称平民派还是显贵派,争夺的都是赤裸裸的个人权力,与他们表面上所代表的社会集团无关。所以在《罗马革命》中,塞姆从不触及当事人的政治立场和社会基础,所描绘的,是少数显贵为争夺最高统治权进行的纵横捭阖的交易,精心的算计和无情的搏杀。屋大维能够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取得最后成功,并且在成功后还能维持权力,正在于他能够在斗争中把获得和维护权力的手段运用到极致。
历史学的特殊要求,在于一个观点的提出,不仅能够在逻辑上立住脚,而且需要充分的资料证明。在这方面,格尔泽尔和莫泽尔的人物志研究,为塞姆提供了完美的方法论。这种方法的基本特点,是强调罗马社会的贵族特征,认为理解罗马共和国政治的关键,是显贵家族通过庇护和婚姻关系构建的网络。但两人都不曾详尽讨论奥古斯都元首制建立过程中庇护关系的作用。塞姆则以他对共和国末年,尤其是从恺撒到奥古斯都时代文献、铭文等多种史料的把握,通过分析先后掌握罗马共和国最高权力的几个人物的关系,把这个过程用最为生动、具体的例证展示了出来。在塞姆笔下,意大利的有产者,罗马的显贵,少量的新人,都通过庇护关系这张大网,各自在网络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和李维等诗人和史学家,也都在元首制建立过程中,成为了屋大维和意大利的代言人。在奥古斯都最终确立了元首制后,整个罗马国家以元首为中心,终于形成了稳固的权力中心。但是,权力斗争在元首制建立之后并未停止,公元前27年、公元前23年、乃至公元前2年的数次变动,都显示了元首背后寡头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在塞姆的观照下,奥古斯都对元老院的两次清洗,对尤莉娅所谓通奸案的处置,还有奥维德的被流放,都具有了非凡的政治含义。罗马政治中门客(clientela)的抽象话语,至此具有了实质内容,屋大维冷酷精明的政客形象,也从此定格。
《罗马革命》的出版和成功,使人物志研究在英美学术界迅速流行开来。斯卡拉德的《公元前220-前150年的罗马政治》、格鲁恩的《罗马共和国的最后一代》、贝狄安的《外国依附者》等,在方法论和基本观点上大体都可归于此类。然而,人物志方法遭人诟病之处,也正在这里。由于从社会冲突中完全抽掉了政治纲领和利益,政治制度也变成了显贵操纵的玩具,导致罗马共和国的政治生活变成了显贵家族之间纯粹的个人纠纷,西塞罗与喀提林的矛盾,恺撒与庞培的冲突,屋大维与安东尼的内战,也不再具有丝毫的社会政治意义,公平、正义、家国情怀,都从罗马政治中失踪。那里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统治阶级少数成员为了争夺政治权力和财富而进行的无谓争斗,失败者固然不值得同情,胜利者更不值得称道。西塞罗的失败源自显贵阶层的无能和他个人策略的失误,但胜利了的恺撒和屋大维,形象也难以让人恭维。在塞姆的笔下,共和国末年的罗马,除特立独行的波利奥之外,似乎就没有一个好人。
可是,这样的论点造成塞姆本人的论证在某些地方的自相矛盾。最为显著的例子,一出现在恺撒遇刺之后,一是对奥古斯都政权社会基础的分析。他承认刺杀恺撒的阴谋者所以失败,共和国无法重建,是因为阴谋者不过是一小撮显贵,未获得民众支持。民众对那些出自显贵阶层的阴谋家们不仅漠然,甚至带有敌意。民众不积极行动支持阴谋者的原因之一,在于显贵掌控的共和国,过去几乎没有考虑过民众的要求。屋大维最后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他获得了士兵和农民的支持。塞姆论证的核心,正在于通过一个个地分析奥古斯都追随者的来源,弄清了他们所属的社会集团。他们中既有意大利自治市的富人,也有出身良好的被排除于政权之外的罗马军人和少量行省人,从而把同盟战争以来到奥古斯都时代意大利人从边缘带到了政治舞台的中心。“在革命期间,旧统治阶级的权力被摧毁了,其结构发生了转型。意大利和社会中从前被排除于政治活动之外的阶层压倒了罗马和罗马贵族。”(第18页)所以,奥古斯都的胜利,即使在塞姆看来,在某种程度上也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元首制能够稳定下来,不仅因为奥古斯都善于操纵,还因为所有“意大利的无产者也不必被强征入伍,为了野心勃勃的将领或虚幻的原则而流血牺牲了;生性平和的有产者再也不必在一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斗争中选边站队,或为了军团士兵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土地了。”(第672页)和平受到了罗马从显贵到平民还有行省的欢迎,等于承认了革命的社会阶级含义。因此,自80年代以来,罗马共和国末年社会冲突背后的政治纲领,连同共和国的制度,逐渐重回学者们的视野。新近出版的罗马共和国政治的著作,不管是林托特的《罗马共和国政制》(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还是布隆特、米拉和莫斯坦因-马科斯等的专著,都不能不考虑不同政治领袖背后的社会阶级分野。他们的著述,可谓对塞姆观念有益的纠偏。
由于在论证中完全抛开了共和国的制度,还导致塞姆忽略了罗马共和国的一个重要特征:共和国的政治中心在意大利,行省却正取得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前者的意义在于只有意大利人拥有罗马公民权,政治活动和决策都在那里进行。任何罗马政治家想取得成功,都必须掌控罗马和意大利。后者的意义,在于经过数百年的扩张,罗马早已变成了一个囊括地中海的大帝国,疆域西到大西洋,东抵叙利亚,北到阿尔卑斯山以北,南到撒哈拉。罗马贵族们的财富和建功立业的场所,不是在意大利,而是在遥远的行省。恺撒能够击败庞培,在于他虽然在行省,却仍能够就近通过自己的代理人操纵罗马政治,并通过不断的胜利,保持自己在罗马的“存在”。处于政治中心的庞培,虽然得到了元老院的支持,却忽视了恺撒拥有的军事力量和决心。安东尼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却在与屋大维的争夺中败北,在于他长期滞留东方,从政治中心缺席,让屋大维控制了罗马和意大利,占据了正统,取得了舆论和心理上的优势,也导致他政治上陷入被动,至少他无法与埃及女王一道,率领军队直接登陆意大利。但这些内容,因为塞姆专注于勾勒恺撒和奥古斯都追随者的身份,都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虽然如此,《罗马革命》并未过时,相反,如摩尔勒所说,是学者们需要不断与之对话的著述。作者对史料的发掘,在描绘恺撒和奥古斯都追随者中对相关史料的考订与辨正,特别是他赋予庇护制在罗马政治中的内容和意义,让该书成为此后研究恺撒和奥古斯都的起点。塞姆对显贵们操纵政治手腕淋漓尽致的细致分析,也让西方历史那两个伟大的人物——恺撒和奥古斯都——失去了许多光辉,彻底变成了精明的政客而非公正的政治家与伟人。准此而论,《罗马革命》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原载《南方周末》201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