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的较量》是一本由吴海民 编著作,28.00元出版的2009-10图书,本书定价:337,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大国的较量》精选点评:
●因为知识产权4个字买的,不怎么样,读了几章就作罢了。
●有点太主观了
●加入wto的代价
●感觉一个报纸版面就可以写清楚的,结果写了一本书。每一页都像是在重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确实严重,比如,这本书,我就是下载到亚马逊电子书里读的。
●只觉得这本书虽然写出了历史....可却有一大堆废话....内容也不够吸引人们的眼球.....
●有种爆发叫遇强则强,有种隐忍叫不露锋芒!中国(我们)……生来倔强!
●浪费时间。观点落后且自以为是,一味吹捧中方代表贬低美方,缺少客观性、全球视野和历史观。爱国也不能这么个爱法
●部分过时的论调并不影响本书的可读性与内涵。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揭示了制度草创期间的种种辛密,同时也从一个更高的角度展示了法律与政治,经贸与外交以及国家现代化的复杂关系
●这种主观的正能量受不鸟
●那些走下谈判桌后才偶尔展露平和笑容的铁娘子啊多多关心家庭生活吧
《大国的较量》读后感(一):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纪实
我们的知产三部法 商标、专利、著作权,均是在受到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完成的,那个年代的普通民众,真正了解知识产权是什么、意味着什么的绝对是少数。
书中着重记述了几次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谈判双方中既没制度、更无从谈起实施保护的中国而言显然处于劣势,字里行间可以读到当时的艰难。
本书有助于了解我国知产立法的背景,得窥前辈风范
《大国的较量》读后感(二):回顾真实的谈判, 布局未来的战场
这本纪实文学看了一半了。感觉有两点:第一,真实性。
第二, 过去很多年出口中的专利和知识产权冲突,其实在30年前,谈判时双方就有了布局。
首先,说真实性吧。12年前的完稿的书,却两次建议过于敏感不要出版。 不仅是ZhenZhi的原因, 恐怕对国与国谈判的利益实质而敏感。胡萝卜和大棒都是双方的常用手段。窃以为:此书也反映了一部分当时谈判者的底气不足,和中国复关的决心。
接下来, 谈谈知识产权。 读了这本书,有点理解中国专利代理人机制产生的背景和动机。有点理解为什么苹果,三星,HTC, 谷歌,微软互相跨国诉讼对方和第三方侵犯专利的案件。也更加理解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的内在原因。 也许,中国企业在谋取资本利益的同时,应该加快在智本(知识产权)利益的布局。专利和知识产权的较量,不仅是短期应对,更应该侧重长期布局
《大国的较量》读后感(三):受到记者视角的局限性很大
学了很久的专利法,对这背后的立法史也产生了兴趣,希望藉此加深对有关法理的理解。恰巧见到本书“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纪实”几个字,遂拿来一读。
满心想要得到一个客观、全面、深入、专业的描述——哪怕只满足其中一项要求也好,然则结果是彻底的失望。大段的描写花在“大灰狼头顶生疮脚底流脓丑陋不堪面目可憎凶残狡猾”与“小白兔又可爱又勇敢又善良又可怜”上,一股浓浓的童话故事味道扑面而来,如此作品的客观性和专业性水平可想而知。
看了50多页,有点价值的内容是:
1. 我国在20世纪末时,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加上认识上的落后,对知识产权保护是非常抵触的。
2. 模糊看到了我国立法过程的一点影子。不过作者将围绕知识产权立法的分歧和阻力描写得非常大,而最终投票结果却又是压倒性优势通过,前后反差过大,因此相关描写的真实性存疑。
3. 知识产权法的通过,最大阻力来自既得利益者(本来不用花钱的地方,现在要花钱了)。
后面的基本都是大灰狼和小白兔的描述,懒得浪费时间看了。
《大国的较量》读后感(四):带着问题去阅读
《大国的较量: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纪实》(以下简称《大国》)这本书,我是在新浪读书频道上看到的,只看了一遍,或者说只粗略的扫了一遍。但是这本书却是给我以不小的震撼。
我读书前有个习惯,就是看题目和目录,然后带着由此产生的疑问来看书,这样比较节省时间和高效率。在通读《大国》这本书前,我产生了如下几个问题:1、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哪些措施?2、吴仪在这场谈判中有着什么样的表现?3、美国究竟是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在知识产权方面无论是法律还是政策都是高度的发达?4、中美之间为什么要进行知识产权的谈判?
紧接着,我就要从书中寻找答案了。
谈判的气氛很紧张,作为我们所熟知的美国,通常和别的国家谈判的时候都会来个下马威,这一次,他也没让我们中国失望,但是却没想到竟然这么刁钻刻薄:“我们是在和小偷谈判!”好吧,美国你赢了,风度在哪里?当然,我们要忽略掉作者铺叙的那几句话,吴仪呢,当下就反驳说:“我们是在和强盗谈判!”
吴仪的机智机敏,咱就不说了。说说我个人对“小偷”和“强盗”的看法。说中国是“小偷”那其实在我们的印象里还真是那么一回事,盗版书籍盗版碟片、各种稿费相对比较低、各种学术论文的剽窃、也包括我们平常写作业写论文,我敢说大部分同学都是抄的,我也这么干过(当然,如果因为惯性思维你说我这篇也是抄的,我也没办法,你可以去百度,可能会在豆瓣上看到这篇文章,因为我写完之后直接作为《大国》的书评发到豆瓣读书李了)。所以这些是很具象的一个事实。而“强盗”呢?我们不说别的,就从我们高中学到的那一点儿历史,第二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这两场可都有美国人的影子哦!八国侵华时美国更是直接盗走了很多我们的文物,我们去美国一些大的博物馆时,总会看到很熟悉的陈列,我们老祖宗留下的瑰宝啊。
那么,在知识产权问题上面,“小偷”这个称号我们真的当之无愧么?“强盗”这个称号也是不是以偏概全?
在谈判中,针锋相对是免不了的,各种攻击当然是针对弱点来攻击,说对手的好处不就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嘛。所以,跳出谈判这个场景来,我们也要凭事实来看待这两个称号背后的含义。
在谈判中,吴仪历数了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上取得的成就,陈述了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坚定态度,并明确指出美方不应该对一个发展中国家提出完全超出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切实际的过高要价。她还就美方谈判代表梅西说的:中国制定了著作权法、中国通过了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实施细则这些方面做了补充:中国早在1982年就通过了商标法,在1984年就颁布了专利法…… 这些自然就是中国针对知识产权所做的保护措施了(虽然目前做得还不够)。所以说,在实际情况中,“小偷”这个名号啊,是有些名不副实的。
吴仪的表现无疑在谈判中,为中方的增加了不少筹码,历数了美国在专利保护上的错误做法:美国专利商标局违反巴黎公约的原则,对外国专利的申请采取歧视政策,对美国国内的侵权行为不予处理,甚至国内有企业用“china”作为商标这么荒唐的事。我就不着墨太多夸吴仪有多好了。不过也看得出来,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做法也未必是那么的尽善尽美。
以上几个问题都大致的解决了,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问题了,中美之间为什么要进行知识产权的谈判?
书中“泪洒华盛顿”那部分,有一句话,牵涉到了这个问题:“希尔斯已经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发布了一份《新闻公报》,宣布到此为止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未能就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达成协议,美国将对中国的价值15亿美元的106种商品征收100%的关税。”说到底还是钱的事儿。
但又不仅仅是“钱”这么简单。解释这个问题,还要放在中国加入WTO这个大背景来看。如果谈判没有成功,也就是中国的很多商品是没有专利不收知识产权的保护的,那么美国就会认为这些商品侵犯了美国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就要收税,这些税可以看做是惩罚性的。这和反倾销税还不太一样,是两个概念。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并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
虽然这次谈判过了几年了,但是中美之间的较量可还是没结束呢,两国还是严重的不平等啊。什么时候美国飞到中国来谈判,中方可以傲慢的先发制人,那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呢?这个情景假设还是算了吧,两家能够和和气气的谈事儿就不错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