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眠不醒》是一本由(美)雷蒙德·钱德勒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5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杯威士忌
●黑色电影什么的几乎完全不懂嘛,没法儿把电影理论当成休闲读物看了,拿小说入门,我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真是烂得可以啊 根本读不下去 读过的最烂的侦探小说 废话连篇 卖弄文笔
●这种侦探小说,就算是你知道了结尾,还是可以一读再读,最后有点儿想流泪,马洛真了不起
●《长眠不醒》里面根本没什么侦探故事,凶手像大白天的太阳一样晃眼,作案动机更是把读者的智商当做儿戏。文化人爱读钱德勒或者布洛克,因为这类小说的外壳虽然是个通俗故事,内核或者气质却不折不扣的属于知识分子。他们这些人根本不想探究在一间密不透风的房子里,胸口插着尖刀的詹姆斯先生是怎么见阎王的,他们在乎的是语言、风格、节奏。至于情节,如果必要的话,那就随便来点得了。——王老板——比起对推理的变态追求,我更喜欢对人性的拷问。
●第一本反倒比集大成好些 后萧条时期西部都市化的氛围 枪和冷静地下规则的尊崇 在这本只是性格化的展露 而后者却摸到了更入世迎合好莱坞的门路 只是硬汉就硬汉 侦探就侦探 跟推理完全两码事 钱德勒太爱打比喻了难免弄巧 却倒是个起名字的好手 幸亏是旅途中听完的 不浪费眼睛 时光 和纸
●年轻气盛充满活力的马洛,跟后期的入骨的冷峻刻薄对比令人唏嘘。当然马洛本人会对“令人唏嘘”这个词眉毛都不动一下地嗤之以鼻。唯一没变的只有糟糕的女人缘,和那份伤人伤己的对真相和正义的执着。
●感觉没电影好看似的。马洛其实在钱德勒的书里一直是个被动的帅男……
●經典的小說,一般的偵探小說,錢德勒的浪漫哲學
●果然不是侦探小说,是纯文学小说。没有什么悬念迭起,人物就像是在后台等待出场的演员一样,时间到了就出场。如果为了看一部推理剧,这绝对是劣质的,1分;但如果为了看文字,这是一部佳作,4分。钱德勒的幽默到底是抖机灵,还是真睿智,见仁见智。大师在这部小说展示了什么叫“剧情基本靠对话推动”
私家侦探在豪门黑帮警局还有各种女人之间的徘徊,一切都是为了真相。
而当你知道了真相,只能用一品脱爱尔兰威士忌
《长眠不醒》读后感(二):无尽的冷漠
完全不同以往的侦探小说,喜欢字里行间流露的不屑、冷漠与潇洒。
一旦你死去了,躺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是躺在龌龊的水坑里,还是躺在高高伫立在山峰上的大理石宝塔里?
你已经死了,你再也不会醒来。这些事你就再也不去计较了。对你说来,是充满油垢的污水,还是轻风习习的空气,完全没有什么两样。你只顾安安稳稳睡你的大觉,再也不去思索你是怎样死的、死在何处这类龌龊的事情。
《长眠不醒》读后感(三):《长眠不醒》小说写的比较深入
这部小说是听的,非常喜欢李野默的播音,没有故弄玄虚(如艾宝良),娓娓道来,舒适而安宁。
这部小说再现了美国十九世纪30、40年代的乱世,原来美国还有这段历史(历史盲的我又有新发现),小说的硬汉形象,似乎没有外貌描写,但是看小说的人也会凭空想象出一个帅侦探的。一个看似弱智的人去杀人,原来那些恶人岂是都不是什么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呀。不要被幻想迷惑,小说还有些意思,至少我是到后两集才猜测出可能的凶手。
《长眠不醒》读后感(四):美国的肌肉神探
起初读这书的时候,抱有很高期望,因为雷蒙德钱德勒号称是世界上唯一一位以侦探小说步入经典文学殿堂,写入经典文学史册的侦探小说大家。恰逢刚读过几本劳伦斯布洛克的小说,就顺道找了同类的所谓硬汉式推理来看看。结果,断断续续看了好几天,没啥感觉啊。剧情发展的莫名其妙,男主角塑造的不能给人留下多深的印象。没啥推理元素,说是侦探小说还是有些牵强。感觉就像美国的武侠小说,还和楚留香差着十个陆小凤。美国侦探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妙探奇案里的赖唐诺!
《长眠不醒》读后感(五):从未把他的书当成侦探小说
读过raymond三本书,最有名的两本长篇(包含这本),一本短篇小说集。始终觉得不是在读侦探小说,情节和逻辑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的刻画的人物实在丰满的吸引人,马洛无疑是最成功的存在,他向女人散发荷尔蒙,向男人也是。丰满的人物刻画,有趣的大量对白及场景描写,总让你感觉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那个30~40年代的美国社会,冰冷黑暗又现实无比。马洛的成功还在于他的处事哲学——为信任的主顾每天只收25美金+费用报销,但却负起责任,你信任我,我也不辜负你!你消遣我,就带着你的钱滚蛋!马洛的灵魂无疑是钱德勒赋予的,如此自由,又如此融入社会!不浮夸,不矫情,这就是雷蒙德钱德勒的文风及人物的特点,读来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