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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老师第994节公益心理课:换种角度看待“爱”
日期:2019-08-08 08:30:53 作者:不老的王龙先生 王龙心 来源:王龙心理健康工作室 阅读:

王龙老师第994节公益心理课:换种角度看待“爱”

  换种角度来看“爱”

  曾有人说过:如果你送一个东西给别人,别人没收,那么那个东西还是你自己的。

  同样如果你骂人的话,人家没理你,你就等同于骂自己。

  这话很多人都认同!我亦是如是认为。

  有很多书上说:爱就是一种付出。既然是付出,就是付方和收方。

  可如果人家没接受你的付出呢?完成了一半的东西,就不能称之为爱!

  我想任何付出都得当事人同意,如果别人不要,我们却非要塞到别人手里那叫强迫

  凡强迫都与爱无关!

  男女之爱,我们爱一个人不能强迫对方爱你

  同样长辈晚辈的爱也是如此。

  小的时候,你给予或是规范孩子都只是你的义务

  而他长大成人(即在法律上要承担行为后果中国是十八周岁)后,你就没有义务满足他的欲望需求。你可以拒绝他也可以满足他,你对他的态度都凭你的心情和他尊重你的态度

  同理他也可以拒绝你,他对你的态度也可凭他的心情和他对亲情理解

  爱是一种付出和给予!既然我们认同这句话就应该明白能力的人,才有资格爱!

  这话听起来残酷,但的确是现实

  一个家庭因为男人出轨,女人带孩子寡居,把儿子养大成人……

  男人和小三组成新家庭,又有了自己的孩子……

  儿子大学毕业留在大城市,找了女朋友准备结婚,女人所有的钱都花到了儿子身上,当然不可能替儿子拿出首付。而男人慷慨地一把付给儿子购置了新房儿媳妇当然认为公公婆婆更看重自己,更爱自己

  爱屋及乌,儿子自然父亲越走越近!因为男人更有能力给予孩子想要的。

  女人心不甘,把仅有的两万块给了儿媳妇,可儿媳妇拒绝了,这两万块自然还是属于女人的。我们可以理解成没送出的“爱”又回来了,这“爱”就应该属于自己。

  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女人就应该先爱自己。

  等有能力了,你再给,你想给儿子和儿媳妇他们想要的、也是他们需要的爱!

  把这个故事推而广之思考,一个人不爱自己,就不可能爱别人!

  因为爱即不是牺牲,也不是奉献,是要有付方和收方共同完成的。

   

  如果单方面想当然的付出,那都叫祭祀

  一般清明节,我们会在死人的墓前,摆点水果点心……

  我提醒现代家长尤其是五十岁以上的家长,你的儿女没死,你不需要祭祀!

  如果你还想爱的你儿女,请先有爱人的能力!否则就不要太过主动的往上凑,自讨没趣

  付方和收方怎么样才能达成统一基础

  这在于付方的能力和收方的期待胃口

  所以我提醒想爱孩子或是想得到孩子的爱的家长们,从小就要培养孩子和你自己能力相匹配的期待和胃口,明明自己能力有限却把孩子的期待和胃口培养得无限,你注定晚景凄凉

  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没有可比性的,可如果你非在自己的孩子不懂事的时候,和那些能力比你强太多,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家庭的孩子去攀比,你逞能的结果就是你撑大你孩子的期待和胃口,如果一旦你的能力跟不上他的期待和胃口,并且他也习惯于不断索取的时候,“养虎为患”就是你最准确的注解

  爱需要能力,更需要智慧

  一个凭本能行事的人,不配谈爱也不可能得到爱!

  我就是真心对他好!

  无论是异性相处,还是教育儿女,这话都透着可笑

  你的心是拿不出来让大家看的!你的心只能让对方感受

  对同一事物不同的感受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儿了。

  对他好,你要先了解他的期待和胃口,先了解他认为的“好”是什么样的?

  然后再衡量自己有没有能力给人家想要的“好”!

  如果没有?你凭什么对人家“好”?!

  孟子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圣人的话,我们一定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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