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种角度来看“爱”
曾有人说过:如果你送一个东西给别人,别人没收,那么那个东西还是你自己的。
同样如果你骂人的话,人家没理你,你就等同于骂自己。
这话很多人都认同!我亦是如是认为。
有很多书上说:爱就是一种付出。既然是付出,就是付方和收方。
可如果人家没接受你的付出呢?完成了一半的东西,就不能称之为爱!
我想任何付出都得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别人不要,我们却非要塞到别人手里那叫强迫!
凡强迫都与爱无关!
而他长大成人(即在法律上要承担行为后果,中国是十八周岁)后,你就没有义务满足他的欲望和需求。你可以拒绝他也可以满足他,你对他的态度都凭你的心情和他尊重你的态度。
同理他也可以拒绝你,他对你的态度也可凭他的心情和他对亲情的理解。
爱是一种付出和给予!既然我们认同这句话就应该明白:有能力的人,才有资格爱!
儿子大学毕业留在大城市,找了女朋友准备结婚,女人所有的钱都花到了儿子身上,当然不可能替儿子拿出首付。而男人慷慨地一把付给儿子购置了新房,儿媳妇当然认为公公比婆婆更看重自己,更爱自己!
爱屋及乌,儿子自然和父亲越走越近!因为男人更有能力给予孩子想要的。
女人心有不甘,把仅有的两万块给了儿媳妇,可儿媳妇拒绝了,这两万块自然还是属于女人的。我们可以理解成没送出的“爱”又回来了,这“爱”就应该属于自己。
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女人就应该先爱自己。
等有能力了,你再给,你想给儿子和儿媳妇他们想要的、也是他们需要的爱!
我提醒现代家长:尤其是五十岁以上的家长,你的儿女没死,你不需要祭祀!
如果你还想爱的你儿女,请先有爱人的能力!否则就不要太过主动的往上凑,自讨没趣!
所以我提醒想爱孩子或是想得到孩子的爱的家长们,从小就要培养孩子和你自己能力相匹配的期待和胃口,明明自己能力有限却把孩子的期待和胃口培养得无限,你注定晚景凄凉!
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没有可比性的,可如果你非在自己的孩子不懂事的时候,和那些能力比你强太多,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家庭的孩子去攀比,你逞能的结果就是你撑大你孩子的期待和胃口,如果一旦你的能力跟不上他的期待和胃口,并且他也习惯于不断索取的时候,“养虎为患”就是你最准确的注解。
爱需要能力,更需要智慧!
我就是真心对他好!
对他好,你要先了解他的期待和胃口,先了解他认为的“好”是什么样的?
然后再衡量自己有没有能力给人家想要的“好”!
如果没有?你凭什么对人家“好”?!
圣人的话,我们一定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