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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冬天里等待一场流星
日期:2018-10-17 20:00:38 作者:陈杏在 阅读:

在冬天里等待一场流星

  幸福,向来都是属于女配角的。01

  我坐在深夜的山顶上等流星雨,是三年前的事。

  说起来就有些傻气了,一个二十一世纪大学生,还追逐流星雨这种东西,传出去一定会被人笑掉大牙。

  但那天不一样,那一天,我是因为生气才去看流星雨的。我约了小岛和程颂陪我玩,他们却跑去陪林黎。我气不过,便一个人跑到了后山,兀自坐在山顶上,咬牙切齿地盯着漆黑的天空看。电话响起,我佯装没有信号,关了提示音。谁知道就在手机屏幕灭掉的一瞬间,我听到周围响起树枝被踩到的声音——

  无数恐怖片的场景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我下意识地尖叫,站起来狂奔,却因为焦急而崴了脚,这才软弱了下来,拨通程颂的电话边喊“救命”边大哭。程颂吓了一跳,问:“你怎么啦?”

  “我在后山,山上有人!”我手脚并用地往前爬着,连树枝割破了皮肤也顾不上,大喊道,“我受伤了!你快来救我!”

  “你别着急!我马上就去!”程颂挂了电话,顷刻间天地万物就都跟着消失了,只剩下我惊慌的呜咽声和身后的脚步声冷风吹过,害得我眼泪鼻涕一起流。这时,身后的人总算发声了,道:“你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我见你一个人坐在这里,以为有什么事……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吓你的。”

  很温和的声音,可是在这个夜晚却更容易让人朝斯文败类的方向想,于是我大叫:“你别过来!我朋友马上就要来了!”

  “好好好,我不过去。”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样子,却还是感觉到了他的无奈。我们隔着几米远的距离,中间只有风,他琢磨了好久才开口问,“你没事吧?我刚才看到你跌倒了。”

  “好像脚崴到了。”我说完又骂自己傻,万一这人心存歹意,我岂不是自己暴露了弱点

  可是很显然,万一终究只是万一。他不过是个爱好天文普通男孩罢了,为了让我放心,他特意把身份证递过来让我拍照发给朋友。我接过身份证的瞬间就笑了:“良辰?可真有你的!”

  他讪讪地说:“又不是我自己想要叫这种名字的。”

  证件自然是不会好看的,他也不例外。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孩的形象,极其保守发型拘谨地望着镜头,看起来没什么出息,却也不像坏人。

  我这才放下警惕,由他扶着下山。直到快到山脚了,程颂和小岛才一前一后出现气喘吁吁地骂我:“大半夜的你看什么流星雨啊?有病吗?”

  “你管我呢!”我原本想翻个白眼,可是因为委屈,眼泪又汩汩地流了下来。程颂见状立马伏下身子,我自然而然地趴到了他背上。而小岛则忙着向那个男生道谢——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记清他的样子,只记住了他的名字。至于那场流星雨,也跟生命中部分期待一样,从头到尾都没有到来。

  02

  再次见到良辰的时候,我已经是个上班族了,在一家手游公司策划。而良辰则是一个微微有些名气自媒体从业人员。他靠着翻译普及宇宙之类的常识拥有一大群宅男粉丝,而那些粉丝恰好是我们公司的目标客户。我们总监钦点了他的名字要合作,于是我端着茶水走进会议间,他一见到我就愣住,说:“你是山上的那个女孩!”

  “什么叫‘山上的那个女孩’呀?难不成你跟我们家舟舟认识?”

  公司里的人拿我们开玩笑气氛这才活络了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清他的样子,大概是不用上班,他穿着随性的工装裤和登山靴,皮肤有些黑,神态却很腼腆。见到他我也很高兴,毕竟我还欠他一句“谢谢”。会议结束,总监请他吃饭,并要求我作陪,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聊起来我才知道,他后来还找过我,因为:“我们导师有一个土方跌打损伤膏,特别有用!”

  “亏你还是个宇宙爱好者呢!怎么能相信土方这种东西呢?”

  “可是真的很有用啊!”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个傻孩子般地说,“我以前摔伤了都是靠那个治好的!”

  他的声音一点儿都没变,我的却变了不少。进入社会之后,我总喜欢掐着嗓子说话,冒充莺莺燕燕,渴望能获取一点性别优待,只可惜什么都没有捞到。都过去三年了,我还是低级职员,住在离CBD很远的地方到家时往往已经是深夜,从头到脚都弥漫着为生活所迫的疲倦。而程颂却懒洋洋地在电脑前玩游戏,见我回来,只是问:“吃了吗?”

  “吃了。”我说。

  我脱下高跟鞋去卸妆、更衣,从头到尾程颂都没有看我一眼,他的手机亮起,是小岛发过来的信息,说:舟舟也很辛苦啊,你还是多迁就她一下比较好。之后又说,要不然我们周末一起吃饭吧?

  见我一直盯着他的手机看,程颂也不在意,坦荡荡地拿过手机边回复边问:“怎么样?要一起吃饭吗?”

  “好呀。”我说。

  屏幕上是小岛的头像和小岛的网名,可是讲话的语气还是出了岔子:小岛发信息从来不打标点符号,只有林黎才打。

  也只有林黎才会劝他多迁就我,哪怕我是为了他才住在离公司那么远的地方的。

  可是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03

  我们四个曾经好朋友,我、林黎、程颂、小岛。林黎是长相漂亮的,我则是活泼爱笑的。那时候程颂和小岛都想追求林黎,却也不构成竞争关系,像好哥们儿一样一起约林黎吃饭,一起陪林黎看电影。林黎觉得气氛诡异,于是拉上了我,后来我们四个人总是混在一起,像四人约会,又不是四人约会。

  我去山上的那天其实是因为林黎生病,他们俩忙着讨好她才放了我鸽子。可事后道歉的却是林黎,她捂着胸口对我说:“我跟他们说了让他们陪你一起去,我只不过是感冒而已,可他们就是不听!”

  她连咳嗽都那么美,像极了林黛玉,或者李清照,又或者是其他什么柔弱的古典女性这种气质男性是很有杀伤力的,但林黎不是个恃宠生骄的人,恰好相反,她其实有一点呆,总反应不过来别人的暗示爱意。程颂追了她足足两年她都没搞明白,于是被我趁机劫走——我从山上下来后程颂一直追着我道歉,我颐指气使让他陪我去旅行。等再回来的时候,他就变成我的男朋友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黎很是惊讶,但旋即就由衷地说:“恭喜你呀!程颂挺好的!”

  她实在有点笨,连场面话都不太会说。为了庆祝,我们整个寝室同学一起出去玩,林黎当众点了一首《我也很想他》,唱到一半有些哽咽,便微笑着摆摆手道:“高音实在上不去……”

  一群人都心照不宣地看着她,唯独她不明就里,跑到点歌台独自按着按钮,傻得冒泡。我轻轻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在嘲讽谁。

  04

  可如今我们觥筹交错往事便也不再重要了。小岛揽着林黎的肩膀大谈特谈发财秘诀——他在股市赚了一大笔,现在颇有点小财主的样子,买了一辆小汽车,点葡萄酒时还装模作样地挑品种。程颂始终面带微笑地听着,间或说一些“是吗”“真的啊”之类的词敷衍一下。林黎则自始至终都很乖巧,穿着粉色衬衫——据说那种粉叫“枯玫瑰粉”,是掺杂了一点灰和褐的粉色。市面上没有几个人能穿好,她穿着却很好看,因为又白又瘦,五官恰到好处清秀

  “舟舟你呢?”

  “还是老样子呗!”我悻悻然,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道:“啊对了,我碰到上次在山上遇到的那个男孩了!”

  “那个书呆子?”

  “是啊,可别瞧不起人家,人家现在是科技博主,一条广告好几万呢!”

  “还真看不出来,呆头呆脑的!”小岛丝毫不掩饰他的傲慢自大,但他有资格。他胖了不少,为了减肥又开始健身,结果练出一身肌肉,看起来像李逵或者鲁智深,于是也就衬托得林黎像小蜜。

  “你们俩什么时候结婚啊?”我故意问。

  林黎便和程颂对视一眼,接着目光闪躲,转头,做作得像演戏一样。我一不小心就笑出声来,小岛诧异地看着我,程颂象征性地推了我的脑袋一把,然后道:“就知道傻笑。”

  “你们俩呢?”小岛问我,我便说:“我们俩就没希望了。”

  “为什么?”

  我不答,只是端起桌上的酒杯喝光了酒,粗鲁地说:“少转移话题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明年吧?”小岛询问式地看向林黎,林黎低下头,看起来像羞涩实际上却是回避,我再次笑了,然后举起杯子说:“那么先来干个杯吧!”

  桌上只有我跟小岛是热闹的,林黎和程颂则笑得很勉强。我也不知道小岛是真傻还是假傻,但碰杯的时候,心突然就刺痛了一下,觉得有什么东西裂开了。

  05

  其实我没有想到程颂会答应做我的男朋友,虽然我很喜欢他。

  那一次是在青岛,我第一次看海,欢喜不得了。那是冬天,海风很大,用古龙的话来说,就是把大地当成了砧板,而我就是砧板上的鱼肉,只能任风宰割。那时我不过八九十斤,站不太稳,程颂犹豫了很久才把手递给我。我挽住他的胳膊,想要咧嘴笑,谁知道一下子就被灌满了风。我们在风口艰难地前行,过了好半天才看到海,然后就都呆住了。

  你见过冬天的海吗?海浪结了冰,一层层涌上来,结果被风冻住,被稀薄的阳光照着,晶莹剔透,如同玉器水晶雕塑一般,有种超现实的、荒诞美感,好像地老天荒一样,连时间都被凝固了。

  我顷刻间就感动了,眼泪滚落,结果没多久睫毛就被冻住。我吓得哇哇大叫,程颂转过头问我:“怎么了?”一看我眼角冰凌,他立刻就脱下手套伸出手道:“别动!”

  对于一个连雪都没见过几次的南方人来说,此情此景超出了我对冷和浪漫理解,我乖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程颂的手盖住我的眼睛,不久后碎冰划开,我睁开眼就看到程颂的脸,忽然很冲动地问:“你能不能当我的男朋友?”

  他愣了半天,才说:“好。”

  后来我才知道他并不是“答应”了,他只是不会拒绝罢了。就像我央求他陪我去看冬日的海、陪我一起来到上海、跟我一起居住一样,他全都没有拒绝。可能在很多人看来这样也是很好的男朋友,我却忽然觉得累了,聚餐结束后便对程颂说:“我们分手吧。”

  程颂很惊讶,但更多的是疑惑,他问:“为什么?”

  “你又不喜欢我,没必要跟我耗在一起,都三年了,我也累了。”

  “我不明白……”他皱着眉,像做错了事一般。然而就连这样的挽回也充满好学生气质,像是在网上看多了男朋友测试题,知道此时此刻应该表示挽回一样,没有丝毫的真情实感

  我转身,边收拾东西边说:“你喜欢的是林黎,为什么不去追她?”

  程颂便一下子就静默了,低着头,不发一言。我生气地大叫:“窝囊废!”

  他依然不反驳,我拉开房门离开了。

  06

  我搬进了同事家借住,分手的消息自然不胫而走。我的那些同事都是见过程颂的,有时候他会来接我下班,定定地站在写字楼大堂里,低头玩着手机。我们公司里的女孩见到他都很欢喜,捏着我的胳膊小声尖叫:“天哪,你到底是怎么泡到他的?你男朋友好帅!”

  他其实也没有那么帅,只是有种书卷气,皮肤白皙,睫毛长长,像初中高中时会遇到的清爽校草。人年轻的时候总会外形吸引,冥冥之中的一种美,背后代表的似乎是某种理想生活。

  但现实是,程颂就是个很平庸的男孩,喜欢打游戏,工作虽然认真,却没什么野心。我知道是我的错,人是我追来的,之后也是被我甩掉的,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做错什么,只是我倦了罢了。

  我们公司要做的是一款太空背景的手游,良辰是顾问,一待就是半个月,其间也知道我分手了,问:“为什么啊?”

  “不喜欢了。”我说。

  这听起来像个水性杨花的女子,我却只是不想解释而已。良辰困惑地看了我半天,问:“那你怎么办?”

  “不知道。”我诚实地回答。

  良辰同情地看了我一会儿,就继续忙碌去了。

  追程颂其实是良辰的主意。那天在山上,我一直哭,良辰问我怎么了,我说:“我喜欢的男生去陪别的女生了!”

  “那就抢回来嘛!”良辰这样说。

  “我不知道怎么抢。”

  “努力一点,对方应该就能感受到吧?”良辰也不确定地回答。

  我想了想,觉得好像很有道理,就照他的话去做了。现在我才知道,努力也没什么用,在爱情里,努力实在是个令人心酸的词,只要还需要努力,就说明不够爱。我花了那么多年都没有令他爱上我,我们的感情就像一般家庭客厅里的玻璃茶几,除了用来放杂物外几乎没有任何用处。时间久了那里就像一个大型细菌培养皿,只有生活的苦,却没有生活的甜。我们的朝夕相处抵不过林黎的一个抬眼,那时我就知道,我输得一败涂地,连尊严也没有剩下。

  07

  为了安慰我,良辰请我吃饭,是在一家挺贵的馆子,据说是网红常去的地方。我翻了半天才找到一套像样衣服,又化了妆,喷了香水。良辰看到我时,惊讶得眨了半天的眼睛。我不客气地说:“都怪你选在这里!害我多花了几百块买鞋子!”

  良辰却一脸无辜:“我是听别人说这里的菜很好吃才订这里的……”

  他还是穿着登山鞋与速干衣,与背后的琴叶榕、丝绒沙发大理石台面格格不入。我都气笑了,道:“这是别人专门拍照的地方好不好?”

  “为什么?”

  我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坐在一众锥子脸与美瞳之间,倒也不是嫉妒,只是那些人在现实中的确不怎么好看,叽叽喳喳,穿很短的裙子,举起手机不停地自拍。良辰算是长了见识,不停地发出“啧啧”声。整间餐厅只有我们两个是真心实意地吃饭,菜的味道很一般,但也没有到无法忍受的地步。

  良辰边吃边说:“上海好玩吗?”

  “挺好玩的。”

  “你说我来上海怎么样?”

  我顿了顿,问:“为什么?”

  他挠着头,似乎是在拼命想理由,最后想到了最笨的那个:“在北京待腻了呗!”

  “可是你们这种文化人还是待在北京比较好吧?上海挺无聊的,不像北京那么热闹。”

  “不会吧?”

  我拿筷子夹菜,后来就不怎么看他了。我又不傻,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多大的兴趣,对女生来说是一件太容易分辨的事。吃完饭后我们在街头散步,晚风徐徐,很是舒适。他其实腿很长,走路飞快,但为了照顾我,还是刻意放慢了速度。我的新住所是在市区,很老旧的房子,价格也不便宜,几个月的房租花了我一大半的积蓄。但一想到从此以后我不用再挤地铁,我就不禁愉悦起来,故作平静地问:“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啊?”他想了半天,接着红了脸说,“有一点。”

  “为什么啊?”

  “不知道……”他又开始笨拙地抓头发,最后总算勇敢地望向我,对我说,“我觉得你很好玩啊,那次在山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女孩哭成那样呢!说起来挺惭愧的,那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弄哭一个女孩,所以……”

  我笑了,还有这样的理由。

  他却继续说:“我后来找了你很久,但他们跟我说你跟男友去旅游了,所以……”

  两个“所以”之间,我在心里决定了某些事,思索再三,终于道:“那……你不然搬来上海试试好了。”

  这是个挺大的建议,倘若我们之间不会触电,他不就白搬了吗?可是我迫切地想要某种证明,于是抬头看着他。他又惊又喜,兴奋地说:“好呀!”

  08

  于是我跟程颂的分手就在同学间被传成了“有备而来”,大学群里的女生们津津乐道地讲起良辰,之后感慨道:“还是舟舟有办法,从林黎手里抢来程颂,又把程颂像垃圾一样甩掉,太厉害了!”

  小岛跳了出来,大喝:“你们瞎说什么呢?”

  我却有点同情小岛,他对林黎是没话说的,一颗心都扑在了她身上。林黎的接受有多少是感动,又有多少是爱,就不得而知了。

  其实我倒无所谓,因为我知道,她们背着我会说得更难听。然而像我这样一个女孩:长相一般、才华一般,就连性格都一般,再不去争点什么,就只能等着平庸的人生降临了。当初跟林黎在一起的时候她们就劝过我,不要跟林黎关系太好,不然我会被衬托成女配角的。我不服——当年我才二十岁,当然不服。我花了三年时间才证明了自己的失败,终于肯承认自己是个平凡人。这件事给我带来的打击,远比失恋要大得多。

  分手之后我就没再跟程颂联系过了,倒是林黎特意来找我,一遍遍问:“为什么呢?到底为什么呢?”

  盛夏已然来临,她穿着一条浅色纱裙,乌黑柔顺的头发垂在肩上。因为难过,她的眼眶有些泛红。我们约在咖啡馆,进进出出的人都忍不住去看她——即便是那个时候我也不讨厌她,有时候会想,她要是真的惹人厌就好了,这样我便可以光明正大地恨。可她不是,她是个很好的人,认识的这些年里,我从来没有恨过他,但我绝不会让她再见任何一个我喜欢的人。

  我叹了口气,说:“他喜欢的人是你。”

  林黎呆了一秒,大叫起来:“你瞎说什么呢!”

  我及时地打断她道:“你们彼此喜欢,我心里明白。你不用再跟我说这些,我并不是很在意,只不过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她睁大眼睛望着我,有些茫然,也有些内疚。一触到那样的眼神,我就有点想走,拿着账单站起来道:“去跟小岛说清楚吧,别再让四个人都不好过了。”

  09

  但林黎最终也没有跟程颂在一起,跟小岛也没有——就在他们双方家长见面前,林黎决定去留学。她究竟是怎么跟小岛分的手我不得而知,只是小岛很伤心,整天拉我出来喝酒。我带着良辰,每天陪着他醉生梦死。可是我知道他会好的,小岛跟程颂不一样,他是个生命力很强的男人。

  又过了几个月我才收到林黎的信,是从纽约寄过来的,没有回复地址。她在信里说,她一早就知道自己跟程颂不合适,因为都是太冷淡、太内向的人,只有跟热热闹闹的人在一起,才能有一点活着的感觉

  我看不太明白,也想不清他们俩。但我也知道,这世间有一些爱情是不需要关系来界定的,不需要坦白,甚至不需要靠近。很多时候爱情都如雨如雾,也带不来什么,但只要氛围在,就很快乐。

  然而我是个大俗人,我不懂这样的感情

  林黎在信里还说:如果不喜欢的话,不会在一起三年那么久——指的是我和程颂。

  我心里还是隐隐地痛了一小会儿,却不愿意去深究了。因为夏末的时候,良辰已经搬来了上海。我们一起去采购生活用品,他推着小车子,把锅碗瓢盆都放在里面,我则在货架上挑选自己喜欢的杯子。因为心情好,我哼起了歌,良辰就在身后望着我。我回头,他便迅速低下头去,有点害羞,也有点欢喜。

  我想,这才是我需要的人,一个恋慕我的人,一个无限欣赏我并将我捧在手心的人。生活并没有那么多良辰美景,尤其是不会降临在我这种平凡人身上。但我还是找到了属于我的良辰,在这个傍晚,微小而寂静地充盈在我的周围,令我觉得幸福。

  而幸福,向来都是属于女配角的。

  ——原文载于2018年爱格·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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