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制度》是一本由费孝通著作,群言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24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生育制度》精选点评:
●尼采和母亲理念冲突,想直抒胸臆怕母亲伤心,不表白自己却又觉得欺骗了爱他的人。内心煎熬之际,观狂风吹散气球终得解脱。“That will fly ,flies at last” 费老写“亲子间感情的细线,怎能挡得住世代兴替的狂风。” 这一段颇为震撼,不下好的小说。
● 除去费先生自己在附录中提出的“只见社会不见人”的问题,再留几个疑问:1、把家庭源起归于社会分工而后产生的抚育需求是否合理?社会分工先于家庭吗?为抚育还是为继承?2、性别因素应系统地纳入考量;3、重新思考生理性解释是否妥当,在这方面也给了我很大启示,但出于效率和伦理的理性解释同样是否能在家庭之初被意识到?4、是否还应考虑晚辈对长辈的抚养?//大概本不志在讨论家庭的“本质”或起源状态,而是符合社区研究传统的、对某一时空具体生育家庭制度的考量(然而这里在用词上就会有些令人疑惑),不过还是很好地解答了一些生活中的小问题的。
●法学离不开社会学
●费老先生的思想有汲取先人以及外国学者之处,有些论断真是超前!!(但是功能主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缺乏人性?)作为男性,没有大男子主义,体察到妇女生育的不易,很了不起。// 还想看费老对丁克家庭、同性恋等问题的看法……
●社会和人,婚姻家庭的起源
●生育制度是人类社会延续的干预手段。婚姻制度是辅助手段。
●社会发展导致社会分工,要求秩序和正常运转;这就要求用一定制度来确保生育的延续性:婚姻和抚育。这个角度让我思考,失去了生育(主动)目标的婚姻有何意义?古老的语言风格和扎实的逻辑,学会了一个成语:绘事后素。
●个体就是工具,深深体会到了。有疑问:社会中各种家庭已成的结构的诚然是经过不断发展而来,我觉得作为每一代的个体,也只会为了自身生活的方便而改变,不会想到种族的延续什么的。所以社会的进化亦似生物的自然进化乎?
●我给一万分!
●读了很长的时间。非常严谨的逻辑结构,与我而言这套功能主义确实能解答我很多的问题。
《生育制度》读后感(一):很值得一读
书的内容我做一个简短的概括,最重要的三个观点分别是:生育制度并不是为了满足人的性欲而产生的,相反,是为了压抑性欲。生育是损己利人的事情,因此社会需要形成一套制度调节此事。社会最重要的事情是人口的更替,遂产生了生育制度来完成这一目的。
这本书的序和附录可能比正文内容更加重要,尤其要重视的是潘光旦写的序。这篇序表面上看是社会学流派之争,其实放到很多领域去都可以借鉴,波及之广,甚至可以说是哲学了。
《生育制度》读后感(二):平常日子阅读笔记
看完第一章,联想今天看到的一系列热点新闻,真是让人觉得灰暗。暴力强奸、杀亲生女儿、情侣争执杀人分尸、性侵幼儿……热门榜单一排刷下来,一个比一个离奇,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内心灰暗。
本章最后一段,我一边敲,一边想着费老在编写时是否痛心疾首。堕胎,杀婴,和疏忽致死,使新个体得到声明之后还是不能生长。我们的生理结构中并没有一个特别的器官能给孩子们一定能得到抚育的保障。人类种族的绵续很难说是生物机能的作用了。
《生育制度》读后感(三):存在即合理吗?
这本书是从工具人的角度来看待婚姻。人类需要婚姻,是为了种族的绵延,为了让社会能够正常运转,从而要保障新生个体在经过抚育后能成为新的承担社会职责、有生产力的社会分子。那为什么是一对异性来承担抚育责任,因为社会结构是以性别分工为基础,同时异性双系才保障未知性别的新生个体在日后能接受所需要的社会规训。社会文化还动用了诸多手段如各种习俗、法律等来维持人们婚姻,也合理化很多陋俗,如童养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严父慈母的刻板教育的作用等等。作者也不认同在父权社会中的单(通常为男)系继承是对女性的一种压迫,这是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而在母权社会中,继承者就为女性,但有趣的是母权社会从来只是一种推论,没有被证实过。甚至在附录的部分,把文ge看作一场实验,在这场实验中明白了既然不能摆脱所处的处境,那么就应该调节自身的社会行为来应付社会的演变。
人类学好像看到这里就是用两句话来概括“存在即合理”和“不能改变,那就加入它吧”
《生育制度》读后感(四):我们都是社会人
1、夫妻是最小社会群体,婚姻需要生育制度维持。
2、外婚(相对近亲的内婚)可以稳定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对社会行为形成约定俗成的认同,促进团结发展。
3、x和社会存在天然割裂对抗。
因为婚姻中的双方面临着深刻全面的交流,信息语言和自我体系的建立是个体性,相近的经历,对事物思考的水平,更能够让双方沟通无障碍,产生共鸣和谐,这点很难达到,而x又是摧毁性的,可以让建立的一切社会关系都化为灰烬。
婚姻是排外的,它需要稳定的社会认同和社会关系,一旦冲破它,会带来局部动荡,撕裂这个社会结构;而社会是由无数个这样的结构组成,如果都面临动荡,稳定性可想而知,所以婚姻中的夫妻需要制度,达到社会文化规则和道德所需要的行为,规避可能面临的关系撕裂和双方抚育的终止。
4、婚姻与x割裂的情况。
婚姻包含x,排异,也是稳定社会结构的需要,不能用个人需求(个例)去衡量这个问题(用什么样的方法得出这个结论,严不严谨,忘记了,回头再看看)婚姻不仅是性,生育不仅有生理性,还有社会性,还有社会分工造成的。
5、制度是固定情况下的产物。
也就是说,制度是可变的,是随着环境变化的产物,要看到这一点,了解到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和为什么。目的和手段。
6、只要抚育存在,就会有合作关系的延续,是被社会结构限定的小盒子,但是不一定都归为婚姻关系的延续。
7、潘光旦给写的序其实很精彩,大家之言,从高屋建瓴的角度分析,给出意见,也给读者提供不一样的思路,对于某些段落是反复读,虽然开始看着脑壳疼。最后适应了社会学语言,也就渐入佳境了。
8、自由婚姻的盲目性(社会群体认识和个体认知的局限性),用x和感情等同婚姻,忽视了经济社会中全面深刻广泛的接触,必定一晌贪欢。夫妇间能否相处:过往历史里是否具有相互能了解的底子;共同生活是否有相互融合的意愿。
9、一切社会制度的形式都是手段,手段必须依着环境而变动。婚姻和生育制度亦是。
我用潘光旦两纲六常(个人和社会群体各三个特点)分析了加缪的《局外人》,另有一番感受,然后分析了自己,分析了他人。在分析自己时候,感觉是另一个自己在跟自己对话,这种感觉很玄妙:看,这个社会人,看,这个自以为是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