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是一本由苏力著作,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无盘)图书,本书定价:16.00,页数:27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精选点评:
●从图书馆借的。破得不成样子了。正好拿来修炼我的线装书技能。。 很受欢迎的书哦。
●时间 实践 去除幼稚病
●苏力的FANS
●有太多人只是就事论事了,苏力的书其实更偏向于社会学,至少从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而且也许比法律经济学更适合当代中国社会。
●生活总要继续下去,珍惜健康。
●从这里,我开始了解法理学原来可以脱离掉一些意识形态的说教,尽管后来我也知道苏力的立场偏向保守,但是他此书中一直在说理,没有那种“政治正确”的腔调
●花了四天时间断断续续读完这本书,没有什么好评价的因为我不配评价。一直听说没看过,借着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子的机会借了这本书,才知道是一篇论文,随笔集。我没有什么好批判的因为我觉得他说的有理。 图书馆借的已然破破烂烂的不成样子了,我不配入门法律因为我有点地方有点晕。
●苏力的书,真的很适合初学者
●初看没什么,1/4处开始觉得精彩。惊觉我对法律的了解几乎为零。看了林达的书不过是稍微了解了一下三权分立而已。法律是实践性的学科,我第一次意识到。此前法律对我来说就是条文,o(╯□╰)o。不过书名取得还真是奇怪,最起码我不觉得这书全部都在讲制度。
●见微知著和旁征博引是本书的特点 很有营养的一本论文集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感(一):谁真正知道?
几年前看的这本书
比较快速的看完了
不错
至少是文字
我喜欢
不记得是不是全部都看了
因为我看得完整得书真不多
最近读书少了
之前一直有看读书杂志的习惯
苏力的文章不时出现
后来才发现大多是
他翻译波斯纳系列时的文章
基本上一本书一篇文章
听说北大有几个著名的法盲
苏力确也喜欢研究边缘性的问题
你要是法学的门外汉
你也许真会感叹
法学已不再幼稚
如果你是专业人士
又会怎样呢?
是不是也坠入云中呢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感(二):生活化的法律
关于苏力老师的学术方法和学术研究成果,前人已交口称赞。他最早将法律社会学引入中国,在国内法学界自成一派,现在也有不少嫡系,影响很大了。这本书收录了他早期发表的一些文章和书评、译序,充分表现了他一贯秉持的精神理念和方法论。在发扬贴近生活、根植生活、在生活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的实用主义和社会学思想的同时,他的文字质朴、生动、有趣,全然无似大陆法系法言法语的深奥与佶屈聱牙,甚至看看那些早期发表的文章刊载之处恐怕都会让正统学院派法学瞧不起吧,笑,这倒也是生活化的一种,起码读者群就大众许多嘛。
不过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苏力老师的东西,更像是一个用这种那种法律主义、研究方法包裹得装饰得非常精致的“个人想法”,换句话说,有结论先行的味道,只不过后来刚好能用法学的方法推出他已经想好的结论。他讲课时的论断、他的文章著作、他的个人经历的影响,都多多少少回应了我的这个想法。呵呵,可能是我诛心之论了吧。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感(三):散文化的学术专著
从一开始的《送法下乡》至《本土资源》再至《阅读秩序》乃至现在的该书,对苏力专著的偏爱是我无法摆脱(拒绝)的无奈。由此,我也购买了不少苏力的书,有《送法下乡》、《本土资源》、《阅读秩序》及他主持的关于波斯纳的译著文丛。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体现的是苏力一贯的论文风格,其挑选的似乎与法律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件,然而就在这事件中他用法律是的思维去分析,用苏力的话来说,就是别人想不到的,你就去想;别人不敢做的,你就去尝试;别人想到了而这样理解的,你就换一种思路。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这实际上是高超的思维逻辑之下,近乎超越学术界的见解,而这仅仅是苏力作品的其中一大特色而已。
苏力的作品,本书也不例外,几乎不是一种论文体,而是一种近乎散文的学术评论,当然说其是学术散文,可能一方面是说其作品的文采飞扬、文字通俗易懂,给人法律学识提高的同时,还有近乎文学作品的愉悦。由于采用这种体裁,作者的作品仿佛缺乏严谨,有时候未免太主观,带有感情色彩或者说是在学术上的个人偏好。苏力的某些结论、观点还有待于推敲,如“地方性知识”(虽然不是他首先提出来的,但问题是他用该理论来解释中国乡土司法环境)、普适性、解决纠纷与规则之治。但我认为看苏力的作品,也许不在于其结论,而在于其行文之中给人以思维的享受,真的,苏力的思维逻辑、论证方式以及一些观点(原创性)与学术界大相径庭,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当然,这也迎来了“不少善意的批评”,著名法学家季卫东就是一例。
以上,我似乎是谈苏力的作品,而未谈本书,离题也未免太远了,其实不然,我就是在这种宏观认识或者说感受之下,才去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本书的标题是该书里面的一篇论文题,讲的是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从而引起美国司法权的增强、最高法院地位提高、司法审查权的确立,并最终形成名副其实较为牢固的三权分立的形式。作者这个副标题有误,不是“马歇尔诉麦迪逊”,而是马伯里诉麦迪逊。这则著名的法律事件的介绍,我在《南风窗》上见过,大致分析思路相差无几,只是《南风窗》上一文侧重点在于司法审查制度,而本文比较广泛。
本书共15篇文章,包括5篇书评,这里面的“为什么送法上门”、“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我分别在《送法下乡》和《阅读秩序》上看到过,所以这两篇没看。
在第一篇关于戴安娜之死的论文中,作者为那些“狗仔队”(记者)辩护的同时,提出了名人隐私权问题。作者引用了福柯的“权力不是纳一个绝对拥有的‘东西’,而是一种可能会发生流变的关系”,指出名人的悲哀“当你利用了传媒,那么就意味着你不可能不被传媒所利用;当你通过传媒说话,传媒也在通过你增加了自己的影响。你不可能玩弄传媒于股掌,让它仅仅听命于自己,只获得传媒的好处,而拒绝曝晒的不利”。作者这段话,如果是针对戴安娜之类的名人,那也够尖锐的。虽然戴安娜们在媒体的频频曝光之前显得那么无辜,而那些小报记者却显得不讲人道,破坏人家隐私,甚至让人家陪上小命,似乎是违法的,但经作者这么一分析(逆向的分析,理性的分析),这个问题近乎明朗,戴安娜们实在是太可怜了,他们也许只能好好把握自己。
“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
“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是我全部认同的唯一一篇。现在的法学界似乎是在更加注重口号式的“法治”而实际上的法学治则研究不多,我们的司法改革似乎也默默让位于“政治正确”,。其实,如作者所言,罪犯、犯罪嫌疑人一旦绝对化后,这实际上是社会法治不健全的表现,而不是幸者。作者谈及了贝卡利亚的“无罪推定”原则及“词语的禁忌”,来论证作者的观点。作者在本文的结论时,说:“这种做法即使出于善良的动机,即使会带来某些可预的结果,但也可能带来不可预的、甚至危险的后果——不经意处是风波。”
“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构”,作者向读者展示的一种法律进化论的观点,同时表现了作者在科技飞速发展、高度发达情况下,对法律执着的信心。
“法的故事”,作者似在考证“法”字的由来及“灋”的含义。作者对许慎的解释是持怀疑和反对观点的,其实法的由来并不重要,作者过分的注重于此,未免给人钻牛角尖之味。但作者旨在用此批判国内夸大的法史学教育,可谓用心良苦。
“反思法学的特点”,作者由“国家不幸诗家幸”展开论述,论及法学保守的特点(法学本身并不造就社会变革的成功,而是由于社会已经发生变化,法学再适应其而已)。
“知识的分类与法治”,感受不多,而“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笔者已经看到过,故不作评论。
接下来是作者几篇书评,大体上都是发表于《读书》杂志,写得比较杂,也并不一定与法律紧密结合,总体感觉是苏力读的书多、思考也多,所得到的东西当然也多。这点是我现在可望而不可即,但又值得效仿的事。
“苏世独立(力)”,“众人皆醉我独醒”苏力“屈原式”的探索者,浓郁的波斯纳风格。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感(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书笔记
由于有着两千字的容余,所以便给文章留出了做些联想的空间(当然是容易偏题的了),其中如有赘言也都还请见涵。
另外此书是本集子,文章散多,作者也都只是分其为三编而已,于是我们就依着目次对每篇都约略谈些。
首先是《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该文从戴安娜之死这个当时的社会热点问题出发,对于言论自由、隐私权和媒体进行了论述和反思。开篇就该案具体分析,并大致进行了责任的划分(苏力老师在后面的文章有说“法律是代表社会在分配责任”),进而剖开事件本身的束缚,反思了其形成的根由。
戴安娜王妃可说是“成也媒体,败也媒体”,她是一个被媒体和大众合力营造的具有图征意味的形象,凝聚了人们对于美和善的情感,并且集中满足了群众希望了解他人隐秘的欲望(类似的可以想到希区柯克的电影后窗,其镜头正是建立在从窗户窥探他人隐私的视角)。由此我们可能会联想到楚门,但二者还是有所不同。楚门并不知情他生活的桃源岛,在与传媒的权力关系上他也主要处于一种被支配的地位,而戴安娜却实实在在的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利用自己对于传媒所具有的的特殊影响力,处境并不显然一于楚门。然而权力的关系可能发生流变,于是戴安娜也不得不接受来自媒体的反噬。
舆论上人们将戴安娜之死归罪于媒体,进而忽略了案件本身,也忽略了酒后驾车和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如苏力老师所说“因为社会失去了一个他/她们所喜爱的人物,而必须寻找几只替罪羊”。这一是(可能)反映了群众的非理性,也(可能)反映了人们对于戴安娜这种带有强烈魅力的人物形象的需求(不论它是真实或被营造出来的)。电影西蒙妮中,通过虚拟动画塑造出来的完美女人得到全世界的热爱(人们不知道它是被虚拟出来的),同样反映了媒体强大的实际影响和人们心中谈不上善恶的一种需求。关注戴安娜的人,在参与形成和传播戴安娜这个形象的同时,由于对她的喜爱和关注,却加强了她生活的悲剧和痛苦,如苏力老师言“引发的对人类自己荒谬、悖论式的难堪境地的质疑”。
最后说一下里面提及有关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的价值,以及是否应采取废除传媒这种极端做法。因为它让我想起了契科夫的一句话,附录在此“这个社会需要创办学校、理论正直的地方报纸、剧院、公开的演讲、知识力量的团结;必须让这个社会看清楚自己,为自己害怕才成。”
之后是第二篇《为什么“朝朝暮暮”》。因为有看过David M.Buss的进化心理学的底子,所以对本文提及的婚姻、爱情中的生物学因素有着还算清晰的前提认识(注意这里婚姻和爱情采取的是并列而不是包涵关系。在早期社会,婚姻与爱情似乎的确没有直接或强烈的关系,如普那路亚婚)。我们先引一句Buss书中的话“所以,从理论上讲,所有的适应性问题都必须和繁殖活动有关,并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有机体的繁殖成功率”。男性婚后出轨以及女性同时与多名男性保持关系这样的行为也就有了生物学的解释(注意,我这里不是为他们开脱;这样的行为从进化学看来有助于更多地繁衍自身后代或是获得更多的资源以保证后代的生存繁衍)。我们是绝不能放任自己随从自身本性(或欲望?)来实现社会的治理的(想起庄子的“世蕲乎乱,孰弊弊焉以天下为事!”,到底世蕲乎乱还是世蕲乎治?),所以势必要有法律来进行约束。但约束的同时又涉及到限度问题,所以才有了文中对于离婚自由程度的进一步讨论。
然后是《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就只录文中一段话于此“我们每个人(包括本文作者)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这一话语的接受者、传递者,甚至可能成为强化者”。慎之慎之!
再是《为什么“送法上门”》,只想提一点。由于历史沉淀对于当下社会、观念等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于是在反思现实问题时我们总可以在历史进程中得到观照。在古代,属于帝国的官僚政治与处于基层的社区结构之间本身就存在断层(当然出于两个可能原因:一是国家权力对农村乡土社会控制的松弱,二是两个体系本身的观念都是相差有别的,前者在于“法”在于“尊尊”,后者则在于“俗”,在于“亲亲”),所以在古人的政治构想中就有通过士君子“以使相当分化的官僚政权与破不分化的乡邑村社,达至有机的一体化”,而我个人以为士君子的功能如今已经弥散到了乡间法庭和村官当中。“与古为徒”的话,调解这种处理方式也就不罕见了,因为在东汉“以‘教化’方式处理诉讼,这本是不分化的原生社会的调节方式,可是它确实相当贴近社区生活”。(本段两句均引自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
叵耐何篇目众多,已是没有议论每篇的气力了,所以也就略略提及些许想到的点吧。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当中“追封先祖”的现象值得留意,同时有关于历史,从前往后(展望)总看到可能性,从后往前(追溯)则是必然性;《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构》中提到的法律上所认定的因果关系以及通过科学所认识的自然因果关系之间的差异,是不是就是善法与恶法的分别;《“法”的故事》这里我吐槽一下,从图书馆借来的老版本居然残缺了好几页,所以看得云里雾里的,但是留意文本(如“法”这个字)的内在含义是可以被社会(或某个群体)的倾向所赋予和改变的;《反思法学的特点》让我重新认识到了人们对于法的认识(对于认识的认识),可能更多是一种习惯和追随(从别人的行为上获取有关合法不合法的经验,而非直接从法律条文上);《知识的分类与法治》提及的中国法学所面临的问题:关注于理论层面而轻视了实际操作层面,以及看文中讲到法律话语实践的力量(尤其是福柯举到的极端例子),感到浑身起鸡皮疙瘩;《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让我想起了杨立华老师讲庄子里的真宰,就是我影响得了你而你影响不了我(由书中有关权利的定义所联想到的)。后面五篇读书笔记,由于一本书都没看过,所以也不好谈自己的想法,但正如郑也夫先生谈到研究社会学的人应当广泛阅读其他学科书籍并从中获取养料一样(你看郑先生还有一本《阅读生物学札记》呢),研究法学的人想来也应当如此。
好了,最后终于可以就全书来谈一谈看法了。苏力老师说“关注现实、反思自我和认真读书,大致构成了我认为一个法学家的‘应为’”,这一点我是再同意不过的了,这和米尔斯倡导记两种笔记的精神本质上来说是一致的(一种是读书笔记,一种是观察生活的笔记)。不只在法学,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出现重视理论大于实际操作的问题,这时苏力老师务实的风格尤为难能可贵且值得肯定。以及为了保证文章的严谨,苏力老师的左右手互搏之术(自己给自己抬杠)也是极为值得借鉴的。
最后感谢苏力老师这种追求“俗”的写作风格(面向大众的),作为我有关法学的第一本入门书,才让我不那么吃力地体会到了法学的思考体系和法学内涵,藉此培养了我有关法学的浓厚兴趣。再度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