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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毁了我读后感摘抄
日期:2022-03-14 15:20:36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读书毁了我读后感摘抄

  《读书毁了我》是一本由(美) 琳莎・施瓦茨著作,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页数:22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读书毁了我》精选点评:

  ●与书的一段情.

  ●外国人的思维方式很不习惯,特别是当写到很晦涩难懂的部分时候,你会很纳闷外国人的大脑是怎么进行抽象思维的!他们的兴趣点和视角如果不死一堆脑细胞你是很难体会到的。书的附录部分有两篇讲读书的写的最好,梭罗和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文章,值得在读几次。

  ●标题党

  ●不太习惯作者叙述的逻辑

  ●这本书需要反复看,一遍下来有点摸不着头脑。琳莎并没有将观点明确地列在醒目的地方,而是通过大量的叙事来表达一些读书的感受,很散。书薄,信息量却大。不过我很喜欢这本书,它等着我们去寻找其中的答案,而不是把答案直白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书中涉及了许多文学作品。《说吧,记忆》这个名字是第二次从书中看到了,这足以引起我阅读的兴趣,另外附录中有关《彻灵街(查令十字街)八十四号》的描述也让我有兴趣一读。简要谈下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收获:1、读书跟着心走,适时放下;2、一些书需要在特定的年龄下阅读才有滋味,不要再次错过这个特定的年龄;3、在阅读时不忘体会作者,通俗点就是“与作者对话”,这因为形成了机械口号的关系,往往并没有动脑筋用心去做。

  ●让书毁了我吧

  ●很多语句有感触

  ●2013年7月

  ●感受作者跳跃式的思维以及细腻的情感

  ●如果你并不在意他人的阅读感受也不喜欢听个老女人絮絮叨叨这本书不看也没什么损失,内容不及书名1%有趣。

  《读书毁了我》读后感(一):中心思想:一句话: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中心思想:一句话: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中国人对书:有种超过他应有价值的崇拜。书有多少,太多。对我有用的有多少,几本。在哪里,找不到。所以,有用的书找不到,没用的却天天在面前晃过。用好的年华浪费在这茫茫的书海中,也可以说是糟粕中。真的是只想摇头。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做。所以有空劝大家多打篮球少读书吧。要读也要读有用的书。

  《读书毁了我》读后感(二):一个不太会讲故事人——《读书毁了我》

  这是一本听不太会讲故事的人讲述自己读书历程的书。和后面的附录比起来,作者的水平似乎有点糟糕,如何在有限的100多页里把自己的经历写得讲究,这是一个不太容易做到的事儿,如果后面名家的附录不是作者为出版凑数,那么就是作者以开玩笑的方法吐糟自己了,我猜想。

  我喜欢为被我评论的书籍找个对照,这次我选择一本相声演员谦哥写的《玩儿》,同样是自己沉浸于自己的世界,后者显然比前者要会讲故事得多,这里你得会跳出一个圈子去讲圈子里的事儿,讲讲历史什么的,比如于谦讲玩鹰,不单讲自己怎么玩,而要花点篇幅去讲古时候的八旗子弟怎么玩,而不是像本书作者一样如流水账一般的记录自己的读书经历,甚至书怎么放的,其实读者不是关心这些,他们主要是想看自己觉得有趣、开心的东西。

  《读书毁了我》读后感(三):读书笔记

  封底一句对此书的概括:作者探究自己的读书癖好,同时也使另外一些爱书人明白自己迷醉于文学的理由。

  一些有意思的句子:

  多读只似作茧自缚,不若信由身心开放。须得时时谨防他人思想扰乱一己通畅的神思。

  如果不读那些无趣的部分,就无法欣赏写得精彩的部分。

  快乐是对受苦或者“约束”的回报,从来都不是免费的。

  你不知道吧,他们哪里是在真读书,那是他们做白日梦的方式,他们做白日梦的时候,非要拿一本书挡在跟前才说得过去。

  当我们渴望自己是谁时,我们想象离体而去并进行移植的是“我”的哪一个部分?人的自我并没有可离散的活动部分。

  目前的书里里外都是时髦,低脂肪,低胆固醇,有点像淡啤酒,天热时一点不坏,可是,对于一个酒徒来说,就是杯水车薪了。

  读故去者的书,如同在素食年代当肉食动物一样,在价值观大变的一个时代里寸步难行。

  “狐狸明白很多事情,但是,刺猬只知道一件大事,”意思是说,刺猬将事物包含在一个无所不包的原则里,而狐狸却“很喜欢很喜欢离心而不是向心的思想……抓住无穷多的经验和事物本身。”

  “善辩是银,沉默是金。”这使阅读变成了何等奇怪的合金?

  完全相反的一种情况是,我们借书来确认自己已经明了的事物,确认我们已经最后解决,或者确定自己就是那种人。

  书之所以伟大,在于它可以忍受如此之多反反复复的屠杀而自我岿然不动,随时准备接纳下一个攻击者,或者,运气好的话,准备接纳下一个读者。

  这样的阅读速度很快,因为我们在寻找什么东西,而不是让事情自己发生。

  这里是真正阅读的本质:学会在另一种声音中生活,学会讲另外一种语言。

  不是为了找到一个吸引人的话题,而是寻找思想的亲密感。

  读书教会我们的,首先和最为重要的是如何很长时间的坐着不动,并与时间迎面较劲。这动力在人心里,是一种高尚的,精神的锤炼,如此沉浸其中,竟使我们忘记了时间和生死问题,更忘记了人生轻微一些的苦痛,而只在永恒不息的此刻享受。因此,最后我明白了,为什么记不记得住书里面的内容对我是无关紧要的。

  阅读给人一个体验的情境,像金字塔一样的氛围。并不是说时机一到我们就懂得该做什么,而是说,我们不会感到突如其来,不会惊慌失措,也不会落入魂不守舍的虚空。

  《读书毁了我》读后感(四):梦幻书境

  匆匆四月,落樱缤纷。清风拂面,惹得分寸心动;树影摇曳,电光飞舞。珞珈漫步,没了茫茫踪影;晓雾重重,风雨茫茫。恍恍惚惚,刹那犹如隔世。

  于书海一隅,偶遇一书,谓之«读书毁了我» 。书中首段写到,“多读只似作茧自缚,不若信由身心开放。须时时谨防他人思想扰乱一己通畅的神思。”惊讶之余,不禁触发了我对书籍的思考,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窗外响雷阵阵,怀着此书,迫不及待地享受属于自己的片刻宁静 。细细想来,自己近段日子也读了不少书,可大多是一目十行,感觉终究不像真正的读书。一段尚未泛黄的记忆浮现在我眼前,大二暑假,悠闲地趴在床上没日没夜的看着小说,日子好不快活。我们总是怀着绝好的心境拿着一本书,不管结果是好是坏,直到最后的一页令我们彼此分开。可是故事里那些缜密复杂的情节或者社会历史,却无从拿出一个完整连贯的述说来。而且,关于那些话题的质地和里面的活力,却总是有种尚未展开的感觉。

  文中很多话都引起我的共鸣,就如这段,“很多时候,我们是靠书籍来躲避风雨的。读书会使生活高尚起来,或者至少使高尚的感觉成为可能。我们总是试图去多读书,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确信自己真正活过。在书架上浏览一番,就是叫我们流连忘返的一件美事,是眼睛的一次大享受。这哪里是在真读书,那是我们做白日梦的方式,做白日梦的时候,非要拿一本书挡在跟前才说得过去。”我们借读书来确认自己已经明了的事物,确认我们已经最后解决或者确定自己就是的那种人。我们点头,让大脑进入生硬的自命不凡而安歇下来,很自然,我们会发现不是书向我们走过来,而是我们向书走过去。显而易见,我们在书中迷失了方向。

  正如书中所说,“你无法看见或者触摸一个声音,这就是令它无比神秘、微妙和无比诱人的地方。如果没有我年轻时代的那些声音,没有我依稀可见的熟悉的事物,我又如何能够成为今天的我?”被称为“犹太三巨头”的弗洛伊德说过一句话,“往往是过去把我们弄成了现在的样子”。正是如此,如果没有所读之书和所经历之事,我怎么会是今天的我?梦醒时分,醍醐灌顶。文章取名《读书毁了我》,并非在宣传读书无用论。而是在警戒我们,莫要沉醉于书籍的小天地里面。在书籍中,历尽尘世沧桑,世事变幻之后,莫忘了回到自己的生活当中。说到底,我们阅读以寻求答案,而这寻求本身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因而就成了答案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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