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奇案》是一本由[美] 彼得·萨伯(Peter Suber)著作,九州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6.00元,页数:2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洞穴奇案》读后感(一):思想无界
这是 一本有关思想实验的奇书。而法律只是一种实验工具。本书实质上在探讨是否存在纯粹的法律?法律=正义吗?法律的边界在哪里?
法律无法独善其身,法律与社会学、哲学、人类学、伦理学、宗教、政治这些人文学科融为一体。本思想实验奇特的地方是,当一个问题跨了不止一个学科的时候,而每一个切入点都能得出相反的结论时,人类作为个体的判断力是多么的脆弱。不得不感叹,知识,尤其是人类思想世界的多元世界,那永无止境的自我创造力!
《洞穴奇案》读后感(二):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好书。
想读这本书是因为据说上个版本炒到很高的价格,一开始是好奇,以为是一本推理小说什么的,封面做的很帅,拿到书才发现原来是一本法律名著,学法律的人士必读作品,听起来感觉就很严肃难懂,有了一丝压力……不过在阅读的过程中,真觉得一点儿都不难懂,反倒非常简单,开动了我最近有些生锈的大脑,转得很丝滑~
本书是围绕着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洞穴探险者案来展开的,说白了就是5个人困在山洞里,饿急了只能吃人,A一开始说投骰子投出谁就吃谁,过一会儿又反悔了,但最后大家还是投了,结果投出来是A自己,就把他吃了。获救之后呢,剩下这四个人就接受法庭审判,一开始有五个观点,后来经过50年又出了九个观点,这本书就是讲了这14个观点,反正就是各有各的理,特别启发读者思辨的能力。
我和梁文道大师的想法一样,每一位对法律有兴趣的人,都应该看看这本书。
《洞穴奇案》读后感(三):什么是正义
《洞穴奇案》这本书对我们最大的冲击是,为什么要对一个虚拟的案件,从十四个法官的角度进行探讨。
即便是一个真实的案件,这么多分歧也是不可想象。在普通人眼里,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种朴素的法律、道德观念,只要判决结果达到了预期,公正就算是实现了。
自从有了互联网以来,越来越多的案件引发网民的讨论,他们讨论的是什么,是案件本身的正义么?
显然不是,他们实则表达自己的正义观。
奇案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惊醒和思考正在于此。即便是专业的法官,他们具有常人所不及的专业知识,但并不能在一个案件中达到一致的认识。法律与其说是一个固定的条款,不如说是一个信仰,它是人们在这个时代观念下的文字契约。观念会时过境迁,文字契约固定不变,又如何能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呢。
每个案件是个体获取正义的方式,但他无所不往群体正义的实现,这就是审判。所以,无论从多少角度去分析一个案件都是不为过的,每一次分析都是深入获取法律条文的延展意义。在各种观念下,我们越来越达到了正义观的共识。
《洞穴奇案》读后感(四):读懂的最高级是领悟问题,而非答案
《洞穴奇案》,一本关于法哲学的经典小册子。由14个法官对同一个谋杀案件的审判结论所组成(5个富勒原版的结论加上9个萨伯衍生版的结论),主要给我们揭示在同一个案件事实的条件下,不同的法官,基于一个切实可行的基本点进行推理延展,最后得出自己的判决结果的全部思维的过程!
如果你读的时候是想体会那种思辨的魅力和观点的撞击,应该会有一点点失望,因为这不是一本教你辩论的书。虽然每个法官的理由都言之凿凿,都能自我逻辑自洽,但是同时又总能被持相反看法的异见者找到某种漏洞,进行反驳。
看似密不透风的逻辑推理,几轮反复的辩证拉锯下来似乎都不再那么严谨?甚至你会反省自己对推理这个词汇曾经有的依赖和崇拜:推理本身是不是就等于或者保证绝对的严密?目前看,不是且保证不了!
我们高估了逻辑和推理,再完美的推理也不等于没有可以调和的掰扯的空间。
事实上一旦切入点和视角发生转换,推理立刻就会漏洞频现。而原、被告双方的针锋相对,玩的就是这种谁能更说服陪审团和法官的语言逻辑较量!
但此书并不是一本用来展示什么高超的法庭辩论技巧的魔术书,那不是作者的本意,那个立意在作者看来相对较低,虽然在此书中我们可以读出这样的感觉。
实际上,本书作者真想提供给读者的不是诡辩的技巧和知识,而是问题本身。该问题就是:我们需要体会的是法官们得出审判结论的这个思考的过程和思维,这个对问题进行不断的领悟和琢磨的过程才是作者想揭示的并提醒我们去注意的。
读懂此书需要的不是记住那些法庭辩论所需要的抗辩知识和所使用的抗辩技巧,而是要去回溯审判考量本身,去领悟如何下审判结论这个问题,应该从什么着眼点去开始思考,需要取舍什么,从哪进行考量等等这些东西。
这就好像那个常见的情侣间的幽默问答:
爱不爱我?你到底爱不爱我?要的不是答案,是态度!
答案显而易见,不重要,重要的是去思考问题本身!
《十三邀》节目里许知远采访项飙时对谈:在今天当今时代,我们该如何领悟圣人的话?
答曰:「我们需要的不是去领悟圣人的话,而是去思考,如果孔子、苏格拉底、基督耶稣、默罕默德、释迦摩尼,这些圣人穿越到了当下,观察到现在的一切景象,他们会怎么想,他们会说些什么?」这样的体察才真的去近距离的接近圣贤,才是为往圣继绝学,才是在继承与发扬。
这是方法,也是读书的最高境界,去领悟问题,去体察圣人的思维方式,而不是熟记圣人之言!拿一堆还不一定是真是假的圣人语录当圣旨,胡乱分析和附会圣人之意。
圣人们当年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事后看来惊天动地的伟大文献和事件,在曾经那个时点,根本没多少人真的关注,甚至亲历者本人都未必当回事儿。正如写出伟大的话剧作品《雷雨》的剧作家曹禺一般,《雷雨》的原始文稿竟然被他随手一丢,好几年就一直压在床铺的破垫子下面,最后都发霉发潮了。文艺作品尚且如此,圣人之名,也不过是后人附加的罢了。
人人都可成圣,至少是有成圣的潜力。但是什么是成为圣贤也即成功的最佳途径呢?我们如何做才可能保证我们目前的行为是走在成功的路上呢?
脱口秀主持柯南•奥布莱恩2011年达特茅斯学院毕业致辞的演讲似乎给了我们一个颇具领悟性的答案!
准确的说这不是一个关于如何成功的办法的回答,而是一种类似这本书所揭示的主题性质的回答:应该通过这些案例思考什么,而不是不假思索地从中得到什么。我们要沉淀的是思考,而非答案本身。
柯南•奥布莱恩告诉我们:
你们在22岁时给自己设计的人生轨迹必定与32岁或42岁的人生轨迹不同。一个人的梦想是不断形成的不断变化的一个过程,有起有伏。
从事于任何工作都是这样,不过由于我在喜剧事业上奋斗了25年,我或许最有资格谈谈自己从事的这个领域。
回顾1940年代,有个非常非常搞笑的家伙叫做Jack Benny。他是当时的天皇巨星,毫无疑问是他那一代人当中最伟大的喜剧演员。当时有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叫做Johnny Carson一心想成为Jack Benny。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做到了,可是从另一种意义上看他又没做到。他模仿Jack Benny惟妙惟肖,但是完全摒弃了自己独有的动作特点,他努力的方向随着周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最终,他没有成为自己偶像那样的人物,根本不能称得上他那一代人中最搞笑的一个。David Letterman想成为Johnny Carson,最后也没做到。结果我们这一代喜剧演员都想成为David Letterman,没人能做到。我和我的同行们从各方面来看都没有达到那个标准。
不过,关键在于:虽然没有成为我们理想中最完美的样子,但这个理想中的形象却帮助我们找到了自身的独特性。这并不容易,不过如果你接受这种不幸并恰当地处理好它,你认为的这个失败会成为意义深远的再度创新的触媒。
「正是那些既定想法的失败,才使我们成为独一无二的人!而正是这些失败的历程塑造了我们在后人看来的成功和特质。」
成功的真谛不需要什么方法,仅仅需要你坚持去模仿和追随你喜欢的那个业界偶像,无论你的表演是拙劣的还是高级的,是被嘲笑的还是被赞赏的,这都无所谓,因为这些都是方法的一部分,都是成功本身的一部分,没有什么失败,这些都是成功的组成部分!
太多的人总在寻找正确的成功的方法,但是柯南•奥布莱恩告诉我们,那个答案根本不需要去找,因为读懂成功需要的最高领悟是去理解成功这个问题本身,模仿和践行的尝试就是在塑造成功,而不是去寻找什么绝对正确的办法!
理解到这个层次才是真的把本书读懂了,才算真正理解了如何成功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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