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李心草坠江死亡案今天上午在云南昆明依法公开宣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
说实话,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我只能叹息。
相关部门有没有袒护坏人,我不知道,不能随意下结论,没有证据不能乱说话。
我叹息的原因是,这样的判决结果,不过是一场死无对证的判决结果罢了。
它和凶杀案不一样,即使受害人已经死去,只要掌握了凶手杀人的证据,可以零口供判处凶手极刑。
而这个案件,从目前各种证据来看,确实是心草自己跳了江。而心草为什么要跳江?跳江之前到底有什么样的心理活动?我们都无法一一得知。
现在采访到的,都是和心草死之前一起喝酒的二男一女单方面的说词。
去年在网上看过相关视频,视频里表现出来的,无论如何都看不到那二男一女对心草这个醉酒者的善意。
同行的同学喝醉了,正常的处理方式不是应该送对方回住宿地或者医院吗?
怎么会出现对方想走,已经坐上出租车又被拉下来这样魔幻的情节?
去年我曾经写下关于这件案子的看法(点击蓝字可看《李心草案件:交到损友是会致命的》)。
我在文章里说:敌人是没机会伤到自己的,因为是敌人,有足够的警惕心,只有朋友才有机会伤到自己。
被判刑一年多的罗某某,对心草妈妈说对不起。
再多的对不起,都无法复活心草,都无法弥补心草妈妈失去爱女的痛苦。
草于2020.9.21,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