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时代》是一本由双雪涛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4.00,页数:24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聋哑时代》读后感(一):聋哑时代
最亲切的是很久没有读过这么原汁原味的新概念作文式小说了,把我带回去小报刊亭买萌芽的高中,带回创作热情淹过创作能力,如尿急如遗精般不吐不快的高中。说它是新概念式并非贬义,当初新概念众人集体无意识的模仿王小波的局外人智者视角来抖机灵,模仿王安忆以绵密细腻的情节和心理来抒情感,玩不好是亲切的幼稚,玩好了上限是很高的。青春懵懂岁月有爱情的幻影又有特立独行生活方式的启蒙,这不断丰富着自己的青涩的理想主义的青春故事,浮在虚写弱化的沉痛的东北土地上面,这种现实的若隐若现提醒了我们什么事情正在发生,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视角的真实体现,读它这半天,如飞返那些年
《聋哑时代》读后感(二):一个东北孩子的青春
每次读双老师的作品,我都不舍得读。一读起来就会停不下来,可每次都读的太快,想慢下来,因为不舍得双老师离开我。
每次读双老师的作品,我都觉得我受了内伤,我会失眠,会哭,会想起我青春时的碎片。
每次读双老师的作品,我会觉得两条腿是一双筷子,艰难的支撑着我像秤砣一样的上半身,负重前行比任何时候都形象。
我是东北孩子,我们都是东北孩子,我们比谁都爱这儿,我们比谁都无奈。
《聋哑时代》读后感(三):聋哑时代
《聋哑时代》是一本“青春小说”,以李默为第一人称,每一个短篇章围绕李默中学时期的某一个朋友所写,用短篇章串起李默的中学时代。这些篇章中展现这种悲观态度最明显的是《霍家麟》(也就是《平原上的摩西》中的《亲爱的安德烈》),这个短篇的结局就是浓重得化不开的悲伤,没有什么可供缓解的余地。
这部中篇的结尾,作者说:“我以为已经远去的他们,我无法准确记起的他们,原来用他们的方式一直待在我身边,从没有把我丢下。而小说的最后一行,也就是那个光明的结尾也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我应该再也不会被打败了。”
就算是这一句“我应该再也不会被打败了”也让人觉得很悲伤。
而怎么形容这本小说写得有多好呢,我一直以为双雪涛是这位作家的笔名,而李默才是真名,这部小说是半自传。直到我后来我多方查找资料,才发现,这位作家确实原名双雪涛。李默似乎作为这位作家的化名,出现在他多个短篇中,他以李默作为第一人称所就的故事,都写得极其真实,文笔很稳健,有一种很奇怪的密密麻麻的踏实感,真到你确实相信这些故事就发生在过双雪涛身上。双老师的心理描写也是一大亮点,有的心理状态写得简直太抓人了。一语中的。
但有一点,这本书里关于女性的那几篇,《安娜》和《她》的故事情节,从女性角度去读,都总有一种套路的味道在。但《她》这一篇,双老师的情话真是说得一级棒,我读前半部分还以为这是双老师趁机向妻子表白。
《聋哑时代》读后感(四):2021年1月22日快到了,结尾那家必胜客还开着吗
2021年1月22日快到了,不知道书里结尾那家必胜客能不能扛过Convid-19对经济的影响。
双雪涛(可能)用这本书自我救助式的修复了他的青春伤痕,读的过程中我回顾了我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大部分事情:早恋、再次早恋、在深水下对成绩的挣扎、父母为我拜托过各科老师、我从班里的中间位置坐在了第一排正中间、转学、被校园暴力、复读……我想不起来我怎么跟我妈解释我那件以纯的针织衫怎么被人撕烂了领子她怎么帮我缝好的,那以后我穿着它去买“森马”。在校园暴力中那个问我在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的语文老师,现在我到了她的年纪,她在QQ空间还在持续写她女儿的成长日记,已经9岁十一个月了。看完心里也就留下了一句:就这?我好像早都把这块弥合好了,所以触动不了我什么…十几年后我还可以跟那时候为了不丢他人打手电学到十一点的小男友吃饭,他一直坐在下风口,任牛油火锅的烟吹迷他的眼睛。也许因为工作关系,他抱住我的时候说了句:你知道我喜欢过你吗?被同样平时用词严谨的我捕捉到了过去式的时态。头沉在他胸口的时候,他说:十几年都没有心跳这么快过了。我还是一言不发。
我们没有在一起。
谈回本书,不看名字这本书有着很深的“双雪涛”印记的:1.沈阳铁西区艳粉街,父母下岗的背景;2.圣经贯彻使用;3.对“默”字的执着。
语言的使用有些滑利,带有一丝“王小波”的身影,但是不同于一般的“伤痕文学”,是带有极大的诚恳的。
《聋哑时代》读后感(五):《聋哑时代》:属于八零后的独家记忆
一个人的童年或者少年经历,往往会对一个作家产生重大的影响,甚至会成为写作上的记忆启蒙。所以,无论是60后、70后、还是80后作家,其实都喜欢写青春,写蒙昧初开的黄金时代,只要有记忆诞生,这一段时间肯定都不会绕过去。
不管这一段青春,是正在经历“文革”或者“上山下乡”。又或者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下岗潮”和“改革开放”,又或者正在经历着世纪末的华丽与苍凉。他们都会被不同年代的作家写进文本里。成为一种创作素材,和永远鲜活的创作母体。
双雪涛的《聋哑时代》就是一个很好的范本。在历史与时空的交错下,属于双雪涛和属于八零后的青春,可能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他们见证着时代大潮汹涌向前,见证着父母的无力感。同时,属于他们的这一代,却又在这一段时间里,粗粝的成长,他们带着迷惘和新知、好奇,迎接着世纪末的华丽,迎接着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
《聋哑时代》看似长篇小说,其实又可以当做相互独立的7个短篇来看。他们相互独立,又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刘一达、高杰、许可、吴迪、安娜、霍家麟,是一个个个体的青春故事。从小学到高中,从北方的小城,最终甚至到国外,天涯海角。每个人都经历着自己的人生。又都有着自己的独家记忆。
八零后成长起来的记忆,校园生活,被双雪涛流畅的文笔,在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里,让人欲罢不能。有时候忍俊不禁,有时候又感慨惋惜,仿佛那就是我们自己经历的青春,幼稚、痛苦、懵懂与爱。
但双雪涛的底色是悲凉的,他写着,写着,就写到了悲剧,刘一达的悲剧,“我”的爱情悲剧。总之,每个人看似那样的鲜活,又似乎是那样的生不由己。
早些年,大学刚毕业,我们都各自闯天涯,觉得死亡、悲伤,甚至结婚生子,这些离我们都很远,生活怎会如此般无趣。渐渐的,透过小说,透过每一代人的故事。我们突然发现,每一代人的青春是如此的相似。
萧红辗转南北,在漂泊中的黄金时代,王小波在云南插队时的“黄金时代”。王朔属于北京大院里动物凶猛的“黄金时代”。还有就是双雪涛的聋哑时代。其实,他们都有着相似的底色。就是生猛与混沌,无知与懵懂,肆意横流。
然后,留下一段回忆在浓墨重彩的书写一遍。就像小说的开头“小学毕业的时候,是1997年的夏天,和之后每一次毕业一样,炎热而干燥。”那些属于夏天的记忆纷至沓来。
笑和泪,悲与喜,都值得回味。
《聋哑时代》读后感(六):不只是青春,不只是80一代
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却不能说话。嘴巴原本是用来说出真相、品尝美食、表达爱的,但初中时的我们,看到的是被老师抽嘴巴的同学和大家心照不宣、默契保持的沉默;耳朵原本是帮助我们听到别人的声音的,但有些时候好像只有选择性地“失聪”才能让自己免受伤害。少年时的我们,感受到的,往往就是这些来自成人世界的“外力入侵”,他们伸出手,挡住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看不到我们眼前所见的;他们伸出手,捂住我们的口,让我们无法说出我们想说的。
这部小说所写的就是“我”、以及班上的48个学生,与这个世界曾经发生过的碰撞——这些初中生被圈在校园之内,“两耳不闻窗外事”,每天按部就班地听老师灌输各科知识,努力按照父母期待的样子为前程拼搏、奋斗,面对这个由成人制定游戏规则的世界,他们隐秘的情感和难以言说的痛苦,既不可说、又无从说。好在还有文字,还有这样一部《聋哑时代》,作家手中的文字,成为了我们的眼睛,我们的耳朵,为那些消逝的岁月、模糊的记忆留下了永远的记录。
作为81年生人的我,会非常私心地把这部小说当作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终曲。它唤起了太多作为同龄人的我曾经的记忆,小到比如白雪修正液这样的细节,更不必说108中的那些老师、校长、同学……那些成长过程中曾经纠缠过我们的极其复杂的东西都在这部小说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呈现。记得几年前第一次在车上读到这本小说的时候,当下就忍不住大声念出原文给坐在身边的另一位80后司机听……
可时隔四年,再读第二遍、第三遍,发现这个文本留给自己的,已不止是一份关于青春和成长的记忆。在作者的这部小说里,108中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学校里也不只是青春那么简单,它是一个复杂的权力场。从这个角度看,“聋哑时代”所写的并不只是那么具体、实在地对应某个特定的时代或地域,那种 “有口却不能言,有耳却不能听”,被权力压制、受情感羁绊的压抑状态,事实上是各个年龄段、各个世代的人都曾有过的相似处境和共同体验。这些故事不专属于少年时代的学生们,也不只发生在北方小城的重点初中。
就像小说中“我”的很多记忆和经验,是与“我”的父母(他们多为40、50一代)联系在一起,很多的痛苦、屈辱也是两代人、一家人共同承担的(比如下岗带来的经济压力,比如家境一般的情况下要上好学校而必须付出的高昂代价“9000班”,这也造成了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张力);但与此同时,最为温暖的那部分情感也是从这些共同承担的苦难中生长出来的。而这些情感记忆,也一直在不断发酵、生长、弥散开来,影响、塑造着今天,作为中年的我们、与我们的父辈、我们的孩子,彼此间的相处模式。
这本书更像是透过一个少年的眼注视着这个世界——一个属于强者的世界。这份少年个人的私密性的记忆和讲述,既是个人化的,又是每个人都在经历着的,被这个世界异化、改变的伤痛经验。今天的我,已近不惑之年,可还是要时时面对跟这个成人世界不可调和的冲突,内心深处,仿佛一直囚禁着一个长不大的少年——TA想要看到全部事实的真相、想要说出自己真实的情感,TA想要冲出重围,获得自由。
《聋哑时代》读后感(七):双雪涛完整新版《聋哑时代》:压抑了十几年的故事
最近几天,“青春”又一次成了热搜,老中青,都积极投入了这场讨论:前浪,到底该以什么样的姿态跟后浪相处,说什么样的话、做什么样的事?看不过来的帖子、辨析不清的观点,反而模糊了彼此真实的模样。还是先读读故事吧,看看我们年轻时,十五岁的时候、二十岁的时候都在怎么活?
你,是不是也有一个叫霍家麟的朋友,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聪明、贫嘴,会在课堂上不以为然笑嘻嘻地顶撞老师,被当成拖整个班后腿的害群之马,但他总和你一起踢球、并且一次次把球传到你的脚下?你,是不是也遇到过一个会恼羞成怒抽学生嘴巴的班主任,总是无视成绩平平、家世一般的你?你,是不是也有过一个带锁头的日记本,曾经写下这样的句子:“1998 年 11 月 6 日,天气,晴,有微风。今天,今天是我生命里,最黑暗的一天。”
双雪涛的《聋哑时代》,就是关于一群少年人的故事,是属于李默、刘一达、高杰、霍家麟、艾小男、安娜的;他笔下的青春不是滥情式的、满足于一种怀旧的情怀、沉浸于自恋,这部小说书写了青春温暖纯真的一面,也揭开了成长背后世界凌厉的残酷。我们讨论青春是为了能更清晰自己当下的人生处境,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塑造了今天自己的那些过往,更确信自己到底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这不是青春的一场葬礼,是青春的新生。回看自己曾经失语的青春,记住那时的纯净和敏感、压抑和反抗,记住曾经对爱的相信和对自由的向往。
新版《聋哑时代》恢复原作千余字篇幅,保存小说原初面貌,作品首次完整呈现。
我的时代,我的万幸——《聋哑时代》创作谈 文 | 双雪涛
《聋哑时代》动笔于四年前的这个时候,初春,大风,树枝上没有花朵,还是起劲地摇摆。我从台湾领了一个小说奖回来,自我感觉很好。走进台北的小巷,看见一家二手书店的玻璃上写着:在这样的时代,我没有饿死已经是万幸——殷海光。
台北二手书店蠹行书店,位于青田巷,门口的招牌有殷海光的话,摄于2011年地上湿漉漉的,好像刚下过雨,朋友用他的莱卡相机给我拍了一张相,我背着挎包,坐在廊下,手里夹着烟,若有所思,当时我在想什么,早已经忘记,包里装着我的奖杯。但是那段时间一直萦绕在我脑海的一件事情,大概是,我想吃写作这碗饭,赴汤蹈火,写出牛逼的小说,还有,尽量不要饿死。
双雪涛摄于台北,2011年如此一想,整个人都显出另样的气度,朋友后来说我洗出的照片像奔赴刑场前的匪谍。不过从桃园机场起飞,香港中转,夹着人流里等着误点的航班,便知现实世界从未退却,在自信满满地等你。九个小时飞机没到,无处可坐,吐了两次高粱酒,终于挨上飞机。飞临东北领空,顿觉两腿发凉,管空姐要了一条毛毯。走出沈阳桃仙机场,大风涌荡,一位妙龄女郎把一口浓痰吐在面前的柏油路上,然后打了一辆黑车驶向市区。打开手机,无数条短信,基本上是询问档案放在哪里,新做的表格在哪个文件夹,还有,银监局马上就到,赶紧整理一下材料,不要给领导打脸。我终于想起,我是一名银行职员,就职于一家省级银行,红白喜事从未缺席,擅长用快捷键操作表格,还有,每个月工资卡都有入账,那个余额变动的短信音乐是——加州旅馆。
于是我把奖杯放进房间的高低柜,跟儿时穿过的旧衣服放在一起,换上白衬衫,系上皮带,坐公交车继续上班。同时我偷偷地建了一个文件夹,起名叫“聋哑时代”,每天下班就写,第二天早上忘光,回来再写,周六周日写两个白天。之前我吸烟,但是不规律,有时跟人蹭一颗,从不自备。“聋哑时代”开始后,我买了几条中南海,因为实在写得艰难,一是时间上不太宽裕,写着写着就已经夜深,抽烟提神,二是,小说本身,是压抑了我十几年的故事,就像是中了玄冥神掌,虽然没死,不过寒毒在身,时不时就要发作,写作的过程如同练习一种内家心法,这是不易为外人道的战斗,数次周身笼上寒霜,看那烟头的火苗,一点点视觉的温暖也是好的。
不得不承认,当时我怀着巨大的野心,不单为自己,也为如自己一样的人们做传,我无法估量自己到底写得好不好,因为孤身一人,评价体系只有自己,况且,写得好不好在这个时候已非第一要务。但是我确信,我拿出了真心,那时我二十八岁,能喝小一斤白酒,跟客户吹起牛逼也从不觉得可耻,但是我明白自己没有改变过,还是初中时候那个怯懦的孩子,极为贪恋夸奖,承载父母期望,可是一切到头来都是失败,中考失利几乎使我丧失了一切存在的必要,曾经聪敏的少年弓着腰,深一脚浅一脚向前走去,可是什么目标也没有。我曾经试图跟某个巨兽搏斗,那个东西就在我眼前,可是伸手去打,又发现其高高在上,回头想逃,却被一脚踢翻,翻身坐起,发现其已踪迹不见,原来已经进到心里,拔除不去。 一个玩具损坏了,只要不去动它,看上去还是好的。但是我还是决定动它一动,即使碎了,碎片也是我自己。旧衣服里的奖杯,可能某种程度上给了我一些力量,还有台湾那永不止息的暖风,不易觉察的小雨,把我当成努力写作者的人们。我觉得自己是可以写的,即使身边无人知晓,即使整理一盒档案也经常丢三落四,不过我觉得自己可以写,就让写这件事占据自己,引领自己,治愈自己或者摧毁自己,就把自己交给写,好像从这个念头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别无选择。
写了六个月,改了三稿,标点也都花了心思,还傻逼呵呵地加了注释。瘦了五六斤,中途基本上戒了酒,酗烟,一切交际都停止了,写完那天,打开窗子,发现窗户这么轻,路上的人都穿着短袖,太阳酷烈,已经是夏天了,我身上也穿着夏天的衣服,可是完全没有意识到。我知道自己再也写不了这样的东西,可能我成了另一个人吧,从那时开始,我就要作为另一个人活着。
无人出版,也没能发表,就一直放在电脑的D盘里。第二年辞职,专心写作,写了一年,未发表一个字,全都在电脑的D盘里。收入当然没有,但是开心异常,看看手掌,掌纹复为肉色,往事都说进了树洞里,泥巴封好。虽然还是弓着腰走路,但是借着天光,能看清脚前的一块路,迈一步过去,就向前走了一点。有时想起叫殷海光的那个人,觉得很好,他是我的朋友吧。 如今这个东西终于要拿出给人看,从内心上,我是惶恐的,因为太疼,就有点不好意思。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我是坦然的。如果有人承认我现在是一个尽心的写作者,那恐怕也得承认我四年前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关于一切痛苦和欢悦,我都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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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时代》读后感(八):每个人的聋哑时代
聋哑时代,双雪涛著“小学毕业的时候,是1997年的夏天,和之后每一次毕业一样,炎热而干燥。”
这是小说《聋哑时代》的第一行字。读完的时候,是个深夜。读到最后信上的那句话:“只要你是弱小的,纯粹的,天真的,生活还是会伤害你、毁灭你”,哭了。从被子里爬起来,打开台灯,开始乱写东西。
《聋哑时代》接通了每个人的少年时代。90年代末的东北小城,一群十五岁初中生的故事:天才少年刘一达、我的死党霍家麟、初恋艾小男……每个人物都映照着我生命里曾经出现又消失的那些人,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他们,在合上书本的一瞬间,“他们全部回到我身边”。
我曾在不同的年纪不断地缅怀过我的15岁,那年我上初三,就在它已经消失很多年以后,这本小说唤醒了它,让我再一次嗅到那时候的味道:干净的天空,放学路上的火烧云,吹竖笛穿白衬衣的少年、我的扎两个麻花辫的哪吒珍、时间无始无终的画室,我曾在那儿度过一生最美好、安静专注的时光。以为生活永远会那样。
上高中之前,我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小县城。生活的距离是从一条街这头的家,走到街那头的学校,不过一百米。中间会经过一座桥,桥下有一条河,叫幸福河。语文考试诗词填空,有同学给“听取蛙声一片”配的前一句是“走在幸福河边”,非常押韵。河水是黄河水,小时候我爸带我去洗过澡,企图把四五岁哇哇大哭的我丢进浑浊的黄河水学游泳,涨潮的时候,河流湍急,曾冲走过我们院里的一个男孩。男孩那年也就十岁,比我低两级,他的父母那时很年轻,很多年后听说他们又生了一个男孩。
记忆里的那条河很美,长大了回老家才发现,河床干枯的两岸都是垃圾、死鱼的味道、五颜六色的塑料袋,不敢相信在我的少年时代,那条河畔是我们重要的生活范围。夏天的夜晚,远处有蝉声,我和珍一言不发地坐在河边,四周一片漆黑,折了纸船放进河水,再顺着河流的方向跑到桥另一边,满头大汗地等着纸船飘过来,这是我们发明的游戏。有时在河边吃刨冰,奶茶的颜色比颜料还鲜艳,河边也摆摊卖东西,我妈声称买过论斤称的盗版书。大学的暑假,我和珍还在河边摆书摊卖旧的漫画杂志,想要攒够去北京玩的路费。
走过这座桥会路过一家人民音像店,和全县唯一一家新华书店。每个无所事事炎热的暑假,我会坐进店里看书,一待就是一天,书店里有空调。一个暑假看完了全套“大宇神秘惊奇系列”,一天看一本,看完就把故事背下来,回家讲给我姐听,讲得阴森恐怖想吓唬她,每次她听我讲的鬼故事都会安然睡去。
人民音像店里有我初中三年全部的精神财富——盗版磁带,一盘周杰伦的《八度空间》4块钱,试听了不喜欢还能退。多少孩子那时候打着学英语的幌子问父母要随身听,我的第一个随身听好像才35块钱,放的第一盘磁带是侯湘婷的《秋天别来》。姐姐有一个鞋盒子,专门存放她最珍爱的磁带,王杰的每一张专辑都有、罗大佑、朴树、校园民谣,后来她离家上大学,我开始偷听她的磁带,那些磁带喂养了我整个中学时代。我比同龄人听的歌手都老,喜欢的第一个歌手就是王杰,是1999年小学毕业后那个夏天听的,走到哪儿都戴着耳机,那个孤单忧郁的浪子占据了我全部的世界,我把他当成我的“初恋”。后来我变得性格忧郁,大概和那个夏天听王杰有关。
中学的大部分日子是在画室里度过的,因此认识了一群同校不同级、不同班的朋友们,整个中学时代我们都在厮混。周末在画室里听HOT、画水粉作业,下课后骑着自行车满县城晃荡。平日在校园里楼上楼下窜,传纸条、借《时代影视》杂志、递情书,传绯闻。那时候我有全世界的好朋友,从不知孤独和分别为何物。
15岁我开始喜欢一个高我一级的男生,我至今记得他的模样。我的笔记本上写满他名字的缩写“WJ”,我想好了,如果有人问我,我就说是那个歌星王杰的名字缩写。当他穿着白衬衫向我迎面走来、和我擦肩而过的瞬间,我能听到自己咚咚咚咚的心跳声。整整一年,我沉浸在这场隐秘的暗恋中,这件事没有一个人知道,因为从没有想过采取行动,而对方也根本不认识我,我的心中满足又幸福,只享受在人群中偷偷看他一眼、以及经过他的班级时想要见到他的渴望。这场暗恋带来前所未有的安静和专注,我在学习甚至考试的时候没有一秒不想着他,初三的期终考试,我考了全班第一,全年级前十。
我是在一次文艺演出中喜欢上他的,他吹笛子,穿着白衬衫,唱了郑智化的《水手》。我当下被他迷住了。后来,听说他给我同级的一个女孩写情书(我还想起来那女孩的名字叫周旋),有人撞见他们晚上在操场溜达,这可伤了我的心。那女孩很爱笑,但一点也不特别,天知道他为什么会看上她。我升初四后,他就毕业了,上了我们县里一所职业高中,听说经常打群架。有一次我在桥上见到他,骑着摩托,胳膊还刺了青。太庸俗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喜欢他了。
而世界的中心是珍。当她第一次在顶楼的画室楼梯间见到我,打招呼“你也来画画啊”,我搬个小马扎坐在她旁边,命运就把我们联系在一起。她是我少年时代唯一的人。夏天的雨水和她有关,所有的快乐和眼泪和她有关,她是我青春期的色彩、独一无二。她穿着校服,扎着两个麻花辫,在学校里独来独往,不怎么理人,因为画画小有名气,有几个要好的都是男生,很酷。我们同级不同班,在画室遇见之前,都在学校画画比赛的红榜单上见过对方的名字,见面一点头,就当认识了。
跟她的个性反差极大,她那时画得一手极好的工笔侍女图。画室在县文化馆的顶楼上,外面是个天台。有一次下雨,我推开天台的门,发现珍在天台上淋雨,雨下得暴烈,她全身湿透,淋得兴高采烈。我没勇气站过去和她一起淋,怕回家被骂。那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被另一个人真正吸引,在外人眼里,我是个温顺的好学生,而珍成绩差,桀骜叛逆,特立独行,在她身上我看到另一个不敢成为的自己。她就像我的安生,我的少女哪吒。
有一天晚上,画室的男孩撕了她的画,她一言不发,一脚把男孩踹倒在地,随后男孩和她扭打起来。众人把架劝开,她夺门而去,我紧跟着她,一前一后,往学校的方向去。那是个周末的晚上,进了校门,校园里一片漆黑。她一声不吭进了教学楼,爬到二楼把教室门踢开,然后我默默陪她坐在教室的窗台上看月亮,双腿就在半空中荡啊荡。那是我少年时代最美好的一个夜晚,我们依旧沉默不语,但我知道她慢慢气消了。我曾试图写过我们俩的故事,但都没写完。
初中毕业后的那个夏天,我在省城一个大学里的辅导班学画画,我画室的朋友们在附近的另一个辅导班。那时候大学校园里是开放的,每天傍晚都会涌出一群骑自行车下班的人,像热带的鱼蜂拥而出。那个夏天我住在大学宿舍里,终日画画,半夜听收音机节目,仍旧很孤单。下课在山师东路的音像店里晃,还在街边的盗版书摊买了安妮宝贝的小说全集,封面上是一个通红的嘴唇。之后沦陷到“一个女孩跟一个陌生男人回家,跟他做爱,看着镜子里的脸,觉得冷漠苍白”的故事里。有时我约珍出来晃校园,那时候总感觉我们疏远了,她跟那群画画的朋友混得更熟。同住的宿舍,有个20岁的姐姐,很漂亮,那时她谈了一个似乎大她几岁的男朋友,常常出去约会,有一次回来哭了很久,忘记是失恋还是吵架。恋爱,对于十几岁的我来说,还很遥远。那时候我理短发,体重有120斤,走路左右晃,是个忧郁的假小子。
有一天,妈妈从老家坐车来省城看我,她给我买了一件阿依莲的短袖衫。那时我已经打算放弃艺考、上外地的省重点高中。在家长和老师的想法里,只有成绩不好的孩子才参加艺考,而我成绩还不错,完全可以凭文化课考大学。我从小就喜欢画画,四岁就趴在地上用大纸画个不停,有些天赋,妈妈常说我是先会拿画笔才会拿筷子。她觉得放弃太可惜,想和我谈谈,如果还想画画、艺考,她会支持我。我竟毫不犹豫地回绝了她的提议。少年时的一个决定,根本不会想到前方有什么在等我。也许那天我正沉浸在安妮宝贝的小说,或者哪一首流行歌里,脑子里根本没思考这种决定命运的大事。妈妈尊重我,但她后来一直后悔。我真想对那时的我说,小孩,你在想什么呢,怎么能放弃画画呢。
少年时的速写,珍。灌篮高手。上次回家,翻出一个箱子,竟是少年时的那些画。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会把15岁当成一生的黄金时代,那一年中考的压力还没有来,我暗恋的男孩还没毕业,好朋友围在身边。直到我升入那所外地的寄宿高中,才感知到生活发生了多么巨大的改变,第一次离开家、离开那座安逸的小县城、离开我的世界中心——那条安放着我的家人、学校、朋友、画室,不足百余米的中心大街,一个15岁孩子所有幸福的源泉。
我来到一所魔鬼式高压封闭式高中,学校像是建在外星球上的一座冰冷的建筑,举目没有一个认识的朋友,离家的孤单侵蚀着我,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我努力地成为一个学习机器,每个同学的脸上都写着无神和麻木。学校怕这些十几岁的孩子们交到朋友分心,半年就按成绩分一次班,大家还不熟悉就要被迫分开。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孤单无助、吃不上饭还老生病,学习也跟不上。而不再画画的日子,世界是灰色的,没有色彩,我就在这灰色的世界生活至今。
高考前几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珍打来的。她上了家乡高中的艺考班,那儿有不少当时一起画画的朋友。开始我们常常写信,诉说彼此的苦闷,她的苦闷是他们班在学校不被重视,放羊式管理,一团糟,学生们只顾谈恋爱。后来信也顾不上写了,那时我已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你还记得咱们画室那个王x吗?”她在电话那头大喊。王x是我同班同学,一个温柔乖巧的女孩。“她死了,自杀。怕考不上好学校。晚上跟人说‘你会永远记住我现在的样子’,第二天早上才被发现,吞了瓶安眠药。”
晚自习时间,走廊上已没什么人,身后吹来一阵寒风,我握着公用电话听筒瑟瑟发抖。那个电话成为我多年来的阴影,我不止一次梦见过那个女孩,还是中学时温柔贤淑的模样,越想忘掉她越忘不掉。多年以后,我还听说一个高中同学考研时累死。因为只是听说,后来不确定真假,也许只是虚构的记忆。
我上了一个平庸的大学,甚至还读了一个文艺美学的研究生。只是,再也不画画了,脑子里没有画面了。生活像简单的线条,一直乏善可陈。29岁离开家来北京工作,珍一直在老家生活、结婚、生子,听说在房管局上班,有时候在微信卖卖东西。我们已经很多年没见面,我的少年时代远离了我,直到我读到这本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