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图南
2019年送给我的最后一件礼物,是分手。相恋七年的男友在微信上委婉地传达了这个决定,我静静地想了大概不到十分钟,同意了。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觉得我衣着不稳重,而我不愿改变。女性喜欢穿短裤吊带,走在大街上露个腰和大腿,在他看来是荡妇的行为。
我不自恋,但我着实觉得女性的身体是神的杰作。丰胸肥臀,白肤红唇,蜂腰细踝,都是最有风情的。我喜欢打扮自己,并且享受打扮的漂漂亮亮后走在大街上路人投过来的目光。我尤其喜欢修身性感的、能够无限放大女性的线条美的衣服。
为了穿上好看的衣服,我拼命健身,我努力减低体脂率练出马甲线,享受自己一点一点变美轻盈的过程。女人的天性使然,我可以坦坦荡荡地说我就是爱美,且不以此为耻。
但是这一切,他不喜欢。在他眼中,太过张扬肆意的美好都因太容易被觊觎而自带放荡属性。我们之间为此陷入过一次又一次的分手危机,最后都是我妥协,穿回了那些我并不喜欢的松松垮垮的大T恤。
可真正能支撑一个人坚定的走过一生的,是热爱、包容、和心甘情愿。
他对我大概只有爱。
我们很少出去逛街约会,因为总会在出门时大吵或小吵一架,他不满我穿短裤或是吊带,我不愿意换上他给买的及踝筒裙。两个人冷战从日出到日落,第二天都窝在家里生气,第三天他或者我就坐飞机回学校了。两人总是隔了很久才能再见面,想念甚于生气,再见面时便心照不宣地不提之前的吵架。
现在想起来,我们两个在一开始没多久就矛盾丛生的感情之所以能维持了七年,得感谢彼此的相隔了两千公里的大学。
关系真正崩坏是在19年暑假,他的课业有一个实验项目得留校,我攒下兼职赚的钱,偷偷坐了十个小时的高铁去看他,没想到在他的出租屋和他妈妈正式的见了第一面。
我记得当时他妈妈看了我好几眼,眉头微微皱了皱,然后礼貌地问了我名字,来找谁。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我爸妈成天问我什么时候把他带回家来看看,可是他的妈妈连我长什么样叫什么都不知道。
更戏谑的事发生在晚上,他怒气冲冲的来到我住的酒店,问我为什么见他妈妈都不肯好好穿衣服,让他妈妈觉得我不是个正经姑娘,就那么想被人看之类的。
那时是夏天的三伏天,北京的温度高达四十二度,我穿着条棉麻的无袖连衣长裙,感到空调的冷风吹得我光裸的胳膊上寒毛直立,忽然不明白自己千里迢迢地赶来是为了什么。
我静静地坐在酒店的床上接受着他侮辱性质的怒火,问他,“你真的喜欢我吗?”
“我要是不喜欢你你不穿出去裸奔我都不会多说一句!”
“可是我喜欢这样穿啊,我现在是最年轻最好看的时候,我不喜欢穿得像个麻袋一样。”
他说,“你看你成天穿这么少会有人不怀好意的。”
“所以这是我的错?银行里有那么多钱就活该被抢?老实的人脾气好就活该被欺负?”
他愣了一下,说,“这不是一回事。”
我问,“怎么不是一回事?”
他只是说,“反正不是一回事。”
那次的事情就像一个狠戾的巴掌,打的我天旋地转,却又恍然大悟。
我和我的他是高三的时候在一起的,到现在我研二,我和他一起走过了苦乐参半的七年。我一直觉得,在高三那年如此紧张压抑的氛围中,他能有勇气主动握紧我的手,未来也一定不会松开。我真心真意地爱了他七年,那七年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里,我都是想和他结婚的。
但是我和他分手了,因为在这件事上我希望听到的不是对我一次一次的指责,而是当我的衣着很诱人、会有人因此不怀好意的时候,他会真心诚意地夸我好看,然后坚定地站在我身边保护我。
现代社会飞速发展,人们如芥子被裹挟在多元文化的洪流中一路向前,这无异为每个人,无论性别,提供了平等的行为自由。然而我想起新闻里那么多性骚扰或性侵事件发生时,居然还有那么多人在指责被害人衣着暴露罪有应得,甚至也包括了很多女性。
爱美不应该是一件如此罪孽深重的事,穿衣自由仍是我们需要争取的权利。
“一个女生衣着性感说明她有故事还是很开放?”
“说明你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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