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西与苹果酒》是一本由[英]洛瑞·李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页数:27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如果你能读进去的话,它实在是太好看了。每一章每一段都好看。小孩子感受世界的方式有点特别,一面是他体验到的,一面是他从众人口中听说的,他可以明确区分这两者,他可以因为并不陷在任何的状况之中而清晰地区分并且呈现出这二者。所以在小孩子的眼里,四处都是轻盈地飘散着的故事,更何况还有回忆视角,那就只记得那些美好的或者精彩的事了。
●坚持着看完。和苹果酒没什么关系!回忆录对物的描写冗长啰嗦,对两个邻居老奶奶,妈妈和几个舅舅的人物描写有意思!跟她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却了寥寥带过!
●被这本书的封面深深吸引了,是时候放下科技工具、脱离数字社会,让心灵回归诗意的田园生活和温暖的故乡,以后旅行的路上又多了一份惊喜和陪伴。
●大概每个人都有某个时刻想回到童年回到故乡的经历,长大了这变成了一个梦,这本书可以帮你圆梦,静谧的,安稳的欢愉。
●good old days,写作的母题
●值得无脑五星
●封面美到爆炸
●伴随着花香,雨露,阳光,草湿味道的童年回忆,既有不列颠大地荒凉的哀伤,又有苹果酒的芬芳
●这本书的文字真的好好,让人沉迷,在一个台风来临的午夜终于读完这本书啦!
《萝西与苹果酒》读后感(一):读后还想在读的书
难道一把愿意反复读的书,文字流畅,优美,故事情节娓娓道来,似诉说,似叹息,似哭泣,欢乐,故事里啊!非想象中的一片荒凉与粗莽;在这远离都市的世纪初的世界里,到处漫流着生活的艰辛和温情,和回不去的童年,但是还是给人以力量。
晴朗的下午,一本伯爵红茶,一曲巴赫的提琴曲,一把藤椅,一本萝西与葡萄酒,惬意。
《萝西与苹果酒》读后感(二):评《萝西与苹果酒》
作者的感情非常细腻灵敏,将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孩子的童年的记忆生动地描绘出来,我非常喜欢他这本书的文笔。一共十三章,每个章节都不长。故事开始于他对人间最初的记忆——刚来到这个村庄的时候,结束于村庄的结构开始瓦解的时候,那时故事里的孩子们也都已经长大了。让我印象深刻的的是关于村庄里的真实生活的描写,大家的相亲相爱与暴力、谋杀等行为共存,仿佛不受法律约束也是非常自然的一件事,那种很原生的延续了一千多年农村的生活状态与秩序。当然作者并未评判那样的生活“文明”与否,而是以一种全盘接纳的态度有所怀念有所留恋。还有一个让我很佩服的点在于作者对于自己童年经历的病痛考验的描写,以一种童真的叙述方式淡化了背后的折磨与家人的心惊肉跳,但我还是想感慨那个年代养活一个孩子以及活下来真的太不容易了。
《萝西与苹果酒》读后感(三):一本充满儿时乐趣和让人感动的好书。
每个人都有童年的回忆,每个人对童年的回忆也都是不一样的,点点滴滴,或是碎片儿。成年以后,不经意间, 午后和深夜,忽然闪现在我的脑海里。能记住的往往是玩耍的瞬间,抓鱼,粘知了,爬树,撒欢在墙上跑闹。 世界之大,人们对儿时的回忆总是很相似。这是我第一次读洛瑞.李的作品,很惊叹他如此生动的儿时记忆,书中细致入微地描写了英国乡村儿童发生的点点滴滴,洛瑞的顽皮和可爱跃然纸上。家人,朋友,恋人伴随着婴儿,儿童,青年的成长,温馨、美好、幸福、茫然、痛苦、离别、挣扎。儿时的快乐和焦虑当年不觉得,如小提琴般温婉、欢快、忧伤、怅然的旋律,汇成一曲快乐或淡淡悲伤的舒缓曲。几十年前的乡村里的阳光、风雨、战争、疾病、来了又去了的形形色色的老人、青年、少女、玩耍的伙伴都变成了遥远的细细的品味,撩动起成年人对童年无限的回忆,就像他要表达的:尽管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但是有些不幸还是不可避免的。读了这本书时让我有些许的感动。感谢作者,感谢新星出版社2018版译者的文学素养和这么生动的语言,细腻、精彩的翻译,让我欣赏到风靡全球的大师的著作,总之,这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萝西与苹果酒》读后感(四):思乡病,如何治?(节选自中国日报网,原文自BBC)
Mark一则报道好了,关于《萝西与苹果酒》这本书~
萝西与苹果酒一位BBC文化栏目的读者就思乡病寻求帮助,常驻文本治疗师海瑟堡·安德森(Hephzibah Anderson)给她开了一剂文学处方,建议她用洛瑞·李( Laurie Lee)、裘帕·拉希莉( Jhumpha Lahiri)等作家的书来治愈自己。
亲爱的文本治疗栏目(Textual Healing),
大约一个月以前,为了爱,我搬到了另一个国家。我很幸运自己做了这个决定,因为这意味着我的男朋友和我可以在一起度过更多的时间,而我们的关系也可以进一步推进。
但同时,我的思乡之愁更加浓烈。有时这种感觉很强烈,有时又几乎意识不到,但它始终萦绕着我。我想念我的猫,我想念熟悉的家乡和那些商店,我怀念家乡的传统,我想念我的家人,我想念那片树林,我想念当地的图书馆……我甚至已经停止了阅读,过去我每周至少会读一本书。
你能推荐一些可以帮助缓解思乡之愁的书给我吗,让我可以有更多在家乡的感觉?
亲爱的思乡者,
我们似乎都将思乡病看做青少年的不适感,会觉得第一次参加短途学校旅行的孩子很可爱,甚至会觉得声音颤抖着从大学里打电话回家的大孩子更惹人喜爱。但是随着我们慢慢地步入成年,我们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已经没有这样的心情浮动了。
但情况不总是这样的。例如,19世纪时,思乡之愁被认为是那些美洲新移民善良感性本质的体现。正如苏珊·马特(Susan J Matt)在她2011年出版的书《乡愁:一种美国历史》(Homesickness: An American History)中说道,“Homesickness”(思乡)这个词是到1750年左右才被广泛运用的。在那之前,这样的情感被称作“nostalgia”(念旧),实际上被视为一种疾病。
肯尼斯·格雷厄姆(Kenneth Grahame)笔下的鼹鼠肯定也会赞同那样的诊断。你只要回想一下《柳林风声》(The Wind in the Willows)里的场景就明白了。一个漆黑的隆冬夜晚,在森林里迷路的鼹鼠闻到了自己家园的一丝味道。那是他为了和河岸边的河鼠住在一起而放弃了的家——鼹鼠居。这个场景带给你一种沉甸甸的瞬时愁绪。
近来,思乡之愁不仅仅局限于对一个地方的思念这样的理解,更多的被看做是千遍一律的生活被打破时造成的那种压力。尽管如此,它仍可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尤其当你已经被烦扰到不能读书时。研究表明,缓解这种愁绪的一个好方法是,继续做你在之前那个地方喜欢做的事情。但愿我们的文学处方可以让你回归之前的读书方式。
你没有确切提及你从哪里而来,所以我无法推荐一些可以带给你家乡熟悉感的书籍。我也不是很确定你搬去了哪里,但那不妨碍我推荐你从洛瑞·李的《萝西与苹果酒》(Cider With Rosie)读起。这本书是作者对于科茨沃尔德村童年生活的生动回忆。它描写的是步入现代社会前的一个时期——那时还没有电力和汽车,孩子们可以自由寻找自己的乐趣。故事中充满着如此强烈的思乡之情,使得你读着它时,就像是回到了家,即使你已经离开的那个家和现在这个刚落脚的家隔着万里远。
转载自 http://ent.chinadaily.com.cn/2016-04/20/content_24699742.htm
《萝西与苹果酒》读后感(五):这是一篇编辑&译者的碎碎念,没有雷同,没有巧合
在试图探究为何《萝西与苹果酒》在我的生命中是那么有影响力、那么具有改变人生的作用、那么令我敬佩和喜爱之后,我最终得到了结论:这是一部有着伟大智慧的书。
——麦克·莫波格
首先声明,这是一篇编辑&译者的碎碎念,没有雷同,没有巧合。
作为策划编辑和译者,为《萝西与苹果酒》撰写一篇情真意切的书评,自然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事实上,面对这样一部风靡全英、畅销50多年、被公认为20世纪文学经典、至今仍为世界各国读者所喜爱的佳作,写作这件事也有着不小的压力(对你没看错,笔者已经像得了“产后抑郁”一般躺平很久了,啊喂好没用!)
决定出版并翻译这本书的想法,实际上是种“偶然中的必然”。最初在某知名电商网站上,它的原版几次三番地跳出到眼前。首次见到英文版的几种封面(因为有很多种版本),只觉得纯正的英式田园画风扑面而来,复古气息之中还带着些许俏皮灵动,不仅大为感慨“天啊,真好看,好想买一本!”;而当它第二次、第三次不停出现时,我便认为这其中一定有着某种缘分的驱使。果然,在全方位了解过后,几丝幸福的感觉在心中油然而生:那笼罩在战争残云下、梦中的故乡山谷,遥远却又异常清晰的童年,淳朴村落里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少年青涩的情愫……那里有一个已然逝去、不复存在的纯净时代,看上去美而残忍,仅仅是小小的一个村庄,历史长河中的一个瞬间,就仿佛已然概括了人间万象。其实眺望古今中外,书写同类主题的作品似乎并不少见,然而达到《萝西与苹果酒》这样高度的却是凤毛麟角:情怀深沉浓厚,风格纯真轻灵,文笔如诗如画,情感充沛真挚,虽然书写旧日往事,却丝毫没有沉重和负担,让你可以在任何一个夏日的午后、落叶的秋日、飘雪的清晨、浮香的春宵随手拿起来翻阅,哪怕只品读其中的只言片语或一小个段落,就可以暂时从繁复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得到片刻心灵的洗礼,寻到一丝感动和幸福。在如今过快的生活节奏的倾轧下,在铺天盖地的功利性阅读之后,在长时间的深入思考却难寻答案的焦虑之际,我个人慢慢开始喜欢上了这一类作品——作为回忆录,它的内容是真实的,传递出现实性的关怀,温暖人心;而语言又好似工笔画,对细节的描写炉火纯青,使人身临其境,弥漫着synesthesia之风。甚至不必再多说别的,只是这简单的两点,便足以让阅读成为一件赏心乐事。遂认定,这是一部值得用心出版的作品。
在欧美英语世界中,《萝西与苹果酒》无疑已经坐上了“经典”的宝座。1959年首次出版,仅在英国本土销量即超600万册,50余年以来持续长销不衰,拥有全球70余种版本,至今仍有新的语言版本问世;入选《卫报》“死前一定要读的1000本小说”、《每日邮报》“100部不可不读的文学作品”之列;成为英国电视台BBC、ITV以及各类剧院的“心头好”,几次三番被改编成同名电影、有声书和舞台剧,最近一次电影改编是在2015年。更要紧的是,它一度“华丽”地登堂入室,成为英国中学生的课本必读篇目,频频出现在“中考”试卷中,也跻身美国高中英文课的推荐读物之间。为了验证这些,我在今年特意前往英国的各大书店,赫然发现在各大连锁书店的“自传回忆录”书架上,《萝西与苹果酒》都被陈设在“重点推荐”的位置上,并着重附上推荐语。
在几大国外社交媒体和读书评论网站上,“英语经典”“最喜爱的”是人们为之贴上的最普遍的标签,对其可谓毫不吝惜赞美与喜爱之情。随便摘取几则评论:
阅读《萝西与苹果酒》或许应该选择合适的时间,像是一个朦胧的夏日午后,或是一个刮风的冬夜……或是在任何时间,真的,当外在世界的边缘变得模糊之时,你将轻松隐没于英国的乡间。
今年我阅读了很多好书,这本是最好的之一。
我竟然这么久都没发现它?一种彻底的阅读享受。
诚实地说,我几乎手不释卷。
有意思的是,另有一些年轻的读者也对它流露出些许恨意:
我男朋友就是因为这本书考砸了。
对于中考的失利,我个人层面谢谢洛瑞·李!
这种咬牙切齿的恨是多么熟悉啊,简直和我们上学时面对逢考必有、永远躲不掉的名家名作的心情如出一辙!不过,这倒也从侧面反映了英国教育官方对它经典地位的认可。而更有趣的是,从少年时代的初次阅读,至人到中年的重新捧读,中间倏然数十年过去,不少人对《萝西与苹果酒》的情感也发生了转变,从一种“深恶痛绝”变成了“爱得深沉”。
无疑,《萝西与苹果酒》呈现的内容是多维度的,不同读者喜欢它的原因也不尽相同。然而若是一定要找出些许共同之处,以下两点或许可以作为参考。
首先,没错,它是一本有着纯正英式味道的经典作品,然而它所描画的图景却极具普遍性,引发了人类跨越时空的情感共鸣。作者的回忆起始于一战末年,年幼的洛瑞·李作为家中的八口人之一,同家人搬迁至风景如画的科茨沃尔德山谷,在那里度过了19岁以前的少年时光。在这片山谷的村落中,战争的阴云仍未散去,人们遵照着一种延续了上千年的古老方式,有条不紊并悲喜交集地生活着。在这个世界里,马匹一小时八英里的速度就是行动的极限,教堂的钟声准时响起,村里有着自成一体、区别于城市的行为规范,家家户户都有各自的故事,有人出走又有人归来……那是一方闪烁着天真和童趣的天地,一个未被电气化侵扰的自然田园,一个已经消逝的时代,虽然这一切发生在即将步入现代化时期的英国,却同样也曾经或正在发生于世界的各个角落。而这个世界里的言语、景象、情感、命运又是那么生动,仿佛在成长过程中、在身边的家人、周围的邻居或路人身上都能看到影子。比如,那些在村中不胫而走的奇闻异事同儿时爱好听到的各种鬼怪传说是多么相像,那些吵吵闹闹的兄弟们、喜欢漂亮衣服的女孩们、吹嘘年轻时曾有多少爱慕者的母亲、向往外面更大世界的“拓荒者”们、相濡以沫的老夫妇们……你甚至丝毫不会觉得他们与如今见到的人有什么区别,甚至那些对话都是如此生动,令人感到似曾相识。就这样,他们在洛瑞·李,或说是英式写作特有的精细风格与诙谐腔调中再度鲜活地浮现。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关于“母亲”的章节。作者的父亲为了个人前途弃家出走,留下孑然一身的母亲独自养育家中的八个子女,其中有亲生的,也有丈夫前任妻子留下的。每当母亲思念父亲,都会在深夜弹奏他们相处时最爱的歌曲。翻译这段内容时,我特意找到这首歌曲,一边留神倾听,一边下笔翻译,竟然忍不住在悠扬的旋律中落泪(或者用洛瑞·李的口吻说:“有些羞耻地流下泪来。”);而当读到洛瑞对母亲的评价时,那种深沉的挚爱也令人格外感到震撼和动容(在英语文学中,这样的评价真的是至高无上了)。无疑,这些情感已经打破了语言与地域的界限,传达出人类所共有美好感受。
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或许是因为这部作品还蕴藏着某些微妙的哲学意味。英国当代知名作家麦克·莫波格将《萝西与苹果酒》评价为对其人生影响深远的作品,并在探究原因后得出结论:“这是一部有着伟大智慧的书。”那么这种智慧体现在哪儿呢?将视线移到作者的故乡,在英国美丽的科茨沃尔德山谷中,四季的节奏是分明的,夏季炎热,冬天酷寒,郊游和节庆活动在一年里轮番上演,举目四望是来自大自然的丰盛物产,人们晨起而作、日落归家,一切都井然有序,依照稳定的规律运转。洛瑞·李有着天才的笔法,他的文字像是纤细的画笔,在细致入微的刻画背后,你可以看到人与社群的和谐关系,人与自然的相处模式,或说尤为重要的,人的归属本原问题。在那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视,甚至还没有通电的英国乡村里,人们对自身的生存环境有着强烈的归属感,他们归属于彼此互相熟识的社区,归属于举头是繁星、低头有田园的大自然,归属于脚下结实的、触手可及的土地,他们生活的地方,就是自己长大的地方。在心灵流离失所的时候,这一切或许让读者找到了某种慰藉。如今,当新的事物到来,原有的生活模式被流光溢彩的城市风光、智能时代所淹没,你也依然清楚自己所归何处吗?
19岁时,洛瑞·李离开家乡,出走到远方,待到而立之年写下《萝西与苹果酒》,回望并重温年少时的故乡往事。当他凭借这一系列著作登顶英国文坛后,又在晚年悄然重回故里,回到童年时居住的乡下科茨沃尔德。在那里,他买了房子,永久地安顿下来,并致力于当地的生态保护事业。或许这就是他对于“归属”问题的答案。
嗯,到了最后,可能你还会忍不住想问,到底为什么这本书叫“萝西与苹果酒”呢?
这便要留待你翻开书页,自己去寻找答案了,一定有惊喜哦!
简介:
一战末期,年幼的洛瑞•李随家人定居在风景如画的英国科茨沃尔德乡间。而立之年,他用诗般优美、温暖的文字重温故乡的童年往事,谱写出一首经久不衰的英式田园牧歌。金色的火焰,少年的诗,萝西的笑靥,未被电气化侵扰的美丽村落,一代人失落的集体记忆……
/ 关于作者 /
洛瑞•李(1914——1997),英国著名作家、诗人、编剧,被誉为“英国首屈一指的作家”,荣获大英帝国勋章、大西洋奖、作家协会游历奖、威廉•福伊尔诗歌奖、W.H.史密斯父子奖等,众多作品被公认为英语世界备受喜爱的旅行书籍。其回忆录代表作《萝西与苹果酒》(1959)、《当我在一个仲夏清晨出走》(1969)、《战争的一瞬间》(1991)合称为“自传三部曲”,成为长销不衰的经典作品。
另著有四卷诗集:《太阳是我的纪念碑》《蜡烛生光》《掌中诗》《我层层衣装的男人》,其他作品包括《献冬日以玫瑰》《我无法停留太久》《两个女人》等。2003年,洛瑞•李的手稿被收入大英博物馆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