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温柔》是一本由[美]菲茨杰拉德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9,页数:43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越是美得无以复加的事物,其破碎和毁灭越彻底。现实如此真实残酷,幸而发现了它。温柔细腻,是一本可以在夜晚陪伴的书。说起菲茨杰拉德总会想到盖茨比,其实更该读读这本。因为主人公距离我们更近。那种梦想的破灭 情感的挫折 悔恨失落 剥开给人看 反倒得以在一个残缺的世界里找寻淡淡的安慰。
●菲茨杰拉德也是那位迟早会重读的作家
●像着了魔一样迷上《夜色温柔》,迷上菲茨杰拉德。连着三个晚上终于看完了,心里总觉得有点空落落的。
●“绝对刻意描写的‘日趋沉沦’这个主题,不是精力的消减,而是来自一个明确的计划”。挑不出任何毛病以后必会重读的一本
●19.12.13~12.28阅读。网评描述它是带着悲情色彩的一种毁灭,无太多感触。文笔优美,淡淡的,故事情节不曲折,算是比较平淡的表述。
●菲茨杰拉德灿烂后便陨落的人生写照。更喜欢《夜色温柔》。这个新译本还是很不错的。
●《夜色温柔》真是温柔到无以复加啊,勾魂摄魄的力量!村上春树真的一语概括了这本书的魅力!
●可以反复品味的书,细腻至极。
●很喜欢菲茨杰拉德的文字,这个版本的《夜色温柔》我觉得挺不错的,翻译出了菲氏的精髓。
每个章节的跳跃感很强,拉扯的很远。突然就开始,初读有点反应不过来。
我对感情的态度,越来越捉摸不透了。难道我们终其一生都不能找到一直相爱的人吗?人心变了,就没有挽回的意义了。从某种意义上看,感情就是情绪的变化。快乐吗,活力吗。迪克夫妇的快乐时光,在妻子变心后,是忘的那么干脆。
《夜色温柔》读后感(二):选错的锁只会慢慢生锈,就像迪克的事业和人生的慢慢腐朽
好书值得一读再读,没有重读或许会让第一次的阅读显得不那么值得。也许下次再读才能品出菲茨杰拉德九年十八次修改的心理历程。菲茨杰拉德的现实生活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的创作和作品角色,可为什么他会给以自己为原型的迪克赋予一个精神病医生/学者的身份?马修·J.布鲁科利的评价可以作为参考——“写作《夜色温柔》,成了他的一种尝试,尝试去理解自己是如何失去了一切曾经赢得的东西,一切想要得到的东西。”
抛开菲茨杰拉德的个人生活影响单看小说中的人物,不得不说迪克在尼科尔身上作出陪伴的选择后在婚姻和共处这条钢索上走得多么胆战心惊和小心翼翼啊!
就按一些人的说法:婚姻是一把锁。那么对于迪克来说这把锁选择的是好还是坏呢?
锁
《夜色温柔》读后感(三):关于《夜色温柔》的五个版本的译文比较
众所周知,菲茨杰拉德的语言极具个人特点,有着勾魂摄魄的魅力。
村上春树曾评价说“菲茨杰拉德的文章具有独特的美感和韵律,会让人联想起优秀的音乐作品。他用这种节奏驾驭着文字,就像童话故事里魔法豆的枝蔓向天空伸展一般展开他的叙述。流利的语言接连诞生,不断成长,为寻求空间流畅地在空中移动,真是一幅美丽的景色。在这种时候,逻辑和统一性偶尔也会被逼到某个角落。语言被吸入空中,多样而暧昧,存在着各种暗示、各种可能。……与音乐相比,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更加自然,更易于理解。有时他的作品需要用耳朵来聆听,需要出声地朗读。……首先有流动的节奏,然后紧密相连的词语自然地喷涌而出。这就是我所理解的菲茨杰拉德作品的美妙之处。”
作为菲茨杰拉德的死忠书迷,我一共买了5版《夜色温柔》。分别是:
1. 读客·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周嘉宁译 2019.9
2. 上海译文出版社 汤新楣译 2018.10
3. 果麦·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 杨蔚译2017.11
4. 浙江文艺 陈正发译 2016.3
5. 北京华夏墨香文化 (电子版,出版时间与译者信息不明)
现将其中比较喜欢的句子的对比摘录出来,大家可以对比着品读下(反正我真的超爱周嘉宁的版本~)
1.原文:I want it to die violently instead of fading out sentimentally
(读客 周嘉宁译)我宁可它激烈地死去,也不想看它伤感地衰微。
(译文 汤新楣译)是我要它一下子忽然就完了而不是伤感地渐渐结束。
(果麦 杨蔚译)我想干脆利落地终结它,而不是眼睁睁看着它一点点逝去。
(浙江文艺 陈正发译)我想要它猛然消失,而不是缓缓隐去,令人伤感。
(北京华夏 )我希望它一下子过去,而不是渐渐消失,让人伤感。
2.原文:Often a man can play the helpless child in front of a woman, but he can almost never bring it off when he feels most like a helpless child.
(读客 周嘉宁译)男人常常在女人面前扮演无助的小孩,然而当他真的感觉自己是无助的小孩时,却几乎不会这样做。
(译文 汤新楣译)一个男人常常可以在一个女人面前扮演可怜的小孩,可是一觉得自己真正像个可怜的小孩,那就几乎永远达不到目的。
(果麦 杨蔚译)通常男人都能在女人面前扮演无助的孩子,可当他真的感觉像个无助的孩子时,却几乎从来没能演成过。
(浙江文艺 陈正发译)常常,男人在女人面前会装扮成孤弱无助的小孩子,然而,当他觉得自己最像一个无助的孩子时,他却几乎再也不会表现成这样了。
(北京华夏墨香文化 )一个男人在一个女人面前可以装成个无可救药的孩子,不过,要是真觉得自己是个无可救药的孩子,他就不愿意假装。
3.原文:Trouble is when you’re sober you don’t want to see anybody, and when you’re tight nobody wants to see you.
(读客 周嘉宁译)问题是当你清醒的时候不想见任何人,当你喝醉的时候没人想见你。
(译文 汤新楣译)难的是你清醒时不要见任何人,醉了的时候没人要见你。
(果麦 杨蔚译)麻烦在于,清醒的时候你谁都不想见,喝醉的时候谁都不想见你。
(浙江文艺 陈正发译)问题是,当你头脑清醒时,你不想见任何人,可是当你喝醉了的时候,又没有人想见你。
(北京华夏)问题是,你清醒的时候,谁也不想见,等你醉了,谁也不想见你。
4.原文:Itwas often easier to give a show than to watch one.
(读客 周嘉宁译)自己装模作样总比看别人表演容易些。
(译文 汤新楣译)往往跟人热络一番比冷眼看人热络一番还要容易。
(果麦 杨蔚译)这种戏,演总是比看要容易些的。
(浙江文艺 陈正发译)往往是卖弄炫耀比看别人卖弄炫耀要容易一些。
(北京华夏)作表演比看表演常常要容易些。
5.原文:Often people display a curious respect for a man drunk, rather like the respect of simple races for the insane. Respect rather than fear. There is something awe-inspiring in one who has lost all inhibitions, who will do anything.
(读客 周嘉宁译)人们往往对喝醉的人表现出奇特的尊重,就像是单纯的人对疯子怀有的尊重。是尊重而不是恐惧。毫无顾忌,为所欲为的人有着令人敬畏的东西。
(译文 汤新楣译)往往人们对一个喝醉酒的人有一种古怪的尊敬,就像头脑简单的种族尊敬疯子一样,是尊敬而不是怕。一个失去了种种顾忌、会做出任何事情的人,有股子令人敬畏的气概。
(果麦 杨蔚译)人们常常对喝醉的人抱有一种奇特的尊敬,一如原始部落对疯子的敬重。尊敬,更甚于恐惧。当然,过后我们会让他们为那些高高在上的难忘时刻支付代价的。
(浙江文艺 陈正发译)经常,人们对一个喝醉酒的人表现出一种奇怪的尊敬,很像是头脑简单的种族对疯子的敬而远之。尊敬,不是害怕。一个对什么都无所顾忌、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人也会令人有所敬畏。
(北京华夏)人们常常对醉汉表现出一种好奇的尊敬,有点儿像人们对疯子表现出的尊敬。人们的态度是尊敬而不是畏惧。那些完全失去自制能力、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人,有一种激发人们敬畏的东西。
6.There was no home left to her, save emptiness and pain.
(读客 周嘉宁译)除了空虚和痛苦,她无家可归。
(译文 汤新楣译)虽然她已经没有了家,只有空虚和痛苦。
(果麦 杨蔚译)尽管她已经无家可归,生命中只剩下无尽的空虚与痛苦。
(浙江文艺 陈正发译)即使没给自己留下一点空间,除了空虚和痛苦
(北京华夏)然而她除了空虚和痛苦之外,连自己真正的家也没有。
《夜色温柔》读后感(四):很难说谁没有被拒之门外
相比《了不起的盖茨比》——比较似乎在所难免——菲茨杰拉德的这一本,因为被一种晦涩难读的精致弥漫的缘故,加上各处类似于蒙太奇剪辑的修辞方法,显得颇不好读。要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每一个桥段被单独拿出来的时候,都显得无比生动,但交织到了一起,则给阅读这件事带来了很难描绘的负担感。套用原文里提到的某一句话,就好像某剪辑师的身体里,包裹了很多个单纯的人的灵魂,然后每一个灵魂都用忠于自我的方式讲述着纯粹的故事,却从未考虑彼此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大约,那些跳跃如同达利的时钟般的节奏,就是这么造成的吧。
那么,第一个让人泥足深陷的句子是什么呢?以至于尽管到了后面越来越教人晕眩的铺陈,也无法战胜本能的惰性和怯懦,于是坚持按部就班的读下去,甚至某几个句子还要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在心里咀嚼了好几百遍,才意犹未尽的往下继续?
”毕恭毕敬的棕榈叶遮蔽着酒店泛红的正面,门口延伸出一小段闪亮的沙滩。“浅色的羞涩和逃避,因为恭敬的遮挡,才能偷偷摸摸的保有一些不可描述的好奇,于是在地中海边的四月里头发光。罗斯玛丽的出现那样恰如其分的和这种光芒彼此映照,十九岁女孩子的刻意老成和本能单纯,变成了让人既想躲避又想追逐的戏剧性存在。但是,这个时候,并没有想到,罗斯玛丽并非夜色里温柔的女主角,从某个角度来说,她或许是那一抹让人安心的温柔的破坏者。
不过,对于迪克来说,问题早就已经存在,并不会因为罗斯玛丽的出现,而提早了他对妻子以及病人的逃避心理,就好像即便没有罗斯玛丽的出现,他和尼科尔之间也早晚要直面被撕开以及朝着不同的方向蜷曲的纸面——这或许是夜色温柔的封面,也或许是最早时候尼科尔的病历,抑或是让迪克下定决心的钞票或其他有价证券。
滑稽的是,故事明明是从精神科医生和他的病人结婚开始的,偏偏在书的开头处,就已经隐晦或高调的宣告着,那个”开始“是怎样的无关紧要。于是,男女主角的故事流畅的各自展开,然后又生硬的交织在一起。
一个有趣的问题在于,让迪克下定决心从戴弗医生成为沃伦家二小姐丈夫的终极原因是什么?毕竟,当他刚开始发现自己因为尼科尔变得神思恍惚的时候,内心是那么拼命的想要逃离。也正因为这种情绪的存在,使得他会在故事的结尾处不无怨怼的表达着对尼科尔姐姐显而易见的设计的不满。但尼科尔又是那么有魅力的一个人——当她并没有发病的时候,简直是所有人眼中从未见过的那个那么有魅力的人。虽然,作者没有直白的这样写着,但是从十九岁到二十五岁的罗斯玛丽都认为无比有魅力的迪克和尼科尔都是那么那么好的人,这可是好莱坞的女孩儿,所以,尼科尔的吸引力可见一斑——所以她在自己的故事里吸引着年轻的汤米,也是那么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迪克一定是爱过尼科尔的。他有一种本能去吸引所有人的天性,但是又总是用用一种颇为放浪的方式表达着对这种天性的克制,类似于时不时表现出让人讨厌的特质,或者说在喝了酒以后展现出无比粗野的一面。但是,在罗斯玛丽之前,他给过尼科尔最单纯可爱的浪漫。
他送给尼科尔一朵花,还告诉她:”越小越不容易被理解。“这个世界上谁能理解尼科尔呢?正常的时候无需解释任何东西的通情达理,发病的时候无法解释任何东西的歇斯底里。迪克或许曾经自以为可以让尼科尔保持在通情达理的状态,毕竟在某几个时间节点,迪克就是尼科尔保持正常的药。看起来,尼科尔那么那么有钱这件事,糊弄了迪克自我认知的清醒灵魂,让他在尼科尔的期待、崇拜和仰慕面前变得忘乎所以。有些事情,一旦一开始就是错的,便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了。
菲茨杰拉德用跳跃的节奏讲述着迪克是如何自我放逐,然后让放浪的本能,最终战胜了来自牧师父亲的礼貌与克制。从勉为其难的自我说服精神分裂或曰人格分裂也总有可爱的一面,至少其中的每一个灵魂的切面都是单纯质朴的,到因为起居规范的错乱而陷入不知道应该责备谁的迷惘。一开始只是因为选择礼貌作为自己的表达方式而吸引着罗斯玛丽在内的十几个或几十个人,到忘记了医生的克制和对于某些东西的嫌恶开始放任自己成为自己鄙夷的那种人。最后,他什么都不要了,什么都不修饰了。好吧,迪克戴弗,最终还是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因为尼科尔·沃伦真的是非常的有钱,如果不是因为她可以投资自己的心理诊所,他是不会以精神科医生的身份,以心理学科学家的身份,和尼科尔结婚的。尼科尔,只会是他的病人,一直是,直到她放弃维系已经失控的生命节拍——并不像尼科尔的父亲做的那样,因为所谓追求体面的惯性,被本能控制着在生命垂危的时候远离病床。
但是,迪克在开始的时候投降了,他散发着因为孤注一掷于是只选择自己可以接受的东西来相信的气息,像是好斗的精灵,也像是热诚的撒旦——这是菲茨杰拉德用来形容尼科尔的年下恋人的词,但也是迪克初遇尼科尔时候有过的气息,也正是这气息,未知正邪一般燃烧着的气息,扼紧了尼科尔的灵魂,让她的姐姐不顾自己潜意识里的警告,设计了偶遇和托付。
那么,在这一段精神科医生爱上富家小姐,明知不好还要继续的关系里头,到底谁才是最后那个乱哄哄的结局的始作俑者呢?
都说这本书意味着爵士时代最后的逞能——或许就好像尼科尔父亲临终前做的事情那样,以一个垂危病人的挣扎悄然离去。偏偏,行文里又夹杂着太多欧洲人对美国人的嫌恶和冷漠,让人不得不对菲茨杰拉德的某些句子暗生遐想。
”心智健全的骗子,总好过疯疯癫癫的清教徒。“菲茨杰拉德这样写着。这是尼科尔的自述,充斥着嘲讽的意思。大约,因为一战对欧洲国家放债而发财的美国,并趁此机会让华尔街取代了伦敦金融城地位的美国,对于大部分欧洲人来说,就是骗子吧。可是,偏偏在迪克和尼科尔的关系里,迪克更像是心智健全的骗子,而尼科尔则是疯疯癫癫的无数个单纯的清教徒的组成。逻辑再次陷入了某种迷乱而很难梳理清楚,尤其菲茨杰拉德的描述还多半被浓郁厚重的修辞填充成颇具分量的空气,把读者自主的呼吸能力压制的动弹不得,而不得不跟着他想要你喘息的节奏,一呼一吸的和氧气及二氧化碳交互着生命灵感正苟延残喘的节奏。
那种从自以为是的华丽、洒脱和礼貌中坠落的象征物,自然就是从迪克变回戴弗医生的那一位,当然也有可能是最终冷漠离婚开展了一段年下恋的沃伦小姐。于是,在阅读的艰涩处,稍稍找了一些资料,原来连爵士时代都是菲茨杰拉德的命名,一战后暴富的美国,即将面临可怕萧条的美国,那些有钱的精神病人,那些迷失的科学家,最终都走向了寂寂无名的自由自在。
所以,墨黑的时段里的温柔,只是因为眼睛看不清于是被想象填充出来的产物吗?所以,迪克的爱情和理想从未存在过,从头到尾只是刻意的礼貌和修养在自欺欺人。所以,尼科尔的清醒与热情从未出现过,一直以来只是她在用生命的本能抗拒某些想要控制她的能量。所以,芭比也好,罗斯玛丽也好,汤米也好,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人都好,全部都是假惺惺的浓情厚意和衣香鬓影。
没意思。是的,没意思。
因为”人一旦脱离了力所能及的范围,便会不知所措,无论他们表现的那么迷人。“这是懒于应酬迪克的自欺欺人和尼科尔的天真烂漫的芭比·沃伦说的。
于是”这个病例结束了,戴弗医生自由了。“这是终于从自己假象的世界里头狼狈出逃的迪克·戴弗心里默念的。
那么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有一段罗斯玛丽的嘟囔——大约是她的嘟囔,是这样说的:
剧组里大部分人面对外部世界,要么感觉高人一等,要么感觉特别地位低下,但前者占据主导。他们是勇敢和勤劳的人;在这个十几年来只想被娱乐的国家,他们被抬到了显赫的地位。好吧,二十世纪二零年代的美利坚人,还是很不服气的嘛。
《夜色温柔》读后感(五):菲茨杰拉德最好的一本书
所有伟大的小说,最终都会指向一个方向:虚无。所有的人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结果:梦碎,人亡。——菲茨杰拉德这句话用来形容菲茨杰拉德本人及他的小说再合适不过了。他的一生饱受争议:到底是挥金如土、酗酒成性的职业写手,还是闪耀文坛的天才作家?究竟是将真实的生活写进了小说,还是将虚拟的情节活成了现实?在这一点上,就连他自己也常常迷惘,“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想自己是谁”。
他曾经是爵士时代最闪亮的明星,是舞台上最风度翩翩的绅士,但当生活的光环褪去,他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一切,终于又全部失去了。
2013年,小李子主演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引发了一波菲茨杰拉德热。导演巴兹·鲁曼说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一语道破了我们正在经历的全部!”这句评价很适合用来形容《了不起的盖茨比》,但更适合形容《夜色温柔》。
虽然很多人都是通过盖茨比认识菲茨杰拉德的,但是他本人多次强调:“《夜色温柔》是我最好的作品,甚至超过《了不起的盖茨比》。”他在赠给朋友的《夜色温柔》献词中写道:“如果您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请务必读一读这本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tour de force(绝技),而这却是confession of faith(信仰告白)。”
Trouble is when you’re sober you don’t want to see anybody, and when you’re tight nobody wants to see you.问题是当你清醒的时候不想见任何人,当你喝醉的时候没人想见你。——第101页《夜色温柔》的故事并不复杂,全书分为三卷,按照时间顺序应该是第二卷、第一卷、第三卷。一个前途无量的医生,一个漂亮富有的病人,成了里维埃拉沙滩上最迷人的夫妇。他们在别墅举行彻夜狂欢的派对,在众人的簇拥下恩爱。当恩爱的假象被戳破,那些精心营造的完美开始崩溃瓦解。温柔的夜色下,他们心乱如麻……
1934年,《夜色温柔》出版,当时的文学评论界对这本书褒贬不一,甚至有人讽刺菲茨杰拉德在走下坡路了。菲茨杰拉德本人非常难过,这部耗时9年,撰写了3个版本、18份草稿的长篇小说出版后并没有达到他的预期。他说:“我还是很关心《夜色温柔》,这本书并没有死去。它的吸引力、深度依然存在——我遇到一些人,他们在迪克·戴弗身上找到了自己。”
1960年代,评论界开始重新评估《夜色温柔》的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这本书的魅力才慢慢被发掘。
菲茨杰拉德的超级迷弟村上春树坦言虽然《了不起的盖茨比》结构很精美,完美无缺,但是“对我个人最有吸引力的大概是《夜色温柔》”,“《夜色温柔》温柔得无以复加,蕴含着勾魂摄魄的东西。”
作家林奕含在Facebook上写道: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必定是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毫不犹豫地说:“我心目中我看过的小说里面,最好的小说是《夜色温柔》。对我来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它太像一个剧本了,它太高潮迭起了。然后我心目中其实最好的小说应该要很怀旧,然后很伤感,然后要很多愁善感,然后《了不起的盖茨比》它的情节推动的感觉太快了,对我来说。然后《夜色温柔》把一个人的失败,一个人怎么失败,慢慢的这样子一层一层地剥。”
的确,《了不起的盖茨比》在结构上可能更工整精美,更像“绝技”。但是诚如村上春树所说,《夜色温柔》这样一部多少有些“漏洞”的小说也许不算完美,但是“大有让人联想起翻造改建的旧房子之处。出于种种现实缘由,这里做过整修,那里搞过扩建,有的地方太多,有的地方则太少,处处失去微妙的平衡。新的与老的部分在原材料上又常常互不匹配。门窗开合也每每可见欠佳之处。但实际走进里面一看,这座房子却出乎意料地温馨舒适。光线柔和,空气静瑟,家具什物似曾相识,座椅合体。甚至连楼梯嘎吱嘎吱的响起都听来顺耳。这个空间随时都温柔地接纳我们。”
几乎没有缺陷,工整完美,却没有什么开阔胸襟的小说,世上要多少有多少。这样的小说哪怕一时大受追捧,获赠显赫桂冠,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迟早被人遗忘,不知所终。但“《夜色温柔》则相反。它跨越多个时代,历经曲折浮沉,挺过无视与误解,最终真正价值为世人公认。这样的小说得来不易。”
我们并不缺少“完美”的小说,我们缺少的是胸襟开阔的、直击读者的小说。菲茨杰拉德一定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说《夜色温柔》是自己最好的小说,是自己真正的“信仰自白”。
相比于《了不起的盖茨比》“将读者完全掌控于手心”,《夜色温柔》“则将余地慷慨委让给读者”,让读者有空隙进入并全身心体会这部作品。
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就像看一出迅速进入高潮又迅速跌入谷底的戏,但是在《夜色温柔》中却可以真真切切地看到渐渐堕落的迪克,看到38岁的菲茨杰拉德,也看到自己。
Often a man can play the helpless child in front of a woman, but he can almost never bring it off when he feels most like a helpless child.男人常常在女人面前扮演无助的小孩,然而当他真的感觉自己是无助的小孩时,却几乎不会这样做。——第099 页There are open wounds, shrunk sometimes to the size of a pin-prick but wounds still. 切开的伤口即便收缩到针眼大小,也依然是伤口。——第211页有人说迪克不值得同情,他是自己甘愿堕落的。也有人说菲茨杰拉德是不值得同情的,他是在浪费自己的才华。说这话的人一定没有明白菲茨杰拉德,也没有明白自己。
菲茨杰拉德写完《夜色温柔》后开始创作《崩溃》,剖析自己的精神崩溃和创作力枯竭的状况及原因。海明威视这些文章为“胆怯和羞耻”,编辑珀金斯也对这些文章感到窘困。他们都不明白一个本来可以创作更伟大作品的作家为什么自爆自己创作力枯竭呢?这不是自毁前程吗?他们可能都不能明白他。但他比他们更懂人生。
在《崩溃》中,菲茨杰拉德说:所有的人生都是一个垮掉的过程,等觉察到自己已经崩溃,就不是单凭一次打击造成的,那是一种缓期执行。这是菲茨杰拉德以及他笔下所有小说的注解,也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面对却不得不面对的人生。
Wanting above all to be brave and kind, he had wanted, even more than that, to be loved. So it had been. So it would ever be.他最希望自己勇敢善良,但是他也希望,甚至更希望自己被爱。过去如此,未来也是如此。——第372 页我们可以说清楚盖茨比是怎么“由盛及衰”的,却怎么也说不清楚迪克的人生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转折的,他好像就是在不知不觉中一步一步走向深渊。我们并不是被那些戏剧性的突变打败,而是被那些可能甚至都看不见的东西慢慢吞噬,浑然不觉地走向毁灭。
可能我们身边也有一个迪克·戴弗,也有可能我们自己就是那个迪克·戴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