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为知己》是一本由蓝色狮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85.00,页数:2019-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人生得一知己而足矣,虽百折而不挠,身万死而不悔。
他是如神一般的传说,是呼啸九天的骠骑将军;他率领铁骑踏破胡奴,开拓了汉武的万里疆域,创下不世功勋。她是墨者的后裔,血液里浸透了侠与义的守律,为义父男装从戎。她的眼界超越了家国,锄强扶弱,兼爱非攻,是她的信念。他烈情似火,一旦明了自己的心就毫不退缩;她情深意重,一经爱上,就生死不弃。
《士为知己》是一本古代言情小说,作者是蓝色狮,作者的文字流畅洗练,善于情景刻画和人物雕琢,行文间展露出淡然内敛的文学气质,让人读起来仿佛身临其境、深陷其中,令读者爱不释手,喜欢读古言的朋友们一定要来看看这本《士为知己》。
女主易子青(原名秦原,因双亲离世,而当时的女主年纪尚小,被易家人收养,故改名为易子青)为了家中年老的义父男装从戎,就像花木兰一样,女扮男装去从军,但并不像花木兰一样从始至终无一人发现她是一个姑娘,就如《木兰诗》中所说:“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一样。
除家人和女性之外都认不出易子青是女儿身,也就是说男的都认不出她,但唯独一人,一眼便看出了易子青是个姑娘,你以为是男主?不不不,男主还早得很,生是到了下册的时候男主才知道,还是从别人的口中得知的,不知道的还以为男主是个喜好男风之人,真真让人替男主捉急。
男主霍去病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大将军,生得也是十分俊俏,身为将军的他并不为此身份感到骄傲或是得意,因为他的身上也承担着许多责任。其中有场血战,一万汉军随他出征,面对四万余人的敌人,他临危不惧,与敌人血战到底,虽然最后损失惨重,仅剩两千余人,但也让他明白了他的舅父对他说的——“将帅要扛得,并不仅仅是输赢。”这样淡淡的一句话,他直至那时才知道舅父扛了什么,而他自己肩上要扛得又是什么。
易子青和霍去病两人很甜,并不虐,有的时候还很搞笑,不过也会被男主气笑,就单单讲他那么长的时间都没有认出女主是女扮男装就能让人倍感无奈了,周围的人基本上都知道这个大秘密了,就他一个人是蒙的,简直就是妥妥的直男一枚啊。当霍去病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易子青的时候,不管她是男还是女都还是和她表白了,而且是那种超硬核的表白,超甜超甜的,果然是一旦明了自己的心就毫不退缩、无所畏惧啊(此处应有掌声)。
他们两个人的身份虽说都不简单,但他们各自都清楚得知道自己未来应该怎样做,他们和他们周围的人都有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不论是为国家、为家人、还是为自己,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信仰,而在他们身上体现的那种洒脱,以及爱国的情怀更深深地触动了我。与此同时,作者笔下的他们也显得个性十足,不管是哪种场面作者都能刻画地淋漓尽致,情感细节也掌握得十分到位,让读者能有更多的感触。
最后的两个人自然是和他们的孩子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啊,结局也是十分圆满的,看完之后的我仍觉得意犹未尽。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得一知己,百死不悔。
《士为知己》读后感(二):当霍去病遇上汉朝版的“花木兰”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巾帼英雄和大将军会擦出怎样的爱情火花呢?在蓝色狮所著的这本小说里,我们看到一段壮美的英雄爱情故事。这里面有爱情、有战争、有战友情、有家国天下、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成就了男女主双英雄的惊险故事。
对于巾帼英雄花木兰的故事我们再熟悉不过,在这次的女主角的身上就看到了花木兰的身影。墨家自古以来,精通文韬武略,不以国法为先,秉承赤子之心以百姓为先。身为墨家后人的秦原,因为了父亲劝降羌人被李广所出卖,不堪自责而自刎。墨家被朝廷所不容,秦原在逃难中被易家所救,改名换姓成子青,和哥哥易烨一家砍柴卖药为生。奈何国家战乱不止,子青为报养育之恩,替易父参军,和哥哥一起踏入军营生活。
霍去病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他是西汉的军事家,年少就成名带军出征战功显赫,却英年早逝。这样以为传奇的英雄少年,也曾经被改编成许多其他的文学作品,我们都希望给他一个新的不同的结局。在这本小说中,他谈起了恋爱,有了妻儿,最后过上隐居的生活。虽然结局有些老套,但是这一位男英雄和一位女英雄从相识到恋爱,还是让我们看了一篇甜甜的文。
不仅是甜文,书中还有不少军营和战争的段落。从子青初到军营,因为之前行医,被霍去病安排为军医。在刑医长的指导和教育下,救死扶伤。在编册的小队里,和战友们日常训练,互帮互助,嬉笑打闹。终究他们是去打仗的,在行军过程中,遇到埋伏遇到劫匪,几次血洗沙场,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和痛失同胞战友的悲痛。因为是军医也为战争中受伤的霍去病医治,两人几番亲密的接触,也渐渐擦出了火花。但子青女扮男装这事不能暴露,否则是欺君之罪。
这本小说最甜的地方在,差不多所有人都知道子青是女人,而霍去病还蒙在鼓里,看来他不管子青是男是女就喜欢上她了。竟然吻了两次子青之后,都没意识到她本来就是女子吗。此时的霍去病,就像年少被爱情冲昏头脑的莽撞小伙子。
小说最虐的地方是阿曼,身为楼兰的王子却从小被送去他国当质子。备受虐待后逃出,自己的国家不救他反而把他再次送回去。他遇到子青是这辈子最开心的事情,他也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子青,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因为子青的不顾性命的就战友而结识她,也因为子青给他的温暖和关怀而留恋她,他有过自私的想法想和子青在一起,可最终还是爱到成全子青护她周全,成为她的知己。
能把两个我们喜欢的历史英雄,用全新的方式改编成一段军旅佳话。满足了很多读者的幻想,他为她出生入死,她为他对镜贴花黄。穿上戎装,他们并肩作战,脱下戎装,他们幸福美满。
《士为知己》读后感(三):主动成男主,被动做男二
这本《士为知己》将中国古代言情比较惹人上头的元素都杂糅在了一起,比如说提倡“非攻兼爱”的墨家机关道,比如说“鲜衣怒马少年郎”霍去病,比如说神秘美艳的楼兰……说到墨家不免让人想起《秦时明月》和《天行九歌》,玄机的精致让墨家在波澜壮阔的大秦历史中脱颖而出,成了无数人的心头明月,指间朱砂。柔肠百转有胸藏大智慧的墨家,将神秘机动的精致机关术和墨家思想结合的天衣无缝,让人不心生向往都难。而本书的子青恰恰好就出身墨家,又恰恰好流落民间乡野,再恰恰好需要代替救命恩人从军。一切的巧合都只是为了这么一出“木兰替父从军”的戏码,然后偶遇少年英雄慧眼识英雌,不惜断袖之危也要心心相惜永结秦晋之好。
先不说这种戏剧性的发展符不符合真实的历史,就说这种郎情妾意甜蜜狗血玛丽苏也是让很多人上头的。毕竟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女不曾在青春期幻想过回到风云变幻的历史中,偶遇自己心中的少年郎。代入感让我们恨不得以己身作了子青,和汉朝最鼎鼎有名的少年大将军谈一场惊世骇俗轰轰烈烈的恋爱。但是一旦涉及到了真实存在的历史,故事情节总归难免主角光环加成,一切合理不合理的都会被读者选择性的忽视。总之就是一个字,好!
简介看看就好蓝色狮描写的几场战事确实不错,没有像其他网文作者一样规避战争场面的刻画。毕竟我们都不是那个时代战事的亲身经历者,写好了倒能赢的满堂彩,写的差了不说被批驳一番但是也免不了掉好感。蓝色狮的文笔想象力确实独具一格,战争场面真实血腥,不是千篇一律的模具时写法。但是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就有些不太符合它的言情小说的定位了。我们看言情,肯定是想看甜甜的爱情,但是基于历史的走向又注定了这本言情会成为一个四不像。历史的真实和爱情的甜蜜,注定了是不可能和谐共存,总会此弱彼强,好歹我们有万年优秀男二阿曼,又能安慰一下我们这些老阿姨的心。果然应了一句话,女主是男主的,男二是观众的。
阿曼作为楼兰小国送出的质子,注定了他悲惨的一生。只是他的小国格局实在是和汉朝的历史有点不挂钩,不是说看不起楼兰,而是强行将楼兰的历史轨迹融入汉朝征伐匈奴的大道上,难免让人心生违和。没错,男二的身份一定要和男主旗鼓相当,才能彰显女主的魅力无穷,甚至男三李敢也是声名显赫,但是也不一定要强行交叉历史,强行提高逼格啊,过犹不及。
看《士为知己》的时候,我一度想起了曾经看过的漫画《天是红河岸》。这两部作品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只是一个有历史根据可查,可自由遐想的空间掣肘颇多;一个历史痕迹浅淡,不论怎么胡编乱造瞎写一通都不会产生有违事实的攻击。
作为言情小说,《士为知己》是成功的。作为历史小说,《士为知己》是纯属瞎扯淡的。霍去病作为我国历史上威名远扬的大将军,被随意编排成为了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糊涂蛋,实在是让人精分,毕竟有人不追求历史真相,只想看自己喜欢并深信不疑。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霍小公子是为士,子青是为女,其他的配角不过是他俩珠联璧合之路上的绿叶子。实在是可怜了阿曼这一翩翩贵公子,身世凄苦漂泊半生不得善果,葬身儿女情长的流沙底。一套三本
《士为知己》读后感(四):一世情缘 一曲悲歌
这个故事发生在西汉元狩年间,汉武帝刘彻在历史上也是一位政绩突出的皇帝,汉武盛世是中国历史上的三大盛世之一。
他在文化上采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结束先秦以来百家争鸣的局面;在军事上开疆拓土,击溃匈奴帝国、东并朝鲜、南诛百越、西愈葱岭,征服大宛,奠定了中华疆域版图;在经济上首开丝绸之路,功业辉煌。
《士为知己》是一部众星捧月式的爱情小说,同时也集结了汉武时期的以上几个重要亮点。
女主:子青
原名“秦原”,她是墨者的后代。
墨家讲究节俭、协助弱小,扶危济困、,不收取任何礼物和奖赏,对自己有严格的要求,甚至有些迂腐,同时,墨者任侠尚武,武艺了得,墨家剑法名扬天下,所以,墨家最著名的思想就是“非攻兼爱”
她在父母双亡后独自过着闭世的生活,垂死之时被易家人救回并被收养。值征兵之际女扮男装,替养父从军,与义兄易烨一起在军中当了医士。
再来看看子青身边的这些绿叶:
男一号:将军霍去病
男二号:楼兰王子阿曼
提到霍去病,记忆中他是与卫青齐名的大将军,他是个有勇有谋的西汉名将,用兵灵活,注重方略,善骑射,长途奔袭及快速突袭,勇猛果断,河西之战以少胜多,大破匈奴,漠北之战中,大捷而归。遗憾的是,他年仅23岁因病去世,令人叹息。
楼兰王子阿曼,西域楼兰王国送往匈奴的质子,他不服于命运的摆布,逃出匈奴;继而又在楼兰王去世之际,冒险回国继位。
男三号:李敢
秦鼎(秦原父亲)原是李广(李敢父亲)的副将,自幼李敢与秦原有婚约,却因置水关外,羌人反叛,秦鼎前去招降,后李广杀降,秦鼎自觉对不起八百羌人,自戕身亡。一份婚约无疾而终。
男四号:易烨,子青的义兄,与她一同入伍帮着子青掩饰身份,兄妹之情。
简言之,这部小说可以算是双男主吧
一个是身世显赫、威震全军的骠骑将军;一个是沦落尘间,失去自由的他国王子。
一个是雷厉风行,不苟言笑的漠上苍狼;一个是神秘浪漫,能歌善舞的异域青年。
子青,一个身材单薄的少年,凭过人的气力及独妙手法,引起了苍狼的注意,留在军中;
子青,长着一双清澈的眼睛,以那颗纯净的心,停住了举起的刀,唤起王子的爱。
就这样,他们相遇在那个动荡的年代:
子青,在将军眼中是一棵幼树般挺立的少年,是阿曼心中飒爽英姿的女孩。
无论是少年,还是女孩,在这两个男人心中,都是磨灭不掉,不可代替的依赖,只不过,一个是兄弟、一个是红颜。
俗话说:“风云莫测,世事难料”,命运也总是捉弄人。
子青与阿曼两情相悦,却也在将军的温情下意乱情迷,恰在此时,阿曼这个楼兰王子终要担起国家兴亡的使命,子青的女子身份终被更多的人发现,骠骑将军也被委以征服蛮夷的重任……
如何对待心爱的人,对于男人来说,是个考验。
他们都做出了自己的抉择,一个是伴侣、一个是知己……
这是子青的一世情缘,也是一部爱情的悲歌。
那个年少时定下婚约的男人,用他的身体去挡射向她的箭;
那个说好带自己去湖边观鸟的青年,也像楼兰古国般神奇地消失在荒漠之中;
那个被帝王器重的将军,宁愿用宝贵的生命陪伴在自己身边……
子青,将如何选择呢?抑或是她无从选择,而是命运如何来安排呢?
还是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狮子给我们讲述的这个感人动情的故事吧!【只想说,太虐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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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我们都知道霍去病是个勇猛的将军,但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柔情,他是个会弹七弦琴,会逗女孩子开心的风雅儒将。
史书曾记载,霍去病因李敢打伤舅舅大将军卫青,而射杀李敢;霍去病亦在元狩六年因病去世。这些铁一般的史记,狮子给了我们另一种诠释,虽然是演绎吧,但我宁愿相信事情就是这么发生的。
又:
其实,我挺纠结那个“吻”的。当初,子青已答应阿曼一起回楼兰、将军也并不知道子青的女儿身,但他们就那样深情地吻了下去,而且都是那么地情不自禁,不知他们是什么感受,还是,只有我一个人在此纠结,呵呵呵…
《士为知己》读后感(五):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更甜的是他们的爱情故事。
《士为知己》引言:看了言情小说多年,一直放不下这个瘾,哪怕是参加工作了,业余时间的调剂,还是会选择看看这类型的故事,它就像女孩子们的兴奋剂,瞌了了上头,甜的时候特别甜,虐的时候也超级虐,我就这样看了很多年的言情小说,为别人编造的爱情故事流自己的眼泪也乐此不疲。
这本《士为知己》就是我近期发现的宝藏书籍,男女主的CP线虽然发展的极其缓慢,慢到第二本书完结,男主才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原来是个妹纸,这不妨碍我在故事里找糖吃,哪怕是糖里掺了玻璃渣,吃下去会吐血都甘之如饴。
关于故事主线故事讲述了女主秦原被易家所救,因汉朝征兵,化名易子青女扮男装代父从军,机缘巧合之下遇上男主霍去病,成为旗下医官,两人之间发生的一系列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
我们知道霍去病是千古名将,十七岁初次征战即率领800骁骑深入敌境数百里,把匈奴兵杀得四散逃窜。在两次河西之战中,霍去病大破匈奴,俘获匈奴祭天金人,直取祁连山。在漠北之战中,霍去病封狼居胥,大捷而归。 元狩六年,霍去病因病去世,年仅23岁。
这个故事从开始,就是一个悲剧,我虽然知道它只是虚构的故事,却没办法阻止自己伤心难过,因为我改变不了结局。我曾经问朋友,如果某天有预知的能力,会不会想要去知道自己未来将会如何,而她当时反问我想不想知道,我那时候没回答她,此时此刻我才明白,我不想知道,因为不知道的自己比较快乐,人生的每一日都是活在当下,未来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而不是因为有了结局,我们得过且过地奔着结局而去。
关于男主霍去病我这段时间看小说之余,还看了电视剧《锦衣之下》,毎天被任嘉伦饰演的陆大人迷得神魂颠倒的,笑,毎天都在微博下面催更,男女主角互动太甜,完全不够看。
言情小说的男主总是能完成我们对于另一半的全部幻想,他或许不完美,但是总会在不经意间戳中我们的少女心,陆峄是,本书主角霍去病亦然。
忘掉他的显赫家室,他只是普通人。
忘掉他的英雄事迹,他只是平凡人。
忘掉他的卓越功勋,他只是个平常人。
去掉这些光环,从我看过的所有言情小说里的男主角对比起来,霍去病仍旧可以排进前三。
一、因为他尊重女主。
现在的我们谈起女权,说起平权来依旧是一套一套的,可是这条路依旧任重而道远,而最难得的就是我居然在一本言情书里找到了这样一位宝藏男主角,他会尊重女主的决定,哪怕他并不高兴,哪怕这个决定,会让他们分隔两地;哪怕他能够用强迫的手段让女主留下来,就像我之前看过的霸道总裁囚禁play一样……(我看得都是啥书啊……)
二、因为他看得见女主的闪光点。
我常常会觉得看言情小说难受,是因为我不知道为啥他们说爱就爱了,就算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但是至少你要给我一个理由,一个契机,一个合理的说法,告诉我们,他们为啥会相爱,你如果说爱情本来就是没道理的,那我还是要提出我的质疑,喜欢一个人,总要因为一点什么,单纯的爱情更像是兽欲,生理需要,我无法接受这样的感情,也不相信它会长久。
霍去病爱易子青,是因为长时间接触下来,一点一滴的吸引,女主不漂亮不温柔,话少沉默,个子娇小还身无二两肉,同时因为背负血海深仇,意志还特别消沉,只是过一天算一天,可这样的她,却依旧被人爱上,因为她有她独一无二的闪光点,这闪光点不仅男主看见,还被情敌看见,男主吃醋起来也非常可爱,笑,醋王的样子让人忍俊不禁。
同时我还要说,女主的好不是无差别的圣母心,毕竟看言情,如果女主一味傻白甜的剧情起初是觉得新奇,但是看久了难免腻味,而征战沙场的霍去病喜欢这样的妹纸,难免有点崩人设,有时候登对还需要互相的成全,你懂我的闪光点,我知你的胜负心,般配就是这个道理。
三、因为他会处理婆媳关系。
我有段时间看狗血伦理剧,经常被女主被婆婆刁难,男主在一旁看着无动于衷而大动肝火,甚至产生不婚不育保平安的念头,其实终归还是没遇到对的人,霍去病在保护女主上真的堪称模范教科书,既没有辜负了母亲对他的关心和爱,体贴了母亲的一片苦心,也委婉地让母亲理解了他对女主的真心,有些时候,智取比硬碰硬,比什么都不做更让人动心。
同时他还特别有同理心,安慰了母亲之后,还会向女主解释他的难过,说出那句,让人感动不已的话,“那时候,我心里想,你会不会因为我有这些亲戚而对我失望。”
终局:如果真的有这么好的对象,那一定是在言情小说里。
所以我朋友才会说,你少看点这类型的书,都是对感情的意淫,哪里会有这么好的人,哪里会有那么适配的对象。
我只是笑笑,人生苦短,看小说就像是经历了一遍别人的人生,多看几本就是经历了很多人的人生,生命长度被拉长了好几倍,那些故事里的人,我会不知道真假吗?不过是给人生打下鸡血。
而爱情就像鬼,只有你相信它才会出现。
End。